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主义的政治制度研究:革命或倒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制度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旧制度主义政治学①以其整体结构主义、静态法条主义的政治制度研究而著称。1929年经济危机是旧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转折点,因为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政治学不能为国家危机治理作出任何贡献。于是,以梅里亚姆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开始走出象牙塔,拉开了政治学的行为主义革命序幕。行为主义政治学盛行开来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头20年,今天依然和理性选择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一道,被称为政治学研究主流的三大科学方法之一。行为主义的“革命”当然相对于旧制度主义政治学而言,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专注于政治制度甚至专注于政体研究。有必要反思的是,在政治制度的研究上,行为主义在多大意义上或什么意义上做到了对旧制度主义的革命?1929年经济危机不但是因为经济制度出了问题,也是政治制度的问题,因为政治制度对于市场经济采取的放任主义。旧制度主义显然无力回答或解决这样的根本性问题,号称对旧制度主义革命的行为主义却放弃旧制度主义的一些关键性概念,比如政治制度、国家、政府等,将研究重点转向社会、文化与政治过程,并借用社会科学其他领域的研究方法进行量化研究。笔者认为,就研究方法与研究转向而言,固然可以称得上行为主义革命。但是,面对已经出了问题的政治制度却不去直面,甚至将既定的政治制度视为理所当然的正确或外生性变量,只研究既定政治制度下的社会、文化与过程,这样做的结果难道不是强化了旧制度主义的政治制度研究吗?由此不得不追问,在政治制度研究上,行为主义到底是革命,还是在停滞,甚或倒退?在进行这样的反思性探讨之前,本文首先介绍广为流传的行为主义研究范式,即政治系统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通过对它们的重新审视而进一步分析和认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功与过。
一、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范式化:结构—功能主义
行为主义政治学为政治学带来一系列新的理论,比如政治系统理论、结构—功能主义、政治沟通理论、团体理论、政治文化理论、政治发展理论,等等,而在比较政治学上,尤其是在比较政治制度研究上,具有宰制地位的无疑是结构—功能主义。事实上,行为主义的众多理论与方法都可以被纳入结构—功能主义。比如,政治沟通理论中的信息沟通的结构、过程以及结果可以在结构—功能主义那里找到对应关系;团体理论和政治文化理论中的“团体”与“文化”都是结构—功能主义中的重要变量;而结构—功能主义的功能性目的就是为阿尔蒙德追求的政治发展目标服务的。因而,结构—功能主义可以被认为是范式化的行为主义,其主宰美国政治学、尤其是比较政治研究。可以说,结构—功能主义更能体现行为主义的功与过,最能体现行为主义的政治制度观。
为了讨论上的方便,尽管我国政治学界对结构—功能主义已有了解,但是有必要做简单的铺垫。首先是为国内学术界熟知的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简单地说,由要求和支持构成的“输入”经“权威机构”过滤与论证后形成的作为政策产品的“输出”,并“反馈”到“输入”那里,从而形成一个循环的政治过程。②政治系统理论对公共政策分析产生了巨大影响,并直接推动了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
在伊斯顿政治系统理论和帕森斯功能主义的基础上,阿尔蒙德试图建立一套抽象的理论模型,用一系列普适的概念和理论来解释所有国家的政治现象。第一个概念是“政治体系”。阿尔蒙德用“政治体系”代替旧术语如国家、政府、民族,等等。“体系是指各部分之间的某种相互依存以及体系同环境之间的某种界限。”③与此相关的概念是“环境”。而体系与环境相互作用分为三个阶段:输入、转换和输出。这是一个力图去替代具有政治性的“国家”的概念。也就是说,任何政治社会都会有一个“政治体系”,政治体系可以不分类,而传统上“国家”是被分类的。在这个意义上,行为主义的“政治体系”是力图否定旧制度主义的“国家”的概念和努力。
第二组重要的概念是“结构和文化”。结构是由各种相互关联而又相互作用的角色组成的,角色的组合就是结构。而文化是一个政治体系的基本倾向(心理层面)。结构和文化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与阿尔蒙德的政治发展观息息相关。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发展的两个重要指标是政治文化世俗化和政治结构分化——“一个结构上分化、文化上世俗化的政治体系,将日益增强其影响国内外环境的能力。”④这组概念意味着,政治研究从传统的“高政治”即国家,转向“低政治”即社会与文化。
第三组重要概念是政治体系执行的功能的三个层次,即“体系层次、过程层次和政策层次。”阿尔蒙德认为,所有政治结构,无论专业化程度如何,都执行着多种功能。体系层次的功能涉及到体系的维系和适应功能,包括政治社会化、政治录用和政治交流。过程层次的功能,是要求和支持的输入经过一个转换过程变成权威性政策的输出的功能。由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订和政策实施四个方面构成;政策层次的功能,包括输出产品、行为、结果和反馈等。
