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方法论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论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方法论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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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思潮,总是建立在特定的历史观基础上,同时又具有与其相应的历史方法论。当我们试图对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加以认真研究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剖析它的历史方法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本文认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方法论是由三个重要原则,即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民主”方法论原则和“多元”方法论原则所构成,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的形而上学方法论。

国内外不少学者通过研究社会党国际和各国社会党有代表性的纲领,以及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的若干言论,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历史观划分的标准,比较一致地认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观归属于唯心史观。这就决定了民主社会主义历史方法论必然具有唯心主义性质,这种唯心主义性质主要通过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体现出来。

(一)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是构建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最基本原则。

民主社会主义者往往运用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去观察社会历史,抽象地议论一般的、全人类的、全民的东西,而抽掉其具体的阶级内容,不作阶级分析。这一原则贯穿于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一系列基本理论之中。

1.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观以超阶级的“抽象人”作为立足点。民主社会主义者宣称“人是真正的万物尺度”,“人本身是目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如果不为人服务,就没有存在的权利”,“保证整个社会制度向人的转折”,“彻底实行人文标准在社会生活一切领域居先的原则”〔1〕。这些似是而非的观点, 把人与社会物质关系和具体历史条件相脱离,把自然的、抽象的人性、天性、理性等作为衡量历史进步的尺度,没有分析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关系——阶级关系,抹煞一切阶级划分、阶级利益的差别和对立,把不同阶级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混同,淹没在“人”这个抽象的概念中,并且以这种超阶级的、超历史的、抽象的人作为考察社会历史现象的立足点,体现了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方法论的唯心主义性质。

2.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观以超阶级的自由、平等和相助为价值取向。纵观社会党国际及其成员党的文献,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不是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而是追求自由、平等和相助。他们在正式决议中明确提出要“为人类争取更多的公正”、“更多的自由民主”、“更多的和平”〔2〕, 声称民主社会主义“绝不是一种经济制度的固定蓝图,而是通过民主化进程来实现自由、公正和团结这些基本价值观念”〔3〕等等。 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机会主义者:“这些人想使社会主义有一个‘更高的、理想的’转变,就是说,想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唯物主义基地”〔4〕。这也是民主社会主义抽象价值观的实质。 民主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正是离开社会经济基础、离开阶级状况和阶级分析抽象地加以议论的,是超阶级的自由、平等和相助。

3.民主社会主义的国家观把国家看作是超阶级的正义力量。民主社会主义认为,“国家并不是必然要成为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或者有势力的利益集团的工具”,“应当成为一个从各种社会力量中吸收其内容并且为人的创造精神服务的文明国家”〔5〕。 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已经是一个控制着社会经济生活的“独立的中间力量”和各阶级间的“仲裁者”,它为维护安全、自由和公正承担责任,不折不扣地为人民“从摇篮到坟墓”给予照料,为人民的生活质量操心,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已成为“伙伴”关系。这就从根本上抽掉了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的实质。民主社会主义否定阶级统治的抽象国家观,是其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具体运用的结果。

4.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观鼓吹超阶级的“全民党”。与超阶级的国家观相联系,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中还包含“全民党”的理论。这种“全民党”的提法,在它的思想体系中,也称为“人民的党”,“全体人民的党”,“全人类的党”,“群众的党”,“劳动者的党”,“联邦性的党”,“具有不同信仰和不同思想的人们共同组织”,等等。这些提法的共同点就是否认政党的阶级性,否认工人阶级政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克赖斯基认为,“无论从法律的角度,也无论从社会学的角度,都不能确定出什么是工人阶级”,“具体的社会学与分析也不能在工人阶级同其它社会阶层中划出明确的界线”,“工人阶级已不再是……真正的革命的阶级”〔6〕。 这种超阶级的“全民党”思想,是从否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引申出来的,是离开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观察社会结构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必然结果。

可见,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恪守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是其历史方法论的核心。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观是从超阶级的“人”立论,以抽象人性作为起点范畴,由此形成了“人的个性解放”、“人权”、“民主”、“平等”、“正义”、“友爱”、“相助”、“和平”、“合作”、“全民国家”、“全民党”等等抽象的、超阶级的一系列概念。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一切理论错误,都可以从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中得到说明。

