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性开放”对我国产业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适应性论文,我国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4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1-8182(2005)02-0017-04
一、“适应性开放”的理解
中国加入WTO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意味着:对各成员国降低关税,将本国的市场对外开放,允许外国的商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对外国的投资者的限制降到很小的程度。针对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作者以为开放可分为完全开放和适应性开放。两者判断的依据在于:开放是否能够任随本国单方的意图,本国的有关经济活动是否受到国际规则的约束。“适应性开放”,即在参加经济组织后,签订了一系列的协议和规定,因此要受到国际规则和协定的约束,只能在适应国际规则的框架下来作为。当一国处于“适应性开放”阶段时期,对一国产业影响较大的是那些处于幼稚发展时期的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他们会遭受到国外同行激烈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国家由于受到国际规则的约束而保护的力度会大大降低。所以,产业内的企业不得不自身做出反应和调节,这种反应和调节在开放的初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完全被动的。反应和调节可以是多手段的,但目的是保护本国的薄弱产业不至于被冲垮,最终产业可以发展得更快,变得强大起来,使得企业和行业素质按国际竞争要求提高。
二、“适应性开放”反映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逐步融为一体
中国加入WTO之后的最大变化之一是市场环境的变化,国内市场将和国外市场融为一体。中国产业将面临如何应对市场全面开放的激烈竞争,而这种竞争将在国际与国内市场同时展开。一方面在国内市场上,与来自国外企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由于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巨大且尚未完全开发,各主要工业品生产国,不仅向中国更方便地输出其产品,而且更容易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利用中国当地的资源和市场获得更大的利润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企业将在很大程度上进入国际市场,不仅争取扩大出口,还必须向国外市场输出资金、人力资本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市场环境的变化使中国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与市场环境变化相联系的是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的转变。加入WTO后,原来在国内市场受到保护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也必须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的激烈竞争。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全球性市场竞争,使国际市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将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差别化战略”创造出不完全竞争市场而取得竞争优势。能否占据各个产业的技术制高点和树立竞争优势,将决定企业在全球市场与产业分工中的角色和利益。同时,在竞争中发展起来的跨国公司,由于其“产权、组织和经营已经完全国际化”将成为一批超国家的经济组织和公司,跨国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经验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营机制等优越条件,在竞争过程中将占据竞争优势,垄断市场。
三、“适应性开放”伴随的产业发展困难
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在各个阶段具有主导意义的产业总会有一个从落后到先进的过程,在对外开放条件下,尚未强大的产业受到国外强大产业的市场竞争,发展过程必定艰难。在完全自主开放条件下,国家采取尽可能的保护、扶持、甚至容忍违规行为的办法,解决产业发展当中的困难。在适应性开放中,许多过去的办法停止使用,后进国家产业发展的困难就会加剧。从我国的情况看,主要有:
(一)知识产权保护抑制了中国产业发展从“进口”到“自主开发”的中间阶段——仿造开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后,必将促使中国以仿制为主尽快转向自主开发和购买专利为主。就会迫使由原来的把主要人力、财力用于传统的、低效率的产品的仿制生产转为把主要人力、财力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从目前情况看确实会带来一些困难,有很大压力。
我国的医药工业,长期以来以仿制为主,至今尚未形成自主开发体系。加入WTO后,医药产品的关税降至5.5%~6.5%的水平,进口药品将冲击国内医药市场,从而影响医药工业的发展。但影响最大的还是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今后药品的生产,要么自主开发,要么购买专利,两者都要增大成本,后者尤其是这样。这就迫使国内医药企业其他方面尽量降低成本的同时,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加速新药的研制,通过创新能力的提高,增强产业竞争能力。
