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21世纪农村全面发展的战略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面发展论文,农民论文,战略论文,农村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1]05—0083—03
一、农民思想政治教育:21世纪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
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思想政治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我国全体国民的综合素质的高低。因而,对广大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弘扬共产主义道德思想主旋律,构建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的有力手段。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的经济模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及建成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必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发生深刻的变化。在这一激烈变动时期农民表现出了一种不安、迷惘和盲从。许多农民在多种文化、道德面前,缺乏评判能力,从而无所适从,降低了道德规范在其内心中的约束力,使得农民小生产者本身固有的那种自由散漫品质程度进一步加深,此时,只有通过党和政府有意识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才能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是平衡社会收入不均造成心理失衡的调节器。市场经济的确立是我国经过长期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在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所做的理性选择。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前提、以效率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竞争以后的短短二十几年中,我国全体国民的收入水平都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同时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拉大了。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扩大。由于个人之间的能力不同、对资源占有的程度也有差异,所以从长远来看,这一现象应该说对综合国力的提高是有益的,但却与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富裕的目标相左。而就现实情况来看也存在让人不乐观的因素,农民犯罪日益增加、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下降就是最好的证明。农民由于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对物质消费的需求迅速膨胀,而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高,生产力相对落后,不能为农民在短时间内提供实现富裕的机会。当目标不能实现时,一些农民则会产生受挫感,从而产生失衡的心理状态。如果不对其进行合理地疏导,心理失衡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削弱党和国家的整体内聚力。失去了农民这一最大群体,中国将不堪设想。避免这一结局的有效措施就是进行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使富裕了农民发扬互相帮助的传统美德,通过各种方式来帮助落后农民发家致富;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广泛教育让尚处于贫困之中的农民觉得党和国家没有忘记他们,同时,启发他们对市场经济效率与公平二者兼顾的正确认识。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新时期农村各种复杂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农村社会矛盾错综复杂,这些矛盾如果只靠行政手段、法律强迫或者单纯经济处罚来解决,很容易造成农民的对抗情绪,发生集体上访或冲击政府机关的恶性事件。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于能触及人的心灵深处,使人从认识的高度自觉产生变化,而具有超前性和后继性。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有效的预防和纠正人们的不良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因而,要处理好农村出现的各种新的矛盾,解决好农村出现的各种新的问题,消除广大农民对乡村干部的对立和对党的不满情绪,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使之树立正确的集体主义思想和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让社会主义的新思想去占领农村的思想阵地。
二、农民法制教育:21世纪农村稳定与发展的根本条件
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问题,而保持稳定和发展的关键是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首要的是加强法制教育。
第一、只有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干部和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的局面。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制观念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农民法制观念淡薄仍严重影响着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尤其是很多乡村干部不懂法、不学法,不能依法治村治乡,农村基层工作基本上还处在“人治”状态,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现象相当普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能依法治村,只依靠强制措施对农村进行管理。有的乡村干部不依法办事,随意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以权谋私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对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第二、只有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才能改变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现象。由于农村干部群众文化素质低,使之学法、懂法相当困难。加之封建残余思想影响,使普通百姓养成了唯上、唯命是从、逆来顺受的传统。所以,普通老百姓习惯于人治,而不习惯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然普通农民能接受人治,干部当然也就乐意实行人治。因为实行人治,干部说话就是法律,干部只对其上级负责,其言行不受法律约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基层党组织松散无力,加上在农村开展普法工作有些客观困难,所以,就放松了法制教育。不少乡镇从没有组织过村干部学习法律,更没有采取措施要求干部群众自学,或进行有效宣传,从而导致了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强农民的法制教育。
第三、法制教育是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关键。事实证明,法律建设搞得好,经济发展就快,农民收入就高。可见,加强法制教育,已是推动农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村干部大胆依靠国家的政策法律管理农村,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征收农业税、提留的有关规定,出台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和不良势力,树立良好的村风,就能大大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只有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才能使农村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不少学者认为,影响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问题主要是强化社会管理问题,发展社会事业问题,调整社会结构问题,提高农民素质问题等。而社会管理实质是保持农村社会有序、稳定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农村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进行法制教育。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调整社会结构,没有一定的法规,也无法做好。农民素质的提高,首要的也是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才能使农村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农民科技教育:21世纪农村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武器
第一、只有进行科技教育,才能挖掘农业潜力,保持农业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不利因素:自然资源从总体上来看,是种类多、数量多,但是人均占有量少,资源质量下降,有些资源出现危机。此外,农业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农业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农用工业发展缓慢,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状况不佳;种粮的比较效益低;农业投资比重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地解决粮食总供给总需求的矛盾,就必须依靠现代科技进步,依靠农民科技教育。只有发展科技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把农村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才有希望,国家的现代化和社会的稳定才有可能。
