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的“言语外行为”和“言语后行为”假说_沃尔夫论文

沃尔夫的“言语外行为”和“言语后行为”假说_沃尔夫论文

沃尔夫假说的“言外行为”与“言后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假说论文,外行论文,沃尔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429(2000)03—0182—8

1.作为言语行为的“沃尔夫假说”

1.1 言语行为理论

过去,人们普遍将逻辑—语义的真值条件作为语言理解的中心,要理解和评价语言的意义,就要看所述命题是“真”还是“假”。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ohn Austin 1962)的“言语行为”说推翻了这一理论。奥斯汀认为,语言不仅仅是用来“说”、用来陈述的,而且还是用来“做”、用来实施行为的;言语即行为。具体来说,言语有三种不同的行为或力量:“言中行为”(locutionary act),即实际所言; “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 ), 即说话的意图; “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即所说的话产生的效果。因此,用语言“做某件事”区别于“说某件事”;有些话无所谓真假,说这些话本身就是做了某事。

言语行为理论大大拓展了人们对于语言的认识,也由此成为话语分析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不过,以该理论为框架的话语分析,其关注焦点大多是微观语言单位在整体语篇中的作用。另一可能的思路是将整体理论话语作为分析单位,考察该话语与宏观历史文化语境的互动。在这方面已有一些有益的尝试(如Bennett等1995:20章)。 本文拟采取这一研究思路,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框架,以跨文化交际为视角,以沃尔夫所著《语言、思维与现实》(1956)为主要语篇材料,重新考察和阐释半个世纪以来人们争论不休的“沃尔夫假说”。

1.2 沃尔夫假说

“沃尔夫假说”又称“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指的是美国学者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 1897—1941 )在其老师萨丕尔(EdwardSapir,1884—1939)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理论。 该理论有两种表述:“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语言相对论”,即思维相对于语言,思维模式随着语言的不同而不同。沃尔夫通过对霍皮等印第安语言的研究指出,讲这些语言的人,其“世界观”不同于讲“一般欧洲标准语”的人。后人以其名字和“假说”(hypothesis)命名其理论,又将该“假说”分为强式和弱式,强式即语言决定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弱式即语言影响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差异。

1.3 “假说”研究的传统:真值检验

语言相对论提出以来的半个世纪,众多学者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争论,焦点是该理论之陈述是否“正确”,是否为“真”。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实证(empirical research),也就是将理论操作化,将宏观、抽象的理论命题化为微观、具体的实证假设,抽取相应的语言和思维变量,在实验中加以控制,测试思维变量的差异是否与语言变量有关而与其它因素无关。

颜色词与颜色认知的研究进行较早,是“假说”之实证检验的代表。这些研究试图验证母语中颜色词不同的被试,对颜色的感知是否不同(如Brown等1954,Berlin等1969,Rosch1973;见杨永林1997)。后来又有一些研究试图检验词汇的不同是否影响人们对事件和人物的印象和记忆(Loftus等1975,Hoffman等1986)。 还有一些研究关注语言中的数字形式是否影响儿童学习计数和算术的能力(Saxe等1983,Miller等1987,Agnoli等1989;见Hunt等1991)。在句法层面,有一场关于“虚拟式”语法标记是否影响“反事实思维”能力的争鸣(如Bloom 1981,Au 1983;见高一虹1994)。 其它有关课题包括失语症患者的语言和认知能力、不同语言中的空间和物体概念,等等(见Steinfatt 1989 , Lucy 1992、1996)。实证研究的结果未能对沃尔夫假说的“正确性”做出一致结论。从总体来看,沃尔夫假说的弱式得到相当多的支持,而强式得到的支持很少(见Steinfatt 1989,Gumperz等1991,Lucy 1992,申小龙1992)。

