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盛顿共识”到“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_华盛顿共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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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华盛顿共识”

(一)什么是“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

“华盛顿共识”其实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这一‘共识’从来就没有什么标准的定义,不同的实践者对它总是断章取义、任意发挥。事实上,华盛顿共识从来也没有形成什么一致的理论(更不用说华盛顿之外的地方)”(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2)。

“华盛顿共识”得名于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三大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美国政府(财政部),这三大机构在20世纪80年代形成了一系列的政策主张。斯蒂格利茨认为,实际上,这三个组织都是单一统治秩序下的可以互相调换使用的面具。许多规则是由它们共同制定的。同意和接受这些政策主张,往往成为第三世界国家和任何发生危机的国家接受援助的必要条件。①

“华盛顿共识”这一提法最早是由约翰·威廉姆森于1989年总结出来的。1989年,曾担任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The Washington Consensus),系统地分析了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各项主张,包括汇率、利率、外贸和外资的自由化,建立和强化私有产权的法制体系,强化预算硬约束、削减财政赤字等,贯彻“小政府、大市场”的思路。②

据张元军(2002)介绍:“1990年4月(原文如此——引者注),约翰·威廉姆森总结出旨在解决80年代拉美债务危机的‘华盛顿共识’。此后,它成为指导‘七国集团’和国际金融机构把握世界经济的信条。‘共识’的核心为‘自由市场和币值稳定’。”

“华盛顿共识”主要有十点内容(这些“共识”也得到了世界银行总裁斯坦利·费希尔的支持):③

(1)财会纪律方面,尽量减少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中央银行的预算赤字,即实行紧缩政策,以防止通货膨胀。

(2)关于公共开支的轻重缓急次序,应主要集中于初级卫生、教育和基础设施等有高经济回报率和改善收入分配的潜力的领域,砍削公共福利方面的开支。

(3)税制改革,主要是拓宽税收基础,减少边际税率以刺激积极性,其实质就是扩大税收而减收企业税。

(4)金融自由化,经过一定时期的过渡,最终实现由市场决定的利率。

(5)汇率方面,实行统一汇率并确保其竞争性以促进非传统出口的迅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即意味着货币贬值。

(6)贸易自由化,由关税取代数量上的贸易限制,即消除非关税壁垒而实行低关税。

(7)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开放,取消各种障碍。

(8)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9)政府必须取消对企业的管制和对竞争的限制。

(10)确保资产所有权。

上述(1)、(2)、(3)方面实际上是典型的紧缩政策;(4)、(5)、(6)、(7)、(9)等方面是自由化政策,(8)和(10)则是私有化的措施。

按照斯蒂格利茨的概括,“华盛顿共识”是指这样一种教条:“主张政府的角色最小化、快速的私有化和自由化”(Stiglitz,2002)。

斯蒂格利茨还认为:“财政节俭(fiscal austerity)、私有化和市场自由化是贯穿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华盛顿共识’的三个支柱。”(Stiglitz,2002b,p.53)

里斯本小组④ 认为:全球化有三大推动力,即自由化、私有化、放弃经济管制(里斯本小组,中译本,2000,p.57)。这是“华盛顿共识”的另一种表述方式。

波兰前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经济学博士格罗泽高兹·W.科勒德克这样描述“华盛顿共识”的成因:早期“共识”之所以在华盛顿达成是由于债务问题。引起拉美经济争论和政策调整的原因,不是由于这里不公平情况加剧、贫困程度增加等,而是由于债务危机。促使美国政府、国际组织、金融机构不断游说采取行动的,也不是出于对拉美人民的同情,而是能收回它们的债权的愿望(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5脚注)。据科勒德克介绍:“华盛顿共识”这种观点最初“是针对80年代拉丁美洲危机提出来的,是在华盛顿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与美国财政部双方同意的一项政策建议。华盛顿共识中有这样的话:‘尽可能最大程度地自由化,尽可能最快地私有化,并且在财政和金融方面要采取强硬措施!’这种政策建议已经被(主要是由IMF和世界银行)应用到进行经济转轨的后社会主义国家中”(科勒德克,1999)。

科勒德克认为:“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所谓的‘华盛顿共识’成了从稳定走向增长的经济政策的理论依据。它认为,严厉的财政政策,加上放松管制和贸易自由化,就足以摆脱‘停滞’状态,从而启动经济增长。尤其是在欠发达国家,这一效果将更加明显。”(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1)斯蒂格利茨则认为:“在美国财政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之间形成的‘华盛顿共识’,是在80年代拉丁美洲经验的‘催化’下形成的(Stiglitz,1998a)。”(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p.141-142)

总结以上观点,“华盛顿共识”包含有4个方面的内容:(1)自由化;(2)私有化;(3)政府作用最小化;(4)财政紧缩政策。这里,政府作用最小化实质上也是自由化的前提条件;而财政紧缩(有时称“财政节俭”)是稳定通货膨胀的手段,有时也称“稳定化”政策。因此,对“华盛顿共识”的简要表述在不同场合就有不同的侧重,主要有这样几种:(1)政府作用最小化、自由化和私有化;(2)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

(二)“华盛顿共识”的失败

斯蒂格利茨认为:“美国财政部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的‘华盛顿共识’是个祸根,它促使世界其他地区过快地进行开放,让实际上需要对经济实施刺激的穷国实行紧缩政策。他声称,这样的举动导致了金融市场的动荡,进而促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同时还导致俄罗斯在条件并不成熟的时候就进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⑤

斯蒂格利茨在《美国展望》发表了《全球化的不满》一文,指出:“国际金融机构一直在推动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市场原教旨主义,这既是不良的经济政策,也是不良的政治政策;它建立在与市场运作有关的立论之上,这些立论甚至在发达国家也是不成立的,更不用提发展中国家了。”(Stiglitz,2002)

