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因素与国际直接投资区位分布:一项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区位论文,直接投资论文,因素论文,实证研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及其载体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国际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北美和西欧吸引了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60-70%,拉丁美洲和东亚、南亚吸引了余下份额中的绝大部分。美国等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10个国家约占全球直接投资的65-75%。由于目前的工作和文献大部分讨论硬环境和经济因素,而忽略了制度因素对国际直接投资区位分布的影响,本文的重点是采用实证方法分析制度因素在决定国际直接投资区位分布中的作用。此外,根据分析结果,还提出政策建议。
全文组织如下:第一部份文献回顾,主要评阅与国际直接投资区位理论有关的文献;第二部份假设与方法,建立假设,介绍研究方法和样本;第三部份分析结果,提供了对假设进行检验的结果;最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政策建议,并总结全文。
一、文献回顾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般性的国际直接投资区位理论,而且研究重点多为一些硬环境和经济因素,如市场规模、劳动力成本、基础设施等。不过,仍有一些文献讨论过制度因素的作用。区位理论代表人物勒施(1939)考察了许多制度因素,例如关税、政治制度、烦琐的行政手续和贸易障碍等。pred(1996)甚至还讨论了区位布局决策者行为、企业员工和消费者偏好对区位选择的影响。由Hymer(1960)开始的、caves(1971)和Rugman(1979,1987)等发展起来的产业组织理论并没有直接讨论国际直接投资区位问题,即使从他们的推论中也很难觅见东道国制度因素的踪影。内部化理论(Buckley和Masson,1976)也大体如此。唯一的例外是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该学派认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可以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免受进口产品的冲击,会鼓励国际直接投资的进入。Vernon(1966)的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试图直接回答国际直接投资流向何处,但是他在考究接受国时更多地强调劳动力成本的低廉。Helpman(1984,1985)和Markusen(1984,1995)等经济学家从国际贸易角度出发试图建立包含跨国公司的一般均衡模型。他们认为只要关税和运输成本很高但直接投资壁垒较低,跨国公司就会内生地出现在模型中。
毫无疑问,在Dunning(1993 )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区位优势理论较为成熟。他认为不同地区区位优势的大小决定了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该理论中与制度因素有关的变量包括:产品和劳务贸易的人为障碍(如进口控制)、跨国间的意识形态、语言、文化、商业惯例以及政治差异、经济体制和政府战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1998)则将上述因素具体化,包括建立国际直接投资和贸易运行框架(如进入和运行条件、待遇标准、规则的稳定性和透明性等),企业运行的便利性(如鼓励和优惠政策、仲裁成本、腐败等)。
通过调查表方法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外商经常提到的制度因素有:对外资的态度、政治稳定性、对股权的限制、外汇管制、税收结构和对他国的熟悉等(见Dunning,1993,pp.140-141)。从理论上讲,国际直接投资,尤其是追求市场型的跨国公司将进入那些有效保护率较高的国家。但是,各实证研究之间并不一致。Lall和Siddharthan( 1982)发现外资企业在美国的经营活动与有效保护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Kumar(1991)的研究表明有效保护率仅在10 %的显著性水平上与国际直接投资呈正相关关系,而Agodo(1978 )则认为美国在非洲的跨国经营活动与保护率无关。另外一些研究西欧的工作表明,进口限制对追求效率和某些追求战略资产型的直接投资有抑制和阻碍作用。
Agodo(1978 )发现地方政府发展规划与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入呈正相关关系。他认为并不是规划本身,而是发展规划创造出来的有组织的经济环境对外商有吸引力。Veuglers(1991)采用语言变量代表文化相关性,并发现该变量是影响国际直接投资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内部分布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Wei(1997 )发现税率和腐败与外资流入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Leonald(1984)和Kumar(1991)发现国际直接投资不愿流向环境保护标准高、污染管制严的国家。Jun和Singh(1996)分析了1970-1993年31个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情况,发现政治风险是决定外资流向的重要因素之一。Tovvisi(1985 )分析了地区整合和哥伦比亚吸引外资的关系,结果发现该变量与外资流入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作者解释为由于地区整合而导致的市场增长被安第斯条约的一些负面效应(如第24条关于阶段性撤资的决定)所抵消。