中国纺织工业技术水平低,无法独立开发新型纺织机械,只能仿造国外同类型产品。入世后知识产权保护加严,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仿造开发,将更多地依赖于进口,特别是高档的、宽幅的、有特殊功能的纺织机械。这会有什么后果呢?要么是高水平、强有力的生产,要么是自己不生产,没有中间状态。
在化工50多个品种中,95%属于仿制。其中,染料300多个品种,80%是仿制的;精细化工目前生产约3600个品种,属于仿制或低档产品约占97%-98%。农药新品种开发,从新化合物合成到产品上市要经过化合物合成、筛选、毒性研究、大田试验、环境代谢、残留研究等阶段,需要化学、化工、农业、生物、医疗等各方面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开发。原来中国从进口农药新产品中有选择地仿制,省时省钱,今后化工科技开发形势严峻。
(二)“战略性工业”在规模经济未形成前,会遭受到一定冲击。“战略性工业”,是指那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工业和先导产业,并在一定时期需要国家保护,以产生“动态比较利益”。如机械制造,汽车,冶金,航空航天,电子等,这些产业在我国政府的保护下,已经建立了基本体系,但是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原因在于:工业发展的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条块分割、重复建设仍十分严重,企业规模小,并且缺乏自主研究开发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不可同日而语。
以汽车产业为例,从工业化发展规律看,该产业自然成为中国未来一段时期主要的经济增长点。发达国家经济的崛起,都以汽车为龙头,如美国、日本、德国其汽车产业的总产值均占GNP的10%-20%,占制造业的10%,并带来2.5倍的波及效益。而中国却只占GNP的3%,预计到2010年也只能达到5%。为扩大汽车工业的规模,就要占领更多的市场,为此要力争汽车生产技术先进。发达国家的大型汽车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费用高达50-60亿美元,即使亏损也在所不惜。我国汽车市场一直受到高关税的保护,加入WTO前,一辆汽车的利税可以达到3万元。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对汽车产业的投入在“九五”期间就有1200亿元),我国汽车工业基本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是规模经济仍未达到。汽车产业只有在形成规模经济后,才能拿出高额的研发费用。目前全世界的汽车生产能力处于严重过剩状态,在中国却存在一个巨大的市场,汽车跨国公司正在调整全球战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产整合,以期达到在汽车领域中占有绝对优势的目的。我国加入WTO后,对国外汽车大幅度地降税,外资对华投资的门槛降低,国产汽车在质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方面都无优势可言,我国的汽车产品并不具备国际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对汽车产品降税、降价的条件下,企业要增大研发费用更加困难。
(三)任何一项幼稚产业的生产都难以通过价格垄断的“原始积累”发展起来。一般,新的生产项目投资,若干年内要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还贷款利息,价格一般没有竞争力;等到降价需要好几年。因此,一项新的生产项目,如一开始便面临国外成熟产品的竞争,而且国家的政策保护有限的话,就难以渡过投资—生产—还贷—降价这个周期。这看起来对消费者有利,但本国新的生产项目难以起步发展。
(四)制约我们走“购买—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引进路线,使“消化、吸收”困难重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以后,一些行业支付专利的费用大大增加,加重了企业的发展负担。尤其是对化学、医药和计算机行业会产生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制约它们走“购买—消化、吸收—创新”的道路。第一,中国向外国人支付的使用费将大大增加,从而影响中国企业的利润,降低我国企业产品的竞争力;第二,在技术转让中将出现更多的限制性商业做法;第三,独占权将导致进口垄断。以化学工业为例,长期以来,中国化学工业的产品主要是依靠仿制,自主开发微乎其微。现有农药品种146个,仿制率达95%,精细化工3600个品种中,仿制或低档产品占97%。化学工业是一个科技依赖性很强的重要产业,化工新品种的创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耗时很长。由于国内建设资金紧张,“八五”及以后可用于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有限,加上长期以来,中国化工科技开发基础严重薄弱,所以很难在近期形成较强的自主开发能力。而国外大公司为了垄断高新技术,对我国实行各种技术转移限制战略和专利战略,使我国企业购买技术与开发技术均困难重重。这样,在一段时期内,中国将不得不拿出大量外汇进口国内必须的化工新产品。
(五)适应性开放,造成国际规则和标准在国内市场上起作用,如国际卫生组织对药品质量与药品生产管理的规范GMP,将起到衡量药品质量的保证条件的作用。医药产品是一项特殊的商品,国际卫生组织为确保药品质量而制定和执行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国际上都把是否实行GMP看成药品质量有无保证的先决条件。而目前中国医药生产企业除中外合资企业和国有骨干企业外,能达到标准的为数不多。入世以后,GMP管理规范作为国内医药行业的质量标准在国内市场上起作用。如果没有GMP证书,中国的制药企业不仅没有办法跨出国门,就是在国内市场上也难以立足。