(二)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背道而驰的。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研究历史运动,要透过动机寻找隐藏在背后的动因,即“动力的动力”,并认为这是研究历史“唯一正确的方法”。动机是主观思想、意识的东西,动机背后的东西是什么?为什么是这种动机而不是那种动机?追根求源是经济利益问题,经济利益在阶级社会中表现为阶级利益。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关系不同,是形成不同阶级的基础,也是划分阶级最根本的标准。正由于不同阶级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和在一定的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阶级斗争在所难免。阶级、阶级斗争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始终,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认识阶级社会的社会历史现象的方法,通过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态度和思想意识,寻求阶级社会的本质及其规律。

但是,民主社会主义者否认阶级社会中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抹煞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看作是研究人类社会的一种“奇怪”的方法而加以否定。显然,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背道而驰的。

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方法论不仅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而且还具有形而上学性质。这种形而上学性主要通过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方法论原则和“多元”方法论原则体现出来。

《法兰克福宣言》在“政治民主”一节中,开宗明义地宣称“社会党人的奋斗目标,就是以民主方法建立一个自由的新社会”〔7〕, 在社会党国际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中又重申:“社会党人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拥护民主原则和民主方法的”〔8〕。 在民主社会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民主,社会党人只能通过“民主手段建立自由的新社会”,社会主义建设就是民主逐渐向社会各个领域的扩张,即建设“思想民主”、“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国际民主”以及“彻底实行民主原则的党”。这种民主方法论原则有时又称为“民主道路”、“民主途径”或“民主手段”等。

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民主”方法论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以庸俗进化论反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民主社会主义者运用“民主”方法论原则看待社会历史,只承认社会发展中的量变和渐变,否认质变和突变,主张“温和的渐进改良”、“议会道路”,一点一滴地从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并且还为“民主”方法论原则的实施制定了一系列战略和策略思想。

在战略上,民主社会主义者主张“通过‘平静的革命’实现变革”,“在解放进程中采用民主说服的方式”〔9〕,“民主地消灭剥削, 从而消灭阶级”〔10〕。克赖斯基甚至认为“革命”这个词也要一笔抹掉,他说:“凡是存在现代工业国家的地方,社会发展不是通过革命。作为政治范畴的革命,已经失去任何现实的内容。我们应当敢于承认,社会只有通过不断的改良,才能发生变化”,“我完全可以公开地说,早就不能把社会民主党设想为革命党了。其实,任何时候都不能这样设想。我认为,它充其量是改良主义运动。”〔11〕瑞典社会民主党也鼓吹“以民主社会主义为基础的和平的社会过渡是解放人类的唯一可行的途径”〔12〕。可见,民主社会主义者主张渐进主义战略,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通过改良就可以走向社会主义。

在策略上,民主社会主义者对社会变革过程也作了具体布署。民主道路的具体步骤是: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经济民主,以渐进方式,使民主一步一步地向社会各个领域扩散。第一步就是依靠普选取得议会中的多数,从而上台执政,实现政治民主;第二步就是实现社会民主,其基本内容是利用政权搞福利主义,提高工人工资,改善劳动、居住、生活条件;第三步就是实现经济民主,主张工人通过工会参与企业的管理,参与决定企业的重要问题,享有同资方同等的决定权,不需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就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三大民主”不仅是民主社会主义变革社会道路上前后相继的三个阶段,还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因为实现这三个目标的主体是人,民主社会主义便要求人的“思想民主”,“尊重人们对信仰的选择”。此外,他们又提出“国际民主”,主张民主向国际领域扩散,超越国家主权,为这三个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国际条件。

不难看出,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关于革命道路的战略和策略思想,是以庸俗进化论为基础的,与唯物史观关于社会革命的思想是相背离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革命是社会发展中质的飞跃,是整个社会形态的质变,而不是量变或局部的变化,社会革命的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就是这种社会形态的质变,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最终完成。而改良只能使资本主义制度发生一些小的、量的变化,不可能有质的飞跃。改良只是革命的副产品和辅助方法,无产阶级可以把改良作为积聚革命力量、发展革命斗争的一种手段,但争取改良的斗争必须服从于革命根本任务的解决。民主社会主义歪曲革命的实质,盲目抬高改良的作用,这在思想方法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

(二)把民主和专政绝对对立起来,反对任何专政。

社会党国际在《利马委托书》中说:“民主制是人民权力本身所必不可少的基础。因此,我们摒弃一切阶级的专政,也摒弃一切专政的阶级。”〔13〕当代民主社会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使人与政权、与政治相分离”的根源,声称“只有某种专政才能拯救我们”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的,必须取消专政。依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逻辑,世界上似乎存在着两类社会主义,一类是“民主的”社会主义,一类是“专政的”社会主义,显然,在民主社会主义者心目中,专政是不光彩的,只有民主才能拯救人类的命运。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要以一种走“中间道路”的形象出现,并把自己打扮成争取社会进步的一种“最佳选择”。这很迷人,但不可能实现。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和专政是相伴而生的,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一个阶级讲民主,就必然要对与之相对立的另一个阶级实施专政,排除任何专政的绝对民主是不可能的,在方法论上也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

