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生产力的前提_手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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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是什么?我国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中,有两种代表性的解释:(1)封建社会末期, 出现了手工工场,同时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在手工工场里,工人们不再做着同样的工作,而是把整个生产过程分成若干环节,每个工人只进行其中某个工序的操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伴随着手工工场的出现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萌芽和发展起来。(参见《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09、132页)(2)一般说来,使用手工工具时,社会分工比较简单,生产规模比较狭小,生产资料的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是能够同它相适应的,而使用大机器时,则必须有细致而复杂的分工体系,必须由许多人分工协作,才能进行生产,这就需要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其相适应。(参见《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29~130页)

第一种解释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伴随着以分工为特征的手工工场的出现而萌芽和发展起来的,这意味着,分工的手工工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第二种解释则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是大机器生产的要求,大机器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我认为这两种解释都不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即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阶段和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阶段。

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初始阶段。所谓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开始形成的时候,虽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产生,但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方式尚未建立,因而,此时劳动对资本的从属还只是形式上的。“资本找到实际的生产过程,即特定的生产方式,最初只是在形式上使它从属于自己,丝毫也不改变它在工艺上的规定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99页)

这就是说,虽然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方式尚未建立,但从生产关系来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疑已经产生。首先,生产的当事者已不是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而是资本家和工人。资本家占有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工人除了自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双方在形式上是自由人,他们之间除了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外,不存在任何政治上或社会上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其次,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尽管这时的剩余价值是以绝对剩余价值的形式出现的。然而,从劳动者实际进行生产的方式和方法来看,此时的生产方式除了规模有所扩大以外,同以前的生产方式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现有的生产方式是在从属于资本以前形成的。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并不因为工人是为资本家劳动而不是为自己劳动就发生变化。制靴或纺纱的特定方式和方法起初也不会因资本家的插手就发生变化。起初,资本家在市场上找到什么样的劳动力就得使用什么样的劳动力,因而劳动在还没有资本家的时期是怎样的,资本家就得采用怎样的劳动。由劳动从属于资本而引起的生产方式本身的变化,以后才能发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209页)

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是资本主义生产在自身基础上发展了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上,资本主义生产才逐步建立起自己特有的生产方式,并同时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马克思说:“一方面,只是现在才表现为特殊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改变了物质生产的形态。另一方面,物质形态的这种变化构成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基础,所以与资本主义关系完全适合的形态只是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第18页)由于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方式的建立, 此时劳动对资本已不再是形式上的从属,而是实际上的从属,它又经历了协作、分工的工场手工业和大机器生产三个发展阶段。

协作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从属的第一阶段。它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还创造出一种新的生产力,即社会的生产力。马克思指出:“协作本身表现为同单个的独立劳动者或小业主的生产过程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这是实际的劳动过程由于隶属于资本而经受的第一个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72页)

分工的工场手工业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从属的第二阶段。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创立了新的社会劳动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由于工场手工业实行分工,每一劳动者都是局部的劳动者,因而也就不再是某一商品的生产者。这样,商品就成为局部劳动者的共同产品,劳动产品的个人特征也就随之消失了。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一方面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巩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机器大工业是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从属的第三阶段。工场手工业时期通过劳动工具适合于局部工人的专门的特殊职能,使劳动工具简单化和多样化,为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创造出物质基础。机器大工业的出现第一次使自然力,即风、水、蒸汽、电大规模地从属于直接的生产过程,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因素,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马克思指出:“在劳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时,劳动条件没有进一步的变化;它们仍然是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如果从它们的物质方面考察)。但是,在新的生产方式下,在资本主义生产所实现的生产方式的革命中,这些劳动条件的面貌却改变了。它们由于成了为协同工作的工人服务的条件而获得新的规定。在简单协作和以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中,上述变化只涉及可以共同使用的共同的劳动条件,如厂房等等。在以使用机器为基础的机械工厂里,这种变化发展到劳动工具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16 页)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对此马克思揭露道:“过去是终身专门使用一种局部工具,现在是终身专门服侍一台局部机器。滥用机器的目的是要使工人自己从小就变成局部机器的一部分。这样,不仅工人自身再生产所必需的费用大大减少,而且工人终于毫无办法,只有依赖整个工厂,从而依赖资本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62~463页)