需要指出的是,名声不好的“休克疗法”与“华盛共识”是一脉相承的。科勒德克指出,正是“华盛顿共识”倡导了“激进疗法”(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9)。还有学者指出,“休克疗法”的战略是“华盛顿共识”的最野蛮形式(格拉济耶夫,中译本,2003,p.83)。

萨克斯把“休克疗法”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三化”,即宏观经济稳定化、经济自由化和国有企业私有化(简称“三化”: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stabilization,liberalization and privatization),其内容是通过财政货币的双紧政策控制通货膨胀,实现宏观经济稳定;通过价格、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自由化,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以达到市场主体多元化而启动竞争机制,最终建立起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关雪凌,2002,p.6、pp.146-147)。

科勒德克指出了“华盛顿共识”被移植到指导转轨国家实践的原因:“尽管最初形成的‘华盛顿共识’与转轨国家毫无关系,然而,这一‘共识’对东欧、前苏联及亚洲社会主义国家的思维及行动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7)原因就在于“柏林墙的推倒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了一个新的竞技舞台:管理前苏联和欧洲的共产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Stiglitz,2002b,p.14)。

“华盛顿共识”对东欧和前苏联地区施加的巨大影响的直接后果就是将在拉美地区推行的“休克疗法”移植到这些地区。这样,“华盛顿共识”就有了两大块试验田:“一块是原苏联东欧经济转轨国家,一块是遭遇经济危机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毛增余,2003)实际上,在前苏联和东欧地区这块“试验地”上,“华盛顿共识”与“休克疗法”就是同义语,只不过“休克疗法”是形象说法,而“华盛顿共识”是专业文献中的说法:“西方某些人士强加给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是一种激进的、极端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方法,它在专业文献中被称之为‘华盛顿共识’。”(格拉济耶夫,中译本,2003,p.81)

对于“华盛顿共识”,斯蒂格利茨明确指出,“往好里说,它是不完全的;往坏里说,它是误导的”⑥。

由于“华盛顿共识”及其具体政策“休克疗法”酿成了人类历史上和平时期罕见的经济和社会悲剧(毛增余,2005),使得“华盛顿共识”难逃被其他“共识”所取代的命运。

二、从“华盛顿共识”到“后华盛顿共识”

(一)“后华盛顿共识”的形成

“后华盛顿共识”是通过对“休克疗法”和“华盛顿共识”的批判而逐步形成的。

“后华盛顿共识”是转轨经济研究中反思和总结的结果。按照钱颖一教授的说法,“在过去的一两年里,对转轨经济的研究发生了一个基本的变化,由过去的简单的转轨公式化即诸如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的看法转向关注制度建设,以及分析制度的影响。有的人把前面的这种认识说成是‘华盛顿共识’,把后者说成是‘后华盛顿共识’……这一转变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们观察到东欧国家,包括前苏联,虽然过去都按照这‘三化’做了,结果表现却低于期望,特别是俄罗斯成堆的问题。所以人们开始怀疑,所谓的这种‘华盛顿共识’可能存在毛病,至少这些条件是不充分的,不足够的”(钱颖一,1999)。

“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休克疗法”的失败,促使斯蒂格利茨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的主张。1998年初,在联合国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斯蒂格利茨首次提出了“后华盛顿共识”的概念,旨在批判、超越“华盛顿共识”。⑦ 具体时间是在1998年1月7日,斯蒂格利茨在题为《更多的工具和更广阔的目标:走向后华盛顿共识的时代》(载于赫尔辛基《联合国世界经济发展研究所年度讲座丛刊》1998年第2期)一文中,系统地论述了“后华盛顿共识”的主张。“后华盛顿共识”所指的更多的工具,包括金融管制、竞争政策、人力资本投资,以及促进技术转让等。“后华盛顿共识”所指的更广阔的目标,包括:我们追求生活水平的提高——包括教育和健康的提高——不只是标准的GDP的增长;我们追求可持续发展,这包括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保持一个健康的环境;我们追求公平发展,这确保社会的所有团体都能分享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少数处于顶层的团体才能享受发展的成果;而且,我们还追求民主的发展,公民以各种方式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过程。

斯蒂格利茨所指的“后华盛顿共识”(Post-Washington Consensus)(Stiglitz,1998a),有的经济学家也称之为“新华盛顿共识”(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7):“在1997年和1998年,国际社会出现了一种达成新的共识的迹象,这一共识,完全是基于1994—1997年波兰的政策而产生的。这一新的观念和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是与早期的‘华盛顿共识’主流相抗衡的,只是后来成了‘华盛顿共识’的修订版”(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49)。因为从“华盛顿共识”中“人们已得到教训,而非共识”(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1)。

据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学者文贯中(2001)在《市场机制,政府定位和法治》一文介绍:“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自1997年以来,一直在呼吁经济学家走出华盛顿,超越华盛顿共识,将发展的目标定得更加广泛和长远,并且让政府在经济成长过程中起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后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内容

下面我们根据斯蒂格利茨1998年的这篇文章将他所主张的“后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Stiglitz,1998a)。

1.使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斯蒂格利茨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容应该扩大,而不应局限于防止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但是严格反对通货膨胀的三个前提(通货膨胀会造成重大损失;一旦通货膨胀开始上升,它就有不受控制地加速上升的趋势;抑制通货膨胀需要付出非常高的代价)是假设的,还需要实践检验。一般来说,高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是有害的,但没有发现低通胀也对经济有害的证据。

(2)财政赤字并没有一个简单的最优水平。最优的赤字水平……在可以支撑的范围之内……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包括经济的循环状态,对未来增长的预期,政府支出的使用,金融市场的深度,以及国家储蓄和国家投资的水平。像美国这样人口成熟的国家应该追求财政盈余,而不是财政平衡,才能抵消人口老龄化的影响;而人口结构尚年轻的国家,财政平衡的压力并没有那么大。另外,经常账户赤字的最优水平一般来说也是不确定的。弥补经常账户赤字的较好办法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外国的短期资本。