阿尔蒙德把政治发展问题归结为结构如何适应功能的需要并不断调整自身以实现功能的问题,而结构调整实现功能的方式就体现为结构分化。⑤从这个角度看,政治发展理论就体现为结构分化的理论。
在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中,虽然包含着文化变量,但最重要的还是在体系—过程—政策的三个层次上普世化的结构问题,即如果设计出一套满足政治社会化、政治录用、政治交流、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订和政策执行的七大结构与功能,政治发展就指日可待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们不仅仅想说明通过学习历史可以学到很多有关政治发展的情况,我们想达到的根据系统的历史比较来寻求一种政治发展的路径。”⑥也就是说,阿尔蒙德试图通过历史比较、其实主要是根据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抽象出一套普世主义的政治发展路径。
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作为比较政治研究委员会(CCP)的主席,阿尔蒙德的麾下汇集了一批主流政治科学家(包括阿普特、白鲁恂、魏纳、维巴等等)。他们共同发扬了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并出版了一系列关于“政治发展”的专著(如《沟通与政治发展》、《官僚制与政治发展》、《教育与政治发展》、《政党与政治发展》等等)。威亚尔达如此评价结构—功能主义的魅力:“首先,阿尔蒙德的设计不仅提供了一种理解世界范围内的所有迥然不同的政治系统的方法,而且还提供了一个几乎可以适用于所有这些政治系统的大纲;其次,它教该领域的初学者应该研究些什么:利益整合、规则的裁决等等;再次,使阿尔蒙德的方法充满吸引力的原因就在于它不仅在科学上是站得住脚的,在道德上也是善的;第四,在越战前那个充满乐观主义的时期,可以通过美国外交援助修正一国的发展中缺失的因素。面对这样一种综合各种优点于一身、极具说服力的方法,谁还能有招架之力呢?”⑦扎哈里亚迪斯也认为,“它在价值上是高度自由主义的,因为它融合了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自由传统与乐观主义。……这已成为一个发展模型,肯尼迪政府要别的国家完全沿着这条道路发展起来。它告诉发展中国家,它们为建立一个更有秩序和运转良好的体制需要做些什么。”⑧
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政治制度观:贡献
在政治制度研究的意义上,我认为行为主义政治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
第一,从静态的法条主义导向的政治制度研究转向动态的政治过程研究,并试图揭示政治制度这个“黑箱”是如何运行的。如前,无论是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还是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都离不开“结构”。在这里,“结构”或“系统”就是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国家、政府等政治制度。因此,决不能因为行为主义特别重视“行为”研究而就说行为主义政治学没有“政治制度”。
但是,绝不能过分夸大行为主义的“结构”与旧制度主义的“制度”之间的联系,因为除了后面将要讨论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结构”只是西方模型的政治制度外,“结构”本身也只不过是一个外生性变量。伊斯顿后来反思到,结构—功能主义虽然以“结构”为前提,但是关于“结构”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决定性限制都没有在结构—功能主义那里有任何讨论。⑨我们知道,结构功能主义主要以“功能”来验证“结构”,更多的围绕“功能”而展开的“过程”分析。因此,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政治制度研究与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具有作为制度的“结构”上的关联,其实质是政治过程分析。
我国学者对此有准确的把握。有学者指出,“一般政治系统理论既是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结构性分析,更是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和机制性分析。”“从政治系统流程和过程看,包括期望、公众意向、动机、意识形态、利益及偏好等等在内的欲望,转换成为需求的流程;需求转换为议题的流程;支持成为系统输入的流程;输入转换为约束性决策的流程;输出对于社会成员的反馈流程;对于反馈的反应流程和再输入流程,如此等等,构成了政治系统和政治生活内外部行为互动过程和信息流动的全流程图景。”⑩
关于政治过程分析的影响,有学者指出:“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模式曾对政策过程研究的发展起过重要的影响。他认为,政治系统是由政治行动者的规律性互动构成的,这些行动者的任务是为社会进行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政治系统所处的环境对政治系统不断提出需求和给予不同的支持,政治系统根据其运行规则把这些需求和支持转换为公共政策形式,然后政策实施产生的结果反馈给环境,并影响今后对政治系统的投入。由此可见,伊斯顿的政治系统模式可以被看作政策过程的一个初步模式。”(11)
第二,行为主义政治学将文化和社会等引入政治制度研究。在行为主义政治学中,政治研究从“高政治”转入到“低政治”,即从原来的宪法层面的政治制度转向作为政治制度基础的社会与文化。这是政治学研究的重大转向。与政治系统理论相比较,结构—功能主义更加注重“低政治”因素,比如政治文化概念的引入,政治功能中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聚集。而在政治系统理论那里,虽然有来自社会的输入项即社会的要求与支持,但是其关键还是作为“authority”(权威)的政府以及政府的政策产品。也就是说,政治系统理论与旧制度主义的关系更加密切。
