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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以来在中国学界视野中时隐时现的全球伦理议题,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迅猛发展凸显出来的,难以回避。日益严峻的全球性问题以及不断扩大的人类共同利益,是全球伦理问题不断受到关注的大背景,其中折射着不同文化、社会变迁中道德重建的紧迫性,也使谋求全球社会共有的伦理准则和道德底线成为不同文化、社会的殷切期盼。
全球伦理是一种以人类公共理性和共享的价值秩序为基础,以人类基本道德生活、特别是有关人类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淑世道德问题为基本主题的整合性伦理理念。① 由于全球化导致的共同生活一致化趋势,全球伦理还是一种跨人群、文化、跨地域的各类行为体积极认同的共有社会规范,正在被纳入不同文化、民族和国家的生活实践之中。近一个时期,在各类全球性问题的冲击之下,不同国家和文化之间合作解决自身以及全球性问题的责任意识日益凸显,建立和完善全球治理领域的各种制度安排也在对全球伦理的内涵提出新的要求,使之进一步超越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单一文化价值的禁锢,成为一种关系到全球秩序和人类共同体利益的国际机制建设的观念基础。
一
虽然今天很难对滥觞于20世纪中期的全球化进程做出利弊得失的判断,但全球性问题带来的各种挑战已是无法回避,核武器危险乃至核能源危险、气候异常、人口爆炸与流动、资源匮乏、贫富差距、环境污染、恐怖主义、食品安全等等,不仅超出了区域性质,也严重到威胁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伴随着西方现代文化特别是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全球扩散,世界各国还同时面临着工具理性的膨胀、价值理想的迷失、伦理道德的失落、精神家园的崩溃和文化选择的迷惑等重大的现代性挑战。近年来,有良知的学者和政治家们都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社会已陷入了一场深刻的危机,这一危机既是整个人类现代性危机的集中反映,也将极大地预制着人类的未来。
针对全球性问题的泛滥,1993年由全球宗教界领袖与孔汉思(Hans Kung)等神学家和学者共同发表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Declaration towards a Global Ethics)指出:“若无一种伦理方面的基本共识,任何社会迟早都会受到混乱或专制的威胁。若无一种全球性的伦理,就不可能有更美好的全球性秩序。”针对当代世界的状况,该宣言还表述了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珍重生命,致力于非暴力与敬重生命的文化;正直公平,致力于团结与公平的经济秩序;言行诚实,致力于宽容的文化与诚实的生活;相敬互爱,致力于男女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宣言进一步提出:对于一切生活领域,对于家庭、社会、种族、国家和各种宗教,存在着一种不可少的、无条件的标准,这就是全球伦理,即“关于一些有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或缺的标准以及根本的道德态度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遵守这种全球伦理,就是要“致力于相互理解,投身于有益社会、培养和平、善待自然的生活方式”。② 《走向全球伦理宣言》的深切呼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积极回应,1997年9月,由数十名政治家和领导人起草、联合国大会发布的《人类责任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esponsibilities)提出,片面地坚持权力可能招致冲突、分裂和无数争执,而且蔑视人类义务又会导致违法和无序,求得全球性的解决办法又只能依靠所有文化和社会所推崇的理念、价值和规范,总之,“只有借助适用于任何个体、机构的一致价值与规范,人类追求进步和改善的愿望才能取得成果”③。
全球伦理问题的凸现是一体多元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思想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决定的。就全球伦理主张的历史渊源来看,希腊化罗马时期斯多亚派提出的“世界主义伦理”、基督教伦理的“千年理想世界”、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设想的“道德乌托邦”、欧洲启蒙运动追求的普遍理性主义伦理等基于人类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思想,都对人类社会文化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引导作用,也是今天讨论和建构全球伦理的观念基础。再譬如,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最早提出:人类的生活是以德性为中心的,“个人要是如果没有丝毫勇气、丝毫节制、丝毫正义、丝毫明哲(智慧),世人决不称他为有福(快乐)的人”④。受到这一思想传统的影响,到了18世纪鼓吹自由市场经济的亚当·斯密那里,也认为对普遍道德规范的遵守是一种责任,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他甚至警告说:“如果它们没有深入人心,我们的社会就会在瞬间崩溃。”⑤ 19世纪的康德还预言了这样的前景:“人类的普遍意志是善的,但其实现却困难重重,因为目的的达到不是由单个人的自由协调,而只有通过存在于世界主义地结合起来的类(一个从恶不断地进步到善,在阻力之下奋力向上的理性生物的类)的系统之中、并走向这个系统的地球公民的进步组织,才能够有希望。”⑥ 中国思想传统中相同的伦理主张也非常丰富,亦有清晰的发展线索,从先秦孔子提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到11世纪范仲淹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主张,还有16世纪初王阳明的名言:“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不过,与西方逐步走向公共伦理的理性路径相较,中国传统中这种“天下为公”的价值观,反映的是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的感性意愿与高尚理想,并没有充分进入公共生活领域,直到今天。