(三)把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以民主的形式取代内容。

唯物史观认为,民主作为一种与专制对立的国家形态,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代议制、选举制、政党制度等具体制度,和为这些制度而设置的系统的组织机构,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自由、平等权利,都是民主的形式;而这些具体的制度、机构、权利等形式的阶级性质,即哪一个阶级在这些制度、机构、权利等形式的运用上处于支配地位,则是民主的内容即实质。民主的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民主的内容决定形式,民主的形式服务于内容,并为民主的内容发展起着推动或阻碍作用。但民主社会主义者割裂了民主的内容和形式间的辩证关系,以为民主仅仅是一种超阶级的、纯粹的形式,而且这种民主形式的自由、平等的权利高于一切,“社会党人为通过民主手段建立一个自由的新社会而奋斗”〔14〕,“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15〕,“自由与平等是社会主义之本”〔16〕。事实上,世界上并不存在这种一般的、超阶级的、共同的、纯粹的民主。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如果不是嘲弄理智和历史,那就很明显: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17〕因此,民主社会主义形式主义民主观是错误的,与其同一的“民主”方法论原则也只能是一种超阶级的、非科学的“大民主”的方法。

可见,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方法论原则片面强调渐进改良,反对社会革命;片面强调民主,反对专政;片面强调形式民主,反对阶级民主,是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相背离的,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历史方法论原则。

与“民主”方法论原则一样,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多元”方法论原则也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形而上学方法论。民主社会主义者明确声称:“多元论是我们民主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党国际自称为是“一个民主的、多元化的机构”〔18〕,认为民主社会主义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种多元的运动,把多元论看成对待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原则,并且只有推行多元论,才是公正的。以“多元”历史方法论原则建构未来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政治多元化”和“经济多元化”。这种“多元”历史方法论原则的形而上学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一)“多元”方法论原则混淆了“多元化”和“多样性”两个不同概念。

世界千姿百态,异彩纷呈,但都统一于物质,这种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统一性是前提和基础,多样性是统一性的表现。这就是说,“一”中有“多”,“多”中有“一”,“一”和“多”互相依存,对立统一,统一性(“一元”)和多样性并不冲突。正如列宁所说:“多样性不但不会破坏主要的、根本的、本质的问题上的统一,反而会保证这种统一。”〔19〕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多元化”和“多样性”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多样性”承认并表现统一性,但“多元化”则背离并否定统一性。从哲学上讲,“多元化”的“元”是指事物原初的、始基的要素,是根本对立、彼此独立的、互不从属的本原、本质。所谓“多元化”,即指各“元”尽管性质力量等各不相同,但在理论上地位平等,无主次高下之分;所谓“多样性”,则指事物的不同属性、现象、存在或表现形式。“多元的”固然是“多样的”,“多样的”却不一定是“多元的”,因为同一本原、本质也有多式多样。因此,不能把“多元化”和“多样性”视为同义语使用,也不能认为“多元化”和“多样性”之间在逻辑上存在某种唯一的、必然的因果联系。倘若如此,就投入了“二元论”或“多元论”的怀抱。民主社会主义就是这样只讲事物形态的“多样性”,并用“多元化”混淆“多样性”,陷入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多元论”的泥潭。如在阐述民主社会主义真理观时,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勃兰特说:社会党人“应当放弃追求一种真理、……学会跟若干真理并存”。这种把“真理的多样性”视为“真理的多元化”,只讲“真理的多样性”,不讲“真理的统一性”,把“真理客观一元性”和“真理存在形态多样性”加以混淆,这在思想方法上是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

(二)“多元”方法论原则以折衷主义的形而上学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把那些认为是“合算”的、方便的、经济的、哪怕是互相矛盾的观念作为历史观。人们的需要是“多元的”,因而历史观也是“多元的”。《法兰克福宣言》指出:民主社会主义“不要求对待事物的态度严格一律。不论社会党人把他们的信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或其它的分析社会的方法上,不论他们是受宗教原则还是受人道主义原则的启示,他们都是为共同的目标”〔20〕。

