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市场”的质疑--兼论生产资料市场化交易_市场经济论文

对“建设市场”的质疑--兼论生产资料市场化交易_市场经济论文

“建市场”质疑——─—兼论生产资料的市场化交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产资料论文,建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主要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之一就是对生产资料的行政性计划分配,故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过程中,生产资料如何实现市场化交易,即生产资料如何在企业独立经济意志的支配下,根据市场的供求变化,通过自由的交易活动,在社会范围内实现有效的经济配置,就很自然地成了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突破口,也是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口。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进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始于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事实上,许多学者在研究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时,也都是把政府控制的生产资料的品种多少,计划分配的数量多少,价格控制的程度大小作为重要评判依据的。

生产资料交易的市场化进程,在全部市场经济体系的生长发育过程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可以说,没有生产料企业自主交易,就不叫市场经济;没有完备的生产资料市场,就不可能产生市场经济体系,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就不可能实现。

那么,生产资料的市场化交易怎样才能实现呢?目前流行的也是主导的做法是“建市场”,什么“钢材市场”、“炉料市场”、“化工市场”等等。有资料表明,我国目前仅生产资料批发和交易市场就有1800多个。甚至有的流通企业把仓库划出建市场,作为转换经营机制实行市场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最近由若干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举行的全国流通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提出的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方向仍然是“建市场”。似乎建的市场越多、越大、越现代化就是搞市场经济了,生产资料的市场化交易就能实现了,这显然是一种从理论到实践的误解,当然也包含着更为深刻的体制变革的原因及对权力和利益关系进行市场化调整的反应。

──谁来建市场

建市场是一种行为活动,必须有个行为主体。但是,目前流行的“建市场”或“市场体系建设”等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架均不反映这一行为的主体。问题自然是:“谁”来建市场?

从现有的各种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交易市场产生的背景来看,大多数所谓的市场均是以政府职能部门(包括中央的和地方的,也包括区政府物资管理部门的翻牌公司)为主导搞起来的。市场的设立是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市场本身隐含有行政的级别,这是与主办单位和行政级别相关的。如全国性即国家级的市场,其次有省级市场、县级市场等。问题的答案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由政府来建市场。

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由政府主管部门来主持,必须引发市场经济体系形成中的改革悖论。因为,如果搞市场经济就是由政府部门来建市场:划出一块地方,投资建一幢大厦,配上先进的通讯等设施,让企业都到这里来从事生产资料的买卖,那政府是不存在转变职能问题的。只有强化政府部门干预经济的职能才会更有利于建市场,计划经济体制会更加有效,才能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之初衷。实际上,许多市场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主管部门职能和权力的变形和转移。一套机构,多块牌子。虽然这些“市场”的开设在改革初期对搞活流通有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它本身先天的非市场性缺陷,很容易形成包括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内的特殊利益集团,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这种特殊利益集团在国家颁布停止钢材、煤炭和白糖期货交易的行政命令之前,已经有过“院外”压力活动了。从长远看,这些市场的建立除了会给主办单位带来一些局部的经济利益外,必将延缓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总体进程。它们只能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初期的过渡性产物。

──建什么样的市场

由于中文的最大特点之一在于语言文学的形象描述性,更由于我们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存在决定了我们对市场的浅意识层次,一提搞市场经济,有些人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农村定时的集市贸易和农民赶集。于是搞市场经济在生产资料交易的市场化方面就成了让农村集市贸易的场地城市化、技术化和现代化。事实上,现在建出来的许多市场的基本模式就是农村集市,只不过包装不同罢了。

把小农经济的赶集式的商品交易方式移植到大工业生产的分工协作体系中来,不仅不适用,而且可以说是社会经济生产的倒退。特别是在国家取消钢材、煤炭等生产资料品种的所谓期货交易以后,普遍的有场无市、或交易量甚低的现象就是很好的证明。若是国家有关部门再关上远期合同交易的大门,恐怕不少“市场”就要关门了。

这种设计还有一个隐含的目的,就是把人们都到政府计划部门去要指标变成都到市场里来交易。一方面市场的主办者可以获得一定的服务收益,另一方面则便于政府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和控制。由于受“市场”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市场怎么会有独立经济利益?),这些市场既开设现货交易,又有远期合同,还有所谓期货。实际上连真正的物资流通企业在这些市场中也基本上是做投机性的期货交易而不是实物买卖。会员单位即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做代理,也可以自营,交易很不规范。“市场”甚至允许和豉励客户参与从事买空卖空的投机交易而自己坐收渔利。普遍的过度投机产生的泡沫必须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导致宏观调控信息的失真。实际上这不是市场,而是赌场。对于许多入市企业来说,一方面受投机心理的支配,另一方面对这种市场的非市场性,非规范性及由此产生的重大交易风险性认识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但这些造市的“市场”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什么会有建市场现象

