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制度论文,趋势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西方主要国家近年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英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保守党撒切尔政府以及其后的梅杰政府,对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尝试。布莱尔领导的工党执政后,于1998年4月公布了题为《我们国家的新动力:新的社会契约》的绿皮书,大体勾画了2020年英国福利国家制度的发展蓝图。其中提出了新福利制度的8项原则:围绕“工作观念”重塑福利国家;公私福利合作;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保健和住房公共服务;扶助残疾人;减少儿童贫困;帮助极度贫困者;消除社会保险中的欺诈行为;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从发放福利津贴转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使现代福利制度灵活、高效、便民。在具体政策上,布莱尔工党政府首先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点转移到促进就业、扶助弱势群体方面:为促使“不工作阶层”去工作,将“寻找工作”作为领取社会补贴的必要条件,对雇用新职工的私人企业提供政府补贴;通过职业教育或培训解决年轻人及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增加工资的形式直接向低收入家庭支付税收信用,改革可能增加贫困和失业的收益制度。其次,继续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引入私营要素,杜绝欺诈行为。如,从1997年4月起,英国的雇主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为其雇员缴纳“法定疾病保险费”,如果他可以提供其他方式的足够的保险,就可以要求雇员退出国家的保险安排。
总体看,布莱尔工党政府改革的目的是使社会保障制度更有效地为政府的目标服务: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就业、增加投资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鼓励公民的独立性,促进良好的社会团结;建立一种有活力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以支持工作、储蓄和诚实,同时有效地解决社会不公正和不平等现象。
2、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初,在以科尔为首的联合政府执政期内,围绕社会保障改革的核心问题——筹资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尝试。1998年10月,以施罗德为首的联合政府上台后,提出要跨越左派与右派,在传统的福利国家和竞争的资本主义之间执行“新中间派政策”,即走“第三条道路”,在社会保障方面,要保持最低社会保障标准;改革公共服务,使效率最大化;关注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不要对福利产生依赖,而应建立一种促使所有公民都工作而不依赖救济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强调社会保障既是每个人的权力,也是每个人的义务。在1998年10月社会民主党和绿党共同签署的名为《觉醒与革新——德国迈向21世纪之路》的联合执政大纲中,新政府主张在保住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社会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适度改革和调整,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开辟就业领域,如社区服务等,使领取失业和社会救济金的人尽快就业;扩大投保人员范围,先是让所有就业人员承担保险义务,逐步过渡到全体公民;建立有期限的老年预备金,以解决2015-2030年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医疗改革,争取做到节约,提高医疗质量和降低费用。
总之,正如施罗德总理在其政府声明中所说的那样,社会保障网必须成为一个跳板,任何一个暂时需要支持的人,应该能够从这一跳板迅速地重返自己负责的生活。
3、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福利国家财政危机和世界经济自由化浪潮的压力下,瑞典的主要政治力量逐渐达成共识:政府必须把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放到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位置,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完成从强调基本社会权利向促进就业方向的转化。围绕就业这一核心,瑞典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首先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加入就业指标,使“愿意就业”成为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条件,失业者必须参加就业培训或在职业中心登记才能领取失业津贴,就连领取社会救济和残疾人福利的人也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尽力工作了;其次,在社会保障改革中,年轻人和成年人的优先性得到了重视,在原有体制中他们被假设只需要较少的保障服务,改革中的体制越来越重视对成年人的再培训和终身教育,以利用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流动和提高工作动力;另外,在特别强调工作和培训的同时,为减少非正式就业,提高工作热情,瑞典大幅度地降低了边际税率,减少了高收入阶层的税收。
另外,瑞典正在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新的养老金量将根据每个人一生工作年限的总收入确定,除了同收入相关外,照料孩子、国民服务及接受高等教育的时期也被考虑在计算养老金量的年限范围内。根据新的制度,退休养老金将与残疾养老金分开,这些保险均为强制性的并为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这一保险方案部分适用于1935-1953年所生的人,全部适用于1954年及以后出生的人。按新规则的第一笔养老金从2000年起开始支付。
4、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尼克松政府就开始了旨在减少开支与调整机制两个方面的社会保障改革。里根政府按照推行私有化的思路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如所有的工资收入者,包括已经参加公共养老金计划的人,都可以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政府对此给与一定数额的免税优惠;另外,里根政府还将退休年龄从65岁逐步提高到67岁。布什政府继承了前任的改革思路,即以市场化为机制调整的基本方向,尽量削减开支,实现由保障向工作的转化。
在前届政府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克林顿政府继续推进了改革。1996年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克林顿政府的社会保障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领取社会福利的最长期限为五年,并且需要在两年内找到工作;冻结赠款,由州政府决定如何使用联邦政府的援助资金;18岁以下的单亲母亲必须在校或与监护人居住在一起才能得到福利金;未成为公民的合法移民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福利金;限制福利开支等。
