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模式与中国政治民主化道路的选择_政治论文

民主化模式与中国政治民主化道路的选择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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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政治民主化道路演进的基本模式,总结民主化道路演进的历史经验,探寻和概括民主化道路演进的基本规律,对中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正确选择政治民主化的实现路径以有效推进民主化进程、顺利实现民主政治来说,所具有的启迪作用和实践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当今中国政治民主化陷入举步维艰这一困境对理论研究提出的客观要求。

民主化模式的涵义

所谓“民主化模式”,就是指民主政治从其肇始初创、到发展变化、再到巩固完善的全过程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道路演进范式。它是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具体道路和历史经验一种理论概括。就此而言,民主化模式研究仍然是一个被人忽视而尚待关注的领域。

目前,人们一般集中于涵盖面更广的政治发展模式的研究上。政治发展模式是指“政治发展具有一定典型性和普遍性的道路,它是对具体发展道路的一种理论抽象。”[1]300 对政治发展模式的研究,人们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果。如亨廷顿提出了欧陆式、英国式和美国式三种西方现代化国家政治发展模式,后来他和纳尔逊一起又把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道路概括为自由模式、资产阶级模式、独裁模式、专家模式和民粹模式等五种模式[1]301;国内有学者把西方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概括为英国的渐进发展模式、法国的跳跃发展模式以及德国的被动发展模式[2]126—142;也有学者把世界各国政治发展道路概括为两种基本模式: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早发国家模式和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后发国家模式,而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发展道路又可以概划为以英国为原型的渐进—妥协模式、以法国为原型的激进—革命模式和以德国为原型的保守—改良模式这三种典型的政治发展模式[1]302·308—311;等等。

从上面关于政治发展模式的这些代表性研究来看,它与本文所探究的民主化模式有以下一些主要区别:

范围不同。政治发展模式理论上应将世界近代以来的所有国家都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范围,各学者对政治发展模式的最终概括都应该是以所有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为考察对象而得出的。而民主化模式研究范围则一般只包括已经民主化的国家和正在民主化的国家以及取向民主化的国家。除此之外的其他国家则被排除在民主化模式研究范围之外。

目的不同。政治发展模式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不同国家政治的“具体发展道路的理论抽象”,来概括出“政治发展具有一定典型性和普遍性的道路”,并以此揭示政治发展道路的一般规律。而民主化模式不是研究更为宽泛的政治发展现象及其规律,而是通过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具体道路和历史经验进行概括和总结,抽象描述出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和代表性的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式样和演进轨迹,以探寻政治民主化道路演进的最一般规律,并以此指导政治民主化的实践,以减少政治民主化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促进政治民主化的顺利进行。

内容不同。政治发展模式研究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宽泛而丰富。所有影响或相关政治发展道路的现象和因素,都是政治发展模式研究所要考察分析的内容对象。它包括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国际环境、宗教信仰、民族构成、风俗习惯、地理位势、自然气候以及政治变迁的过程、方式、动力、目标,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内外学者对政治发展模式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或结果并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除主要因研究者的角度、方法、目的、立场等不同所致外,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发展模式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广泛纷杂所决定的。比较而言,民主化模式研究所包涉的内容则要相对狭小些。就大的方面来说,民主化模式研究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与民主化相关的文化观念与政治制度两大块。

此外,民主化的模式与“民主的模式”也有着不同的内涵。民主的模式一般是指民主制度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性的架构式样,它是对具体的民主制度架构这一静态状貌进行的概括和抽象。而民主化模式所考察的则是民主制度从其起始初创、到发展变化、再到不断巩固和完善的整个动态过程,得出的结论也是对这个动态过程的理论概括和抽象描述。

民主化的基本模式

尽管民主化模式研究被人忽视,然而关于民主问题的研究却由来已久且渐成显学。而在这些研究中尤其是在关于民主政制创建条件的研究中,人们不约而同地都把“品德”、“性格”、“意愿”、“人民程度”、“国民性”等我们现在称之为“政治文化”的因素视为民主政制创建的一个重要甚至决定性的条件,尽管人们在其他许多方面上存有不少的歧见。亚里士多德曾就明确指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民都能参加而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平民主义的性格创立了平民政体并维护着平民政体”[3]88,406。孟德斯鸠专门研究了罗马共和国盛衰的原因,认为罗马共和国的盛衰主要是由公民的“品德”所决定的[4]。阿尔蒙德和维巴也明确指出:“除非政治文化能够支撑一个民主的系统,不然,这个系统成功的机会是很渺茫的。”[5]5 在反思中国近代民主化失败的原因时,梁启超认识到:“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6]207。陈独秀也指出:“多数人民程度去共和过远,则共和政体固万无成立之理由。”[7]214 而鲁迅更是深信,不改造国民性,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李大钊也看到,共和失败,“民权”失落,固有封建军阀窃取的外因,但究其根本还在于“民德之衰、民力之薄”。