相比于旧制度主义的静态的法条主义的“高政治”研究,结构—功能主义无疑是一场革命。但是,与古典主义政治学相比,以结构—功能主义为代表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突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体的过程研究特征很明显。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平民政体如果不以法律而以命令为依归,这样的平民政体就有了专制君主政体的性质;一个民主政体因人民的教育和习性没有法制基础,具有寡头主义的统治;相反,非民主政体的城邦若以法制为基础,却有了民主政体的作风和趋向。(12)对此,萨拜因指出,亚里士多德是高度现实主义的,政体是一回事,而政体实际运作的方式则是另一回事。萨拜因由此感叹道,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国家的内在运作方式的把握和精通程度,是此后任何政治学家在讨论任何其他政体时所不及的。(13)
而关于政治制度与文化和民情的关系,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尤为经典,即强调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的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特殊场合的适用;因此,法律和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等都有关系,而这些关系就是“法的精神”。再到后来,托克维尔关于美国民主政治的“民情”分析更为深刻。因此,关于政治制度的文化分析,是古典主义政治学的一个重要传统。
在这些意义上,行为主义政治学只不过是对古典主义政治学的复归,只不过是在方法论和研究手段上更能将一些概念量化而已。比如,过去的“国民性”或“民情”变成了可以分解的“政治文化”,将政治文化分解为认知、情感和评价等可以量化分析的变量。因此,相比较于古典主义政治学,行为主义革命主要体现在研究手段上,而不是研究主题上的革命。当然,相对于旧制度主义政治学,行为主义政治学无论是在研究主题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意味着革命性变化。
三、行为主义政治学的退化: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笔者认为,以结构—功能主义为代表的行为主义政治学饱受诟病,不但是因为西方中心主义,更因为由西方中心主义而导致的对国家、政体等政治制度研究的意识形态教条化,进而影响其在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分析能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虽然行为主义为政治制度研究带来新鲜风气,但强烈的西方中心主义分析范式又无力理解复杂的非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对亚里士多德式的关注复杂化政治制度的传统政治学的一次倒退。也就是说,只有在学科史的线索上,才能理解我们为什么这样说。为此,首先由必要简单梳理一下传统政治学、尤其是古典主义政治学的比较政治制度研究。
谈到政治制度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比较政治制度研究不能回避。他说,“我们不仅应该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模范)政体,也需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设想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实行的政体。”(14)“有些政体的真正价值虽确实较高,但某些城邦因顾及它们内部的情况,却不易采用,而以施行另一种政体较为合适。这样的事例也常常可以见到。”(15)对于那些反对君主政体的主张,亚里士多德这样说:“这些主张也许并不完全正确——只能适用于某些社会,而对于另外一些社会就未必适合。有些社会自然地宜于专制式的统治(即家主对于奴隶的统治),另一些宜于君王为治,又另一些则宜于城邦团体的宪政的统治,这些,对于每一类的社会,各从其宜,也各合乎正义。”(16)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实现的条件论深深地影响着后来者,或者说后来的思想家不约而同地持亚里士多德的立场而展开其政体思想的,比如马基雅维利、布丹、卢梭等。
正是因为看到政体条件的复杂性,亚里士多德没有把问题简单化,不仅根据正宗与变态的标准划分出六大类政体,又在大类下面划分出若干“亚政体”。以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为例,以其政体下的组成成分的变异而分化成若干变异的品种。(17)这种政体类型复杂性的价值甚至连西方的意识形态家也不得不这样说:“政体亚种之间的差别不单单具有极大的政治重要性,这些差别有时在一些关键方面比政体种类本身之间的差别还要大。例如,一个温和的民主政体与一个温和的寡头政体相比,可能比一个激进的民主政体相比具有更大的共同点。一旦考虑到政体的亚种,政体的种类便更多地表现为单一的序列,而较少地表现为政治上或意识形态上的排他性的种类,这确实是亚里士多德所关心的中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淡化政体间的界限具有实质意义,假如渐进的政体改革方略要获得成功的话。”(18)这是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一个重要遗产。
