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的辩证统一论文

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的辩证统一论文

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的辩证统一

向 云,周先进

(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湖南 长沙410128)

[摘要] 依据佐藤将之关于荀子“礼治论”的思想特质暨历史定位论述,立足于社会儒学参考框架诠释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之间的辩证关系。发现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二者之间具有双向性、制约性、辩证统一性等关系。

[关键词] 辩证统一;明分使群;礼治

一、荀子“礼治”思想的价值内核

佐藤将之教授站在历史的角度,将荀子的“性恶”“天人相分”等思想进行哲学归纳,得出荀子的“礼”思想的分析架构:“礼论”“礼制论”“礼治论”。并因此将战国中期以前的要求统治者以实践伦理价值的方法来谋求实现理想社会国家定义为“伦理语说(ethicaldiscourse)”,而把国家社会的结构与运作的原理进行“礼”问题的探讨定义为“分析语说(analyticaldi-scourse)”。从而将“礼”的价值功能分为九种:(1)“礼”为与“仁”和“义”类似的个人修身的主要方法;(2)“礼”为让伦理行为符合美感的途径;(3)“礼”为“养身”“养心”“养欲”的最佳方式;(4)“礼”为最关键的配置社会资源准则;(5)“礼”为唯一能够控制国君的规范;(6)“礼”为能由媒介生死两界统贯人类历史时间的准则;(7)“礼”为国君选聘品德优良之臣的依据;(8)“礼”为让“法”和“政”二者兼并运行的依据;(9)“礼”为与“乐”一起代表秩序本身并统贯整体宇宙人类的原理。同时,佐藤将之在研究《管子》“礼”概念的过程中发现,在管子的思想体系中,不仅可以观察出在《荀子》中也能看到的多样“礼”的含义和价值,而且“礼治”本身在管子的政治蓝图中影响着他的一生,如《牧民》所言的“礼义廉耻”乃国之四维。若是如此,荀子的礼治思想与其说是荀子的发明,不如说是对齐学传统中本来就有的礼治思想的继承、集成和创新发展。而连接最紧密的就是《庄子》和《荀子》之间“礼”的思想关系。庄子在提出“礼”的概念时,更多的是偏向于礼的道德意蕴即“道德”价值,在庄子的心目中,圣人是道德至上的人,他代表着“天德”,是“天”的象征,而荀子则认为圣人是道德修养境界高尚的人,也是为了人类社会的福利去效劳的国君。在荀子看来,“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以下凡引荀子文献只注篇名)即使是一般人也能基于“修礼”的功夫来达成道德境界高尚的圣人。其次就是庄子认为“礼”的主要作用是“管理人民”,而在荀子的思想观念中,“礼”的主要作用是“教化人民”,并由此主张“礼”不仅能够帮助修身,而且能达成“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这一项人类社会的共同目标。

二、“礼”是荀子“明分使群”的合理性基础

事实上,只有充分体现“分”的精神,对社会阶层进行明确分工,执行职责,按部就班,尽一切努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才能获得国民理想生活与和谐,理想和财产“两者相持而长”,即达到“礼治”的理想社会状态。相反,如果无“分”且无“礼”,人们会以“恶”的欲望做任何他们喜欢的事情,最终导致内部混乱,相互孤立,最终消亡。因此,荀子反复指出:“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上在王公之朝,下在百姓之家,天下晓然皆知其非以为异也,将以明分达治而保万世也。”(《君道》)这里的“达治”就是“礼治”社会状态。具体而言,“明分使群”的“明分”有三种含义:(1)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荀子说:“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君道》)荀子在这里指出确定贵贱、亲疏以及长幼之别,使人伦关系差别有序。(2)从职位区别来看,荀子认为它应该是“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君道》)。也就是说,政府必须根据官员的美德和能力安排工作,以便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王制》),即对在岗人员是否与岗位匹配进行考察。(3)从责任秩序的角度来看,荀子认为,在理想的社会中,每个人的责任都是很清楚的。他说:“掩地表亩,刺草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时力民,进事长功,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下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餧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富国》)这意味着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只有充分体现这种“分工”精神,才会出现“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富国》)的合理社会现象。否则,社会就会陷入混乱之中。从“分”与“群”的关系来看,荀子认为人们需要“分”,“分”比“群”更重要:“人何以能群,曰:分。”“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王制》)“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富国》)“有分义,则容天下而治;无分义,则一妻一妾而乱。”(《大略》)无“分”则乱,有“分”则治,那么“分”就是“群”有序存在的基础。如何划分?首先,荀子明确提出了“明分使群”的主张:“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实际上,在荀子看来,“明分使群”就是明确上下职分、等级和社会人伦关系,从而形成明确的社会秩序,这个命题解释了社会秩序的存在及其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它说明了“分”是人以群的秩序化存在方式的必要条件。在荀子看来,群体秩序化维系关键在于:一是靠“礼”,以礼分施;二是要妥善处理好君臣、父子这两对群体关系,依然离不开一个“礼”的作用。在这里,“明分使群”实际上就是“礼治”的充分表达与体现,“礼”是“分”的合理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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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荀子“明分使群”与“礼治”思想是辩证统一的