“假说”的实证研究传统与特定的学术历史语境有关。沃尔夫和萨丕尔生前未明确提出过“假说”的概念,也未对语言相对论做过系统的理论阐述。沃尔夫一直在火险公司做全职化学工程师,且英年早逝,尚未有时间将其研究成果整合为专著。这就为对其思想的理解和阐释留下了很大空间。沃尔夫的代表作,是身后由John Carroll编辑的文集《语言、思维与现实》(Language,Thought and Reality.1956, 下称“文集”)。该书出版的五十年代,西方心理学、语言学界正风行以实证主义为基础的行为主义。实证主义认为,现实是客观存在,事实独立于价值;作为完全独立于研究对象的研究主体,可以通过客观的、精确的技术,描述某个孤立的现象或检验某几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概括出普遍性的结论。这一思想在西方学术界至今仍占主流,但已受到二十世纪诸多哲学思潮的挑战(高一虹1998)。流行于五、六十年代的行为主义,将包括语言在内的人的行为,看作“刺激”与“反应”的因果链,研究行为的方法,便是人为地控制和操纵刺激,观察行为之变化。

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对一个学术理论的主要评价尺度,便是它的实证价值或真值条件,也就是该理论的“言中行为”能否被实验验证“真”或“假”。沃尔夫假说的反对者总是批评该理论缺少实证依据,而辩护者则努力将沃尔夫描绘成一个实证主义科学家。 文集编者Carroll在前言中说:“沃尔夫是那样客观、聪明的学者,他不可能只报告任意的、无法验证和概括的主观想法。”他还根据行为主义的规范,举例建议通过“控制环境刺激”来检验语言相对论(1956:29—30)。五十年代前期,在美国举行了若干次以语言、思维、文化之关系为主题的学术会议,较有代表性的是195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文化中的语言”研讨会(见Hoijer 1954)。会上进行了关于“假说”的争鸣, 否定意见占上风。1955至1956年,在美国西南部进行了一系列验证“假说”真伪的实验。这些最初的讨论和实验,为语言相对论的阐释和评价设定了某种权威话语基调,如Lee(1996:18 )所说:“芝加哥会议之后一种风尚日甚:肤浅地理解沃尔夫的著作,或者依赖别人的解释和评判。”半个世纪以来,西方沃尔夫假说研究的主流,一直被验证“言中行为”真伪的传统所统治。

1.4 真值检验的困境

以真值检验为目标的实证研究面临着如下困难。其一,因果关系的真假难以确定。实验手段只能检验语言与思维的相关(语言不同,思维亦不同),但难以检验其因果(因为语言不同,所以思维不同)。强式“假设”因果关系明确,但未得到充分支持;弱式“假设”得到支持,但弱式关系又难以确定因果(Hunt等1991)。

其二,真假“事实”的客观性难以确定。如Brown 等人所作的颜色认知研究,选取的颜色种类是以英语为基础的;Bloom 的反事实思维研究选择了虚拟式这一变量,以英语之“有”对比汉语之“无”,他的对手欧洁芳则以“地道的”汉语与不正确的英语相比,对英语同样不公。在不公平的变量背后,是难以公平的民族立场(见高一虹1994)。

其三,总体理论的真假难以确定。即便具体的操作假设得到明确的支持或否定,也难以回应总体意义上的沃尔夫假说。在沃尔夫看来,决定思维的并不是单独的语言结构,而是整体语言系统。他在解释霍皮语的时间和物质概念时明确指出,这些概念“主要依赖的并非语法中的任何一个系统(如时态、名词),而是被语言固定下来的分析和报告经验的方式,即跨越一般语法分类的、整合性的‘说话方式’。这样一种‘方式’可能包括词汇、形态、句法,以及由某个统一框架协调起来的系统差异。”(1956:158)实验假设注定只能局限于一两个系统, 而整体理论拒绝被化解。

因此,“假说”言中行为的真假难判。

2.沃尔夫假说的“言外行为”

现在让我们换一个视角来看“假说”,将关注焦点从“言中行为”转向“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从作者“说了什么”转向“想做什么”和“做了什么”;从脱离语境的真值检验,回归历史文化语境中的意图阐释和结果考察。