与亚里士多德的非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制度研究相比,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政治制度研究大大倒退了。原因就是冷战中的意识形态高于一切,政治科学变成了科学主义包装下的意识形态学,(19)政治制度研究也就变成了以推广西方政治模式为导向的研究,结果必然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并招致政治现实的困顿甚至失败。这样,无论是形式上多么完美的一般性理论,结果都是西方中心主义甚至是西方政治制度模板的产物。
第一,以西方政治为模板的政治系统理论。政治系统理论被称为“一般性”的理论,即可以用来分析所有的政治系统或国家。如果如此,那么,在“输入”项中的“要求”与“支持”到底是什么呢?首先,在政治的关键时期,比如革命时期,反对者要求政府下台的话,这样的政治如何能用政治系统理论解释?对于反对者的要求,政府的回应大概就是强制性权力的运用了。因此,我们不能从政治系统理论中看到国家的暴力本性或强制功能。我们知道,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政治转型是常见的事,无论是政变这样的政治还是制度转轨。其次,在政治的常规时期,在很多国家或政治系统中,甚至只有“支持”而看不到“要求”,或者有“要求”也不能表达。当伊斯顿提出这样的理论时,这种政治现象尤为常见,尽管他追求的是以政治系统理论来解释所有的政治共同体。因此,看上去要解释所有政治体系的政治系统理论充其量是根据西方政治模型而提出的一种分析根据,而当用它来分析其他国家政治或用于比较政治制度研究时,其障碍或局限性就充分暴露出来。
第二,结构—功能主义更是带有西方制度模板印记、甚至具有带有本族中心主义的强烈偏见。在阿尔蒙德的模型里,必须履行特定的功能,并按照西方早发国家的政治体系,发展出特定的组织和机构。而发展中国家特有的传统政治现象则不被予以考虑。扎哈里亚迪斯举例说,阿尔蒙德认为政党是利益整合的代言人。那么,非洲酋长的领袖角色、顾问班子以及其他传统制度就不应该被考虑,甚至要被谴责为发展的障碍。如此一来,西方型的各种制度如政党和利益集团都应该被移植到新兴国家。(20)更重要的是,即使在利益整合意义上,发展中国家的政党也不只是西方意义上的团体的利益代言人角色,还可能是国家的组织者。很多国家,包括俄罗斯、中国、印度等重要国家,都是政党作为组织者而把国家组织起来,否则国之不国。(21)对此,西方意义上的政党理论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释建国者角色的发展中国家的政党。同样是称为政党,此“政党”非彼“政党”,西方政党更多是交易型的,而国家组织者的政党则是更具使命型的建国者。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的关键性变量,如政党,在本质上可能完全不同于具有同一个名称的西方国家的政治变量。
阿尔蒙德还认为:“政府各机构之间功能上的差别,是同它们之间结构和程序上的差别相关联的。”他引用安东尼·金的文字来描述政府各机构的不同程序,比如,立法机构从事于公共事物的辩论;法院所需要的程序是审查、盘问证人、提供证据和解释法律条文;行政部门的运转又不一样,他们总是同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通电话和各委员会打交道。因此,“假如我们应邀到一个陌生国家去,首先听取正式的辩论,然后再看到身穿黑袍在听取辩论的人们,然后再参加在某人的私人办公室里召开的非正式的会议,这时我们大多数人就不言而喻地知道我们已经依次访问过了立法机构、法院和某种行政办公室。”(22)这番话生动地表达了阿尔蒙德以西方现有的政治体系、三权分立系统为模板和榜样,对非西方世界提出的“期待”和“标准”,是西方中心论的鲜明体现。
第三,结构—功能主义反映的是“社会中心”路径,这个路径的适用性并非普遍的。就是在西方国家的政治现代化过程中,也至少存在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两条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理论体系。在某种意义上,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主要研究国家、政体这样的“高政治”,也可以归类为国家中心主义的理论脉络。现代政治学说到底是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因而无视社会的政治学固然有其结构性问题。但是,结构—功能主义走向极端,当它重视“社会”的时期却忘却了“国家”,以社会中心主义的路径来研究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或现代化恰恰最需要国家,不管你多么不喜欢“国家”。
对此,台湾学者陈鸿瑜认为,阿尔蒙德的研究路径用于非工业化国家时,有两个限制因素:1.由伊斯顿提出(阿尔蒙德继承)的系统过程模式,似乎并不适宜于政府机构和结构相当薄弱的“第三世界”国家。西方国家较多强调输入项,如政党、压力团体、利益表达和利益会聚的功能,但“第三世界”的情况恰好相反,大多强调输出项,人民只晓得服从政府的法令,而不晓得如何制订或影响决策。2.政策研究的知识背景是源于西方多元文化传统,其中心信仰乃认为政策是由政治交易过程所做成的,政策本身是竞争团体之间协调的产物。这些都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化背景最欠缺的。(23)确实,就作为利益表达或“要求”与“支持”的利益集团而言,美国和英国是典型的多元主义特征的社会统合主义,而欧洲大陆则更多的是国家统合主义,更不要说作为“发展型国家”的很多发展中国家了。