上述思想显然不是在考察民主政治实现道路的演进轨迹,而是在强调和论证“民主的政治文化”,这是民主政制创建必不可缺的重要条件,但这些思想对我们探究和概括民主化的基本模式给予了重要的启示:社会成员的民主思想观念是通向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它决定民主政治的成败。而下面学者的研究发现则为我们概划民主的基本模式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启发。

我国学者熊月之在对比中国近代民主化进程与欧洲民主化进程不同时注意到:欧洲的民主思想进程是先提出个性解放、自由平等等思想,然后再集中表现为开设议院的主张,遵循的是自由平等——议会制度这样一条逻辑。而中国民主思想的进程则是一开始就从政治制度着手,先提出立宪主张,而后才出现自由平等思想,遵循的是议会制度——自由平等这一条恰好与欧洲相反的逻辑[8]17。

学者丁守和也有同样的看法:欧洲国家14世纪出现文艺复兴运动,提倡人文主义、人本主义,宣传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个性解放。接着有自由平等思想的传播及其与封建专制主义的对立,科学的发展与科学思想的流传及其对宗教神权和迷信盲从的冲击,启蒙运动兴起;经过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说和民主思想激荡,而后才有民主革命、民主制度的建立,并在人权宣言和宪法中将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而中国则先是“师夷长技以制夷”,是“借发富强”,“船炮工商”,“制械练兵”,接着是提倡“变法维新”、君主立宪;发动武装起义,建立民主共和[9]5。

以上二学者关于两种不同政治民主化演进路径的发现虽然是仅就近代中国与西方先进国家比较而言的,但这对我们研究民主化模式却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这就是从“个性解放”、“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民主观念与“议会制度”、“君主立宪制度”、“民主共和制度”等民主制度之间关系的角度去考察各国的民主化进程。事实上,就各国的民主化而言,也正如以上思想家和学者们所看到的,无论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千差万别,但都离不开这样一对关系——民主观念与民主制度——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世界各国的民主化路径无外乎以下两条:

一是由于社会内部自身的自然发展逐渐引起人们在观念上随之而自然地发生“民主性”变化,尔后通过一定的途径把这种新形成的民主观念逐渐转化为现实的民主制度并与时俱进地不断巩固和完善这种制度。我们称此路径为模式A。

二是由于外来的而非本社会或政治体系本身自发生成的因素促使政治体系首先发生转变即架构基本的民主制度,尔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置身此制下的人们的观念逐渐“民主化”以使其最终适合并支撑改变后的民主政治体系,进而在此基础上使这种新的民主政治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我们称此路径为模式B。

这两种路径模式的图式表示如下:

A: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Ⅰ—民主制度Ⅱ

B:民主制度Ⅰ—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Ⅱ

图示中的“民主制度Ⅰ”是指民主制度的初步构架,一般包括制定宪法和相关的基本法律,确立政权的组织形式(如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创建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分权制度等初步的、基本的各种法律和制度。“民主制度Ⅱ”是指对民主制度Ⅰ的巩固、发展和完善,是“民主化的民主”[10]70。

一般而言,任何国家的民主化道路都可以归入这两种模式中的一个。西方先发国家如英、美、法等国,其政治民主化的发展道路一般可以归属于模式A。 考察先发国家的民主化过程,不难发现,在它们创建民主制度之前,首先在其社会内部经历了一段相当长时期的政治文化“自然”更新的过程。正是直接以这种文化更新为前提和动因,才使得西方先发国家获得了民主政治的首先创立。关于西方先发国家先由观念更新而后到制度变迁的显现过程,学者王沪宁曾有很好的描写:“欧洲历史上曾有过一段黑暗的神学阴霾笼罩的时期。当历史的力量开始驱散这层乌云的时候,政治文化首先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运动,便是后来欧洲政治风暴的黎明。在英、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之前,代表新时代的政治文化已经走过几百年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所以当历史的时机到来时,旧的政治体系就被涤荡一清。”[11]176 显而易见,西方先发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一般属于内部的创新过程,这是一个在整体上看属于自然、连续的生长流程。