虽然这些研究讨论了贸易壁垒、政治风险、文化相关性等制度因素,但都没有全面和系统地讨论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企业运行体系以及国际经济安排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而且,上述研究样本选择不一样,变量少,结论往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本文拟用全世界11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分析10多个制度变量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以丰富现有的文献。
二、假设与方法
对国际直接投资有影响的制度因素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类是国际经济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东道国参与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贸易壁垒,以及对外资的态度等。二是经济制度,主要包括东道国市场发育程度,金融外汇制度以及经济自由程度等。三是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东道国私有财产的保护程度,法律完善程度等。四是企业运行的便利性,主要包括企业运行障碍,政府清廉程度,税收制度等。下面详细介绍各变量。
贸易壁垒(Trade)。从理论上讲, 国际直接投资应该流向贸易壁垒高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贸易壁垒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Trade值最高为5分,表示贸易壁垒很高;最低为1分,表示贸易壁垒很低。
对外资态度(FI)。国际直接投资应该流向对外资持欢迎态度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对外资越欢迎,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FI最高为5分,表示欢迎程度最高;最低为1分,表示不欢迎外资。
双边投资保护条约(Bit)。 两国间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旨在鼓励、保护和促进两国间的直接投资,主要内容包括:对外国投资者财产权的保护和尊重,投资保险的范围,代位求偿权及补偿办法,以及争论的仲裁和解决等问题。我们假定东道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越多,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Bit 值为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数。
地区整合(AI)。地区整合对区域内成员国来说,可以创造贸易机会,减少资本流动障碍;对区域外非成员国来说,只要能在区域内任一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就可以绕过区域内任何其它国家的贸易壁垒。我们假定地区整合会促进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反之则阻碍。AI变量为虚拟变量。我们将世界上较为成熟的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和安第斯集团成员国定值为1,其它国家为0。
市场发育程度(Mar)。 我们选用决定工资和物价水平的因素衡量市场发育程度。如果工资和物价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则市场发育程度高;如果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计划机构决定,则市场发育程度低。我们假定国际直接投资愿意流入市场发育程度高的国家。该变量Mar 值最高为5分,表示市场发育程度高;最低为1分,表示市场发育程度低。
金融管制程度(Bank)。金融管制,尤其是对外国银行的管制会阻碍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入。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金融管制程度越严,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少;反之则越多。变量Bank值最高为5分, 表示金融管制严;最低为1分,表示金融管制松。
经济自由程度(Fre)。 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向不仅对本国经济活动,而且对外国经济活动设置障碍较少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经济自由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Fre值最高为5分,表示经济自由程度高;最低为1分,表示经济自由程度低。
私有财产保护程度(prop)。国际直接投资绝大部份为私人投资,它们趋向于流入保护私有财产(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保护私有财产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prop值最高为5分,表示保护私有财产程度高;最低为1分,表示保护私有财产程度低。