据专家测算,如果不进行改革,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15年后将入不敷出,出现赤字,到2037年,美国政府将无力支付养老金。面对严峻的形式,美国总统布什于2001年5月专门成立了一个由16人组成的“加强社会保障总统委员会”。布什改革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允许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利用部分社会保障税设立可以投资于金融市场的私人账户,以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从而弥补社会保障未来的开支不足。但金融市场的风险太高,布什的方案是否会危及退休人员及其他社会保障受益者的生活,在美国引起广泛讨论。
5、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1998年6月日本中央社会福利审议会、社会福利结构改革分会向厚生省社会援助局提出了《有关社会福利基础结构变革》的报告,明确指出日本的社会福利政策正在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从重工作到重生活,从主要目的在于满足扶贫、济贫、防贫的社会保障制度到满足国民的多样化需求的改革势在必行。
日本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着手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如适当调整各方之间的医疗负担比例,将健康保险费从月工资的8.2%提高到8.5%,将被保险者自己负担的医疗费部分从10%提高到20%,并对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增加了部分收费。1994年11月第131次临时国会确定,从2001年开始,将原来由60岁开始享受全额年金改为65岁,具体操作方法为:从2001年开始,男子享受年金的年龄每3年调高1岁,到2013年完成;女子实施时间比男子推迟5年。另外,2000年3月底由日本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将企业职工的年中、年末奖金也纳入了收取养老保险费的范围,并将报酬养老金部分削减了5%。
为解决老人护理问题,从2000年4月开始实施的护理保险制度,是近年来日本在社会保障领域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护理保险制度的对象是40岁以上的人,分第一种保险人(65岁以上的老人)和第二种保险人(40~64岁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护理保险的投保人平均每月交纳2500日元的保险费,一旦得病卧床不起就可以申请护理,护理保险服务是包括保健、医疗和福利在内的综合服务。建立护理服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种便利、公平和高效的援助体系,提高保险费的使用效率,并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的力量。
二、21世纪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趋势
从上述五个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情况,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以下趋势。
第一、增收节支,提高效率。即增加社会保障的财政收入,相应减少其支出。例如,提高社会保障的费率,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延长退休年龄,削减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的开支;加强管理,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第二、促进就业,支持培训。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接受了将促进就业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纷纷将失业保险及救济待遇与是否愿意就业挂钩;另外,通过支持培训来促进就业。如英国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失业人员,分别按资格等级增加失业保险给付,德国的失业保险费支出中,除60%用于保险给付外,剩余40%中的大部分被用于职业培训、补助企业雇用等促进就业的工作中。
第三、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激励作用。通过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个人的工作收入挂钩等措施,激励社会保障对象多劳多得,尽量避免不劳而获的福利病。
第四、社会保障体系私营化,充分调动民间力量。西方国家正在尝试缩小政府对社会保障范围及项目的干预,把这些转给非政府机构来管理运作,政府只制定政策法规,最终通过法律来调控社会保障制度。另外,类似日本护理保险的改革日益看重民间力量对社会保障的贡献。
三、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妥善处理大量旧体制遗留问题和新体制下逐渐显现的社会贫困群体的保障问题,以及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日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研究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趋势,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实践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第一、我国也面临社会保障资金的增收节支问题。应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从而避免社会保障资金收缴难的尴尬局面,使社会保障有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逐步增加受保障对象的收入透明度,以扩大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数。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历史欠账太多的国情,政府财政应进一步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有限的社保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当我国就业压力逐步缓解后,考虑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以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二、我国进行失业保险改革时,要强调促进就业,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的各类培训,增强其再就业的能力,从政策上鼓励各种形式的就业和再就业(如给予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等)。通过利用日益健全的社会保障,促进劳动力流动和提高被保障对象的工作能力及动力,从而增加就业水平。
第三、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考虑激励作用。除保障基本生存的部分外,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设立个人账户,使每个人的保障水平与其工作收入挂钩,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被保障对象积极工作,同时也有利于社会保障金的收缴。
第四、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困济贫的优良文化传统,从政策和法规上积极鼓励包括个人和企业在内的各类非政府组织投身于社会保障事业。充分挖掘和发挥民间力量,促进形成一种便利、公平和高效的援助体系。通过探索,逐步建立一种集家庭保障、社区保障、民间参与和政府社会保险为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