(3)应该把充分就业、稳定生产和促进长期增长作为宏观稳定的内容。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宏观经济稳定……正如华盛顿共识中所看到的那样……典型地不重视最基本的稳定感:稳定产出或失业。尽量减少或避免较大的经济缩减应当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从短期来看,大规模的非自愿失业很显然是无效率的……从纯粹的经济角度来看,它代表本应更有效利用的资源的浪费。

(4)推进金融改革。健全的金融制度是促进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部分。建立健全的金融制度的重要性超过了简单的避免经济危机。斯蒂格利茨把金融制度比作经济的“大脑”。为避免金融危机,就要改革金融体制,特别要加强审计,健全立法,加强执法的力度和公正性,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包括对投资者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及其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信息,以及保护小股东。金融自由化必须在政府建立了对金融业的有效监控和规制之后才能放手进行。金融自由化并不是关键——重建管制体系才是应当的。

(5)市场经济成功的核心是竞争。特别强调竞争环境的培育对市场机制的成熟是至关重要的。

(6)强调贸易自由化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创新的经济体系来说,贸易自由化既不必要,也不充分。自由贸易并不会自动导致竞争,而自由贸易的好处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如果没有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贸易的自由化可能只会进一步加强垄断企业对市场份额的占领,使政府的关税收入转移到垄断企业的手中,而并不能造福民众或促进生产力。

(7)关于私有化。在过去的10年里,对私有化的重视不及对竞争以及激励的重视。斯蒂格利茨认为,对一个市场经济体制来说,竞争性的市场和自由资产都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国家,尤其是前社会主义集团中的国家,这两方面的条件都不具备。“华盛顿共识”更关注私有化,而不是更关注竞争。回顾起来,私有化的鼓吹者高估了私有化的好处,而低估了私有化的成本,尤其是私有化过程本身的政治成本及其对进一步改革的阻碍。私有化和管制的先后顺序是非常重要的,使某一垄断行业私有化可能会创造一个强有力的不易改变的利润,从而破坏未来进行管制或竞争的可能性。

(8)“后华盛顿共识”关于政府的作用。问题的第一个部分是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在进行适度的管制、制定行业政策、社会保障以及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市场补充的政府,必须健全政府的各项必要的、有利于市场发育和竞争的规制。

(9)让政府更有效。斯蒂格利茨提出了有助于提高政府能力的5项相互关联的机制:

第一,对专业的权力机构来说,规则和限制是重要的。独立的司法部门,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通过权力分开,有效的监督,都可以制约专制的政府行为和腐败。

第二,行政事务本身也需要更有效,提供竞争性工资以吸引有能力的人。

第三,政府能力的增强也可以通过让政府与群众紧密联系,通过在政策制定和服务提供方面收集反馈信息来实现。

第四,政府提高其效率和功效的方法还有,在公共领域使用类市场的机制。

最后,政府需要采取那些减少寻租范围的政策。

(10)积累人力资本,传播知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早就被人们认识到了。政府在使家庭支付得起教育费用以及增加获得教育费用的途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1)加速转让技术。促进技术转让比自己进行研发回报率要高得多,促进技术转让也因此成为发展的关键之一。这些政策的一个方面是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投资。建立大学的观点并不只是对特殊个体的人力资本的储备,而且还具有使国家能够引进创意这一巨大的外部性。

2.斯蒂格利茨又认为“华盛顿共识”不但所使用的经济学工具十分有限,而且锁定的发展目标也十分狭窄,只盯着经济增长。他呼吁大大扩充发展的目标。

(1)要追求包括健康和教育获得改进在内的生活水平的实质提高,而不应光追求GDP指数的提高。

(2)要追求可持续性发展,包括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生态。

(3)要追求平等的发展,即不仅社会上层能够得到发展的好处,而且所有其他阶层都能平等分享繁荣的发展。

(4)要追求民主的发展,即公民能够以各种方式广泛地参与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决策。

斯蒂格利茨还强调了“后华盛顿共识”的两个原则:第一,无论新的共识是什么,它都不可能是以华盛顿共识为基础的;第二,更加谦卑、坦率地承认我们并没有所有的答案。

斯蒂格利茨于2005年1月28日发表了一篇题为《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 Consensus)的文章,文章指明:“后华盛顿共识(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将华盛顿共识的失败之处一一揭示出来。”(Stiglitz,2005)。在《后华盛顿共识的共识》一文里,斯蒂格利茨又对1998年那篇文章所提出的“后华盛顿共识”做了一些扩展和更新(Stiglitz,2005)。

第一,仅仅局限在华盛顿的框架内是不会出现成功的发展战略的。需要以重要的和实质性的方式吸纳发展中国家参与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讨论。

第二,“一刀切”的政策注定要失败。在一个国家有效的政策用到另外国家未必管用。事实上,即便没有追随华盛顿共识的东亚经济的成功与追随华盛顿的那些失败国家之间对比日益明显,还是不能“一刀切”认为东亚成功就一定是普世经验。问题依然是,政策被移到其他国家时,它们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运转良好。

第三,经济科学尚未提供足够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以就特定领域的政策达成广泛共识。但是有种共识正在浮现:各个国家可以自己试验,自己判断,去探索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

(三)“后华盛顿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的主要改进之处

根据科勒德克的总结,“后华盛顿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的主要改进之处有:

第一,“后华盛顿共识”已经认识到,“相对于私人部门‘肌体’的发育,国有资产的私有化变得不那么重要”,“这一点上,波兰学习了中国和越南的经验”(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0)。

第二,“后华盛顿共识”开始认识到,“没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政府,私有产权也不可能带来效率”。尽管这一观念仍没有为每一个人所认识(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3)。