法律完善程度(Ci)。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法律完善程度较高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法律完善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Ci值最高为5分,表示法律完善程度高; 最低为1分,表示法律完善程度低。
企业运行障碍(Bus)。 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企业运行障碍较少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企业运行障碍越少,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Bus值最高为5分,表示企业运行障碍高;最低为1分,表示企业运行障碍低。
清廉程度(cle)。 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政府清廉程度较高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政府清廉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cle值最高为10分,表示政府清廉程度最高;最低为1分,表示政府清廉程度最低。
税率(Taxa)。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税率较低的国家。因此,我们假定东道国税率越低,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反之则越少。变量Taxa值最高为5分,表示税率最高;最低为1分,表示税率最低。
本文的总体思路是运用计量经济方法发现和检验对国际直接投资区位分布有影响的因素。假设因素检验模型基于Leamer(1985)的方法之上,可用下列方程表示:
FDI=F(HV,CV)
这里FDI表示国际直接投资,HV是待检验变量矩阵,CV 是一系列控制变量矩阵,F表示FDI与HV和CV之间的函数关系。
我们主要采用GDP,即经济规模作为控制变量。GDP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按汇率计算和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而后者比前者更真实地反映一国或一地区经济规模的大小。因此,我们选择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出的GDP作为控制变量。该变量从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各期中获得。选取GDP 作为控制变量的另一原因是其它自变量之间的高相关关系(见表1)。
表1解释变量相关系数矩阵
lnGDP Trade Bit
FIAI
Mar
Bank Fre
Prop
lnGDP 1.00
Trade-0.13 1.00
Bit
0.47 -0.24 1.00
FI
-0.13 -0.44 0.07 1.00
AI0.33 -0.41 0.20 0.14 1.00
Mar -0.07 -0.40 0.08 0.47 0.16 1.00
Bank 0.06 0.43 -0.29 -0.31 -0.01 -0.47 1.00
Fre
0.17 -0.74 0.23 0.48 0.35 0.61 -0.61 1.00
Prop 0.29 -0.61 0.28 0.35 0.31 0.45 -0.48 0.87
1.00
Ci
0.06 -0.58 0.21 0.31 0.24 0.39 -0.41 0.60
0.66
Bus -0.14
0.48 -0.13 -0.39 -0.19 -0.50 0.41 -0.71 -0.61
Cle 0.17 -0.61 0.30 0.32 0.23 0.45 -0.43 0.77
0.79
Taxa 0.34 -0.16 0.31 -0.06 -0.01 -0.03 -0.01 0.05
0.24
Ci Bus
CleTaxa
lnGDP
Trade
Ci1.00
Bus -0.431.00
Cle
0.70
-0.59 1.00
Taxa 0.31
-0.09 0.301.00
我们采用FDI的自然对数形式。lnFDI表示FDI流量同期对数值,InFDI' 表示FDI流量滞后对数值。本文选取的样本为1994、1995和1996三年中任何一年的国际直接投资流入量大于或等于5 百万美元的国家或地区,共有114个样本国家或地区。使用的1994、1995和1996 三年的国际直接投资流量数据均来源于World Investmeat Report各期。 解释变量Bit从World Investment Report各期中获得。变量Cle 从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报告中获得(见Internet网址:http://www.transparency.de)。变量Ci从Freedom House出版物中获得。 其它变量均从TheHeritage
Foundation出版物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各期获得。所有解释变量采用1994和1995两年数据。 被解释变量InFDI采用1994和1995两年同期对数值;InF-DI'采用1995和1996两年滞后对数值。我们采用OLS(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
三、分析结果