行为源于思维。建市场的行为当然源于对市场概念的理解。但我们不能忽略那种为了局部或部门的利益而对科学概念的实用主义的甚至是庸俗化的理解,进而造成科学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方法的变形和失败的现象,即“歪嘴和尚”现象。建市场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这种“歪嘴和尚”现象而使改革进程中若干重大的理论突破和改革举措在宏观上产生负面影响已有多次了。一是在确立我国仍处于商品经济初级阶段、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后,很快就有“十亿人民九亿商”。在实践上把搞商品经济即确立社会的商品交往关系庸俗化为全民经商。二是提出政企分开后,一夜之间就冒出无数的翻牌公司,以致官商盛行。把政企分开这一重要的改革举措庸俗化为大办公司最后不得不来一场清理整顿公司的运动。事实上,至今有许多由政府部门翻牌而来的公司仍然是行政的结构,行政的办法和行政的思维。三是扩大对外开放的特区效应产生后,就有了“特区热”或“开发区热”。国家、地方、甚至乡镇都划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招商。结果变成一场“圈地运动”。迄1992年,全国乱批开发区1000多个,占地15000平方公里,真正开发的只有307平方公里,致使耕地净减1000万亩。造成大量农田闲荒。如今又要退耕还田。四是在确定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就有了“建市场热”。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主管部门到公司摆摊设点“建市场”。把以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庸俗化为投资建市场,政府办交易,企业进市场。

虽然上述现象反映在不同的情况上,但造成这些现象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一脉相承的。一是缺乏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二是受部门或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我们很难说将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思维方式的转变,权力和利益的调整决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如何理解市场的构造

对市场是什么这个问题仅作表面化的考察,把它仅看作交易的场地是十分不全面的。由于国人的形象思维惯性,这种概念一旦建立就会产生一种理所当然的心态,以至不少人在谈到市场时,很自然地脱口而出“交易总是要有个场地的”。因此当然是要建市场的。因此就把市场的内在关系和结构忽略不计了。

虽然政治经济学,市场营销学,企业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等学科的学者对市场有不同角度的理解和描述,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认为市场是交易者群体(自然人和法人)的存在和它们的交易活动。就具体生产资料或一般商品而言,只要有消费者群体及其需求的存在就有市场的存在。如所谓批发市场就是说有一个群体,包括个人和企业,在从事商品的批发交易。这个群体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个体,一是大进大出的批发公司;二是制造商自设的销售部和销售网点;三是代理商,经纪行和代销店。它们的主要市场功能就是把货品销售给零售商或工业用户等。正是他们共同的批发活动,才使得批发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所谓煤炭市场就是指煤炭的消费者群体以及它们对煤炭的需求的客观存在。

对物资流通企业来说,所谓生产资料市场就是对生产资料供应的服务有一个需求群体的存在。若没有这种服务的需求,物资流通企业就失去了市场所在,也就失去了自身独立存在的前提。实际上,由于指令性计划物资的大幅度减少,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自销率大幅度上升。据测算,今年上半年,生产企业的自销率已上升到60%,市场占有率已从去年同期43.5%,猛增到目前的63%,而物资系统的市场占有率却下降了50%左右。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大宗工业品生产资料的交易将逐步走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商衔接的轨道。生产厂家自己建立可控的营销渠道是理所当然的事,甚至于无需流通企业的中介作用也是可能的,更不用说定点交易了。

市场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一个社会团体,更不是一个盈利的企业,而只是一种商品交易关系。这种关系是无数企业在生产资料采购,生产,销售和消费过程中独立经济意志和行为的综合。确定的交易场所只是稳定的交易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稳定的交易关系是交易者之间在交易成本和交易利润之间不断选择、评价和权衡的结果。没有任何经济理由要求企业非到“市场”中来交易不可。若考虑到经济生活的现代化如无纸办公、无纸银行、以及信息系统的技术完备性等,只要一个电话或按几个键就可以完成一笔交易,那这个“市场建设”的前景是可以预料的。

──促进市场体系形成的着力点何在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现阶段,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市场化交易即生产资料市场的形成,政府职能部门是可以有所作为的,那就是要从生产资料市场中退出去。裁判就是裁判。只能作为市场交易规则的维护者,不能参与市场交易,不能干预市场交易者的合法行为。这就是政府转变职能在生产资料市场交易方面的贡献所在。

如果说政府转变职能即放弃对微观和宏观经济活动的直接的行政干预是一根杠杆,而塑造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生长和发育的支点的话,那么着力点必然在企业,在市场的主体。生产资料市场的形成最根本的在于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自由经济意志主体。人们常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信誉经济等,但却忽略了一个最最本质的东西,即市场经济首先应当是交易者自由意志经济。换句话说,市场交易主体的一切活动以市场需求的存在为前提,以追求利润最大为动机,以企业自身的资本扩张为目的。它所有的市场行为都按这样的逻辑展开而不受非经济的行政命令的干扰。由此可知,生产资料市场的形成,首先取决于企业能否自主买卖生产资料。政府的宏观调控只能通过产业政策和政府采购合同完成至于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是否要通过流通企业来实现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则完全取决于它对营销渠道的选择。

当然,只有在资本人格化以后,企业才能成为具有自由经济意志的市场行为主体。只有企业法人化以后,市场经济结构才能逐步形成。这是一个重塑企业制度的过程,要求我们彻底放弃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和行政性的管理经济的方式,这将是一段艰苦的历程。

总之,市场是无数具有独立经济利益且具有自由经济意志的企业和自然人的交易活动所构成的。生产资料交易的市场化进程取决于企业制度的现代化进程,市场是建不成的。现在已建成的所谓的市场,恐怕大多数在不远的的将来就要改行或解体了。政府部门还是政府部门,公司还是公司、生产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市场则复归为企业的自主经营。与此同时,现有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作为政府物资管理部门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也应当考虑它在市场中的地位即在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化体系中的角色了。出路只有二条:一是回归制造企业作为经销商;二是经营那些确实需要流通环节分销的生活消费品而不是大宗工业品生产资料。具体选择哪条路,那就看流通企业的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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