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的打断_人文精神论文

“人文精神”的打断_人文精神论文

“人文精神”插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插话论文,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年第一期《天涯》上,刊载了陈思和先生的《就95“人文精神”论争致日本学者》。这是一篇对话体的独白,从介绍情况的形式表述了陈先生对这场论争的归纳,并阐释了作者的见解。我一向认为,作为“热门话题”的“人文精神”论争,争不了多久就会偃旗息鼓,但作为一个学术命题的探究,则有可能在较小范围内,以较冷静认真的态度持续下去。陈思和这篇“对话”可以看作后者的一个开端,所以不揣冒昧,插几句话。

按通常的说法,这个命题最初是由几位青年学者提出来的。我不是学者,也不在任何圈子里,一切信息皆得自阅读范围极其有限的书刊报纸。据我的印象,这些学者都是搞文学研究的,至少是以搞文学研究的学者为主,所以这个命题较少从史学、哲学、社会学等专业角度得到阐述。随后,当它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的时候,参加进来七嘴八舌的,多数也是与文学有关的人,包括搞文学研究、文学评论的学者,有些学问的作家,和像我这种没什么学问的文学写作者。这显然是个很大的局限。作为热门话题,谁来说,怎么说都无妨,反正大家说完了各自走散。若是作为学术命题来探究,“人文精神”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文学命题。

不知道学者们自己怎么想,若按我看,既然是学者,在提出一个你认为是很重要的命题时,就该有必要的治学精神,或者说与该命题的重要性相适应的严谨性和严密性。对于命题的核心概念——“人文精神”,就该给出它的定义,界定其内涵和外延。而在此后的探究(讨论、争论)过程中,如果觉得有必要修改订正,就应声明这修改订正,否则,则应保持概念使用的一贯性。这大概是一项普遍适用的规则吧。

很可惜,“人文精神”提出伊始,恰恰缺少了这一条。直白地讲,几位学者在反复强调提倡“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之余,却未能说清楚他们提倡的这个精神究竟是什么。退一步讲,即便仓促之间来及不给出科学严谨的定义,哪怕做个粗略的界定也好,可惜连这个也没有。这就不能怪别人望文生义了。我认为,这个专业性的学术命题,转眼之间便“堕落”为一个通俗性的热门话题,原因恐怕即在于此。

这可不行。你提倡一个东西,又说不清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让别人怎么想?别人想了半天,讲了半天,你又说你不是那个意思,能有什么结果?

陈思和先生的“对话”,在这方面迈出了显著的一步,尤其是写于1995年8月的部分,比写于1994年9月的部分,显示了较为自觉的努力。但是这种自觉性还不够彻底。如果我的猜测大体不错,很可能陈先生已经看出讲清那个“究竟是什么”的必要性,同时又觉得这是个讲不清或很难讲清的问题。在后一部分里,他主要使用排他式表述,有针对性地澄清误解,亦即什么(如对王朔的评价)不是他所理解的“人文精神”的本意。他或许想以此维护曾在前一部分做过的较为正面的阐述。然而那是一个透着几分无奈的、并不清晰的阐述。

“在现阶段的中国,只要不是装糊涂,身处其文化环境中人大概都会明白我们倡导的人文精神是什么?”这儿的“大概”就是一种无奈,而“只要不是装糊涂”更是无奈的判断。说到底,现阶段的中国的文化环境,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公认判断,或者说其判断往往因人而易的环境。

在这段话前面,陈思和先生说,“知识分子的实践过程就是人文精神培养过程……人文精神终究是在社会实践中的人文精神,并没有一种外在于知识分子实践的人文精神完美地等待着我们去发现。”我认为这倒不失为一种主张,虽说是一种回避给概念下定义的主张,却也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先实践再总结的主张。先把“人文精神”当作一个模糊的、难以言传但尚可意会的目标,大家都朝这个目标努力实践,再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其内涵,轮廓其外延,同时不断加以修改订正。问题是这样一个模糊的目标,很可能没有多大号召力,而实践亦可能杂乱无章,难以归纳总结。所以陈思和先生还是忍不住提出了一个类似定义的精神:“一种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一种对于人类发展前景的真诚和关怀,一种作为知识分子对自身所能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专业岗位如何结合的总体思考。”这当然不能算定义;它过于简单空泛,亦不够严谨慎密。不过有它就比没有好,至少可以成为一个出发点。可是陈思和先生自己又显得太没有自信,紧接着便说:“这一切本来就没有什么现成答案的。”然而,“人文精神”却是一个现成的词语,并且具有现成的、确定的释义。这一点我们必须记住。当然,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已经不是在原有的意义上使用它,应该给它增添新条件下的新内容,去掉某些过时的旧内容,但是这种增减都必须在原有意义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不违背原有的总体精神。既然选择了一个现成的词语,就得接受必要的约束。否则,还是用个新词语更恰当。

