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_校企合作论文

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现状及论文,因素论文,校企论文,高职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加强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逐渐成为促进产业升级调整,加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在此过程中,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既体现出发展的路径依赖性和传统性,更体现出发展中的创新性和多样性。开展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本现状调研,从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发展困因,对于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调研背景分析

(一)加强校企合作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新时期经济转型的关键。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和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进入到新的一轮产业转移和转型周期;从国内看,“追随、模仿”的经济发展方式无法改变我国长期处于世界分工末端的现实,人口红利逐渐消退使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面临着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这种转型,是产业结构的转变与升级,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由“追随模仿型经济”向“创新创业型经济”转变的过程。实现这种转型,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从我国技能人才的供给现状看,数量上,技能人才短缺的现象十分突出,素质上,技能人才素质与国外差距明显,结构上,高技能人才比例过低。技能人才质量不足成为新时期经济转型的重要制约。

(二)加强校企合作、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

近年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等讲话中就实践育人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温家宝同志强调指出“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可见,在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发展之后,加强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成为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

(三)加强校企合作,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展的内生需求。

随着产业升级与调整,基于技能基础上的技术进步成为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关键所在。Kiley(1999)指出技能人才与技术进步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内生性的,高技能人才的增加将导致技术进步沿着以高技能基础的路径发展。Leiponen(2005)认为高技能人才是企业创新的能动性因素。Piva & Vicarelli(2009)更指出技能内生性决定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获得,是企业技术升级、获得竞争力的关键。李元春(2004)利用中国数据对此进行了验证[8]。世界银行2011年报告显示,中国现在的低技能工人的饱和与高技能人才的匮乏加大了企业向提高产出质量和向价值链的高端延伸的难度。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成为企业发展的内生需要。从而,加强校企合作,提升企业技能水平,正逐渐成为新时期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调研思路及调研样本分析

(一)调研思路。

本研究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对象,通过调查问卷和个案研究,沿着“愿景—现实”维度把握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本特征,沿着“历史—现实”的逻辑,从体制机制的层面分析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困因,进而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路径进行探讨。

在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中,在保证调研有效性的前提下,有选择地设计指标对校企合作基本特征、合作深度、合作质量、合作动力、合作意愿、制度体制等方面进行调研,以确保调研的可操作性。

(二)调研样本分析。

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775余份,其中企业发放532份,回收136份,有效问卷117份;高等职业院校发放243份,回收113份,有效问卷87份。

企业样本主要来自于制造业相对比较发达的9个东中部地区。覆盖制造业、铁道交通、现代所务业、光伏产业、海运业、化工行业、电子信息业、航空业等8个产业。高等职业院校的样本来自于11个不同省区。

三、现实与愿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现状分析

(一)校企合作难以“双赢”——校企合作的基本现状。

1.利益相关度差异显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本特点。

(1)企业对校企合作需求不足。

首先,企业对于合作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的需求不高。从样本企业每年招聘的新员工来源看,与企业有合作的职业院校的学生并不占优势,有大约67%以上的样本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比例低于20%,只有大约33%的企业每年新招聘的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的比例高于20%。

其次,职业院校并没有成为企业员工培训的主要依托主体。从样本企业员工培训上看,59.6%以上的样本企业每年依托职业院校培训的员工不足全体员工总数的5%。

(2)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主要形式。

与企业相反,校企合作对高等职业院校却具有重要的影响。

从调查样本看,样本高等职业院校的90%以上的专业采用了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从合作密度上看,样本高等职业院校一般与上百家企业建立有合作关系。

从合作稳定性上看,高等职业院校倾向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在5年以上的样本院校占总体的67%,合作4~5年的占16%,2~3年的占18%。

从合作主体看,国有企业是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的企业主体,占比80.42%,外资企业占10.37%,合资企业占6.52%,私营企业只占到样本的2.69%。

2.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度不足,有待提升。

从调查结果看,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渠道比较单一,实习实训是最主要的合作形式,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水平。

(1)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渠道与形式相对单一。

从获得合作信息的渠道看,无论是企业还是职业院校都十分单一。从样本企业看,职业院校主动联系(占48%)、企业自主寻找(30%)、行业协会推荐(22%)是企业获得相关信息的主要通道。