第三,“后华盛顿共识”认识到金融和法律制度的建设需要时间,“目前,像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这些重要机构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转变”(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4)。

第四,“相对于产权制度的变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这已经被包括早期迅速大规模私有化的支持者如Frydam及Rapaczynski(1991及1994)等人所认识”(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4)。

第五,“自转轨早期的极端放任政策之后,人们已经重新发现了合作与团结的价值。1997年1月,甚至连亿万富翁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也毫不犹豫地承认:“虽然我在金融市场赚了钱(当然,指的是转轨国家的金融市场——引者注),但我很担心,如果对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不加约束,任市场观念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那就很可能危及到我们这个开放而民主的社会……过度的竞争与缺乏合作,将会带来极度的不平等和不稳定(Soros,1997)。”(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5)

值得一提的是,由“华盛顿共识”倡导的“休克疗法”在转轨国家的实施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惨剧,令“休克疗法”的发明者杰弗里·萨克斯改变了初衷:“90年代一系列的经济、金融事件也使得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最终改变了他的早期观点,承认必须重新考虑对‘休克疗法’的认识。东欧的经历,尤其是1989—1991年波兰‘休克疗法’的严重后果和俄罗斯持续的经济灾难,以及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得萨克斯这一次得出了正确的结论:依我看来,贸易政策改革应迅速进行,这将带来有力的竞争和市场力量。放松金融管制的进程应当放缓。如果金融市场的改革能一步一步地前进,并能持续几年,这将是适当的。”(科勒德克,中译本,2000,p.150)

三、从“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

(一)“北京共识”的提出

2004年5月初,英国著名思想库——伦敦外交政策中心不失时机地于2004年5月8日在《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上发表了美国高盛公司资深咨询顾问雷默(Joshua Cooper Ramo)的一篇论文,题为《北京共识》(The Beijing Consensus)。⑧ 雷默论文的英文原文长达75页,包括“北京共识:对中国力量的新物理学(physics)注释”、“中国发展的一些有益公理”、“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化:能量转移问题”、“与中国打交道”等四大部分及一个附录(作者与新加坡资政李光耀访谈录)。这是西方世界第一次正式介绍“北京共识”理论或者说理解和承认大陆的中国模式。⑨ 该文对中国20多年的经济改革成就作了全面理性的思考与分析,指出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适合中国,也是适合于追求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发展中国家效仿的榜样。

雷默是美国高盛公司的资深咨询顾问和中国清华大学教授。其咨询范围主要集中于政治、经济和商业领域,重点在中国。他还是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成员,世界经济论坛的明日全球领导人组织的成员,曾任《时代》杂志的海外报道主编。作为一个长期关注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有咨询公司背景的美国学者,提出“北京共识”这样引人瞩目的概念,是值得加以认真研究的。

据笔者查证,“北京共识”提出的时间不晚于2002年5月。2002年6月,在名为“哈佛学会公共政策咨询”的“俄罗斯经济”网页上,发表了一篇题为“Beijing Consensus for Russia?”的文章,作者是Michael S.Bernstam和Alvin Rabushka,文中提到Rabushka曾于2002年5月访问香港,他会见到的当地的“中国经济评论员”使用“北京共识”一词来概括中国务实的经济政策。文章认为,“北京共识”现在往往与“华盛顿共识”相提并论,而作为由主流学界和国际组织提出的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三位一体的“华盛顿共识”政策大体上已经失败了。⑩

(二)“北京共识”的主要内容

“北京共识”是指中国所创造的这样一种新的发展道路,它由平等、和平与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所驱动,严格地说,这种道路转变了诸如对私有化和自由贸易等传统观念。《北京共识》的作者雷默这样定义“北京共识”:“我把这种道路称为‘北京共识’……策略地讲,‘北京共识’需要诸如极其谨慎地处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等思想,它被定义为:(1)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践(如中国的经济特区);(2)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在台湾问题上);(3)循序渐进,不断精心积聚具有不对称能量的工具(有4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11) 雷默认为,“北京共识”的灵魂是创新和实验;它既务实,又理想,解决问题灵活应对,因事而异,不强求划一是其准则;它不仅关注经济发展,也同样注重社会变化,通过发展经济与完善管理改善社会。

雷默向人们展示了“北京共识”的三条原理。

(1)把创新的价值重新定位,创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持续进步的手段。迄今创新和技术给一些部门带来超快速的变化,使中国发展速度足以解决改革中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创新带来的变化之快,以至这种变化造成的问题还没来得及出现,新的变化又发生了。用物理学术语表达就是,用创新减少改革中的摩擦成本。这与国内学者概括的用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的思想是一致的。

(2)既然不可能从顶端实现对混乱的控制,就需要一整套新的工具。把眼光超越诸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衡量尺度,集中于人们的生活质量。这是处理中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矛盾的惟一途径。

(3)“使用影响力把想要踩踏自己脚趾的霸权大国挪开”,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新安全理论。中国不是把自己建设成为像美国那样靠武力而不允许其他观点的国家,而是把力量建立在自己的模式、自身经济地位的力量和坚决捍卫主权的基础上。

雷默还向人们介绍了“绿猫理论”,他指出:中国政府的新理念是:猫的颜色确实重要,现在的目标是找到一只绿色的猫、一只透明的猫。在这里,维持稳定、减少污染和惩治腐败是其重心。

“北京共识”对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化之路是这样概括的:

(1)“北京共识”的动力能量,创造了一种允许实验和失败的环境,在政府与公民之间达成一种新的契约,确保中国庞大的社会保持团结,这也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实现本土化。中国在历史上就同化了许多异族入侵者的文化,现在更是洋为中用,把西方的东西拿来变成自己的东西,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化”。中国向世界提供了一条全球化新路,即根据当地适应性的需求融合全球思想。中国的经济特区样板正在被全世界效仿。

