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中国农民——中国农经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侧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经论文,侧记论文,代表大会论文,中国论文,第五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于1994年12月13-16日在北京市顺义县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在京科研、教学、业务行政领导部门、各专业委员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农经学会的代表100余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通过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等方式,围绕市场经济与中国农民这一主题,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快农业发展、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和如何繁荣农村经济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讨论,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措施和建议,其思路清晰,观点新颖,目标明确,对策具体,在理论探讨上有一定高度,在解决实践问题上有一定深度。现把讨论的有关农民问题的一些情况和观点简要介绍如下,以飨广大读者。
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关键是狠抓落实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第一位的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松懈。与会代表认为,历史和实践的正反经验证明,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没有农村的进步,就没有整个社会的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特别在我国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后,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状况如何,是关系和影响全局的大问题。对此,必须有清醒的估计和认识。与会代表充分肯定和十分赞赏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民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强农业,仅1993年一年就先后召开了6次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会议,发了十几个政策性文件。继1993年10月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后,1994年3月又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研究部署1994年的农村工作。在1994年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真正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对此,与会代表表示赞成和拥护。但是,与会代表也诚恳和尖锐地指出,党中央和国务院虽然一再强调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并提到再也无法再高的高度,而在实际工作中,中央出台的政策措施并未“真正”落实、贯彻,农业、农村、农民中出现和面临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和兑现,在整个国家经济生活中,更没有把加强农业真正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给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增加了难度。因此,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并强烈呼吁:中央和地方的决策部门,要花大力气,改变目前存在的“口号农业”、“会议农业”、“文件农业”状况,集中精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真正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的落实,这也是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正确对待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形势与任务
与会代表在分析和讨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与任务时普遍认为,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面临的任务相当严峻。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形势与任务》的讲话中,对此做了比较深入和具体的分析。他认为,1994年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总体上是健康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大灾之年粮棉取得较好收成;二是“菜篮子”产品继续全面增长;三是乡镇企业保持快速增长;四是农民收入增长加快。在宏观环境不利和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下,农业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收成,主要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了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连续两次提高粮棉收购价格;整顿农业生产资料领域;扶持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发展经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减免了部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增值税等。可以说,在大灾之年农业生产取得的较成收成,农业经济的发展,支撑了国民经济11%左右的增长速度,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积累资金,基本满足了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与会代表认为,在充分肯定和看到农村经济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其中最突出的首先是粮棉收购矛盾尖锐,粮食供给趋紧,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粮食国家定购价与市场价差距大,棉花收购价格虽经几次调整,棉农仍不愿交棉,收购难度较大。其次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多年未见的高达20%以上的通货膨胀率,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引起国内外人士的普遍关注。与会代表指出,通货膨胀是经济发展中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也是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的。一是国民经济总需求扩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居民收入增长过快,对农产品价格的拉动;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连年居高不下,推动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三是流通环节中间费用过度,获利过多,市场行为不规范;四是某些农副产品结构性、区域性供给不足,灵活有效的调度机制不完善,带动了价格的上涨;五是消费需求状况发生了新变化,对农副产品提出了新要求。凡此等等,造成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处于紧平衡状态,进一步暴露了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农业这个基础产业,就成了国民经济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由此可见,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不容乐观的,也说明主要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邓小平同志警告说,90年代中国如果出问题,可能出在农业在,值得我们深思,应引起高度重视。