2.1 西方十九世纪的主流话语:一元进化论

语言相对论的产生是对民族中心主义的反拨。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的西方人文和社会科学中,一元进化论占了主导地位,西方“文明文化”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最高阶段,即使一些著名学者也没有摆脱这一偏见。黑格尔断言:“一种语言,假如它具有丰富的逻辑词汇,即对思维规定本身有专门的词汇,那就是它的优点;……中国语言的成就,据说还简直没有,或很少达到这种地步。”赫尔德在比较德语与东方语言时说:“东方人的感觉是混沌一片的,他们的概念是含糊不清的。”费希特说:德国人“诚实、严肃、理智,他们使用的语言是表达真理的语言。”Widney在比较英语和他统称为“蒙古语言”的东方语言(包括汉语)时说:英语“覆盖面更广、更深刻、更丰富,更适合表达一个成熟的民族各种细微的思想。……蒙古语言对于蒙古人头脑的作用,就像裹足带对于他们脚的作用一样。”(转引自高一虹1994)阿德隆也说:“所有这些民族或多或少都具有令人生厌的蒙古人种扁平脸型,眼睛狭小歪斜,鼻子塌陷。人们很容易想到,这种脸型与这些民族的语言的单音节性是有联系的。”(转引自姚小平1998)

2.2 “假说”的革命性回应

二十世纪上半叶,一些人类学、语言学两栖学者,向一元进化论发起了挑战。人类语言学的先躯博厄斯(Franz Boas)根据对印第安语言的研究指出,这些“原始文化”的语言同样是完整、系统、自成一体的。他还提出,不同的语言以隐蔽的方式将经验做不同的分类(Boas ed.1911)。萨丕尔进而对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进行了重新评价, 指出:“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自觉地建立在集团的语言习惯之上的。绝没有两种语言能够完全相同到可以代表同一个社会现实。 ”(1985 :162)沃尔夫一方面通过对印第安语言的描写, 特别是比较霍皮语与“一般欧洲标准语”在时间、空间、物质概念上的语法语义差异,详细阐述了语言系统与思维习惯之间的关系,为萨丕尔的理论提供了材料依据,同时也发展了萨丕尔的理论,提出语言的差异决定民族思维方式的差异。沃尔夫的研究方法融汇了人类语言学的描写和哲学的思辩,在语言结构描写的基础上分析和阐释“世界观”的差异。

在文集中,读者可以获得有关霍皮语等印第安语言结构的知识性信息,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这些“原始语言”的兴趣和激情,以及鲜明的价值倡导:“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是‘原始’的。”所谓“‘原始’语言不过是一种怪诞的幻想”(1956:260,下同)。 他甚至对英语的“愚钝”和霍皮语的“锋利”做出这样的高下评判:

比起自高自大的英语,霍皮语是不是显示出更高层面的思维,对情境更富有理性的分析?结论当然是肯定的。在这方面以及其它许多方面,英语就像一截短棒,而霍皮语就像一柄短剑。(85)

从字面上看,谈优论劣与相对论思想自相矛盾,但作者正是要以“褒人贬己”、“矫枉过正”的方法引起西方学者的注意,纠正自我中心的偏见。这一动机在一篇题为《思维: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短文中十分清楚(未全文收入文集)。沃尔夫援引了赵元任的话说明汉语的独特性,接着指出:

我们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如果我们没有能力进入和理解其他国家兄弟的认知和情感,全世界兄弟团结合作的理想就不会实现。西方人已经通过美学和文学,对东方人的情感有了一些了解,但这还远不足以在思维之鸿沟上架起桥梁。真正东方形式的科学思想以及对自然的分析,其逻辑思维基础究竟是怎样的类型,我们仍知之甚微。这就需要对当地语言的逻辑进行语言学研究,而且必须意识到,它们的逻辑与我们自己的思维习惯有着同等的科学效力。(21)