(3)中国的经济崛起产生了磁石效应,使其他国家的经济利益与中国的经济利益一致起来。中国还以其“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等”的思想,给许多国家真正带来民族独立的希望。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支持中国的增长就是支持自身的增长。这种情况使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利益之间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紧密联盟。

(三)“北京共识”的意义

“北京共识”的总结和提出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向外部世界特别是西方世界传播这样的信息:

(1)中国正在争取和平崛起(peaceful rise),为此需要创造一种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但目前,世界上多数人对中国的了解还不多,仅有的一些了解还是负面的。雷默指出,最近一项民意测验显示,多数人在提及中国时,使用频率较高的字眼是“神秘”、“恐惧”、“黑暗”等。要改变世人的这种看法,“北京共识”这一响亮概念的提出就非常重要和及时。

(2)中国的崛起正在通过向世界展示新的发展和力量原理重塑国际秩序。中国正处在建立全世界从未有过的“最伟大的不对称超级大国”的过程之中,它比历史上任何国家都更少依赖传统的武力投放工具,相反,而是以其震撼的榜样力量和幅员宏大的影响走在各国前头。中国发生的事情正在改变国际发展、经济、社会,以及——广而言之——政治的整个图景。

(3)需要引起人们注意的是,雷默指出:“许多人,包括许多生活在中国的人,还没有认识到中国发展的例子对中国本身来说是一种力量的源泉。因此我提出这样一个概念。”

二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北京共识”更有意义:对全世界那些正苦苦寻找不仅发展自身,而且还要在融入国际秩序同时又真正保持独立和保护自己生活方式和政治选择出路的国家来讲,中国提供了新路。

雷默指出,许多地区,包括巴西和越南在内,都在认真研究中国的发展实例,尽管他国不能重复中国的发展模式,但中国模式中的一些内容却是值得研究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其他国家借鉴的。

“北京共识”的主要经验是,它使其他国家了解到,如何通过创新和实验找到适合本国发展的道路,而不能一味引进外资或外国公司,一个国家需要创造适合自己发展的环境。

正如印度社会学家拉姆戈帕尔·阿加尔瓦拉(Ramgopal Agarwala)最近所说,中国的成功实验是人类历史上最受羡慕的,其他国家应尊敬它并向它学习。

(四)“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的比较

“华盛顿共识”盛行于20世纪90年代,主张走私有化、自由化和透明化的经济发展道路,而这种模式在阿根廷等国的实践结果表明存在严重问题。管理不善和腐败与“华盛顿共识”一起在近10年里摧毁了十几个国家的经济。

包括斯蒂格利茨等有世界影响的许多学者都断言“华盛顿共识”已经失败、崩溃或破产。斯蒂格利茨说:“‘华盛顿共识’的末日是在1997年——我担任世界银行副行长之前——就已经宣布了。”(12)

“华盛顿共识”为什么会失败?雷默认为,“华盛顿共识”的信誉已被破坏,“华盛顿共识”的失败源于错误的策略。“华盛顿共识”认为,一种发展模式可以适用于所有国家,这是导致其失败的重要原因。可以设想,一个国家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政治制度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就匆忙开放资本市场,结果只能导致灾难。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北京共识”比“华盛顿共识”更有生命力: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在于两者的出发点不同。雷默(2004)说,“华盛顿共识”的目标是帮助银行家,而“北京共识”的目标是帮助普通人民。“华盛顿共识”推崇的是市场的迅速开放和接受全球化观念,而“北京共识”主张,一个国家在开放的同时必须保护本国环境,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适度均衡、全面发展。

其次,“北京共识”还包括许多非经济思想,涉及政治、生活质量和全球力量平衡等问题,表达了平等、和平与高质量的发展愿望。而“华盛顿共识”则表现为指手画脚和盛气凌人。雷默(2004)认为,“北京共识”已经取代了人们已广泛不信任的“华盛顿共识”。

还有,“华盛顿共识”认为,转轨只有一种既定的目标模式和只有一种既定的路径,这就是用激进的方式快速过渡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北京共识”只有一个大致清晰的目标(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且过渡的方式是要经过试验和探索。“两种模式、两种共识、产生两种结果,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改革有不同的指导思想和不同的目标和目的”(吴树清,2005)。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华盛顿共识’是有意识有组织出台的,‘华盛顿共识’的参与者确实在接受新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共识’;而‘北京共识’则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提高的条件下,由国际舆论自发地提出的一种观点,它既没有任何被公认的文件,内容也还正在探讨之中,并且提出者和参与讨论者不一定都接受这种‘共识’的理论基础”(吴树清,2005)。

雷默(2004)指出:在“华盛顿共识”崩溃(collapse)、世贸组织会谈中断、阿根廷经济脆弱不堪,以及世界大多数地区不知新的发展范例为何模样的情况下,“北京共识”为世界带来了希望。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核心概念——创新、不对称性、注重平等、探索有关公民地位的新思想,正在吸引那些怀着追求发展与安全的雄心,但数百年来看到的却是由于过度依赖发达国家援助而接连失败的发展模式的国家。“北京共识”使得每个国家都看到了靠自己成为一个强国的希望,虽不至于强大到足以称霸的程度,但至少可以强大到足以实行自决。

有的学者把“华盛顿共识”和中国的成功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中国的成功正是得益于“华盛顿共识”的指导,这是非常可笑的。这位学者认为:“中国的成功正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逐渐沿着‘华盛顿共识’的路子前进的结果。我们可以对‘华盛顿共识’提出这样那样的批评,也可以对如何实现‘华盛顿共识’提出不同的意见,还可以对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不同的分析,但不能从根本上否定‘华盛顿共识’。”他甚至认为,“华盛顿共识”是惟一正确的发展理论:“无论一个国家如何落后,要发展经济只有遵守‘华盛顿共识’。”(13) 这样的说法基本是在重复转轨只有一个目标和一条路径的观点,是过于简单化的和危险的论调,它刻意回避了“华盛顿共识”的意识形态意义和野蛮私有化的本质。