90年代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时期。到本世纪末,改革的任务是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发展的任务是全国实现小康。按照这两项基本任务的要求,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提出,今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是“三抓”:抓农产品有效供给,抓农民收入,抓社会稳定。他说:“抓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到2000年,如果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我国农产品总量必须在现有生产水平基础上,粮食再增1000亿斤、棉花再增1000万担、肉类再增1000万吨、水产品再增1000万吨,农民生活水平要达到小康标准,以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另外,他还提出,抓农民收入是当前乃至整个90年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核心,抓农村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保证等观点,与会代表表示赞同。
在讨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时,与会代表强调指出,千方百计确保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是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而粮食生产应是重中之重。要完成再增1000亿斤粮食的目标和任务,困难是严峻的,其压力始终是很大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这是因为,从长远看,随着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我们面临三个不可逆转:一是耕地减少不可逆转。人均占有耕地已由建国初期的0.18公倾降到不足0.08公倾,以后还将减少;二是人口的增加在几十年内不可逆转,目前已达12亿,每年新增人口超过1500万;三是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可逆转,其中大部分需要粮食转化。因此,必须把粮食生产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和宏观调控,真抓实干,落到实处,才能可能保证这个战略任务的实现和完成。
切实增加农业投入
长期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实行重工业倾斜的发展战略,把农业始终置于服从于、服务于工业化的从属地位,造成工农利益关系失调、工农业发展速度失调和国家基建投资比例的失调,导致农业基础脆弱和农业发展严重滞后。与会代表认为并疾呼,要实现农业发展的预期目标,要把加强农业真正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要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问题,就必须从宏观上和整体上改变这种倾斜的发展战略,切实把增加农业投入落在实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变工农和城乡不协调的局面。与会代表列举了大量事实说明农业投资比重下降的趋势:(1)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六五”期间比“五五”期间下降5.1%,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9.5%,比“五五”期间的13.2%下降3.7个百分点,“七五”期间这一比重下降到8.4%,1991年上升到9.1%,1992年又降到8.8%。(2)国有单位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用于农业的比重由1980年的7.1%降到1985年的2.7%,1993年又下降到2%左右,其中基建投资总额用于农业的比重由1980年的9.3%下降到1993年的2.8%。(3)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的比重由1980-1983年的30%下降到1993年的3.8%。(4)农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建设的比重由1981年的28%下降到1993年的12.7%。(5)综上可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用于农业建设的比重由1980年的15%、1982-1984年的10%左右下降到1993年的3.5%左右。据研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300-1200美元的国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的比重以10%左右为宜,足见我国农业投资比重明显偏低。(6)国有单位、农用工业基建投资占全国基建投资总额比重由“四五”期间的5.4%降为“五五”期间的4.6%,“六五”降为1.3%,“七五”再降为1.1%。农用工业基础投资不断下降,原有企业无力改造,新增能力少,设施老化,工艺落后,加之其他原因使农用工业品价格升高,增加农业开支,影响农民收入。为此,与会有的代表建议,今后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应由1992年的8.8%逐步恢复到“五五”期间的13%左右;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用于农业的比例应由1993年不足2%逐步恢复到1980年的7%左右,其中基建投资总额用于农业的比重应由2.8%左右逐步恢复到8%-9%。为此,就要制定法规,依法行事,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引导、鼓励和组织农村集体、农民个人增加农业建设投资,占其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逐步恢复到20%左右。通过这些措施,使全社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其投资总数的比重由1993年的3.5%左右逐步恢复到80年代初期10%左右的水平,国有单位农用工业投资占全国基建投资比重由目前不足1.5%逐步恢复到4%左右。考虑到目前国家财力有限和农业的社会公益性特点以及农业的严峻状况,除国家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外,还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位、多渠道地筹集农业投入资金。但属于公共性基础设施应当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此外,在切实做好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还要管好用好农业投资,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严格制止滥用农业投资现象的发生。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是我国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基本力量,同样也是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力量。与会代表认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过程中,农民是农村市场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在发展市场经济中不是简单地把农民推向市场,撒手不管,而应积极正确地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如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是新时期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也是党和政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与会代表不仅对此有十分浓厚的兴趣,而且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之一。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如何进入大市场,参与流通、参与竞争;如何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联接起来,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唯一的出路和办法就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由于我国农民固有的文化素质、市场意识、居住分散和生产规模狭小等特点,客观上决定了他们与市场经济相去甚远。现阶段,还没有哪个部门能对农民负责,没有哪个部门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没有哪个部门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替农民说话、办事,各方面坑农、伤农、卡农的事时有发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机构,造成农民与政府、与社会的对话地位很低,形不成对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抗衡力量和制约机制,应该说,这对9亿农民是极为不公平的,也是极不正常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而且也是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保证。
