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轨道交通与其他方式相比明显具有环保、快捷等优势,所以近年来,轨道交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很多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得到广泛应用,并成功的缓解了很多城市的交通问题。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是一项投资较大,且技术含量较高的系统工程,本文将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进行分析。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城市轨道交通是一项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大、运行维护成本大、社会效益好的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大型城市,伴随着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可见未来时间内将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有效且充分的控制工程造价,我们应该全面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网规划,积极采用适宜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使轨道交通工程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综合了包括建筑学、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地质学等一系列的专业,建设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交通、环保、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有关部门的配合,总的来说是一个专业复杂、单位接口复杂的大型工程系统。造价组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组成分析是进行造价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的基础。按照建设流程划分,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征地拆迁费、土建工程建设费用、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车辆购置费、设备及工器具费、预备费、财税费、铺底流动资金。按费用要素划分,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车辆工程、轨道工程、机电设备、车辆与综合维修基地、其他费用等。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问题方向
首先,对于工程的前期工作没有重视。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控制当中,虽然前期工作阶段所消耗的投资只占整个工程总造价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能力却达到70%以上。其次,各阶段造价管理相互脱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未做到统一协调。再次,设计阶段未实现优化设计。设计单位往往存有单纯任务观念而保守设计,常常行成浪费,设计院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对经济因素的考虑相对较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度通常只占到10%左右,但设计阶段的影响度却远高于这个比例,设计人员重视功能轻视经济性即是重要原因。第四,造价管理制度欠缺。在当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中,没有形成一个可以实现相关资料共享的制度,无法实现造价管理相关经验的有效交流和传递。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
3.1决策阶段
传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工作,很少重视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造价工作及后续施工工作难以得到保障。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总体造价控制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相关的投资决策等是否合理,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保证。在本工程的决策阶段,决策人员具体对城市内部功能、结构、交通需求等进行分析,将安全与功能保障作为重要前提,以交通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对不同方案进行合理的选择分析,主要选择安全适用性较好、经济合理的建设模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具体来说,在这一阶段,应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线形进行选择,尽量降低前期施工所需费用,加强相关工作的勘测。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工作,主要就是对具体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决策,确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网。
3.2设计阶段
虽然设计阶段的具体费用在本工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较小,但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具体影响可以达到75%左右,因此,本工程的造价人员对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也十分重视。在设计阶段的具体工程造价中,该工程的相关人员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第一,对设计方案进行招标,并在具体的招标工作中应用价值工程的相关理论来对具体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第二,开展限额设计,利用已经得到批准的投资估算方案来进行初步设计,利用相应的设计概算来对施工图进行有效控制;第三,在设计阶段引入相应的责任机制,保证施工图纸设计方面的具体深度、精度,以此实现工程总投资方面的节约。本工程在设计阶段,针对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开展了相应的审查会议,邀请不同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在经过所有专家的审查与评定分析之后,该工程的设计概算比批复投资环节增加了111800万元,增幅为9.01%,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控制的相关规定。
3.3招标、投标阶段
3.3.1确定招标价
招标控制价可以很好地体现施工图纸的相关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工程量相对较大。涉及范围较广、工期较长,若相关人员无法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参与投标的企业或人员就会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纳入其中,并将相关的费用转到招标人一方。这样,就会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价格虚高,超出设计概算。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需要造价人员控制好报价工作的具体上限,以防参与投标的企业等哄抬招标价,经过成本核算的招标价格,可以使施工企业具备较强的风险防御能力。
3.3.2拟定相关合同
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造价人员需要对合同进行细致的分析,确定相关的责任与权利,利用合同中相关的条款来对工程施工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在本工程的实际工作中,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综合单价、综合合价等,实现了风险的共同承担。
3.4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造价人员首先需要对合同进行科学管理,并且熟悉和理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造价人员应当利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去解决造价工作中存在的纠纷及问题等,避免发生索赔现象。在本工程实际建设中,造价人员将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相关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实际核实,将其作为划拨支付款的主要参考依据,避免支付款超额支出。此外,本工程在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中,还引入了监理制度。造价人员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进行严格核实及科学签证,保证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控制。
3.5结算阶段
在工程项目竣工之后,需要进行竣工结算。这一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带有事后控制的性质,是工程造价中的最终环节。在这一阶段,造价人员需要避免冒算、高估等问题出现。当施工项目的具体工程量变化范围在10%之内,造价人员无需对工程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可以沿用之前定好的综合单价。若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变化范围超过10%,且不同分项的具体工程费用超过定额的0.1%,造价人员就需要对工程的综合单价进行更为合理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方式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具体承包者对增加或减少后的工程量进行分析,预估新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在经过确认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调整。这一方式对于综合单价的调整进行了明确的范围界定,造价人员在此范围内开展具体造价工作,可以有效保证这一阶段的造价质量,也可以较好的对工程总结算价进行控制分析。
结语
为了有效且充分控制工程造价,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把控每个环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轨道交通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并促进其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分析[J].铁道工程学报,2014,06:104-108.
[2]刘孝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分析[J].中外建筑,2013,10:134-136.
论文作者:管禹,闫康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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