首先分析国际经济制度安排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从表2 可以看出,同期和滞后期模型中Trade系数估计值为负值,而且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贸易壁垒越高,国际直接投资越不流入。这种关系与我们预期的正好相反。传统理论认为高贸易壁垒阻止了进口商品的流入,客观上一方面鼓励跨国公司选择直接投资而不是出口方式进入东道国,另一方面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生产的产品免受进口商品的冲击。但是许多研究(如 Bennett,Merchan 和Metcalfe,1982)结论却相反。事实上,高贸易壁垒阻止了进口,也阻止了与进口相关联的直接投资,而进口往往是直接投资的先导。高贸易壁垒虽然鼓励跨国公司选择直接投资方式进入,但是同时却不利于它们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等,除非东道国对这类进口品另行规定税率。贸易壁垒还限制了追求效率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另外,外贸依存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开放度和自由度的重要标志,对外国投资者信心有很大的影响。概括起来说,高贸易壁垒只有利于追求市场型的跨国公司,不利于追求资源型、效率型的跨国公司,不仅阻止了进口引致的直接投资,而且可能影响投资者的信心。正是这些原因使得贸易壁垒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
表2 国际经济安排分析结果
lnFDI(Ⅰ)
lnFDI(Ⅱ)lnFDI(Ⅲ) lnFDI'(Ⅰ)
常数 -2.75* -6.92* -3.54* -2.81*
(-3.44)(-10.05) (-5.53) (-3.68)
ln( GDP) 0.84* 0.89*0.81*
0.85*
(12.07)(16.42) (13.56) (12.82)
Trade-0.28* -0.26*
(-3.20) (-3.19)
Bit 0.013** 0.014*
(2.29) (2.69)
FI 0.84*
(6.90)
AI1.32*
(5.95)
F值 96.99*
183.64*188.28*112.01*
R[2] 0.62 0.67
0.66
0.66
调整后的R[2] 0.62 0.66
0.66
0.65
样本数 181
187197181
lnFDI'( Ⅱ)
lnFDI'( Ⅲ)
常数 -6.76* -3.76*
( -10.09)( -6.15)
ln( GDP)
0.93*
0.85*
( 17.38)( 14.78)
Trade
FI
0.74*
( 6.12)
AI
1.27*
( 5.99)
F值196.38* 217.80*
R[2] 0.680.69
调整后的R[2] 0.680.69
样本数188189
注1:括号内数值为t值。
注2:*、**、***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
变量Bit的系数估计值与我们预料的一致,为正值,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越多,流向该国或地区的国际直接投资越多。非常有趣的是,Bit 的系数估计值约为0.013-0.014,即每签订一项双边投资保护条约,可引致国际直接投资大约增加1个百分点(注:e[0.013]-1÷0.013)。
对外资的态度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影响巨大。无论是同期还是滞后模型,变量FI的系数估计值均是正值,绝对数较大,且都通过了1 %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对外资欢迎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FI变量变化范围从政府积极阻止外资进入到提供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外资进入任何一个行业。这种政策变量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任何其它变量,具有一票否决作用。换句话说,如果该变量值小,即使其它条件再好,外资不会甚至不能进入。
地区整合AI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与我们预料的情况一致,即地区经济一体化内成员国吸引的国际直接投资比非成员国多。也就是说,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和安第斯集团成员国因为参加地区整合而吸引了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制度安排,如贸易壁垒、双边投资保护条约、对外资的态度以及地区整合都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入有重要影响。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越多,对外资欢迎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也越多。实证分析结果与传统的贸易壁垒有利于外资流入的观点相违背,这可能与传统理论只注重追求市场型的跨国公司相关。地区整合有利于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入。
下面考察经济制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分析东道国市场发育程度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从表3可以看出,变量Mar系数的估计值为正值,且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这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这与我们先前的预期吻合。
表3 经济制度分析结果
lnFDI(Ⅰ) lnFDI( Ⅱ) lnFDI( Ⅲ)lnFDI'( Ⅰ)
常数 -6.16* -2.82* -6.26* -5.90*
( -8.55)
( -3.65)
( -9.15)
( -8.41)
ln( GDP)
0.91* 0.92* 0.85* 0.95*
( 15.63) ( 15.88)
( 14.39)
( 16.70)
Mar0.60*0.44*
( 4.59) ( 3.41)
Bank-0.53*
( -4.46)
Fre 0.90*
( 5.76)
F值 152.05*
150.68* 166.42* 162.85*
R[2] 0.62 0.62 0.64 0.64
调整后的R[2]0.620.62 0.64 0.63
样本数
187 187 187
188