第二、农村科技教育将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水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民大国,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农业经济大发展,党的政策起得作用是很大的,但是在农村体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农业政策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另外,从增加农业投入的角度来分析,就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言,单靠政府不可能使其无限增产,而且我国的财力也规定了农业投入的有限性。因此,要加快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除了继续发挥好政策的作用,增加投入以外,必须有赖于科技突破,有赖于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仅要求传播技术信息的渠道畅通,并且要求农业劳动者的素质与之相适应。只有对农民加强科学技术教育,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促进我国农业以至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三、只有加强农村的科技教育,才能从整体上改变农民技术水平低的现状。由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更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有一定知识和文化的农村青年都纷纷转向了非农业,导致现有的农业劳动者接受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更差。整体上农民的技术水平低,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21世纪农村经济要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农民的科技教育。
四、农民素质教育:21世纪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农民素质教育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要想在我国耕地不可能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必须要大量吸收先进的科技成果,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任何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科学技术,只有被农民认识和运用,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由此可见,我国农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尤其需要广大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民素质教育势在必行。
第二、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一项调查表明,随着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和农民经营范围的日益拓宽,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差异成为当前农民收入差异的重要原因。农户劳动力文化素质越高,其收入水平就越高。另外,文化程度指数高的地区,近期农民人均收入也较高。可见,农民收入与其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的高低密切相关。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是提高农民的素质。
第三、农民素质教育是我国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前,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令全世界都关注的问题,我们国家也编制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议程,对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与资源等等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全面规划,其中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从农业在我国的基础地位来看、从充分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来看、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来看、从农业内部的结构不适应农业现代化来看,还是从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消费需求的角度来看,都要求我国的农业能够可持续发展。不容置疑,这需要大批较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要促进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就是大力加强广大农民的素质教育,使农民的素质状况有较大程度的改观,使他们增强责任感,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好农业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摒弃短期行为,不搞掠夺式的经营,把农业生产的增长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五、农民文化教育:农村社会发展的动力
农业现代化就是把传统农业转变为具有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方式和生产力都将发生质的变化。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只是为农业现代化扫除了体制上的障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还在于农业内部,尤其是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身上。农业现代化有三大特征:生产条件现代化、生产技术现代化和生产管理现代化,这三点无不与农民自身相联系。邓小平同志说过:农业问题最终要靠科技解决。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这就明确指出了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无穷的动力在于对农民的文化教育。
第一、农民文化教育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科技贡献比重日益增多。而科技本身正是文化的升华,文化知识是孕育科技成果的温床。文化程度的高低最终决定了社会、团体和个人经济发展的水平。从微观角度讲,首先,文化程度与个人收入呈正比关系。从宏观角度看,农民文化教育的意义更加重大。其一,有利于我国的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其二,有利于我国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太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目前不到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出现“低能症”,大量的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的农业生产力。农业科技的投入和应用是实现农业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对农民文化教育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任务。其三,有利于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我国目前仍有八亿农民,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人口显然太多,与城市化要求相去甚远。农民文化程度的提高对于就业门路的拓展极为有利,也为加快城市化步伐提供了动力。
第二、农民文化教育是我国农村现代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肥田沃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是整个国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农民整体的文化素质偏低。制约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其一,阻碍了农民参与国家政治建设和民主权利的行使。其二,造成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犯罪率上升。长期以来,农民受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对于社会主义法制认识甚少,一些农民或是不懂法,或是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形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法律规范对于“法盲”是没有约束力的。其三,降低了转型时期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转型时期,农民以前主要遵循的中国传统道德原则受到西方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击,农村文化受到城市文化的冲击,在这种“光怪陆离”的激烈冲撞中,农民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而不自觉得走上犯罪。其深层原因仍在于文化知识的欠缺。第四,是破除农村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主要障碍。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使他们难以接受新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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