从样本院校看,高等职业院校显得更为主动。“主动搜寻企业”是高等职业院校获得合作企业信息的最为主要的途径(如图1所示)。

政府和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信息沟通上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2)实习实训是当前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

调查结果显示,实习实训是当前校企合作的

图1 高等职业院校获得合作企业信息的主要渠道主要形式,校企合作的深度有待提升。

从企业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方式,主要以提供师生生产实训基地、安排企业技术人员等浅层合作形式为主,而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目标确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等深层次的合作相对比较少,在技术研发、员工培训等领域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意愿也不强(如表1所示)。

与企业相比,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更愿意在实习实训、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科技研发、员工培训等各个方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3.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质量有待提升。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着丰富的内涵,在现实中表现出多样化的形式,但实习实训是最为主要的形式,因此,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质量的调查,可以从实习实训质量中得以反映。

(1)从实习学生数量上看,企业每年接受的学生实习的人数相对较少。每年接受500人以上的企业只占18%,200~500人占5%,100~200人占18%,59%的样本企业每年接受的实习人数低于100人。

(2)从实习安排上看,企业更多将学生作为生产岗位的员工使用,较少考虑技能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主要根据单位生产的需要安排学生实习(83%),学生实习对口率比较低(17%)。而高等职业院校则希望企业在安排学生实习过程中,按照专业设置而不是按照企业生产需求进行安排,学生实习对口率不高的问题受到了学校的高度关注。

(3)在学生实习方面,企业提供的配套资金很少,其中配套100~200万元的企业只有5%,50~100万的11%,10~50万的21%,63%的企业在10万元以下。

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动力不足。

在实践过程中,校企合作深度不足,质量有待提升。但从统计数据看,对目前校企合作现状,企业的满意度均值为4.33,明显高于职业院校的满意度(3.28),这进一步验证了校企合作中企业与职业院校一头冷一头热的现实(如表2所示),反映出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

(二)意愿共识——校企合作未来充满希望。

从表5、表6可以看出,无论是企业,还是高等职业院校关于校企合作认可及期盼程度的平均得分在4分以上(满分5分)。两者相比,高等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的认可及期盼程度略高于企业的相应指标,但两者差异不显著。

可以看出,与实践相比,在意愿层面,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对于校企合作都有很高的认同和期待。校企双方均认为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校企合作的领域不应仅仅局限在实习实训等浅层次的合作形式,还应该在包括诸如职工培训、技术研发、形成联盟性组织等方面开展深度的合作,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未来充满希望,这与校企合作实际现状中企业一头冷的现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四、体制与机制——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困因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对于校企双方动机及其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历史和现实进行回溯与反思,是剖析高等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现实困境的有效途径。

(一)管理体制有待改进,校企合作需要宏观有序管理。

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后,经过企校分离、院校划转等一系列工作,高等职业院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劳动保障部门、政府业务部门、行业协会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淡化。

以铁路交通行业高等职业院校为例,铁路行业原有49所普通中专学校,96所技工学校,45所职业高中,100所铁路职工学校,58所成人中专学校。自1999年开始,铁路职业学校陆续划转地方政府管理,有的归当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有的归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有的归劳动保障厅(局)管理,去向不一。其中,部分实力较强的学校改制为高等职业院校,有少部分学校并入当地的其他学校。而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的院校,除极少数依然保持铁路专业特色外,大多数走向了综合化发展的道路,院校与铁路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缺乏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进行统筹与协调,相互之间的合作联系逐步淡化。

这点得到了调查结果的支持。从调查结果看,只有25%的样本企业和8.02%的样本院校知道所在省市有专门的负责管理校企合作机构,只有12.5%的样本企业和7.47%的样本院校知道所在省市建立有由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行业组织主导地位弱化,行业标准缺失,校企合作双赢需要立足点。

行业组织集中代表了本行业的共同利益,对行业内企业有一种天然的约束力,是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交流的桥梁与纽带。