“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一主题在文集中反复再现。在写给印度某通神学刊物的《语言、心智与现实》一文中,沃尔夫借用印度哲学的概念明确指出,语言的理解有助于跨文化交流的实现,有助于民族之间平等的兄弟之情:

对语言的了解,将促使我们达到人类兄弟之情的一个高级阶段。这是因为,对于多种语言的科学的了解(并不一定学会讲这些语言,分析其结构即可),乃是人类兄弟情谊之一课。这种情谊是人类的普遍准则——作为“意之子”(Sons of Manas)的同胞之情。 它使我们超越自身的种种界限——文化、民族、被加上“种族”标签的生理特征等等。置身于千姿百态的语言系统当中,欣赏它们的规律、和谐、系统之美,体味它们各自的微妙以及对现实分析之透辟,我们会发现:人人平等。那些物质文化、野蛮、文明、伦理道德等等的进化阶段,与这一事实毫不相干。对一个文明的欧洲人来说,这种平等非常不可思议,令人震惊,简直就是一粒苦药丸!(263—264)

可见,“假说”的言外行为不同于言中行为。言中行为是:差异巨大,难以突破;言外行为则是:认识差异,从而达到沟通和理解。说是“言外行为”,其实沃尔夫已多次言说了他的思想动机——促进民族间的理解,只是后人没有充分注意罢了。对于这一动机,Carroll 在文集前言中有一段话: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即便对非专业人员,语言相对论也有如此强的魅力。也许这是因为它向我们揭示,我们一生一直在不觉之中被语言的诡计欺骗,语言结构的诱导使我们只能按某种既定方式感知现实。这就意味着,一旦意识到这一诡计,我们就有能力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世界。当然,如果肤浅地理解语言相对论,由此将文化之间、民族之间交流的失败合理化,那显然与沃尔夫的初衷相去甚远。沃尔夫真正期待的是,人们充分意识到语言的相对性,从而改用谦卑一些的态度,来看待一向被认为很优越的一般欧洲标准语,并且更能够接受人类思维“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点,正像他在以此为题的短文中所写的那样。但是,即便研究本土语言的目的不是为了架桥于文化之间的思维鸿沟,沃尔夫仍会断言,对于那些语言的“逻辑”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自己的思维习惯。(27)

显然,Carroll本人已经注意到了沃尔夫的跨文化交流动机, 并且提请读者注意这一点。有趣的是,上述引文中的最后一句话淡化了这一动机,好像是在完成一幅色彩生动的写生之后,由于担心颜色过于鲜艳刺眼,又刻意用乳白色覆盖了一笔。这样做的结果是两种不同话语的混淆:人文主义的、“世界观”意义上的“思维习惯”,混同于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意义上的“思维习惯”。从当时的历史语境来看,这样的阐释不难理解。可喜的是近年来,“假说”的整体话语开始受到关注。Branner(1994)在电子刊物的有关讨论中提出, 语言相对论并非“假说”,而是意识形态、公理、哲学立场;Alford(1995)说:应该告诫学生,要理解沃尔夫的理论,就必须阅读《语言、思维与现实》原著。Penny Lee在考察沃尔夫大量未发表手稿的基础上指出, “语言相对论”只是沃尔夫语言思想的一小部分,这一思想系统可称为“沃尔夫理论结”(The Whorf Theory Complex)。作者将此“理论结”概括和阐发为十二个具体命题,其中包括“多语意识能够促进跨文化理解”(1996:33)。

长久以来,“假说”被理解为事实的陈述。然而用言语行为理论细观之后我们便发现:“假说”是“施为性”(performative)话语而非“表述性”(constative)话语,其力量在言外而不在言中。“假说”是挑战,它是对一元进化论的反动和革命;“假说”是警示,它告诫人们本民族中心主义的愚昧和危险;“假说”是劝告,它引导人们以开放和宽容的心胸理解和拥抱兄弟民族的语言和文化。

3.沃尔夫假说的“言后行为”

