论新形势下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的问题与措施论文_赵林

论新形势下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的问题与措施论文_赵林

赵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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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肩负着国家基本建设的重任。建筑农民工是建筑业的主要从业人员,承担着建筑施工一线繁重的建设任务。长期以来,建筑业使用农民工不规范,缺乏针对农民工的有效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屡屡发生,阻碍了建设行业快速发展,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建立有效的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摆在政府、企业和所有农民工面前的迫切问题。

【关键词】 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问题;措施

前言

据统计,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54. 3%,占建筑业从业人数的72. 2%,这表明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无论在农民工总数当中,还是在建筑业从业总人数当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应该说农民工这个社会群体,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我们在管理上的失误,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问题严重,如: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个别的还通过自杀来追讨工钱; 农民工安全事故频发,农民工是贫困家庭的顶梁柱,丧失劳动力意味着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因此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问题已迫在眉睫。

一、农民工的特点

1、受小农思想影响严重

农民工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 这些地区都是以传统农业为主, 小农思想根深蒂固。他们习惯于算小账不算大账, 小富即安不思进取, 小进则满不求跨越; 没有远大目标, 缺乏创新意识, 无法超越自我; 有着许多不文明的生活习惯, 缺少文明意识, 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使他们过度自卑狭隘; 有严重的乡土观念和传统, 他们一般都是经亲戚或老乡介绍到同一个企业或地方打工的,在农忙、节日、婚嫁等时节常常要回老家; 缺乏组织观念和法律意识, 碰到侵权的事情较难采取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也较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要么聚集起来闹事, 或是以死相挟。

2、家庭负担繁重

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不是匀衡的, 尤其是中西部很多地区农民还处于贫困线以下。在收入极低而来源有限的情况下, 农民工的家庭负担却相当繁重: 首先要上缴国家的各种税收, 还有地方政府的各种税费, 以及各种集资和摊派等; 其次要维持和投资正常的农业生产, 虽然现在很多地方田地荒废, 但农民的传统还是要维持足够一家人吃饭的需要; 再次由于收入低, 许多农民工家庭的居住条件相当差, 因此必须要盖新房子然后才能娶到媳妇; 还要养家糊口, 赡养老人, 繁衍后代; 以及通过储蓄及投资子女教育来解决将来的养老问题等。

3、文化素质低

由于历史原因,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绝大多数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 不熟悉社会知识和务工常识; 对外部信息了解和接收的能力极弱, 信息极不对称, 因此外出打工和流动常常具有盲目性; 不熟悉国家的法律政策, 绝大多数人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缺乏就业技能。目前, 在农业户口的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占18.6%, 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4、诚恳朴实, 吃苦耐劳

长期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工有着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朴实无华的优良传统, 在有些方面起着城市劳动力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如基建工程、合资、独资企业中的重体力或手工劳动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工; 大量的农民工在城市设摊开店, 从事修旧服务业、加工业、商业、饮食业等, 为城市居民提供特色服务, 填补城市需要而又空缺的行业; 而且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或干不好的一些重要的脏、累、苦和危险的工作, 多由农民工承担, 他们起了产业工人的重要作用。

5、普遍受到歧视

户籍制度方面, 由于没有正式身份, 在婚嫁、幼托、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困难而且还要交纳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就业制度方面, 求职、就业、管理等都遇到不平等的待遇, 而且随时面临被解雇的命运。社会保障方面, 不享受任何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等保险, 甚至连保障人身安全的工伤保险也常常没有。教育培训方面, 子女不能就近上学, 私立学校费用高, 进入附近的公办学校难而且也必须要交一笔不少的赞助费; 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般都能享受的培训、再学习和下岗再就业等培训措施无缘。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的歧视,做同样的工作, 得到的报酬比城里人低得多, 还要遭受雇主的歧视; 在公共场所也遭受到歧视, 如在公交车上遭受司乘人员的歧视, 在商店遭受店员的歧视, 在其他公共场所遭受各类管理执法人员的歧视、刁难等。

