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民政治意识演变中若干问题的思考_政治论文

关于我国公民政治意识演变中若干问题的思考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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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 —5629(2000)02—0005—04

“社会心理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产物”[1], 我国经济体制转换以及发轫于此的社会转型在公民政治意识上的反映之一就是其政治意识从“客体型”向“主体型”的演变。无论这种演变采取何种曲折迂回的路径,但演变本身却是不可逆转的。然而,社会遗传理论告诉我们,这种演变还必将带来特定历史时空的印记。转型期的公民政治意识,除了受到一些传统因素的纠缠外,还受制于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社会化模式以及文化价值等错综复杂的因素。

一、对我国社会转型前公民政治意识的回眸

孽生于茎。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内涵与作为其“根茎”的传统之间无疑存在着某种继承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转型期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的质态近似于其原始根茎上处于“蘖变”状态的变体。因此,要把握转型公民政治意识,就必须对其“母体”作一番检审。本文所说的“根茎”或“母体”是指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之间的公民政治意识状态,即主体意识与客体意识的畸形媾和并以后者为主、积极的政治参与冲动和消极的政治依附心理并存的特征。[2] 笔者认为,这一错综复杂而又显荒谬的“合成体”的源头可溯及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一)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经济地位通过一系列立法确立了下来。它不仅作为一种观念被大张旗鼓地宣传灌输,而且还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政治、经济生活中被制度化、法律化,这无疑是我国公民政治主体意识和积极的政治参与冲动最深刻、最坚实的基础。

(二)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及其运作模式却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健康发育,人们更多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工作母机上的不同齿轮履行着某种功能,而实质上并不参与那些给他们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大规模运动和改革的决策[3], 这便有可能窒息其政治主体意识。

(三)更为严重的是从1957年起,我国政治生活开始误入歧途,尤其是在“十年浩劫”之中,由于文化遗传作用潜存于人们意识深处的并由现实因素诱发而暴露出的政治依附和盲从心理逐渐膨胀起来。然而,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并没有激发出个人的干劲,“而是造成了表面的服从”[4] 这就是人们的这种非主体意识在积极参与中所表现出来的后果。由于当时国家最高决策层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只要通过不间断的政治教育……就能用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武装人民的头脑,消除以‘私心’为主要表现的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意识,使人民在统一的思想指引下积极投身于革命与建设中”[5] 这一观念性倾向不断把决策者们的注意力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移向新型意识形态的建设以至于现实社会关系越是紧张,决策者们就越是感到在灵魂深处进行革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而不断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加大力度。 这时的教育也就“空前地强调完全舍己而为人民服务”[6 ]。 然而,现实生活的客观条件和人们的主观思想道德水平使这种对一般人的无产阶级人生观要求难以变成现实[7]。 在这种意识支配下的政治实践发展到“文革”的时候,“人们开始丧失自我”[8], “‘我’只是作为句子成分连接性成分而存在,其意义也逐渐被埋置起来了”[9]。 自我的埋置意味着主体性的丧失,而“当人的主体性丧失后,人的存在就是一种工具的存在”[10]。可以说,这个时期的许多人的主体性已经被掏空。与这种政治意识客体化同步的是舆论宣传和学校教育的政治化。“1969年以后,贯彻全部课程政治化的政策”[11]。足以使人心灵恐惧战栗的“斗私批修”的口号,不仅常常出现在各种教材的扉页,而且往往是一条贯穿于一些文科教材的主线。当然,从特定历史时空的视角来看,此举不乏某种合理性。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把这里的“私”理解为“自我”;把“修”理解为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那么,“斗私批修”的过程必定是强行阉割人们主体意识的过程。在农村,“每个人的身上都贴着阶级标签”[12];在城市“严密的网络式的组织系统和强化意识形态”[13]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也足以使人人自危。在这种情势下,以“自我”为支撑的主体意识的压抑与萎缩、依附、顺从等客体意识的活跃与扩张就显得顺理成章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臣民意识正是乘此机会沉渣泛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政治文化的历史继承性提供了一些最生动证据。正是基于上述原因,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以后,尽管群众性的政治参与热浪不断呈现出汹涌澎湃的壮丽景观,但是却“并没有使人们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有所增强……没有使公民的政治效能提高……没有使中国的政治体制变得民主、开放”[14]。那一场场几近于中国传统艺术中的“皮影戏”或“木偶剧”的闹剧生动而不乏幽默地昭示出了这一时期在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畸形结构。