也有学者认为,“华盛顿共识”虽然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挑战,一是“欧洲价值观”——社会民主主义价值观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二是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后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批判,三是“北京共识”在实践上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但是,“北京共识”并不必然替代“华盛顿共识”,“北京共识”可能更多地是对“华盛顿共识”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为“华盛顿共识”具有合理的内核,其强调的是市场经济转轨的目标,而“北京共识”则强调了达到这一目标的可能的途径,或者说达到这一途径可供借鉴的制度变迁经验。(14)

把“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分别概括为市场经济转轨的“目标”和“途径”,并断言两者可以互为补充,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前面已经提到,斯蒂格利茨把“华盛顿共识”概括为“三化”这样一种教条:“主张政府的角色最小化、快速的私有化和自由化”。“化”者,不仅指目标,更指达成目标的过程与途径;“北京共识”也不仅是途径而没有目标,相反,“北京共识”的目标与“三化”目标也很难混同,否则还建设什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与道路均大相径庭,怎么补充?这样的调和太随意,作为“漫说”可以,作为严格的学术讨论可疑。

(五)“北京共识”与“后华盛顿共识”的比较

从概念提出的时间角度来看,“华盛顿共识”形成于1989年,“后华盛顿共识”形成于1998年初,而“北京共识”则在2002年5月前提出,正式提出的时间为2004年5月。三者在时间上存在继起性。

从内容上看,我们知道,“后华盛顿共识”是在总结了“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休克疗法”所造成的巨大倒退和损失后提出的,是对激进式转轨的否定和对以中国为主的渐进式转轨的肯定——斯蒂格利茨在提炼“后华盛顿共识”时的实践经验主要来自两方面,反面经验来自于俄罗斯和东欧实施“休克疗法”的教训,而正面经验则是来自中国(还有部分来自波兰)。而“北京共识”则是对中国渐进式转轨成功所形成的“中国模式”的高度总结和提炼。因此“后华盛顿共识”是对“华盛顿共识”的扬弃,“北京共识”则是对“后华盛顿共识”的自然延伸。

比较而言,“北京共识”与“后华盛顿共识”有更多的内在联系。

“北京共识”与“后华盛顿共识”的主要共同点包括:

1.科学的发展观:追求生活水平的提高,包括教育和健康的提高,不只是标准的GDP的增长;追求可持续发展,这包括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保持一个健康的环境;追求公平发展,这确保了社会的所有团体都能分享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少数处于顶层的团体才能享受发展的成果;追求民主的发展,公民以各种方式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过程(Stiglitz,1998)。

而“北京共识”追求科学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朴素的公平观,雷默概括为“绿猫理论”(Ramo,2004)。

2.两者都强调循序渐进。承认知识的有限性,强调“摸着石头过河”。

3.在对待私有化的态度和自由贸易的态度方面比较一致。“北京共识”强调需要极其谨慎地处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后华盛顿共识”强调私有化的鼓吹者高估了私有化的好处,而低估了私有化的成本,尤其是私有化过程本身的政治成本及其对进一步改革的阻碍。

4.强调本土化。“北京共识”强调“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化”理论,“后华盛顿共识”强调为了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就必须为发展中国家所接受。

5.民主的思想。“北京共识”指出中国以其“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等”的思想,给许多国家真正带来民族独立的希望(Ramo,2004)。“后华盛顿共识”提出需要以重要的和实质性的方式吸纳发展中国家参与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讨论(Stiglitz,2005)。

6.强调政府的作用。“后华盛顿共识”强调政府的作用;在“北京共识”里政府主导了渐进转轨,并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7.都强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限制外国的短期资本。

8.在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尤其强调增长和就业这两大目标。

9.强调金融自由化必须在政府建立了对金融业的有效监控和规制之后才能放手进行。金融自由化并不是关键——重建管制体系才是应当的。

10.强调试验,不搞“一刀切”。

需要指出的是,“后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虽然有诸多共通之处,但也不能把它们等量齐观。毕竟,“后华盛顿共识”是在否定“华盛顿共识”的基础之上而对转轨经济提出了更多“指导性的”建议,而“北京共识”则更多地总结了中国等渐进式改革国家的探索经验;因此,“后华盛顿共识”的规范色彩更浓厚一些,而“北京共识”的实证气息更淳朴一些;“后华盛顿共识”侧重于对不当理论指导了转轨实践所造成消极后果的纠偏,而“北京共识”则是对阶段性成功经验的系统梳理。

有学者认为,无论是“欧洲价值观”还是“后华盛顿共识”,都缺乏有说服力的成功例子。因此“后华盛顿共识”无法对“华盛顿共识”构成更强有力的挑战。最近出现的“北京共识”,因为有中国持续经济增长这样的辉煌业绩作支持,最可能对“华盛顿共识”形成更强有力的挑战。(15)

最重要的不同是,“后华盛顿共识”并没有区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两个不同目标模式的异同,而“北京共识”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它认为“中国模式”的成功“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Ramo,2004)。比如,在私有化的问题上,“后华盛顿共识”并不排斥私有化,它虽然揭露了快速、大规模私有化的危害,但它强调的是私有化的次序被搞错了,应该把竞争放在首位,私有化应该放在次要的位置上;而“北京共识”认为“中国模式”“这种道路转变了人们对私有化和自由贸易等传统观念”(Ramo,2004),即不搞大规模的私有化也可以建设市场经济。

对中国来说,“可以肯定地说,转轨还远远没有结束。……即使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斯蒂格利茨,2000)。所以,失败的教训应当记取,成功的经验弥足珍贵。

(六)“北京共识”的国际反响

需要指出,雷默把“中国模式”概括地表述为“北京共识”未必是准确的、全面的(尽管不能肯定“北京共识”这一概念是由雷默最早提出的),但这种概括提炼是必要的、及时的,毕竟西方经济学家们经常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形迹可疑”的转轨进程。