我认为,以东亚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不但强调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作用,更重要的是还应该从国家建设的角度看问题。有学者指出,而对于后发国家、尤其是东亚地区而言,“国家建设”的蕴涵是,首先是国家的出现,随后是国家扶植下的大工业、大商业组织的形成,随后而且只有此后才会产生“社会”,即适于当今“现代性”语境中的群体。(24)这与早发达的英国等欧洲国家完全不同,西欧中世纪以来一直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结构,甚至是先有社会组织后有国家,然后是现代经济组织的出现。
进一步而言,即使在国家建设到达一定程度即按西方标准已经实现了现代化以后,东亚发展型国家的国家—社会关系也处处可见“嵌入型”的自主性国家。如下看法为很多从事比较研究的学者所接受:“在东亚,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在历史上就显著地不同于现代的西方模式,东亚模式的独特性不会在工业化或民主化之后就会简单地销声匿迹。在东亚,国家具有组织化的渗透性,没有泾渭分明的边界。它们的权力和功能具有弥散性,绝少考虑过程。总之,公私之间、政治和个人之间、正式和非正式之间、官方和非官方之间、政府和市场之间、法律和习俗之间、程序和实体之间的界限完全是模糊的。这在前共产主义的中国、半威权主义的台湾地区以及民主的日本同样是正确的。”(25)
国家建设的不同路径以及固有的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意味着,用已经模式化的早发达国家的“结构—功能”来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即国家建设,有点关公战秦琼的意味。
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上述问题,不要说与亚里士多德式的古典主义相比是一种倒退,就是与旧制度主义时期的政治学相比,也存在不少问题。旧制度主义政治学虽然是静态的法条主义,但毕竟把国家的政体按其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比如中央地方关系上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分、政党政治上政党制度的划分、宪法与政治关系的研究、三权关系的研究,以及阶级、革命、政党、民主等概念。所有这些,都是今天政治学的知识基础。或者说,离开了这些知识和话语,今天的政治学就无从说起。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贡献是将国家研究转向社会研究,“低政治”的引入为政治学带来新鲜空气。只不过,过于偏执的社会中心路径使得政治学有失其固有的学科身份。如果政治学不主要去研究政治性的制度变量而转向社会研究,和社会学就有太多的交叉。学科交叉或许就是行为主义所追求的,但是这样一来,失去身份的政治学就可能自我矮化。
四、结语:倒退的结局
结构—功能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盛行的发展主义世界观的经典范式,即发展中国家一旦有了结构—功能主义中的“功能”,现代化也就完成了。(26)经典发展主义曾经被认为是解释发展中世界的万能良方,却最终日渐衰落。除了现实层面来自发展中世界的种种令人悲观的政治景象的直接打击之外,发展主义本身的理论特性所展示出的矛盾和局限性,也是它生命力难以持久的重要原因。其中,历史观的匮乏,是最受诟病的致命硬伤。
笔者认为,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范式虽然自认为是历史比较的产物,其实几乎不存在历史观。第一,结构—功能主义是行为主义革命下的产物,而行为主义又是淡化制度、历史和文化的。行为主义为什么在美国泛滥而在其他地区并不能大行其道,说到底是美国本身没有历史的缘故,以为科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相信“科学分析”就能回答一切问题。结构—功能主义中的体系—过程—政策是科学化的产物,而7种功能更是政治学科学化的“结晶”。
第二,与缺乏历史观相关,就是结构层面的7种功能,也只是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结果的一种“快照”,而不是真实的历史过程。或者说,西方国家发展过程中也并不具备这些结构与功能,而是经过长期的制度演化而形成的模式。这样,用发达国家长期演变的结果性模式套在发展中国家身上,试图让发展中国家忘记自己成长的“阶段”,忘记历史和文化,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甚至出现政治衰败。事实上,冷战时期很多模仿或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几乎都出现问题,或者所谓的现代化“中断”。
历史观的缺失必然导致其在政治制度研究上的理论适用性问题。今天看来,如果说行为主义政治学所产生的分析范式还有什么意义的话,主要体现在作为政治过程的公共政策比较分析。同时更应该看到,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政治制度研究上的倒退进而引发了美国政治学历史上的畸型发展,那就是后来的理性选择主义曾一统天下。作为一种西方主流政治学的理性选择主义,几乎无视政治权力本身或政治制度对于行动者的约束性作用,只把政治当作个人偏好的理性选择。结果,在不少西方学者那里,理性选择主义政治学变成了沙盘推演的游戏,甚至成为训练思维的数学游戏,给西方政治学、尤其是美国政治学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政治学的学科地位大大降低,以致于有国会议员强烈主张取消已经少得可怜的政治学研究预算。正因为这样的学科危机,才有了美国政治学界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号召美国政治学走出失败的数学和可怜的理性选择主义。
①一般把古希腊到19世纪中叶的政治学称为古典主义时期,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的政治学称为旧制度主义时期。在19世纪80年代政治学作为一个学科产生以后的半个世纪,旧制度主义的方法论特征尤其突出。