二、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嬗变中某些消极现象的分析

成熟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健全的法制为根本保障的自由经济,这种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前提是市场主体独立自主人格的充分实现。因此,可以说,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型”向“市场型”的转换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一次“涅槃”。事实上,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我国公民的政治意识正在经历着从“客体型”向“主体型”的嬗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自觉性和自主性的提高是其佐证。与社会转型前比较而言,公民政治文化的发展也因为有直接利益的强劲驱动而已呈现出不可遏制的势头。但是,由于文化遗传机制的作用,社会不同领域转型步调的不一致性,社会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倾向的客观存在以及政治系统中的痼疾顽症,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中明显地展露出了一些消极现象。

(一)残留着的政治客体意识使我国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呈现出保守性特征。对文化传承机制和方式的研究表明,转型期我国公民政治意识中的依附、盲从心理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根除的。这种根深蒂固的政治客体意识主要有下列三种表现:一是一些人的“惧官症”及其面对腐败现象时的“软骨症”。这导致政治生活中大众监督的明显乏力。我国政治、经济和司法生活的腐败份子一度“前赴后继”,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这种政治客体意识残留的结果。二是许多人的政治态度冷漠。盲从依附心理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治意识。在群众运动的政治参与模式被废置不用以后,人们的政治热情也随之而冷却,由于其政治意识尚未受到市场经济全面洗礼而发生从“客体型”向“主体型”的转换,他们往往处于一种消极地等待观望状态、寄希望于从天而降的“阳光雨露”,有时对一些显失公平的行政违法行为也能保持沉默、听之任之;这种“政治冷漠”同样给政治腐败现象的蔓延和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提供了有利条件。这种冷漠的政治态度,不仅会造成政治系统与其环境之间的某种隔膜,同时,还可能成为政治系统增大内耗的一个原因。三是盲从心理的存在使一些人不习惯于自主地以整体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平衡关系为参照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利益判断,从而使某些政治异己力量仅仅通过低频率的宣传动员就能激发人们的盲从心理,在短时间内收到“风响云集”之效。

(二)转型期社会关系的商品化趋势给公民的政治意识抹上了一层个人的现实功利色彩。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关系的商品化趋势和人们功利观中“个人主义”色彩的增强不可能不影响公民的政治意识。事实上,在传统利益关系准则的映衬下,人们的“自私”心理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已经鲜明地凸现出来。突破传统利益观念而形成的新型的功利观与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融合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导致了两种消极现象的产生:一是法律赋予的某些权利被弃而不用,因为一些人以个人现实功利目标为依据,认为这些权利的行使收不到立杆见影的功效。几年前曾见诸报端的某地农民在被动员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时提出以补贴多少粮食为条件,便反映了人们政治意识中个人现实功利的倾向。二是这种具有浓厚个人现实功利色彩的政治意识还导致了一些行政官员趁体制改革之机,通过权力的自主运用,实现个人或小集团的现实功利目标。因此,“改革开放中的腐败问题一点一点由少到多,由小到大地积累起来了,不正之风由个人的不正之风向集团的不正之风发展”[15]。上述两种现象都可能导致人们对政府的政治认同感的下降,执政党的政治凝聚力也可能因此而降低。

(三)政治系统中官僚主义的痼疾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公民政治意识的发育。从某种意义上讲,官僚主义是以单向度自上而下的政治沟通,和行政权力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为存在前提的。其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自下而上的信息流动和权力制约被削弱。这一顽症从两方面影响了人们政治意识的发育。一方面,尚处于建构过程中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还必须依靠政府这只粗壮的大手进行宏观上的调控,因此,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依然十分紧密。市场经济的主体往往不得不运筹于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找实现自身利益的“接口”。由于我国政治体制中官僚主义弊端的残存,以及我国政治参与体制中政治控制性功能强于政治参与性功能[16],再加上我国公民的一些“政治组织功能过于单一,自立性不强,不能很好地聚合和表达组织成员的利益”[17],且“自发性公民团体参政能力普遍较弱”[18],这便使得一些具有较强政治主体意识的人为了实现个人现实功利目标单枪匹马,另辟蹊径,绕开官方渠道而进入权力的“互联网”。“官场”与市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便由此而织成。这种避开正式渠道而发生的某些市场主体与“官场”主体之间的“媾和”所谋求的目标是利益的“资源共享”,这也正是社会转型期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出现的联带性集团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两场”之间的私下交易不仅证明了在特定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在政治参与中所表现出来的主体意识的变态,而且还透露出了政治系统中在膨胀的个人现实功利欲诱导之下某些人的政治主体意识畸变的信息;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而出现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和多元利益群体在市场经济的展开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利益表达力度的增强和频率的增大,而官僚主义顽症的存在往往又使得正式的政治参与渠道狭窄不畅。在这种情况下,利益表达的内驱力与行政控制的外压力也会使人们的政治意识发生某种变异。这种变异了的政治意识有可能以某种非法参与的形式暴露出来,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政治波折就是这种政治意识的表现。