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在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阶段,而以分工为特征的手工工场和机器大工业则是在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阶段才出现的。前边那两种解释之所以是不正确的,就在于他们所要论证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可他们实际上论证的却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以后,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生产力的基础和前提。因为当他们把手工工场和机器大工业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时,他们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不是随着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解体产生的最初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在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阶段的生产关系,而是在自身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在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阶段的生产关系。

那末,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究竟是什么?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这二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对此,他有多次明确的论述。例如,在谈到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时,他指出:“只要更仔细地考察,同样可以发现,所有这些关系的解体,只有在物质的(因而还有精神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版,第505页)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时,他说:“但是这种自由的工人本身——从而货币所有者和劳动能力所有者之间,资本和劳动之间,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产物,结果,是许多经济变革的总结,要以其他社会生产关系的灭亡和社会劳动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6页)然而,他在谈到劳动对资本的形式的上从属时,一再强调“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佣的工人较多而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8 页)他有关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从属的论述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出现之后,具有资本主义特征的生产方式,如协作、分工的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才得以产生和发展。这样一来,似乎不是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的产生,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方式的产生,这显然是同他本人所主张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观点相矛盾的。为此,我们必须先来搞清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是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大量出现的两个概念,对这两个概念的含义,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按照目前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定义,生产力指的是人们从事物质生产的能力,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对生产方式的定义,我持不同的意见。我认为,生产方式指的是从生产使用价值方面来看的特定的生产过程,它既指劳动者使用何种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也指劳动者结成何种劳动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是这二者的统一。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是密切相联的,生产力只有通过生产方式才能体现和发挥出来。因此,说到生产力,总是指以一定的生产方式体现和发挥出来的生产力,而任何生产方式又都必须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基础,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才会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说到生产方式,总是指体现一定生产力水平的生产方式。正由于此,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他有时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时说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还有时说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再决定生产关系。这样,相对于生产关系而言,可以认为,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马克思有时还从特殊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的概念。前边指出,生产方式既指劳动者使用何种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也指劳动者结成何种劳动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是这二者的统一。由于生产方式概念包括这两方面的内容,所以马克思有时只从劳动者使用何种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有时又只从劳动者结成何种劳动组织形式进行生产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他在谈到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时,说此时的生产方式同以前的生产方式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从前一种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的概念的,因为他强调的是此时“劳动过程从工艺来看完全和过去一样进行,只是现在它成了从属于资本的劳动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6页)但他同时也指出此时生产方式同以前的生产方式也有不同,即生产规模大了,而这是从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的概念的。

对于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虽然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但却有一段非常重要而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的相关的论述,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的出现,必须以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生产形式为前提。在过去的生产方式中,必然发展起那些超出旧生产关系并迫使旧生产关系转化为资本关系的交往手段、生产资料和需要。但是,它们只需要发展到使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 版,第126页)这段话有这样几层含义:第一, 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必须以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水平为前提;第二,生产力的这一发展水平是在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形成的;第三,使旧的生产关系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和新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的前提是,生产力只需发展到使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水平。对于前两层含义,人们容易理解,对于第三层含义,则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从“它们只需要发展到使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程度”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出,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无需达到劳动在实际上从属于资本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即无需达到协作、分工的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这些资本主义特有的生产方式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水平,而只要达到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就可以了,即达到行会手工业后期的生产力水平。

对以上结论人们也许要问,行会手工业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如果认为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是行会手工业后期达到的生产力水平,那是不是说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是基于同一生产力水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又如何解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才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呢?

我们知道,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由此可以认为,使前者解体的生产力前提同时也是使后者得以产生的生产力前提。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解体前,此时的生产力虽已达到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产生的水平,但因受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而不能得以真正实现,因而还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而不是现实的生产力。只是随着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这种潜在的生产力才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并构成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建立在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解体前的被束缚的生产力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冲破了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的新的生产力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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