关于“明分使群”的制度性伦理问题,荀子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人“能群”。张树平博士在谈到人而能群的社会本质论问题时指出:荀子尽管也从社会集合意义上凸显群体的本位价值和地位,尽管有时也立足于个体与群体关系维度阐发“群”的问题,可是他的着力点是根据人与动物的差别强调人能群能分,创造性地提出人“能群”的社会性伦理观。二是人“能分”。“能分”是人区别于宇宙万物的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荀子关于“明分使群”的制度性伦理观。荀子指出:“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生也。”(《富国》)即万物并存于宇宙空间之中而形体各不相同,它们不能主动地迎合人们的需要,却对人们都有用,这是客观规律。各种类别、等级的人群居在一起,有追求而思想原则却各不相同,有欲望而智慧不同,这是人的本性。同时,荀子还提出人不能同时兼技的社会分工论,并且将其纳入“群学”之中进行讨论,开创性地发明了能难兼技的社会分工思想,这主要体现在社会职业分工、社会角色分工和社会技能分工三个方面;三是人“能一”。如果人们之间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就必然发生争夺,导致混乱。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即“礼治”。通过制定礼义和法度,给人们规定出一定的“度量分界”,以调节和限制人们的欲求,做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使人们各得其所,组成群体并且在群体内部实现“群居合一”的社会理想。这种“群居合一”的社会理想主要体现在合群乐群、各得其宜、救患除祸、群居和一四个方面。明分使群的社会治理思想更为强调“外王”一面,强调道统与政统的统一性,就社会治理主体而言,荀子明分使群的社会治理可以分为君子之治、先王之治和圣王之治三种情形。

荀子以“礼治”为核心的政治伦理思想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他既认识到蕴藏于民间的巨大力量,同时又把民置于工具的位置,主张形成集权专制的大一统社会治理模式,构建“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荀子紧紧抓住“分”与“和”的辩证关系,阐述了个人创造力和个体凝聚力而为社会所形成的群体力量之间的关系。在职业分工、人伦关系、分配制度、政治秩序等四个方面论述了“群居和一”的社会的主要内容。这在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中具有独特的理论魅力;二是从入世的角度探讨政治价值实现的条件。为构建“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荀子在理论上探索了实现途径。

笔者认为荀子所说的“分”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贵贱有等”是指社会的等级划分。“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王制》),体现在如果人们地位平等,好利恶害的本性相同,而物资不足,就必然争夺,所以规定出等级差别,是安天下的根本办法;“长幼有差”是指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非相》),在这里,荀子已鲜明地把人伦之辨看做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所在;“贫富轻重皆有称”是指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明分”的根本目的是解决物与欲之间的矛盾,肯定人们之间贫富差别的秩序,这是“明分”的核心内容。

总之,在荀子的“礼治”思想体系中和“明分使群”的思想观念中,明分要靠礼治,礼是分的体现,礼的实质就是对人们贵贱、长幼、贫富差别的规定,所以荀子说:“分莫大于礼。”表达了“以礼分施”的中心思想。没有礼治,就谈不上明分使群。因此,与其说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如说是相互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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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22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4-0108-02

作者简介: 周先进(1963—),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全国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主要从事德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研究。

向云(1993—),女,湖南邵阳人,党员,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学术研究生。

◎编辑 武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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