(四)社会意识形态客观上存在的多元化倾向使公民政治意识中的矛盾更为复杂。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开放和政治宽容以及人们政治主体意识的逐渐觉醒,客观上有利于形形色色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存活与传播。执政党对马克思主义一如既往的坚持与宣传未能有效地遏制社会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倾向。在较为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人们以感性认识和理性分析为基础的自主政治判断也逐渐突破传统教条主义的框架而趋于成熟。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和认识能力上的差异,人们借以形成其政治判断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材料互有区别,且因时因地而异,因此,其政治意识的矛盾性也就在所难免。这种矛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政治意识主体的自我矛盾心理。其惯常表现是人们对一些政治问题和政治事件所持的态度模棱两可,政治立场模糊不清,在政治风浪突起之时,其政治支持向度游移不定;其次是不同政治意识主体之间的矛盾。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在观念层面上的反映就是意识主体之间矛盾性。它表现在不同的政治意识主体对同一政治事件和大政方针的态度和观点的分歧上。诚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结构相对封闭的政治权力体系,从我国政治发展方向上看,公民政治意识主体间的这种矛盾还无法显露它对我国政治发展正负向度,但是,从社会整合和政治力量凝聚的目标来判断,这一矛盾的负面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再次是多元的政治价值取向与一元的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政治意识主体的自由价值判断倾向以及丰富多彩的社会政治生活和千差万别的经济利益要求孕育出的多元政治价值取向所内含着的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特质,有可能与我国一元的主导政治意识形态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是我国政权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排除了一些偏离主导意识形态的政治价值取向借助现行的政治系统“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多元的政治价值取向与政治体制之间的这样一种张力结构往往会使某些政治意识主体长期处于一种焦灼状态,其政治意识的矛盾内涵也因此而深化。在社会转型期已经暴露或尚处于潜伏状态的所谓“持不同政见者”就是这种矛盾内涵的人格化。

(五)社会关系和社会化过程中的“权力——服从”模式使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的发育过程更艰难。社会转型并不是按“一、二、一”的军训口号整齐划一地向前推进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经济领域的变迁最快,而社会心理的变化则缓慢得多。如果说,一切社会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人们深层心理结构的投影,那么,在表现为心理积淀的历史文化包袱依然沉重的状态下,公民政治意识的嬗变当然也就会更显艰难。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由于沉淀着历史文化“色素”的深层心理结构在现实社会中的投影仍然制约着公民政治意识的正常发育,因此,虽然商品交换关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了普遍发展,但是,公民政治主体意识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的期待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之所以如此,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权力——服从”结构在我国社会关系之中占主导地位,这种结构关系的存在不仅投射着一种人们万事“定于一尊”的心理定势,同时它也作为一种潜意识与不甚完善的社会政治体制和社会化方式一起顽固地抵制市场经济对人们的政治主体意识正常发育的“催化”作用。我们知道,家庭和学校是人们进行社会化的两个重要场所,而社会化模式的选择则决定着社会化对象的潜意识结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权力——服从”模式广泛存在于我国社会化的过程之中,依赖顺从心理便通过早期社会化的渠道进行着传承性移植。“主——客”两分便成为人们思考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心理定势。政治系统中上级忽视其下属的主体性,家庭生活中家长忽视其子女的主体性,学校教育中教师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在我国仍然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这种心理定势导入行政系统的结果就是官僚主义对人们主体意识的压抑,从而,使得平等、独立和自由的观念难以通过社会实践转化为人们深层的心理积淀。由此可以预料,我国公民主体意识的健康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

三、对克服我国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意识嬗变中某些消极现象的设想

“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19]。但是,我们强调稳定的目的是使我国社会健康稳步地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前发展。因此,稳定与发展相行不悖。从本文立论的角度来看,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要实现稳定与发展并举的目标,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除了坚持意识形态的正面灌输外,还应努力尝试新方法,根据特定历史时空的内在要求,相应更新一些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的内容,把主体意识的培养、功利观的校正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地统一起来;高扬民主与科学的大旗,解决好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从而在理性的基础上实现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逻辑整合。

(二)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从政治系统的结构上根除官僚主义赖以生存的基础,使其由相对封闭走向相对开放,此举不仅有利于提高政治系统与其边界的合法交换效率,同时还能有效遏制政治腐败从而提高人们的政治认同感,为政治系统赢得更多的积极社会资源。

(三)疏通加宽乃至开凿更多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运用稠密的政治参与网络,把由于经济发展而不断“裂变”出来的不同的利益群体联结起来并纳入体制之内。这样,政治系统就有可能更好地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利益表达要求。此举既能缓解并不断减轻社会对政治系统的压力,又能引导公民政治主体意识正常发育。

[收稿日期]20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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