我们不能仅仅为了方便而滥用既有词语,也不宜进行望文生义的延伸或假借。那有违治学的严谨,倒是迹近信口开河了。

而“人文精神”的提出,本身就是严肃的,是有所为而发,或者说有针对性的。针对什么呢?陈思和先生说:“当商品经济的大潮冲垮了传统的价值观念以后,在人的精神方面出现了巨大空白,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是以后一系列逻辑推论的出发点和前提,但这个前提远不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恰恰倒是很需要论证的。传统的价值观念真的被冲垮了吗?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那么容易被冲垮吗?而在“人的精神方面”,究竟是用“巨大空白”来描述,还是用诸如“芜杂”、“多元加混乱”、“失去信仰和权威”等并不空白的状语来描述更确切?更重要的是,不管这是一种什么状态,它都绝然不是“商品经济大潮”造成的。中国的社会还远不是商品经济社会,何来“大潮”?这个问题相当无情地暴露了我国许多人文知识分子的弱点:不了解社会,对构成社会一个重要方面的经济亦所知甚少。经济学家会告诉我们,商品这东西古已有之,从有货币算起,有几千年了。但一个社会要成为商品经济社会,则必须使商品量占社会总生产量的比例到一定标准,而中国目前距这个标准还差一截。所谓“商品经济大潮”不过是又一个通俗性的热门话题,拿不到学术探究的桌面上来。在现阶段的中国,不论发生了什么好事或坏事,都不是商品经济的功与过。

确实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如信仰和理想的丧失,全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下降,价值观念的进退失据等等。也确实发生过一些事,这些事可以被认为是造成现象的重要原因。这些事被通俗性地称为“商品经济大潮”、“经商热”、“文人下海”等等,但这些称谓不仅没有揭示,反而掩盖了事情的本质。那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下,突然大幅度加快了经济的步伐,带动了权力对经济活动的介入,最终导至权力的腐败。由于权力的支配地位,它需要、因而也就得到了对各种腐败行为的理论支撑,从而推动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这些负面的价值观从边缘向中心的转移,并且“强迫”为数众多的公众被动地接受它或认同它——它们的良知倾向于拒绝它,但往往又不得不依此行事。凡此种种,最终在现阶段的中国造成了腐败的泛化。这是一种具有强烈鲜明的中国特点的社会现象。腐败原非中国所独有,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玩忽职守等现象,哪个国家没有?世界各地的监狱里,都关押着这类触犯刑律的罪犯,包括一些前总统、总理、首相、部长、大臣。中国除了这些也有以外,还有更大量的不触犯或似触犯不触犯刑律的腐败,诸如以权经商,以权谋利、公款建私房、超标准用车用房、公款吃喝玩乐旅游、请客送礼等等,以及更大量几乎无处不在的讲人情拉关系徇私办公乃至徇私执法。相当多的人,其中很可能包括我们自己,谈起腐败现象来义形于色痛心疾首,可转过身来,在需要或可能的时候,在权力或关系所及之处,也会搞一点“无伤大雅”的小腐败。正是这种泛化的腐败,毒化了时下的社会风气,也毒化了“人的精神方面”,不管我们用何种状语来描述。