②参见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③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5页,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④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22页,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⑤陈剩勇、钟冬升:《论阿尔蒙德的政治发展理论》,《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五期。
⑥阿尔蒙德:《政治系统的发展路径》,载扎哈里亚迪斯主编:《比较政治学:理论、案例与方法》,第7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⑦霍华德·威亚尔达:《比较政治学导论:概念与过程》,第5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⑧尼考劳斯·扎哈里亚迪斯:《比较政治学:理论、案例与方法》,第9~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⑨David Easton,"Political Structure Reviewed",in B.Guy Peters and Jon Pierre ed.,Institutionalism,Vol.1,Sage Publications,2007,pp.35~48.
⑩王浦劬:《一般政治系统理论基本特点刍议》,《政策科学》,2010年第8期。
(11)徐湘林:《从政治发展理论到政策过程理论》,《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1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94~196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3)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第14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1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80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5)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213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6)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75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7)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87~195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8)斯特劳斯和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上),第152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9)参见张飞岸:《作为意识形态的美国政治学》,《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5期。
(20)尼考劳斯·扎哈里亚迪斯:《比较政治学:理论、案例与方法》,第1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1)杨光斌:《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制度》,“第六章:制度变迁的路径及其理论意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22)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271页,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23)陈鸿瑜:《政治发展理论》,第14页,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版。
(24)康明斯:《无蜘蛛之网,无网之蜘蛛:发展型国家的系谱》,见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全球边缘地区的政治权力与工业化》,第107页,吉林出版集团,2007年版。
(25)X.L.Ding,"Institutional Amphibiousness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Communism:the Case of China."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24,No.3(July 1994),p.317.转引自查默斯·约翰逊:“第2章:发展型国家:概念的探索”,见禹贞恩编:《发展型国家》,第71页,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版。
(26)参见曾毅:《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发展主义》,《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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