21世纪为不同文化共同展现了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新时代,各种行为体相互依赖和相互竞争的局面日益复杂。要建设持久的和平和共同繁荣的世界,必须要建立一种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全球治理长效机制,运用共同智慧和集体努力来对人类社会进行自我治疗和自我更新的过程,这个长效机制的观念基础,就是全球伦理。正如涂尔干所说,“人类的秩序状态与和平状态,不可能依靠纯粹的物质根源或盲目的机械论而自发地形成”,“没有道德纪律,就不可能有社会功能”⑦。结合本文的视域,作为全球治理观念基础的全球伦理建构,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侧重:第一,逐步建立全球文化对话必须遵循的原则,比如平等、宽容、有效。没有平等的对话就没有广泛的参与,没有广泛的参与和普遍的认同,全球伦理也就失去了普遍性品格,一如哈贝马斯指出的:“只要交往参与者没有建立起相互承认的关系,并接受对方的视角,一同用他者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传统,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那么,就不可能出现建立在信念基础上的共识”;⑧ 第二,从全球不同文化系统中寻找有益的思想资源,承认、尊重不同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准则,逐步就共有的、有约束力的价值观、不可取消的标准等达成共识。加拿大伦理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指出的:至少有三种“轴心式”的基本伦理是每一种文化都具有的:尊重他人和对他人的义务、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人的自我尊严。⑨ 泰勒所说的“轴心式”道德,可以等同于孔汉思等大力张扬的道德“金规则”,不仅是人类共同的、长期有效的“不可取消的和无条件的(道德)规则”,也是现代人类建立全球伦理的共同道德资源。同等紧要的是,人类不同文化传统中共有的自由、民主、公平、效率等观念,也应得到今天更多文化、民族和国家的认同;第三,不可贬低、忽略和损害各个文化、民族的基本特征,特别是不能置换这些民族文化中积极适用于现代化进程的核心要素和独立选择。全球伦理作为人类普遍的伦理规范,是通过不同的民族伦理呈现出来——伦理的首要特征就是民族性,不同民族都有一套为本民族成员公认与遵从的伦理体系,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Taylor)即指出:“社会无论怎样古老和粗野,总是具有它们的关于好坏行为的准则。”⑩ 简言之,民族伦理是全球伦理的基础和存在语境,各个文化、民族的观念和立场都必须被聆听、被尊重,特别是在跨文化交往的全球语境之中。
二
当前,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人力要素等在市场法则的驱动下正呈现着更为猛烈的全球性的流动和组合,不同文化区域互补性、关联性和依赖性不断增强,形形色色的跨文化传播正在为人们创建一种人类文明的新秩序提供前提条件,也构成了对全球伦理进行认知、理解和界定的空间。社会交往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催生了新的全球秩序,亦决定了不同文化人群共同生活空间的扩大和共同生活实践的一致化趋势。各种变动都在呼唤一种新的共有伦理体系,以界定和规范新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对民族伦理一元性展开反思的空间被放大,同时也提升了具有普适意义的共有伦理充当不同行为体之间关系“润滑剂”的作用。
人类的共同本性、生活实践和跨文化传播活动,决定了共有伦理存在的必然性,也预设了人类不同文化达成进一步伦理共识的空间。跨文化传播涉及到不同文化、民族和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面对的是不同群体极其成员对社会行为的不同预期,以及不同的价值观、文化精神和生活理想等,交往实现的重要基础就是共有的伦理准则。在全球化背景下走向全球伦理的建构,有利于指导不同交往主体对于每个社会及其复杂的观念和认知系统的深刻理解,全球化的过程本身就是人类共同伦理的积累过程,全球范围内跨文化交往的不断深化,必定有利于促进不同文化相互依存的认同意识,并逐步消解妨碍全球伦理达成的强硬主张。跨文化传播是在多元价值和多元伦理的空间下进行的,虽然多元伦理之间存有不可消解的差异与矛盾,但对共有价值和伦理的寻求始终是跨文化传播的基本伦理。对共有价值和伦理的寻求,也是人类不同文化存续与发展的伦理,否则,不同文化不可能在打破封闭状态的同时保持各自的生命力。人类不同文化的伦理也是跨文化传播的结果,正是通过跨文化传播,不同文化的伦理不断地充实于全人类的整体发展过程中,经由与其他文化的交流、融合去获得各自继续前行的动力和空间。譬如在18世纪前后,许多欧洲学者就把来自中国的儒家思想视为一整套的伦理规范,这一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莱布尼茨、霍尔巴赫、魁奈、歌德等,都狂热崇拜着中国文化和伦理思想,还把儒家的道德思想视为“天赐的礼物”,魁奈就声明,“中国的学说值得所有国家采用为楷模”,霍尔巴赫则宣称:法国要想繁荣,必须以儒家的道德代替基督教的道德,要向欧洲“移植中国的精神”。(11) 到了21世纪的今天,仍可以确切地说:中国的伦理学说丰富了欧洲的道德内容,欧洲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潮的崛起,也与之不无关联。