而模式B则可以基本上描述后发国家政治民主化道路的一般演进轨迹。 众所周知,后发国家的政治民主化是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开始的,“在这些社会的这种共同特征中,最重要的是它们有一个外国人的中心强加在他们的头上。”[12]209 这决定了后发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过程不可能、也无必要如同西方那样经历一个自然长成的过程,“它不是、而且不可能是西方现代化过程在后发国家的一个重演。”[13]11 而只能属于“外诱变迁”过程。后发国家现代化的这种特点,使它们普遍认为,只要努力效仿西方的政治体制,就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推动民主建设。因此,“无论是拉丁美洲,还是亚非国家在现代化的初始阶段都是把仿效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作为本国政治现代化的圣经。”[13]57 大多数亚非拉新兴国家都制定了确立国家主权独立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宪法,并建立了代议民主制的政体形式。

当然,历史表明,后发国家对西方先发国家政治制度的这种“快速移植”并没有迅速达到预期的目的,一些国家甚至因此陷入了长期的政治动荡。宪法则成了陪衬独裁政治的花瓶,制度也成了掩盖独裁政治的饰衣。

然而,后发国家首先从制度构架入手试图实现政治民主化,对后发国家来说毕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事实上也是一个“已然”的过程。后发国家政治民主化这一“已然”过程之所以显现得异常艰难曲折,根本原因就在于后发国家没有看到,民主政治的建立必须以相应的政治文化为前提。后发国家所看到的先发国家的民主制度只是结出的“果”,而不是成就它的“因”——先制度而在的民主的政治文化。前面已经提到,西方先发国家民主政治的确立是以数百年的思想启蒙并以此形成的相应的政治文化为前提而“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而后发国家却是倒“果”为“因”,把西方历经数百年孕育而结出的政治制度之“果”误当成使自己迅速建立民主政治、摆脱殖民统治、医治贫穷落后、实现独立富强之“因”。这种“因果倒错”,注定了后发国家政治民主化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而必然艰难曲折。这也给自己留下了一项艰巨的后续工程——创建鼎撑这种制度的民主的政治文化。因此,“对于后发国家这样一个以内忧外患之身被迫走上现代化道路的社会来说,要实现民主政治以完成政治解放过程,就必须首先完成民主政治的价值理念的社会化过程。”[13]60 否则,就不可能建立持久、真实的现代民主政治。

事实表明,一些后发国家效仿西方的民主制度也最终获得了成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最初的制度构架最终获得了相应的民主文化的有力鼎撑。如日本、韩国、菲律宾等后发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实现无不如此。日本自明治维新始就仿效西方初步架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到现今稳固而成熟的民主制度的最终确立,与日本在效仿西方制度的同时“仿效欧美改革旧教育制度、吸收西方的先进文化”休戚相关。它对日本民主制度的发展和最终确立“起了巨大的推进作用”[14]492—493。韩国在脱离殖民统治后不久的1948年就迅速地建立起了美国式的民主共和制的基本框架,但是直到1990年代初“民主政治文化在韩国终于脱胎成形”之时,民主制度才得以“根基坚固”[15]104。而菲律宾获“亚洲第一民主国家”、“东方的民主橱窗”之美誉,则完全得益于“美国人给菲律宾留下的一整套的政治思想体系和政治制度”[15]153。

与此相比,一些后发国家至今之所以仍然未能实现政治民主化、仍然在为实现民主政治而“始终不渝地奋斗”,究其原因,除去社会成员民主思想观念的普遍阙如之外,很难再找到其他的更有力的解释。

显然,与先发国家“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Ⅰ—民主制度Ⅱ”的发展路径不同,后发国家一般走得是且只能是“民主制度Ⅰ—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Ⅱ”的政治民主化路径。尽管它们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但又是不可避免的代价。

把政治民主化的不同发展道路概划为以上两种基本模式,与政治发展模式等其他的模式概括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的优点:

第一,这种模式既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又不乏一定的明确性、清晰性和直观性。前者主要体现为:它剔除了其他更多的具体因素而仅用两个概念——“观念”·“制度”——来表述形式多样、风貌各异的世界各国政治民主化的具体发展道路;仅此两种模式就基本上概括了所有国家政治民主化道路演进最一般轨迹及其变迁规律(仅就道路演进过程而言);这两种模式基本上把所有国家不同的民主化具体发展道路“囊括”无余。而后者主要表现在:它明确而清晰地表明,这种模式显然是在描述民主政制的演进轨迹而不是其他;这种模式概括直观地展示了民主化“从……到……”的最一般路径演进轨迹;它直观而清晰地区分出不同模式所代表的民主化路径的最一般演进过程;它还清楚地表明,民主制度,而非其他,是政治民主化的最终取向目标。