这就可以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如果陈思和先生关于“商品经济大潮”这段话,能够代表多数“人文精神”倡导者在针对性上的基本想法,那么“有些朋友”的担心就是有道理的。把“人的精神方面”的危机(我希望这个提倡能为较多的人所接受),归咎于“商品经济大潮”,是倡导者们对现阶段中国现实的误解,而不是“有些朋友”对倡导者们的误解。在这个问题上,作为知识分子提倡“理性精神”并不错,至少可以作为诸多合力之一,制约,减少发展商品经济难免带来的消极结果。但是,如果仅止于此,甚至认为理性精神可以高于一切或涵盖一切,那就至少是有失于“空疏”了。发展商品经济,不仅关系到全体国民的福祉,也关系到人的精神方面。只有尽可能快、尽可能平稳地渡过转型期,使中国经济成为商品经济,从而培育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才能从体制上和法制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泛化,从而为精神的康复提供一个现实的“存在”。

其次,借用中医“辩证论治”的说法,当“有些朋友”觉得你的“辩证”可能有误时,难免会怀疑你的“论治”是否正确。在心平气和的学术探究中,确如陈思和先生所说,最好不要涉及对方的人格或动机。说有些人“忘记知识分子的社会使命是故意的”,很有深刻性,但也有片面性。这种人确实有,且不在少数,但最好不要假定你的对方都是这种人。我之所以对“人文精神”的命题很关注,并且持相当保留的态度,正是因为并未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我认为在“人的精神方面”确实存在着深刻的危机,而这种精神危机在知识分子中(由于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尤具严重性。借一句宗教用语——人们的灵魂亟待拯救,尤其是那些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灵魂。可是,由谁、拿什么来拯救?或用陈思和先生的说法,拿什么去填补那巨大的精神空白?“传统的意识形态”不行,“民间的宗教意识”不行。于是提出了“人文精神”。我怀疑这个方案是否可行,这意味着我首先承认它是一个方案。我的怀疑,既是出于我对这个概念既有涵义的理解,更是出于对倡导者就这个概念的新涵义做出学术阐释的期待,以及对针对性有所偏失的纠正。直白地说,你开出了一张药方,就该把处方中各味药名、剂量,其间的君臣佐使关系,以何为引,怎样炮制服用,说出一番道理来。

然而,其三,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我认为唯一的最佳处方恐怕是不存在的。从这个角度讲,倡导“人文精神”的意义怎么说也不能一笔抹煞。倡导者们如果有意提到其意义价值,争取尽可能多的认同,莫过于提出切实的学术探究成果,切勿酱在意气用事和无谓纠缠之中。

我注意到陈思和先生对以“二张”为代表的所谓“道德理想主义”的相当全面的认同,并认为这是个饶有兴味,但并不让人兴奋的迹象。据我的非学者式的感觉,“道德理想主义”(又一个通俗性的不准确的称谓)是与“人文精神”有很大差别的另一个处方。重要的差别至少有三。其一,前者是向后看的,是对既有精神家园的固守,后者是向前看的,是对一种精神(也有部分的对传统的回归)的建立。其二,前者有非科学成分,例如对一种准宗教式信仰的追求,后者(至少理论上应当)更具科学精神。其三,前者有一种以自身的标准的排他性,后者则更具宽容和善意,虽然也强调批判精神。应该说明,指出这三个差别只是一种比较,丝毫不含褒贬之意。耐人寻味的是,一位倡导“人文精神”的学者,为什么会有意或无意地不重视这些差别,而对另一种倡导给予那么多的认同?如果是出于对疗救时弊的焦灼,倒也可以理解,但我担心那会有碍于学术探究的严谨缜密。

“人文精神”曾经是精神世界一面高扬的旗帜。要想在全然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让这面已经褪色的旗帜重新鲜艳,已经降下的旗帜重新高扬,就得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丝毫不亚于一次筚路蓝褛的草创。倡导者们是否真有这个决心、勇气和见识,取决于他们能否拿出切实的学术成果,写出正面阐释性而不是论争性的文章,更不能满足于座谈和对话。既然倡导的对象是知识分子,“人文精神”又首先是一种自律,要想使倡导产生效果,使潜在的受众折服,先得使这个倡导具有理性精神的强大的理论魅力。果能如此,即使它不是唯一的最佳处方,即使它只获得一部分响应者,仍然不失为对转型期精神危机的一种疗救,自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仍然只当作一个话题去谈论,即使能作为有过的声音留下些痕迹,也很难成为留给后人的一份思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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