《北京共识》一文在英国《金融时报》上一发表就引起国际舆论和香港媒体的广泛关注。

1.正面的肯定。国际和香港媒体在2004年5月份的一个引人关注的动向就是对“中国模式”和“北京共识”的正面肯定。互联网上有关“北京共识”的报道和评论也铺天盖地。

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网络版5月20日刊登的题为《中国将以自己的方式改变》的文章,称赞中国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政治改革果断明智。

英国《卫报》5月27日刊登题为《中国解决亿万人民温饱问题的经验》的文章,认为中国的崛起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除西方发展模式之外的一个强有力的选择。

墨西哥《每日报》5月24日刊登的题为《中国:亚洲的地平线》的文章,认为中国奇迹是依照自身情况理智制定社会经济政策的结果。

香港《信报》2005年2月3日刊登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迈克尔·斯彭斯教授的一篇文章,题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独一无二》。斯彭斯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是独一无二的。虽然亚洲国家和地区过去亦曾经历高速且持续的经济增长,但从未见过像中国那样规模庞大的经济体,在一段长时间内如此强劲增长,它发展的规模和重要性之大,影响人口之多,都是空前的。

西班牙《起义报》2005年1月19日刊登马克·班德比特的一篇文章,题为《中国和印度:哪个发展模式更成功》。文章认为:中国发展模式所取得的成果远远高于印度发展模式。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而印度则选择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在减少贫困人口、财富分配、人均寿命、识字率和电话普及率等方面中国的表现都远远好于印度。当然,不存在纯粹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了解决实际上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同样也会遇到的一些问题,中国选择了从资本主义推演出来的方式达到社会主义。更确切地说,中国把加速发展生产力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

美国《外交政策》双月刊2005年1—2月号刊登世界银行远东和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学家霍米·哈拉斯的一篇文章,题为《水涨船高》。哈拉斯认为,中国崛起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利大于弊。中国的成功将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有所助益,而不是造成伤害。中国为很多贫穷国家创造了贸易市场,其需求增长引发的全球性价格飙升也使相应的部门生产者受益,它还成为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区域贸易良性循环的中心。中国再度掀起关于贸易如何才能减缓全球贫困现象的辩论,并致力于调整国际机构的规则以应对发展中国家的重重问题。中国崛起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值得效仿而无需心存恐惧。

2.善意的提醒。香港《信报》2005年2月15日刊登了署名郑永年的文章,题为《切勿夸大“北京共识”》。(16) 作者承认,雷默的文章的确比较客观,比较正面地来看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但很难说文章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实际上,在雷默之前,很多学者早就指出了中国改革的渐进主义特点,创新和实践也的确一直是邓小平以来中国领导人所提倡的。真正吸引人的或许就是意识形态味道十足的文章标题——“北京共识”。

文章说:中国方面切不可夸大“北京共识”,甚至也不能接过来使用这个概念。因为如同“华盛顿共识”,“北京共识”也带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

文章认为,必须区分“中国模式”和“北京共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在第一个层面,两者都意在总结中国发展经验,但一旦置于国际政治的背景中,两者的意义就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中国模式”只着重于总结中国本身的经验,意在解释中国是如何取得改革开放的成功的。“北京共识”则不同,它更进一步,不仅是对中国经验的总结,而且还带有浓重的向其他国家推销中国经验的味道。

总结中国本身发展的经验无可厚非,也很重要。但是如果把中国的经验上升为“北京共识”,甚至像“华盛顿共识”那样向外推广,那就大错特错了。

文章警告说:如果中国的经验好,别人也就自觉地来学。如果很多国家都来学中国的经验,那就是中国软力量的开始。反之,如果中国来推行“北京共识”,那不仅不是软力量,反而会是霸道的开始。

实际上,中国发展的最主要经验就是实事求是,不接受任何所谓的“共识”,也不根据各种所谓的“共识”来指导自身的改革。所以也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北京共识”。

文章提醒道:中国现在所面临的并非把现有的经验上升为“北京共识”,而是如何发展和完善“中国模式”,使得这个模式是可持续的。

3.反对的声音。但也有人对“北京共识”不以为然。一位名为Hobo Luke的作者对上述“北京共识”的几条内容作了逐一反驳。他诘问道:(1)美国的私有化和自由贸易难道比中国做得差吗?(2)美国的自由企业早就向人们展示了它们的创新和实践能力;(3)美国难道没有在中东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吗?(4)关于中国在积聚能量,他告诉人们,美国公司拥有世界资产的25%,中国不就是买了4000亿美元的美国国库券吗?他提醒人们当听到美国必须向“北京共识”学习的论调时要小心!(17)

(七)斯蒂格利茨与“北京共识”

有学者问斯蒂格利茨:“关于‘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目前有一场很大规模的讨论。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其能够引起这么大的关注?是经济学的信条正在变革,还是近来很热的地缘政治学讨论的如何应对中国威胁的影响?”

斯蒂格利茨回答说:“实际上,除了中国,关于‘北京共识’的讨论是很多的。”原因在于,“在更广泛的发展中国家圈子里,拉美的失败导致了对‘华盛顿共识’作为发展和复兴信条的普遍的抵制”,“人们达成共识,认为‘华盛顿共识’是无效的”。“而中国在这些年持续的增长,令IMF十分尴尬”。“既然‘华盛顿共识’是错的,那么什么又是对的呢?当然也没有共识,我想每个人对新的共识都有自己的看法”(18)。

《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也曾这样问斯蒂格利茨:(19)“美国前《时代》周刊记者、高盛公司资深顾问雷默不久前提出了‘北京共识’,即中国的发展模式。他认为‘华盛顿共识’已经过时,中国的这种和平、更为平衡的发展模式可供亚洲其他国家仿效,也为全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希望。你对此是怎么看的?”

