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程应急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管控;项目统筹管理
1导言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工程工期延误、相关费用增加等风险已不可避免,清楚的分析可能带来的风险点,同时针对出现的风险因素项目部如何在响应国家抗疫的同时提前防范,减少项目损失,做好项目突发事件处置及后续补救工作将至关重要。
2 疫情影响的风险点识别
2.1工期延误风险
全国多地根据建委通知原定2月10日复工,但随着疫情发展,很多地方又再次发布通知顺延复工日期,因项目属于劳动密集型场所,个别地区要求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疫情的持续、政府政策的发布,工期延误风险已无法回避。
2.2 无法复工风险
复工原则第一条:防护措施不到位严禁复工。其中的疫情防护物资作为复工的必要条件,在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配置不足的情况下,项目对口罩、消毒用品的采购难度可想而知,且针对医疗防护物资普遍缺乏进货渠道,也存在项目无足够防护物资造成无法申请复工的防护物资短缺风险。
2.3感染风险
有序复工过程中,对现场封闭管理不到位、返工人员隔离管理不到位、消毒防护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人员感染的,势必导致项目全体人员隔离、项目停滞,同时后续的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导致感染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给各项目参建各方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存在被追究失职等责任。
2.4机械租赁费用增加风险
已进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因复工时间一再顺延,租赁时间增加,租赁机械设备按照时间计费,项目机械租赁费用将大幅上升。
2.5劳务用工风险
现阶段的用工模式以劳务用工为主,项目涉及到的用工成本增加主要体现一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项目停工期间项目留守值班人员工资及对应的防护用品成本;第二方面是项目自有管理人员在工程延期以及隔离期间的工人工资;第三方面是复工后项目合作劳务团队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项目需要增加寻找合作团队的时间及相应费用。
2.6项目开工后施工物资供应短缺及成本上涨风险
受疫情影响非重点企业都执行顺延复工政策,待满足防护条件达到复工要求时,项目所需建筑材料、辅助材料的生产总量供不应求,将造成一段时间内的材料价格上涨,造成项目物资成本的增加。
3 针对风险因素的保障措施
在当前疫情的影响下,政府主管部门出台针对疫情的防控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首先需要遵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复工的规定,但同时也必须未雨绸缪,做好相对的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1工期延误应对措施
内部措施:随着国家认定疫情影响为不可抗力,项目部需要对接单位法律及合约管理部门,与项目部的合约、技术负责人进行合同内容分析,备足不可抗力影响对工期延误具体时间的辅助证据,提供有力的依据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提报,并注意按照时效性及时进行文件的持续补充提报,并在此次疫情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最终得到较长时间的工期索赔。
外部措施:项目部需要积极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清晰建设单位的相关情况和项目安排,了解参建各方是否具备复工条件,项目部尽量与各方就复工日期达成一致,避免争议;社区居民生活改善类项目还同时与社区加强沟通,避免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困扰,此类项目复工除协商好参建各方的同时也一定做好社区与居民的沟通工作方可实施。
3.2 复工防疫物资应对措施
针对防疫物资短缺的情况,项目部应多渠道进行求助,在项目复工前争取采购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及时复工。可以求助所属单位联系防疫物资生产厂家进行物资的统一采购和资源协调;同时发动项目部管理人员,联系防疫物资销售单位或部门,进行分散性购买进行储备,聚少成多。
3.3疫情应急方案落实措施
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按照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现场进行封闭管理;配备专职卫生员;返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并进行详细信息填报,同时按规定隔离并每日测两次体温;现场重点部位进行消毒;设立项目内隔离机制,不同班组、标段在住宿、食堂、生活区方面进行有效隔离,做到万一出现个别疑似或确诊人员,不至于造成项目全部人员进行隔离,最大限度保障项目生产;同时针对出现的疫情及时进行汇报,配合卫生健康等各部门保障工作及后续生产管理工作。
3.4人、材、机风险应对措施
人员方面:做好延期开工通知并了解人员节日及疫情期间的详细信息,保障不接触确诊及疑似感染人员,同时如期发放工资报酬,稳定人员情绪,保障项目复工后管理人员及时到场;合作的劳务团队及时沟通,了解劳务人员健康状态,如无法继续履行项目劳务合同,需要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劳务单位进行合作。
材料、机械设备方面:对于已运至施工现场的甲供建筑材料、甲供机械设备及已完工程及时安排项目值班人员采取严密的管护措施,并做到及时向发包人汇报突发情况并形成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正在履行中的由项目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及时与材料供应商函告延期履行,尽量协商一致,保障复工后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对于正在履行中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及时与出租方函告疫情期间费用减免以及复工后正常履行,尽量协商一致,不损害双方利益,也降低项目损失。
3.5项目防控疫情费用的索赔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虽然明确疫情为不可抗力,但作为项目承包方仍然有义务保障项目质量安全的同时,努力如期交付甲方,降低各方损失。项目复工后,项目部必须采取对应的防疫措施保障正常生产,所以做好相应增加费用的索赔也是减少项目损失的有效措施
防疫增加费用包括现场封闭措施、人员防控措施、项目重点消毒防控措施、日常监测监控措施,上述措施均会增加非项目部原因导致的措施费用,此类费用需要加强对于证据文件的整理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提报,进行费用索赔。
3.6人员、材料、机械价格上涨的索赔
疫情可能导致各地材料、机械供货厂家复工延迟、劳务人员可能出现的无法及时复工,进而造成材料、机械以及健康劳务人员的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相关影响因素需要项目部合约、预算人员协同单位总部法律、合约、预算人员进行合理分析及评估,针对合同范围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部分及时进行索赔文件的搜集和整理,并在此次疫情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7利用信息系统提高项目施工进度
项目复工前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关键工序的排布,通过合理的优化,在项目复工后分段抢工、科学统筹现场作业等手段,保障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
4 结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对国家、对社会的考验,也是对项目应急管理的考验,通过国家的领导、主管部门的指导、项目的不断探索,希望项目应急管理上更加系统;同时作为项目管理人员,承担着项目建设的责任,也肩负着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项目参建各方都不愿看到的,所以无论是项目索赔抑或自行承担损失,都需要各方相互支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论文作者:贾艳文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
标签:项目论文; 疫情论文; 人员论文; 风险论文; 措施论文; 物资论文; 劳务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