促进不同文化道德体系的理解与融合,建设一种与多元而富有理性、自由而有秩序的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交往伦理,是当前全球社会中跨文化传播自身的伦理要求。自早期历史以来,人类的交往一直受到文化、民族和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影响,利益、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等各种因素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迹,尤其是,当跨文化传播成为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诸体系争霸场所的时候,“受到干扰的跨文化传播过程常常表现为拥有优势政治、经济地位与传播手段的文化体系进行全球扩张的过程,跨文化传播的伦理性也因此受到巨大挑战”。(12) 近一个时期以来,跨文化传播中的伦理失范愈加明显。一方面,文化同质化的进程不可逆转,许多民族文化的内核已经面临被击碎的危险,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霸权的加强,也在不断激起不同文化和国家对自身文化的坚守,民族国家之间的文化和政治、经济冲突不断加剧,时时存在着爆发的危险。另一方面,人类面临的各种全球性问题不仅没有缓解,反而不断加重,甚至到了难以逆转的境地。如果没有全球各方的普遍参与,共同求解并通过行动来化解这些问题,人类难以走出困境。
避免对抗冲突、寻求和谐共处,是跨文化传播始终面临的问题。在人类社会全球化与人类文明全球化的趋势下,人类能否在一个共有的伦理体系下进行对话,并对各民族的社会规范进行相应的内部整合,也是人类文明迈向下一个“轴心时代”的基本前提。跨文化传播作为人类共有伦理的重要途径,意味着不同文化之间必须共同营造一个全球公共领域内的伦理空间,去讨论和建构共有的观念、规范和标准。不过,由于受到人类关系中的权力因素、话语方式、文化的不可通约性、民族中心主义等因素的影响,这一过程必定是任重而道远。值得欣慰的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已逐步形成一种共识:寻求人类合作的空间和全球伦理的价值,并不会抹煞各国各民族的文化特性和差异,而是相反,“差异有助于形成一个安全、稳定的新文明”(13)。
在跨文化传播的视域下,全球社会是一个确立和追求公共伦理的各类行为体共生共存的领域,这里应不歧视和排斥任何成员,也不允许任何行为体无视他者的存在去制造对抗、冲突或不正当竞争。近一时期以来,全球社会共同目睹了中国汶川地震、全球金融危机、非洲及中东地区的一系列社会变革与军事冲突,以及日本大地震与核辐射扩散等,各种全球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纠缠着现代人的价值判断,而现有的各种伦理观念——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显然无法单独满足这个时代的实践需要。尤其是要看到,西方文化尤其是西方现代文化不是世界文化的惟一归属,西方文化导引下的现代化进程已经导致了许多难以逆转的后果,包括工业化对生态系统的大规模破坏、商业化对精神生活的深层次侵蚀、民主化过程中的独断专行、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无情蔑视,等等,无不是人类现代文化面临困境的征兆。正如法国学者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指出的,西方文化的福祉正好隐含着它的祸根,个人主义包含了自我中心的闭锁与孤独,盲目的经济发展导致了人类道德和心理的迟钝,科学技术在促进了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在造成新的不平等,给人类带来了紧张、危害乃至死亡,总之,人类需要的不是帝国世界,而是通过“统治—解放”的双重过程去创造一个和谐、均衡的世界。(14)
三
在全球社会的语境下,跨文化传播涉及到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以及各种文化要素在全球社会中流动、共享、渗透和迁移的过程,关联到人与人之间,以及群体、组织和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整体看来,这一活动大致纳入了三个空间层次的传播:第一,个体的、日常生活层面的跨文化人际传播;第二,人类不同文化区域内部交往层面的交往,包括文化体内部进行交往与互动的过程与影响,以及由这一过程决定的区域文化融合与变迁;第三,不同文化、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交往。与之相应,跨文化传播的伦理空间可分为相应的三个层次,均涉及到人类生存价值和生存方式的定义,以及对自我、文化乃至全球社会的塑造。