由于主张历史观的“多元性”,民主社会主义者在思想来源上便强调兼收并容,无所不包,可谓熔唯心论、唯物论、唯理论、唯神论、以及形形色色的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观点于一炉,成了一个十足的拼盘和杂烩。他们继承了国际工人运动和机会主义运动中的改良主义、机会主义和修正主义思想,其中包括蒲鲁东的“互相制”,拉萨尔的国家观和分配决定论,英国工联主义,费边社的“缓进战略”和“渗透政策”,各种小资产阶级的庸俗社会主义,以及伯恩斯坦和考茨基主义等等;他们把各种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观点,例如凯恩斯主义、新福利经济学、混合经济论、趋同论和自由市场经济论引进自己的思想体系,还把基督教学说、抽象的人道主义、批判的纯理性主义、存在主义、康德的伦理学、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以及新康德主义和新费边主义等五花八门的思想理论作为自己历史观的哲学根据的来源。

在实践上,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党往往为了眼前的和某种实际需要随时放弃既定政策,而去采纳一些所谓“新”的思想、“新”理论。“二战”后,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许多党都采纳了凯恩斯的经济理论;50年代,各国社会党人为了争取更多的选民支持和上台执政而声称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宣布改变党的无产阶级性质;最近十多年来,各国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党为了争取参加和平运动、生态运动和关心生态环境问题的居民群众,又把和平主义和生态运动的理论纳入了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范畴。

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都向我们表明,“多元”方法论原则是从主观需要出发,要么把矛盾双方等同起来,不分主次;要么把矛盾双方调和起来,混淆是非;要么在对立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要么在原则问题上模棱两可。总之,民主社会主义运用折衷主义代替辩证法。折衷主义貌似公允全面,实际上是把两种根本不相容的东西无原则地统一起来。它虽然不是像形而上学那样公开否认对立统一,而是表面上承认对立统一,却把对立面的同一的灵活性主观化。列宁认为对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客观地应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21〕。可见,折衷主义否认了对立统一的客观性,是对辩证法的歪曲,是假辩证法,真形而上学。

在历史上,这种折衷主义的方法论原则遭到了革命导师的有力批判。当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企图在资产者和无产者之间,在各种对立的理论之间寻求平衡、调和时,马克思严肃地指出:蒲鲁东“希望成为一种合题,结果只不过是一种总的错误。他希望充当科学泰斗,凌驾于资产者和无产者之上,结果只是一个小资产者,经常在资本和劳动、政治经济学和共产主义之间摇来摆去”〔22〕。当诡辩论者从相对主义出发把互相对立的观点调和在一起时,列宁指出:“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可以纯粹为了人或人类的‘方便’,在承认科学思想体系的同时,又承认宗教思想体系”〔23〕。然而,在阶级社会里,“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不同集团还各有各的主义”〔24〕,把根本互不相干或互相对立的思想生硬扯到一起的相对主义、折衷主义和“多元”主义,以强调实用性为名,否定科学性,提倡任意,否定原则性。正如列宁在批判第二国际社会民主主义时所指出的:“用折衷主义冒充辩证法是最容易欺骗群众的。这样能使人感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似乎考虑到了过程的一切方面,发展的一切趋势,一切相互矛盾的影响等等,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社会发展过程作出任何完整的革命的解释。”

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三个方法论原则是相互联系的。其中,非阶级分析方法论原则是最基本的,它贯穿于“民主”方法论原则和“多元”方法论原则之中;后两者也是一致的。因为,在民主社会主义者看来,民主化和多元化是两位一体的,广泛的民主化必然带来多元化,而多元化则是民主化发展的手段、途径和体现;这三者的统一构成了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观的方法论体系。这个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的形而上学方法论体系,是非马克思主义的。

注释:

〔1〕《怎样认识民主社会主义》第131—135页。

〔2〕〔3〕〔7〕〔8〕〔13〕〔14〕〔15〕〔16〕〔20〕《社会党国际文件集》第294—295页,504页,4页,154页,505页,4页,4页,60页,3页。

〔4〕《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第343页。

〔5〕〔9〕〔10〕《社会党重要文件选编》第192页,475页, 369页。

〔6〕〔11〕《当代国外社会主义问题纲要》第397页,399页。

〔12〕《当代社会主义概论》第256页。

〔17〕《列宁全集》第35卷第243页。

〔18〕《当代西欧社会民主党》第397页。

〔19〕《列宁全集》第33卷第209页。

〔21〕《列宁全集》第38卷第11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2页。

〔23〕《列宁选集》第2卷第136页。

〔24〕《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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