(六)反倾销增加我国发展比较优势产业的困难。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几乎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前主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业,轻工业(家电、日用机械、造纸、鞋类、旅行用品及箱包、玩具、塑料制品等),煤炭行业,建筑和国际承包,以及农业和机械业中的某些产品,这些产业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但也成为遭受反倾销指控最多的产业。WTO反倾销协议存在许多弹性规定和偏向性漏洞,本来就有体制性缺陷。而各国在与中国进行入世谈判时,多半在协议上都加上维持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定性若干年(最长达15年)的规定,致使中国在WTO反倾销协议中处于明显的受歧视地位。这是导致中国被WTO各成员方对华滥用反倾销措施的基石。这一受歧视地位决定中国将长期稳坐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指控次数最多,受损害最严重国家的“宝座”。对我国发起反倾销指控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恰是我国出口商品的主要目标国家,所涉及的出口商品绝大部分是我国传统的、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还有一些是资本密集产业中技术层次较低、劳动含量较高的产品,集中在纺织、服装、轻工、五金、建材、化工、机电、医保和土畜等行业。预计今后在WTO框架内对华反倾销会进一步增多,这将严重抑制我国产品比较优势的实现。
(七)技术开发更为困难,新技术产业的延伸发展受到影响。我国的传统产业需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去进行改造,新技术产业目前还只处在掌握零部件生产技术阶段,有待攻克产品整体的生产技术。因为技术积累的进展缓慢,技术开发必然会受到国外先进产品抢占市场的打击,产业关联的进程受阻。市场放开后,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装备的进口会进一步扩大,从而制约国内新兴产业的技术扩散,国内产业之间关联薄弱的状况难以改善,我国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将受到限制。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入世”后,根据信息技术协定(ITA)的规定,我国对信息产品的关税水平从现在的13.3%降为2005年以后的零关税(大部分在2003年,最晚不超过2005年),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信息产品要想通过自己的技术进步与进口信息产品竞争必然十分艰巨。
四、“适应性开放”造成的产业机遇
适应性开放既伴随着产业发展困难。同时也给国内的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它有利于推进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产业的发展。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主要表现为该产业产品价格的优势。我国由于劳动力使用成本低廉,劳动密集型产品可以较低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相互竞争优势较明显,长期占领国际市场一定的份额。像我国的纺织服装业、鞋帽、玩具制成品业,大部分机械电子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从近期看这些产业仍然是我们的优势产业。加入WTO前,一些国家用非关税壁垒限制我国产品的进入,或采取歧视性待遇,使我们这些优势产业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我国加入WTO,争得了同世贸成员国同等待遇,得到运用争端机制的机会,使我国向143个成员国的出口商品减少了歧视性待遇,对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有利。
“适应性开放”是在为了适应国内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国际竞争态势的日趋激烈的条件下的产物。如果我们固守传统的比较优势,不求新、求变,即使有传统的比较优势也发挥不了多大的能量,这对我国实现工业化的帮助不大。这些传统产业经过20年改革开放,虽然多次承受了严重的进口冲击,体制改革比较彻底,基本上市场化了,但是存在着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差,技术水平低,规模小等劣势。开放后,国家的政策性保护也几乎都没了,因而虽然存在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仍需要居安思危。企业应加快技术改造、产权结构调整的步伐,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素质人才,参与对外投资,巩固已有的实力,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适应性开放”就是我国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内,建立更多与全球市场经济体制有共同性的规则,使国内的政策环境更加公开透明,政府行为将受到世贸组织法律框架的约束。这实际上为外商提供了一个低运转成本和低风险的经营环境。外商独资企业成为新建项目投资的主要形式,在新的合资浪潮中也大多以外方绝对控股为前提。
入世后外资进入中国、绕开贸易壁垒的动机削弱,但扩展生产基地、安排战略环节的动机会加强。中国自身的资源与潜力越来越为跨国公司所利用,为此,在许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中国企业正在逐步变为跨国公司的“高级打工者”,比起“低级打工者”的角色,这对中国的产业发展有利。入世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的结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工业化向较高阶段推进,外资对中国产业升级的作用增大;一方面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度更强,迫使中国“干中学”的企业更加努力。另外,外资并购浪潮,也是中国国有企业资产战略性重组的一种选择。
收稿日期:200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