第一,个体的、不同社群之间的社会交往层面的伦理。跨文化人际传播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多元文化语境下个体与不同社群之间的有效传播和平等对话,自然也就离不开行之有效的交往伦理。人类不分肤色、文化、民族和国家,有着共同的起源和相同本性,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性别、种族、文化、宗教、意识形态、国家等方面被歧视,由此也决定了这一层次的伦理首先重视的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最基本、不受侵犯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必须承担的对他人、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说,全球社会不同人群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所发生的诸多革命性变化,还不可避免地赋予全人类一种全新的、共有的全球意识:一方面,不同社会、文化、以及不同地区的人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交往欲望,人们要去面对有着不同文化背景、有着自己所不理解的行为方式的人们,与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与此同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事件和活动也能够对遥远地方的个体和群体不断地发生影响。面对这一变动,个体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往伦理就成为全球伦理建设的重要基础,亨廷顿在提出“文明冲突论”的同时即指出: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不同文化必须学会在和平交往中共同生活的时代,否则,在这个拥挤不堪的窄小世界里,便会出现误解、紧张、冲突和灾难。(15)
当前,跨文化传播已成为全球文化生态的表征,也决定着人类文化交往与发展之路的未来走向。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秉持不同价值观的人们需要在精神文化的领域里建立一个互容互惠的文化世界,相互交往需要依赖信任,信任是秩序的基础,也需要有一种符合这一变化的“凝聚剂”,能够为不同个体和社群搭建一个共同的对话、沟通的平台,还需要人们运用理性和道德预见自己的社会责任,以保全这个文化世界的结构、秩序和各个行为体的基本利益。
第二,不同文化共同体或文化区域内部交往的伦理。就全球伦理建构本身遇到的种种阻碍来看,最为突出的,就是不同文化共同体对全球伦理的态度,特别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非西方文化的排斥和抵制。但与这种排斥和抵制同时存在的,就是由于长期受到西方文化全球扩散的影响,许多文化和社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西方伦理当作衡量进步与落后的标准,换言之,就是将基督教文化的价值、法国大革命或美国宪法的价值等,视为世界不同文化区域的共有价值,并据此对自身的文化和伦理传统进行改造、批判甚至是颠覆。在广阔的东西方对话的背景下,这也是一种非西方知识体系不能平等参与世界知识体系建构的议题。作为其后果之一,非西方文化各个区域内部的对话,以及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交往,难以比拟西方文化共同体内部的平等、理性和富有效率。
应该看到,相比全球社会的交往,不同文化区域内部交往的伦理有着更为丰富的本土基础,存在于本地文化传统设定的语境和集体记忆之中,其中不乏积极的、具有全球性意义的伦理思想,能够弥补西方伦理的缺失。进一步说,复兴、弘扬非西方文化传统中的本土伦理,能够作为一个潜在的力量源泉,可以影响各个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和制度安排,同时成为指导共同体内部文化关系的最基本的准则,进一步地,有效推动共同体成员之间交往关系的稳定化和长期化。譬如,东亚传统中就包蕴着许多具有世界性与现代性的成分,从文化谱系而言,东亚传统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而形成,受到儒家、佛教、道教等思想的深刻影响,注重独立和谐、共生共赢、尊义重利,既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也呼吁积极入世,提倡参与集体的福利和教育等。在20世纪后期持续演进的东亚崛起中,注重精神价值、共有利益的东亚传统提供了重要的精神支持,也呈现了东亚传统与现代化之间并存甚至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中西方学界也普遍认为,儒家思想崇尚身心内外的宁静和谐,重视德性、重视人生的意义和理想,对于克服后工业社会的精神空虚和信仰危机有普遍价值。美国学者罗兹曼(Gilbert Rozman)就认为,在全球化时代,“作为一种与众不同的社会实践和具有竞争力的认同的综合,儒家思想有了继续生存的空间或机会”。(16) 尤其是,儒家传统中由来已久的“圆而神的智慧”、“温润而恻怛或悲悯之情”以及“天下一家”的精神所具有的和平秉性和道德理性,也是西方需要补足和学习的,正如韩国学者李光来指出的,“过去向黑暗中的西欧精神提供再生希望之光的是东方的智慧,同理,能够向正在没落的西欧精神注入觉醒的新能量的也是亚洲”。(17) 就此而言,以东亚传统中包含的价值和伦理为基础,建构一种面向未来的区域文化共同体,必定有益于东亚区域内部的对话与合作,也有益于东亚传统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当然也包括为全球伦理提供更具普适性的内涵。
第三,全球社会各个文化共同体或文化区域之间的交往伦理。这一层次的伦理建构,必定是以前两个层次的伦理为基础的,寄寓于各类行为体相互对话与彼此学习的过程中,以及各自对变化中的语境和责任的理解。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已愈来愈紧迫,回旋空间日益缩小,就此而言,这一层次伦理建设的基础,在于把握人类基本的、共同的要求,确立人类的共同标准,特别是建立具体有效的全球治理合作机制,在实践上共同承担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职责。