那么,语言相对论有怎样的“言后行为”,产生了哪些效应?如前所述,在微观层面它吸引了为数众多但结论不明确的语言心理实验。然而在宏观层面,它与其它理论思潮一起,参与建构了二十世纪的多元文化主义话语,其影响广泛见于各个学术和思想领域。

3.1 语言相对论的实验,引起了关于比较标准的反思

尽管以真值检验为出发点,关于语言相对论的实证研究逐步暴露了其方法本身的局限,从而引起了关于跨文化比较有无“客观标准”的思考。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美国心理学家Bloom(1981,1984 )与亚裔学者(Au 1983、1984,Liu 1985,Wu 1994)有关汉语反事实思维的争鸣。Bloom在实验基础上提出, 汉语没有“虚拟式”这一反事实思维的标记,因而母语为汉语的人,其反事实推理的能力不及母语是英语的人。欧洁芳(Au 1983 )在实验基础上提出反驳, 她的实验形式与Bloom相仿而结果完全不同。Bloom(1984)与欧洁芳(1984)相互批评对方的实验设计,认为变量控制不严格,因而结论不客观。讨论的深入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跨文化比较是否必要、是否可能找到“客观标准”?欧洁芳在总结自己的实验时说(1983:182 ):“这项研究本身就说明,进行有关语言相对论的跨文化研究很困难,需要十分谨慎。”此后,在一篇有关汉语对思维影响的文献综述当中,Erbaugh(1990 )告诫读者:语言决定论可能被滥用, 为“明目张胆的种族主义”提供支持。 Takano(1989:60)则站在极端的立场反对关于语言相对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认为这样的比较“必定会导致对某一文化的贬低”,从而“在这个已经相当复杂的世界上制造文化之间的敌对情绪”。 本文作者(1994)在一篇有关反事实思维以及“中国文化语言学”的文章中指出, 萨丕尔、沃尔夫因超越了自身语言文化的局限而成为巨人,如果用他们的理论来证明自己的母语优越于其它语言,就只能做巨人脚边的侏儒。(参见高一虹1994,Wu 1994)

3.2 对有色人种学生能力的认识, 从“缺陷论”转向“差异论”

在美国教育界,关于有色人种的学习能力,六十年代流行“文化缺陷论”。该模式认为,有色人种学生、贫困学生有种种缺陷,因此在学校和社会上都难以取得成功(如Bereiter等1966)。对这些学生,学校只能采取补救措施。受到语言文化相对论以及民权运动的影响,七十年代开始,缺陷论被“差异论”所取代。差异论认为,不同文化有不同的心理健康和社会成功标准。因此,关键问题并非对有色人种学生的“缺陷”进行“补救”,而是要发扬他们从母语和母语文化中获得的长处,并在他们已有经验的基础上,

帮助他们进入主流社会(见 Skutnabb-Kangas 1981)。例如为移民学生建立双语教学体系、在黑人儿童的教育中使用黑人英语。到了八十年代,又有人进一步提出“多元文化”模式,主张主流文化和少数民族的学生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和文化。

3.3 英语的教育规范,从“一颗星”转向“一条银河”

根据Braj Kachru(1985)的观点, 英语变体可分三层:内层是本族语变体,如英、美英语;外层是“制度化的非本族语变体”,即“第二语言”变体,如印度英语;扩展层指“外语”语境中的“运用性变体”,如日本英语。用这一框架观察,二十世纪之前英国英语几乎垄断了整个英语教学领域。二十世纪初至五十年代,基本上是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争宠的阶段。六十年代以后,其它内层变体和一部分外层变体得到承认。七十至八十年代,Larry Smith、Braj Kachru等提出EIL 的概念(作为国际语言的英语),认为三个层面的变体是平等的,非本族英语只是“差异变体”而非“缺陷变体”,英语规范不再是英国或美国英语的“一颗星”(English)而是“一条银河”(Englishes)。在国际交流场合,所用变体应依据说话者的母语以及交际目的而定。学习也是双向的,例如美国人要同印度人做生意,便需要学习印度英语(见高一虹1995)。