在政府部门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之后,随着企校分离、职业院校的划转以及行政部门的整合,许多原本隶属或依托于行政部门的行业组织一方面缺少了行政力量的支持,对企业的影响能力逐步弱化,对行业企业技术水平及技能人才需求变化趋势逐步生疏;另一方面,由于企校分离,行业组织与职业院校之间的联系逐步减少,沿着原有的发展路径在新的环境背景下寻求自身的定位,是这些行业目前的发展现状。而一些新的产业行业,其行业组织尚未发展培育阶段,还无法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首先,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信息平台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从调研结果看,只有22%的样本企业通过行业组织获得合作信息,而样本学校的比例更低。可见,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院校,行业组织都不是获得校企合作信息的主要渠道。

其次,从调研结果看,90%以上的样本认为行业在当前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不足,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由于与企业与职业院校关系的淡化,行业组织对行业内企业的引导和规范弱化,行业组织在行业人才培养标准话语权不足,导致企业用人需求与职业院校培养标准在各自利益驱动下对接困难,企业和学校之间缺乏双赢的立足点。

(三)政策法规不完善,校企合作需要适宜的制度环境。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职业教育实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发展提供了约束与规范。我国在《教育法》的基础上,相继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令法规,在规范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规定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职业教育地域性的特点考虑不足,导致地方性职业教育法规缺位。在国内,浙江宁波所制定的《校企合作工作条例》是国内最早的地方性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和价值。但从其内容看,受上位法缺失的影响,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难有较大的突破。

(四)职业院校市场意识有待加强,需要树立新的职业教育观。

从高等职业院校的角度看,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但受各种行政束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相对有限。而大多数职业院校的公立属性所带来的公共财政来源的相对无偿性,降低了职业院校对市场需求的敏感性和迫切性。在实践过程中,不少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将校企合作作为缓解办学资源不足、解决学生实习和就业的途径和手段,主要作为就业指导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部门职能,缺乏从整体战略的角度,在学校办学定位、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方面充分动员和激活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响应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的决心和信心,职业院校动力“隐性”不足。

五、创新与突破——中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路径选择

(一)转变教育观念,树立面向产业需求的教育理念。

面对经济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要求职业教育在继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传统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树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面向产业需求的职业教育观,锐意创新,积极探索适应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理念与新模式。

从当前职业教育的实践发展看,转变职业教育观念,紧紧围绕行业、企业需求办学正逐渐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共识。在宏观层面,为适应新环境对职业教育的需要,教育部在职成司专门设立了产教合作处,并组织成立了43个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多次行业与职业教育对接活动,宏观层面的职业教育管理协调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在院校微观层面,越来越多院校开始逐步树立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需求的办学理念,积极创新办学模式,走出了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之路。

(二)推动行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行业指导地位。

从国内外职业教育的发展看,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行业组织在人才预测、信息平台、技能人才标准方面的作用,对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各行业组织发展历程和特点有所区别,因此,需要分类指导,引导推进行业组织健康发展和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作用的发挥。

对于传统行业来说,应充分发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优势,明确其职责,创新工作机制,重塑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对于新兴产业来说,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以市场为导向、具有新兴产业行业特点的行业组织的健康发展,探索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运行机制与模式的创新与突破。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全方位参与、合作、举办职业教育。

从世界银行2011年报告数据显示,自1985年以来,中国通过大规模投资,不断提升生产能力,推进边干边学的步伐。其结果是,产品组合成为技术上更为先进的产品。受技能基础上的技术进步的推进,企业(包括大量的民办企业,这也是未来校企合作推进的重要潜在主体)具有足够参与职业教育的动机。因此,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成本和经济成本;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职业院校董事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打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潜在动机转化为现实动机,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四)建设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搭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积极鼓励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通过多元投资、提供土地、厂房等途径和方法,探索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既能满足学校现有实践实训教学需要又能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教学生产基地的模式及机制,降低校企合作对企业所带来的管理成本及风险,解决职业院校教育资源不足的困境,寻求校企合作双赢新模式,搭建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五)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寻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突破口。

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不少地方(如天津、苏州、宁波等)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之路,形成了具有地方自身特点的,在全国具有普遍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模式。因此,应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允许地方根据自身区域经济特点,整合地方资源,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环境、经费投入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创新、积累经验,寻找新的突破点。

[收稿日期]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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