就此而言,全球伦理的意义已超越了孔汉思所说的“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共同价值规则和基本态度”,而是关系到全球秩序和人类共同体利益的国际机制建设,关乎不同文化都必须自觉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自二战结束以来,由于跨越国界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全球社会的公共领域和国际机制不断扩大,各种行为体之间通过长期的交往实践,已逐渐形成了适宜的伦理规则,为多元国际主体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协商对话提供了前提,也为全球伦理建构及其在全球领域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借鉴。譬如,就生态、环境领域的全球合作来看,20世纪60年代起,国际社会就开始确立了全球性的环境意识,动员整个人类来对付各种自然灾害,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的问世,标志着人类第一次在全球的意义上达成共识,要求全人类都要关心制定一种有关“世界是一个处在时空中的整体”的伦理远景规划。该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也确立了保护环境及人类未来的共有认知和伦理基础: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关系到各国人民的福利和经济发展,是人民的迫切愿望,是各国政府应尽的责任,“为了在自然界获得自由,人类必须运用知识,同自然取得协调,以便建设更良好的环境。为当代和子孙后代保护好环境已成为人类的迫切目标。这同和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标完全一致。”1982年问世的《世界自然宪章》(World Charter for Nature),是人类首次为保护自然建立的一部全球性法典,目的是在全球环境恶化以及资源耗竭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统一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和协调人类的行动,同时也阐述了人类对开发、利用及保护大自然应遵循的对策和基本伦理。1992年出台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它确立了五个基本原则:“共同而区别”的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要和国情;各缔约国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测、防止和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因素;尊重各缔约方的可持续发展权;加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不能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等。
全球化为全球社会的跨文化传播展现着一个日益更新的伦理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不同文化的基本道德共识和价值观念都具备了跨越文化和地域的可能性。服务于建设多元而富有理性、自由而有秩序的、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人类共有伦理体系的目标,以上述三个层次的伦理建设作为全球伦理的基础架构,需要恪守两个观念:文化多元主义和全球意识,即强调文化多样性而不是“同质化”,强调国际合作而不是单边主义,遵循开放、多元、民族性与普适性结合的原则。当然,这样一个伦理空间的建构任重而道远,依赖于人类社会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到“和谐共生”的历史性进步,依赖于不同文化、社会的互助合作与和谐发展,以及不同文化的核心价值与人类共存之间的平衡,也依赖于全球意识观照下的文化多元发展的新局面。援用跨文化传播学者大卫·卡尔(David Kale)的观点,建立全球伦理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所有文化的人们都能共有一种“人类的精神”和普遍价值,从中“人们发展了决定正确和错误的能力,决定如何使生活有意义,以及然后使生活尽可能地变得最好”,其中最为根本的,就是维护人类精神的根本价值和尊严。(18)
四
全球化和本土化是当今社会两个相互冲突而又同时并存的基本潮流,造成了全球文明内部的种种矛盾和张力,一方面为人类文化共同体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使多元文化能够进行有益的伦理对话并达成走向全球伦理的种种共识,另一方面,文化多元化趋势中蕴含的民族主义和文化本位主义等,也使国际社会有关全球伦理的价值与可能性的讨论面临着重重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渗透,剧烈的社会分化进程导致各类社会问题不断复杂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正在继续导致以传统伦理为主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机制的失效,社会分层加速、社会冲突增加、人与人的关系疏远,各种社会角色、社会规范和伦理观念都在发生着难以逆转的变动。如何从人类文化传统和其他社会中寻找伦理重构的参照系,保护中国社会赖以稳定和存续的伦理底线,拒绝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消费主义等思潮对公平、正义乃至人性的排斥,协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共性与利益调整的平衡,调整对外交往、开拓海外利益过程中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等等,则是中国社会和文化建设必须长期面对的论题。