3.4 一些新兴学科将“假说”作为重要理论基础

二十世纪后半叶兴起的一些新学科,也受到语言相对论的影响。如社会语言学摒弃了形式语言学非对即错的语言观,将“非标准语言变体”与“标准变体”置于同一层面讨论。一些社会语言学家提出,语言相对论的研究, 应从关注语言结构的差异, 转向关注语言使用的差异(Gumperz等1991)。由英国语言学家Roger Fowler和Gunther Kress创立的批评语言学,

将语言相对论、

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Michael Halliday的功能语法理论作为思想源泉,试图揭示不同群体的人在理解世界、整理和归纳经验时的不同观点和看法(陈中竺1995)。跨文化交流学致力于研究文化之间的交流障碍,从而促进交流。出于这一宗旨,它否定“假说”的强式,同时将其弱式作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可以说,在二十世纪许多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理论大厦中,都能找到“假说”这块基石。

“假说”参与构筑了二十世纪人文和社会科学话语。它的当头棒喝将人们从“文明文化”中心主义之中击醒,半个世纪当中,人们的思维方式逐渐从绝对转向相对,从一元论转向多元论,从民族中心主义的偏狭转向多元文化主义的宽容。

4.结语

表1.沃尔夫假说的言中、言外、言后行为

言中行为言外行为

各语言/思维模式之间的差异极大, 唤醒人们对语言/思维差异的意识,

跨文化理解十分困难 从而超越差异,达到跨文化理解

由实证检验判定真假 由作者所言提取或推导

科学的、实证的话语 哲学的、阐释的话语

引起了极大研究兴趣但无明确结论 尚未引起足够关注

言后行为

在差异的探索中,人们反思本民族

中心主义,跨文化理解大大增强

由读者的行为不断建构

跨学科的、对话的话语

已在并非完全自觉的状况下得以逐步实现

如表所示,“假说”的言中行为与言外行为形成悖论:前者否定而后者肯定跨文化理解。其间的逻辑在于:只有充分强调差异,人们才能正视从而超越差异;只有否定相互理解的可能,才能激起人们对交流和理解作出努力。萨丕尔、沃尔夫对语言思维差异的描述、强调乃至夸张,为后人铺设了一条有待探索的跨文化沟通之路。

在“假说”的研究中,存在着言中与言外行为的矛盾。苏联和中国五、六十年代的政治教条主义者,将该理论简单地贬为“唯心主义”、“反动的语义哲学与种族主义”(古赫曼1957 , Hoijer 中译编者按1963:22);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在面临母语文化与外来文化撞击时,用该理论为文化保守主义辩护,拒绝跨文化沟通。这两种倾向都是只见言中之义,不见言外之义。

在“假说”的研究中,还存在着言外与言后行为的矛盾。一方面,操作化的实证检验有悖于理论的精神意图;另一方面,正是在检验差异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获得了跨文化意识,实现了文化多元主义。可以说,对言中行为的检验,构成了相反的言后行为。

言外与言后行为的矛盾与吻合,令人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有一位老人,终生辛勤耕耘着一片果园,三个儿子却好吃懒做,坐享其成。老人临终前将他们叫到身边,说果园中埋有家传之宝,挖便可得。三兄弟信以为真,将整个果园通力深掘一遍,未发现任何宝物。但果园的土地经深翻后不再荒芜,水果丰收,兄弟三人也因此富了起来。直到品尝了劳动致富的果实,三个儿子才恍然大悟老人所说“挖宝”之义。

沃尔夫正像这传说中的老人。他的“假说”话语似有魔力,令后人深“挖”不止。虽然言者的意图大多数人并不明了,但他期待的结果却在逐步实现。

收稿日期:1999—10—5

标签:;  ;  ;  ;  ;  

沃尔夫的“言语外行为”和“言语后行为”假说_沃尔夫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