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控制、日照间距
一、前言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维权意识的加强,因建筑间距所引发的采光、通风、视线等方面的相关案件层出不穷,案件被告方不仅仅是土地建设方,规划管理部门也时常被推上法庭。住宅的高强度开发与居住者追求采光、日照等权利之间矛盾突出,现行相关规范及法律难以对出现的各种案件一一做出合理回答。如何在现有的严峻形势下,重新审视建筑间距内涵及其规划控制本质,并提出一些相关建议,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建筑间距的内涵
2.1 建筑间距与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是什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所定义的建筑间距为“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而实际的建筑间距又可分为住宅建筑间距与其它建筑建筑间距,其中住宅建筑间距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而其它建筑如公共建筑、农民住宅等,由于其开发规模较小,其建筑间距主要由建筑类规范具体控制,因此在本文中不对该点重点说明。
由上定义可看出,建筑间距其实只是解决日照等各种问题所研究出的某种控制参数,设立的初衷是基于健康、安全问题,即建筑间距是维持健康、安全环境的一个基本控制要素。而对于规划管理者来说,建筑间距的控制不仅是对居住健康等问题的保障,更重要的是维持开发控制的公平,制定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规划管理者来说,建筑间距的控制不在于是否能提供最优的采光、通风环境,而是在居住环境与土地开发之间寻找最优的统一。
2.2 决定建筑间距的因素
决定建筑间距的因素主要有日照、采光、视线、消防安全、通风等,我国地域范围横跨纬度差异较大,气候差异明显,各地区日照采光需求都有所不同,但据多年规划实践及现行的日照标准,一般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基本可满足其它各项要求,因此一般认为日照因素是决定建筑间距的主要因素。
从规划控制角度,建筑间距标准的设定还应充分考虑我国住房紧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等相关问题。虽然国家制定了关于各气候区的最低日照标准,但具体地域所采取的建筑间距标准却存在很大差异。如重庆关于建筑间距的具体标准并没有以明确日照间距系数为依据,而是针对各种情况规定不同类型的数值。暂且不论数值的合理性,但可看出,与北方城市相比,重庆对日照需求并没有北方强烈,冬暖夏热的气候特征与山地地形特征决定了日照并不是决定建筑间距标准的主要因素,相比之,土地的高度集约使用才是建筑间距的主要影响因素。再对比南北方城市住宅户型,可发现北方城市进深小、面宽大的板式住宅是主要的住宅类型,点式住宅所占比例较少,建筑间距较大,日照要求高,而南方点式住宅比例较大,日照要求不并是主要考虑因素,相反通风、景观更受人关注,因此,决定建筑间距标准的因素和地域气候、地理特征、环境差异密切相关。
2.3 建筑间距与容积率、居住环境的关系
同一地块内的建筑间距越小,容积率越高,开发强度越大,经济效益越高,而对应的居住环境也就相应降低。若居住环境太差,必然影响开发利润,甚至出现负效应,因此居住环境质量与容积率之间必然存在某个平衡点,即综合考虑两者因素后的最佳效益点。而对于这个最佳效益点所对应的建筑间距标准,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历史阶段都会给予不同的规定,而这种规定正是长期城市建设实践中所摸索的居民可接受的最低间距限度。因此,寻找这种既相对稳定又变化着的建筑间距标准是间距控制的基本技术前提,容积率与居住环境也将互相妥协,保持一种稳中求进、共赢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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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间距控制的实质
对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建筑间距控制只是规划控制其中的一个很小方面,但意义却十分重大,间距控制的合理与否关系城市居民的健康问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以及所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然而,对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筑间距控制的实质是什么?笔者总结如下:
1、技术层面上——应设定相对最低健康、安全限度的建筑间距,维持基本的健康及其它环境问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达到土地、环境等资源的高效配置。
2、法律层面上——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维护各方权益,维持公平的底线,将其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法律依据;
3、管理层面上——协调间距控制所涉及各方(开发商与居民)之间的利益冲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做出合理的利益权衡,在此基础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关于建筑间距控制具体建议
4.1 间距标准技术建议
4.1.1分类分区位规定间距标准,设置区域最低可容忍度的间距
间距的最低标准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居民对现状间距的反映程度来确定。就笔者看来,间距标准有以下几个特点:
1)建筑间距没有最好标准,只有不同时期的相对较好标准,该较好标准的程度与该地区生活水平、景观环境塑造水平、人们生活方式有密切关系。如在南方,开发商利用良好景观可一定程度上弥补住宅的不好朝向,其效果可从其销售情况看出,而在北方,良好的景观环境未必能胜过温暖的阳光。
2)从现有的居住形态与居住方式中可计算出相对较好的间距标准;
市场的力量是无穷的,开发商在开发实践中不断摸索的居住模式应是居民相对理想的方式。从中可寻找出建筑间距的合理数值与参数。
3)间距标准与社会发展是个不断相互适应的过程。
间距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它跟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目前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及人口膨胀环境下,间距标准总体趋势应是降低,但最低标准都应在该历史阶段人们的最低容忍度之上,而最低可容忍度的间距标准又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
4.1.2充分考虑建筑与周边用地的关系
随着当前城市住宅私有化的进行,建筑与用地边界的问题日益突显。建筑对用地地块界限的退让成为地块经济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如退让不合理,有可能影响相邻建筑的采光或本地块开发的利益。对此,有几点需要重点优化:
1)不少现有间距规范与建筑退让规范两者衔接不上,应该明确主从关系。如南方遮挡建筑退让规定距离后仍满足不了南方被遮挡建筑的日照要求,而又无针对该情况的规范,此时对规划管理部门或是司法部门来说便出现了难以协调的局面。
2)高层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体系需要重点完善。由于高层建筑侧面间距的采光、通风、视线等方面要求与正面间距要求相差不多,因此完善侧面间距的规定也是当务之急;
4.1.3 间距标准应充分考量现有的建筑设计趋势
中国直接规定到居室的窗户、窗台,可以有效保证每一居室的日照质量,保证了公平,但是带来了计算的复杂性,和判断的弹性(如什么窗户、窗台、居室才要计算,往往会有争议),这与当前规划管理的粗放模式并不适应。因此这种详细的间距规定方式是否能适应现有的建筑特征,值得反思。
4.1.4 日照分析标准软件的运用
由于实际测量误差、建筑形式复杂化等一些因素的产生,日照分析的软件必须尽早运用其中,应由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制定各种参数标准,便于地方执行。但日照分析软件并不能解决现有出现的间距问题,还需要相应的一些补偿救助等程序来辅助解决。
五、结语
建筑间距的控制不仅仅需要制定合理的技术、法律法规,更需要规划管理部门有效的规划控制以及司法部门公平的补偿与救助制度,这是个长期并不断更新的过程。笔者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建筑间距控制会逐渐形成一套既科学合理又兼顾公平、易操作的控制框架,不断优化城市土地资源分配与地域空间环境。
参考文献
[1]颜强,陈建萍.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阳光权与眺望权及其在规划管理中的思考,规划师,2007(9).
[2]师雁. 改善城市建筑间距管理的任务与对策,规划师. 2004(2).
论文作者:温新强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标签:间距论文; 建筑论文; 日照论文; 标准论文; 环境论文; 住宅论文; 采光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