与世界其他主要社会、文化相比,中国的伦理建设有着显著不同的难度。今天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无神论国家,当代伦理建设的阻碍不仅来自社会急速转型的诸多压力,缺乏信仰的支撑也是重要原因。在世界主要文化传统中,宗教曾经发挥着伦理体系的主要功能,直到今天,宗教仍是包括西方社会在内的不同社会伦理体系的核心,以其超经验、超人间的力量为参照,有效地规范和引导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往行为,发挥着爱德华·泰勒概括的各种功能:宗教作为一种影响道德行为的信仰,“一方面的任务,是教人认识自己,认识世界,认识他的周围以及渗透于全部现实之中的可畏而无际的力量;另一方面的任务,是指导并支持人去完成生活所加于他的职责”。(19) 事实上,中国传统中有关精神信仰的内容是颇为丰富的,并在中国文明的延续和发展中承担了重要的作用,这一宝贵资源应在当代社会的公共生活中得到健康的承继。很多学者还指出,儒家思想就是传统社会中一种具有信仰特征的伦理体系,不仅为个体存在提供了具有宗教特征的“终极关怀”,还为社会体系的运行发挥了“正人心、齐风俗”的作用。杜维明就指出:“儒家以凡俗为神圣的价值取向和基督教的社会福音有类似之处,而其转化权力斗争为信赖社群的宏愿又和佛教为拯救众生而不入无余涅槃的菩萨道有相同之点”。(20) 面向中国社会伦理建设的目标,如何运用和发展信仰资源,应是一个予以重视的问题。
中国走入现代化的脚步并不从容,百年中国历史就是一个传统伦理体系瓦解、当代道德信仰滑坡的过程。在伦理失范的环境下深入现代化进程,不仅会严重制约民族复兴,也会影响到人类的集体命运,为此,我们必须有意识地从中国传统和其他文化中寻找道德资源和伦理经验,开展有意义的、理性的对话与讨论,这其中也包括与处于建构过程中的全球伦理的对话。可以自信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文化是具有强大思想能力和伦理诉求的文化,在调节理性思维与精神信仰、物质追求与审美情趣、自然科学与人文关怀之间的裂断,弘扬人类精神以及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以及适应多元文化共存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21) 这些优势或文化资源,都与前述三个层次的伦理建构密切相关,也是中国文化为全球伦理的建构做出贡献,以及中国在国际社会可持续地发挥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注释:
① 参见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9页。
② [德]孔汉思等:《全球伦理》,何光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2、171页。
③ www.interactioncouncil.org/udhr/declaration/udhr.pdf,1997年9月1日发布,2000年4月10日查阅。
④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40页。
⑤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韩巍译,西苑出版社,2005年,第151页。
⑥ [德]伊曼努尔·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重庆出版社,2005年,第276页。
⑦ [法]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10页。
⑧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8页。
⑨ 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the Self: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Boston,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16.
⑩ [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85页。
(11) [美]顾立雅:《孔子中国之道》,高专诚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74页。
(12) 单波、王金礼:《跨文化传播的文化伦理》,《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年第1期。
(13) Alvin and Heidi Toffler,Creating A New Civilization,New Jersey:Macmillan,1995,p.72.
(14) 转引自乐黛云:《跨文化、跨学科文学研究的当前意义》,《社会科学》2004年第8期。
(15) 参见[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72页。
(16) Gilbert Rozman,Can Confucianism Survive in an Age of Universalism and Globalization? Pacific Affairs.Vancouver:Spring 2002,Vol.75,pp.11-28.
(17) [韩]李光来:《21世纪东亚价值观》,《辽宁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18) 转引自[美]拉里·萨默瓦等:《文化模式与传播方式》,麻争旗等译,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504页。
(19) [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47页。
(20) 杜维明:《全球伦理的儒家诠释》,《文史哲》2002年第6期。
(21) 参见乐黛云:《美国梦·欧洲梦·中国梦》,《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