第二,这种模式概括清楚地显示,在以民主制度为终极目标的发展进程中——无论路径模式A还是路径模式B——民主思想观念是政治民主化过程和民主制度的最终建立必不可缺的决定性环节,社会成员的民主思想观念决定着民主制度的最终成败。换言之,“政治及其他一切设施,非通过国民意识之一关,断不能收效。 ”[16]7

中国政治民主化路径的选择

以上关于民主化模式研究表明:“民主化必须以努力创造一种民主文化为开端”[17],任何国家的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都离不开社会成员的民主思想观念的最后支撑。而后发国家对这种民主的政治文化的倚赖尤显突出。这已被后发国家政治发展的历史和民主化的实践无可辩驳地证实。后发国家政治民主化过程之所以艰难曲折,一些后发国家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民主政治之所以得以最终确立,都可以从其社会成员的民主思想观念这里得到令人信服的诠释。因此,对仍然尚未民主化而艰难跋涉在民主化征途中的国家来说,在构建了基本的民主政制框架之后,如何使自己的社会成员真正拥有民主的思想观念,就成为这些国家民主化所面临解决的首要重任。可以断言,对后发国家来说,没有在文化上首先获得突破,没有民主的思想观念普遍而深入地为社会成员所具备,民主就不可能在这些国家真正“安家落户”,民主政制也只能是一具徒有虚名的制度空壳。

作为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过程必然沿循“民主制度Ⅰ—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Ⅱ”的路径演进轨迹。事实上,就如学者熊月之、丁守和等人所看到的,中国近代的民主化历史已经部分地显示出了这一“逻辑”过程。就现实的中国而言,它也不可能跳出这一轨迹演进规律的规定。因此,在确立了基本的民主制度框架—民主制度Ⅰ(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选举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种根本的基本的具体的民主制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创建赋予这种制度以生命力的民主的政治文化——社会成员所普遍拥有的“民主观念”。否则,真正的民主政治——民主制度Ⅱ的实现终将遥遥无期。因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和民主方法,本身都是一些理论上的抽象。如果广大民众缺乏能够赋予这种制度、原则和方法以生命力的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种民主制度、原则和方法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民主化的转变,那么,民主政治就只能停留在纸上,再‘民主’的国体和政体,也只能是某种主观的想像物。”而“一个国家,只有在它的人民普遍接受民主意识、从心理和行为上转变为民主化的人格的时候,只有在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与民主化发展相适应的主体精神的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民主化国家。”[18]

中国政治民主化对社会成员民主思想观念的这种倚赖和渴求已为研究中国政治民主化问题的人们所公认,也为历史所证实。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也正是因为“民主观念”这一决定性环节的缺失而陷入了踯躅难前的困境。因此,在当今中国,任何有助于社会成员形成民主的思想观念的实践措施和有效途径都是中国政治民主化所需要的。在这个意义上,包括推行村民自治、发展党内民主、完善政治制度、构筑市民社会等在内的各种民主化实践途径和思路,都是中国政治民主化所不可或缺的。这些实践途径在训练民众的民主参与技能、培育民众的民主的思想观念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除此之外,更为重要而根本的途径和实践则应是学校教育、大众传媒、设置“政治改革实验区”和逐步扩大基层政权直接选举范围等。而这却一直为我们所忽视。

学校教育依据自身独有的特点和优势,扮演着可以系统而基础性地向受教育者灌输、培养民主参与的各种知识和意识的重要角色。对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深传统、多民族、超大型”的国家来说,教育是一条“和平地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所不能”为优势的大众传媒,假以有意识地宣播民主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则会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的氛围,从而必定实现重塑公众的政治心理之目的。而设置“政治改革实验区”、逐步扩大基层政权直接选举范围等民主实践,让公民“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对公民深刻理解民主参与知识、真正掌握政治参与技能,以及将这些知识和技能内化为公民的民主素质,从而获得根深蒂固的民主思想意识则更具终极而根本的决定性意义。

总之,“民主制度Ⅰ—民主观念—民主制度Ⅱ”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路径选择。在沿循这一必然进程中,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使社会成员普遍拥有民主的思想观念,并使之真正形成一种社会文化之势,是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推进至今所面临解决的首要重任。这也是中国政治民主化根本摆脱困境的关键所在和决定民主政治能否最终实现的决定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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