二、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

企业管理者一方面要认识到农民工正在和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 因此必须解放思想, 抛弃错误和陈旧的观念,重塑心智模式, 寻求管好农民工的方法。

1、规范用工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政府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针对建筑企业是否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要承包法人一级代表与农民工签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都已经开始转型为技术管理型,大部分都已经取缔了一线施工人员而是发包给别的劳务公司,但是这其中的劳务公司管理非常松散,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也正是因为如此,应升级劳务公司管理模式,使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建立员工名录,建立民工编号与社保绑定的工资卡,促使管理更加职业化和规范化,应用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来发布用工信息和支付民工工资,建立信用交易平台,促使用工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2、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建筑企业的劳动合同文本要规范,目前各省市都对建筑行业的用工合同做了严格的规范; 二是应明确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保障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条款涉及到农民工多方面的权益。为稳妥起见,农民工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咨询,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公平性; 第三是劳动合同一定要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邀约形式的合同一般不能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凭证。当然,作为有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单位也应主动与农民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将农民工的劳动收入、劳动保护、医疗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一并写入合同,同时加强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管理,加强对农民工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3、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关心农民工身体健康。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 关心其身体状况和就医情况, 注重对职业病的防治, 要详细掌握农民工的相关职业健康状况, 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护档案。关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企业应该开展一些针对农民工进行心理健康自我测量和调适的培训项目, 借助企业总心理师或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问题的农民工进行引导和治疗, 使他们成为正常的工作者。提供灵活的工作和休假时间。农民工在集中加班一段时间后, 企业应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为其安排较轻松的工作或适当放几天假, 以便恢复身体。农民工的乡土观念比较重, 大部分是远离儿女和老人出来打工的, 在节假日、婚丧或儿女老人有重大疾病的时候, 他们一般都急于回家去, 因此碰到这种情况给予必要的假期将会使他们感到尊重和关爱。

4、安排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专业水平

建立多层次培训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培训需求。根据进城农民工的不同需求和不同文化水平进行分层、分类、分时培训,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以订单式、定向定点式培训为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针对没有任何技术基础、文化水平低的农民工开展家政服务等初级培训,针对学有余力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工群体开展各行业证书培训、出国就业前外语培训等高级培训。此外,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应由传统的、单一的教室教学向情景模拟、现场培训、实际操作等转变。在培训的宣传和实施过程中,就要有所区别,让农民工有所选择,这样不仅节省资源,而且会提高培训的效率。

5、定期为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标准,农民工兄弟由于在农村生活,对建筑施工方面的知识了解较少,尤其是对于严格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认识不到其重要性,也不能预见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后果,因此就会造成违规操作。为此企业或政府部门应该定期的组织安全知识讲堂,对安全方面进行培训,并对工作生产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到个人和各岗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通过大数据和云端把一些典型的安全事故以视频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加强社会关注

增强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开放维权通道,建立维权热线,建立中国公益律师队伍建设,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后备的法律保障。建立中国维权志愿者,义务到工地、工棚、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的活动场所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让更多的农民工认识到法律和安全的重要性。社会政府间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联合,为农民工过年回家的汽车票、火车票开通绿色渠道,为农民工的子女进城读书、工作提供帮扶工作,为农民工遇到重大人身和自然灾害时,建立国家帮扶救助资金。帮助建立农民工兄弟地方联合会,使同省份、同地方的农民工家乡信息相互流通,对于树立道德风尚、做好人好事的农民工,评选年度优秀农民工代表,给予优厚的奖金奖励,以减少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隔阂问题。

结束语

总之,作为建筑企业还需要经常与农民工多交流,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尽可能的给予帮助。政府部门也要相应的采取一定措施,例如建立农民工子弟学校,这样就可以保证农民工在工作时能够全身心投入; 作为建筑企业,要在奖惩制度上更具体化,对于业绩优良表现突出的农民工,应该适当的给予奖励或升职。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的思想,保证与建筑企业思想和行为同步,进而达到建筑企业目标,进一步对农民工管理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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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赵林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8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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