lnFDI'(Ⅱ) lnFDI'(Ⅲ)
常数
-3.43*-6.12*
( -4.57) ( -9.14)
ln( GDP)0.96*0.90*
( 16.98)( 15.59)
Bank
-0.40*
( -3.45)
Fre 0.73*
( 4.75)
F值
163.21* 177.05*
R[2]0.640.66
调整后的R[2]0.630.65
样本数
188 188
注1:括号内数值为t值。
注2:*、**、***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
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需要在东道国当地融资,且与当地的金融外汇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变量Bank在两种情况下的系数估计值均为负值,而且都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与我们的预期结果一致, 表明金融管制程度越严,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少。
经济自由不仅意味着对国内经济活动较少限制,而且意味着对涉外经济活动也较少限制。变量Fre 无论在同期还是滞后情况下系数估计值均为正值,且都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这与我们预先的分析吻合,即经济自由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
综上所述,东道国的经济制度对国际直接投资有显著的影响。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市场发育程度高、金融管制松以及经济自由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
法律制度也与国际直接投资流入有关。私有财产保护程度prop变量在两种情况下系数估计值均为正值,且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这与我们预先估计相吻合,表明私有财产保护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
表4 法律制度分析结果
lnFDI(Ⅰ)
lnFDI( Ⅱ)
lnFDI'( Ⅰ)
lnFDI'( Ⅱ)
常数 -5.25*
-5.74*-5.35*
-5.79*
( -7.94) ( -9.42) ( -8.43) ( -9.73)
ln( GDP)
0.86* 0.91*0.90*0.95*
( 13.94) ( 16.84) ( 15.22) ( 17.98)
Prop 0.47*
0.42*
( 4.43) ( 4.05)
Ci0.34* 0.28*
( 6.04)
( 5.05)
F值
150.29* 188.76* 169.05*202.62*
R[2]0.62 0.660.65
0.68
调整后的R[2]0.62 0.660.64
0.67
样本数187196
188197
注1:括号内数值为t值。
注2:*、**、***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
法律完善程度与私有财产保护程度类似。无论在同期还是滞后模型中,变量Ci的系数值计值均为正值,且都通过了1 %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与预先分析的一致。这表明东道国法律完善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
综上所述,东道国法律制度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保护私有财产程度越高,法律越完善,国际直接投资流入也越多。
下面我们分析企业运行便利性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企业运行障碍变量Bus在两种情况下的系数估计值均为负数,且都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与我们预先估计一致,即企业运行障碍越大,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少。
表5企业运行分析结果
lnFDI(Ⅰ)
lnFDI( Ⅱ)
lnFDI( Ⅲ)
lnFDI'( Ⅰ)
常数-3.04*-4.47*
-4.76*-3.36*
( -3.49) ( -5.09) ( -6.41) ( -4.03)
ln( GDP) 0.91*0.84*0.95* 0.95*
( 14.96) ( 11.40) ( 15.33) ( 16.23)
Bus -0.36*
-0.33*
( -2.94)( -2.76)
Cle0.27*
( 5.67)
Taxa0.027
( 0.21)
F值 136.24* 92.29*127.02* 156.46*
R[2] 0.60
0.60
0.580.63
调整后的R[2] 0.590.59
0.580.63
样本数186
127187 187
lnFDI'(Ⅱ) lnFDI'( Ⅲ)
常数 -4.71*
-4.89*
( -5.58) ( -6.92)
ln( GDP)
0.89*0.98*
( 12.51) ( 16.52)
Cle 0.24*
( 5.19)
Taxa 0.019
( 0.16)
F值 104.39*147.76*
R[2] 0.63
0.62
调整后的R[2]0.620.61
样本数
128 188
注1:括号内数值为t值。
注2:*、**、***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
政府清廉程度变量cle在两种情况下的系数估计值均为正数, 且都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这与我们预期的结果吻合, 即政府清廉程度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