斯蒂格利茨回答说:“这种说法很有趣。现在的共识确实是,‘华盛顿共识’已经过时,但我觉得‘东亚模式’的提法或许更为准确,因为中国、韩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各有差异。但东亚国家政府有权威、重视高科技、重视教育等等共同之处确实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在于,东亚的成功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拉丁美洲和非洲效仿。这一点至少目前还不清楚。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华盛顿共识’是错误的,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可以从东亚国家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斯蒂格利茨觉得还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即一定要多边主义。英语里有一句谚语叫“每朵花都有一条银边”,每个国家都有可取之处。

实际上,斯蒂格利茨在这里认为:(1)人们对“华盛顿共识”已经过时是有共识的;(2)在世界上,“北京共识”已经引起广泛关注;(3)与“北京共识”的提法相比,他更钟爱他多年坚守的一块阵地——“东亚模式”,这是斯蒂格利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论战的主要领域;(4)斯蒂格利茨虽然很少使用“北京共识”的术语,但他发明的“后华盛顿共识”所涵盖的内容与“北京共识”有很多相通之处。

(八)小结

“北京共识”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世界开始用一个新概念看待中国。我们当然不会幼稚到以“北京共识”而自喜,但我们更不必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景而悲观(毛增余,2004)。

“北京共识”的提出也确实让某些人的神经过度紧张,内心很不舒服。在这些人的眼里,美国就是世界,世界就是美国。“北京共识”的提出,只是为了让世界了解中国,中国模式也许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有某些借鉴作用,但没有人会让美国向“北京共识”学习!中国不会像美国财政部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向世界输出“华盛顿共识”那样输出“北京共识”(毛增余,2004)。

应该说,《切勿夸大“北京共识”》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提醒。虽然现在中国不可能去向国外推行“北京共识”,更谈不上强迫别的国家接受“北京共识”,但是,这种担心就像人们对“中国威胁论”的担心一样,并非空穴来风。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的一举一动对外部世界特别是周边地区的影响都有可能被放大甚至误读。

尽管存在“模式”与“共识”之争,不过,笔者认为,总结“中国模式”的经验也好,上升到“北京共识”也好,都是很有必要的,关键要看是不是客观地总结和提炼了中国的发展经验;倒不是“北京共识”的提法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北京共识”的内涵总结得准确还是不准确。如果“北京共识”能比较准确地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更加坚定地奉行正确的改革路线,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实际上,中国的渐进式转轨路径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接受,怀疑论调远比肯定声音的音调高。有人认为中国渐进式的转轨路线是“形迹可疑的”,“北京共识”的提出也得到了一些人的非议。

笔者认为,对中国渐进转轨经验的总结,至少到目前为止,不是已经拔得太高,而是还没有进行应有的发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北京共识”对中国渐进式转轨经验的总结是不够充分的,甚至它的着眼点有些偏向于“国际观察家”对中国模式的总结,这样的总结很难是全面的,它侧重于外国人看中国的方面。但无论如何,“北京共识”的提出,有利于坚定我们走渐进转轨路线的信心。

斯蒂格利茨在他的《全球化及其不满》一书的中译本序言中,对中国的经验也做了很多的肯定,他说,“我希望本书能够加强中国的决心。”(斯蒂格利茨,中译本,2004,作者中文版序V)中国确实需要这样的决心。

注释:

①黄韧:《经济学家中的“斗士”》,载《国际金融报》,2002-02-05(5)。

②王梓主持,斯蒂格利茨等:《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5-03-28。

③J.Williomson," 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 or Neo-liberal Manifesto? " ,in Richard M.Auty & John Toye eds,Challenging the Orthodoxies,Development Studies Association 1996,pp.13-21。参见李珍:《“华盛顿共识”与发展中国家“新自由主义改革”》(未发表)。

④里斯本小组由来自日本、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的22名经济学家成员组成。他们得到了卡洛斯特—古尔本基安基金会等组织的资助。

⑤《美国大学学者对全球化莫衷一是》,原载美国《华尔街日报》,2002年12月2日,转引自《参考消息》,2002年12月15日,题为《美学者对全球化莫衷一是》。

⑥黄韧:《经济学家中的“斗士”》,载《国际金融报》,2002-02-05(5)。

⑦黄韧:《经济学家中的“斗士”》,载《国际金融报》,2002-02-05(5)。

⑧Joshua Cooper Ramo,The Beijing Consensus,The Foreign Policy Center.

⑨Jane,The Beijing Consensus,http://www.asiawing.com/forums/read.php? f=3&i=134905&t=134905,2004-05-19.

⑩Michael S.Bernstam and Alvin Rabushka,Beijing Consensus for Russian? http://www.russianeconomy.org/comments/060204.html.

(11)Jane,The Beijing Consensus,http://www.asiawing.com/forums/read.php? f=3&i=134905&t=134905,2004-05-01.

(12)参见斯蒂格利茨等:《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载2005年3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13)梁小民:《斯蒂格利茨,你让我失望》,2004年8月18日,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41117.html。

(14)赵晓:《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漫说》,http://www.doctor-café.com/detail.asp? id=2542。

(15)刘乃强:《北京共识有普世价值?》,原载香港《信报》2005年2月8日,转引自《中国经验具有普世价值》,载《参考消息》,2005年2月9日。

(16)新加坡《联合早报》也发表了郑永年的此篇文章,题为《切莫夸大了“北京共识”》,参见2005年2月22日新华网。

(17)Hobo Luke,The Beijing Consensus,http://www.asiawing.com/forums/read.php? f=3&i=134996&t=134905,2004-05-22.

(18)参见斯蒂格利茨等:《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载2005年3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19)载闻名,胡润峰:《斯蒂格利茨问诊中国经济:中国神话过分乐观?》,载《瞭望东方周刊》,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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