税率变量Taxa的情况与上述变量不同。变量Taxa在两种情况下系数估计值均为正值,即东道国税率越高,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换句话说,我们不能从上述分析中得出明确的结论。这与我们预期的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相违背。原因何在呢?跨国公司在选择进入国别时,税率的高低可能仅是一个考虑因素,市场、资源、专业化或合理化及其它制度因素可能会是更重要的因素。即使在税率高的国家,跨国公司也可以通过转移价格等方法进行逃税或避税。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经济因素往往不及制度因素重要。另外,由于数据缺乏,我们没有得到东道国给予外资的税收待遇的数据,而仅仅是东道国国内的税收水平。进一步的研究可采用样本国对于外资的税收水平进行检验。
综上所述,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利于企业运行的国家或地区,这种企业运行的便利性体现为企业运行障碍低,政府清廉程度高。至于东道国税率的高低与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入无关。
根据各制度因素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将上述变量分为四类(见表6)。第一类包括经济自由程度Fre和对外资的态度FI,它们的同期和滞后系数估计值分别在0.80和0.70以上,远较其它变量的系数值大,表明它们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很大。第二类按重要性顺序为清廉程度Cle、市场发育程度Mar、金融管制程度Bank、法律完善程度Ci、私有财产保护程度prop,它们的系数值的绝对值在0.40-0.60之间,重要程度中等。第三类包括双边投资保护条约Bit、 企业运行障碍Bus、贸易壁垒Trade、它们的系数值绝对值在0.26-0.39之间,重要性较前两类低;第四类为税率,系数值为0.02-0.03,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对国际直接投资几乎没有影响。
表6 解释变量重要性分析
变量名称 变量符号
同期系数估计值滞后系数估计值
类别
经济自由程度
Fre 0.09 0.73Ⅰ
对外资态度 FI 0.84 0.74Ⅰ
清廉程度
Cle 0.61 0.54Ⅱ
市场发育程度
Mar 0.60 0.44Ⅱ
金融管制程度 Bank -0.53-0.40Ⅱ
法律完善程度Ci 0.51 0.42Ⅱ
私有财产保护程度 Prop
0.47 0.42Ⅱ
双边投资保护条约 Bit
0.36 0.39Ⅲ
企业运行障碍 Bus -0.36-0.33Ⅲ
贸易壁垒Trade -0.28-0.26Ⅲ
税率 Taxa
0.03 0.02Ⅳ
注:变量Cle、Ci和Bit的系数估计值已经做了调整。变量AI因为难于调整没有列入。
以上分析表明,一个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和欢迎外资的政策是决定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最重要的因素。如果这两个条件不满足,即使其它因素再好,也很难称得上良好的投资环境。再下来的几个因素是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和政府清廉程度。接下来是国际经济安排和企业运行障碍。税率几乎对国际直接投资没有影响。
四、总结与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验证了四大类10多个制度因素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国际经济安排是第一类因素,包括贸易壁垒、双边投资保护条约、对外资态度以及地区整合。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贸易壁垒低、对外资持欢迎态度、签署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经济一体化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其中尤以对外资态度最为关键。经济制度是第二类因素,它包括市场发育程度、金融管制程度、经济自由程度等。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市场发育程度高、金融管制宽松、经济自由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其中尤以经济自由程度最为关键。第三类因素为法律制度,包括私有财产保护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私有财产保护程度高和法律完善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最后一类为企业运行便利性,包括企业运行障碍、政府清廉程度。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流入企业运行障碍少、政府清廉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东道国税率的高低对国际直接投资没有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因素比经济因素或硬环境更重要。这一点可以从对税率的分析中窥见。事实上,制度因素的建设和改善需要更长的时间,化费更多的精力。这一点经常被决策者忽略。如前所述,一个自由开放的经济体制和对外资持欢迎态度在所有因素中最为重要。后者较易在短期内做到,但前者则较难,也常被忽略。其它经济、法律制度也是相当重要,不能忽略。
中国在制度因素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目前在短期内可以做的工作有降低贸易壁垒、加强产权保护、减少运行障碍、提高政府效率等,在中长期内应该减少外资进入壁垒、实行国民待遇、加速市场发育、放松金融管制、推动地区整合、改革经济体制、健全法制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