与会代表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是扶持农民购销组织、生产者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尊重这类组织发育的规律,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使他们在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效益、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的代表提出,农民组织主要是指农民自己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大体上包括三类:(1)在原大队或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基础上形成的社区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类组织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保障,围绕以产权为核心的变革,对农民进入市场至少发挥催化和聚合、调节和稳定、管理和服务三个方面的作用;(2)农民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成立的各种联合、合作生产经营组织,这类组织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选择,它有利于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资金的筹集和集中使用,有利于推进规模经营的进程,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3)农民为适应市场经济以自我服务为宗旨而成立的各种专业农协等组织,这类组织是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依托,各地实践证明,这类组织作用非常显著。专业协会依靠自身联系面广、信息较为通畅等优势,组织生产资料的集中采购和农产品的集中营销,降低流通费用,促进信息和技术的交流和传播,有效缓解一家一户在生产采购、产品运销方面的困难。在涉及农民对外经济纠纷中,还可代表农户出面协商,维护农民的权益,直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农民适应市场经济、顺畅进入市场起保驾护航作用。
与会代表呼吁,为适应市场经济,各地建立的各类农民组织,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保护农民合法经营和正当权益的需要,必须下大力加以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和健全并增强其发展力度和规模。从政策上、立法上支持和保护农民组织,各级领导应从服务的角度,在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扶持,解决农民在创建自己组织中的问题和困难。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透视与抉择
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程度的提高,农业人口将不断下降。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国际性的重大问题,更是发展中大国的难题。据典型调查匡算,我国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30%左右,这不仅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与会代表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深入剖析“民工潮”现象,如何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寻求新的就业机会,如何选择正确的转移战略和目标,不仅事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和效果,而且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
有的代表指出,“民工潮”是继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次成为对国民经济形成巨大冲击的社会现象。据有关部门资料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外出打工者达6000万人左右,其规模之大,为古今中外所罕见,从而引起举国上下的普遍关注。
有代表认为,大量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家乡、进入城市或异地从事非农业产业,其直接动因是寻求利益的驱使,但却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民工潮”的兴起,既有突发性,更有其必然性。它是在乡镇企业无法容纳更多劳动力的情况下迅速爆发起来的。其本质是农民推动和实现自我分化的另一种形式。任何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有大量人口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上,从农村进入城市,从而形成农民队伍的分化和人口大量迁徒与流动。应该说,这是一种合乎规律而又无法逆转的现象。但农民的分化和转移的形式之一——“民工潮”,则是中国特有的。由此可见,“民工潮”是农民寻求与资本在更大范围上的结合、实现劳动权益的大胆创造,是对凝固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勇猛冲击,同时也是对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自我矫正。虽然“民工潮”还难完成对农民自我分化和身份变革的历史性任务,但无疑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迫使原有的结构无法维系下去,其积极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与会代表认为,虽然“民工潮”有其必然性、合理性和积极性,但也不能长期这样下去。对待“民工潮”绝不能采取简单的阻止态度,而应从消除其根源着手,即让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农民逐步在城市或另一些地区和新的产业中沉淀下来。否则,大规模的人流仍将难以遏制。具体对策有:一是变人口流动为产业资本转移。资本过度集中于城市和某些地区是引起农民流动的根缘,国家在决策投资方向和生产力布局时必须有所侧重,要做到资本与人力配置在空间上相一致,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民工潮”。二是消除城乡割离,加快城市化步伐,变农民常年打工为城镇或异地常住人口。对过去“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政策应予以修正。三是从政策体制上积极支持农民以自身的努力和力量推进农民分化,逐步实现农民职业与身份的统一,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的统一。四是推进农民工流出地的工业与人口集中,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农民外出数量。
有的代表认为,目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元化格局正趋形成,应引起深入思考,并对多元化格局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正确的政策选择。一是“离土不离乡”就地转移模式,它是以乡镇企业为依托,以农村小城镇为聚集地,将农村过剩的劳动力转移到由农民办的乡镇企业,就地消化在农村的小城镇,因此,这种转移模式也称“进厂不进城”。二是“离土又离乡”转移模式,即农民不但离开了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同时也离开了他们世代生活的乡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三是“离乡不离土”转移模式,即农民离开乡土到城郊或经济发达的地区去务农。与会代表认为,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种模式,各有其长,各有所短,但都是依据一定的经济条件发展起来的,基本都符合农业劳动力的供求规律和转移规律,因而各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实行多元化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更有利于适应地区间的差异性,更有利于加速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政府的宏观政策行为看,应对不同的转移模式予以相应的政策引导,为其创造条件,形成与转移条件相适应的转移速度和效果。有代表提出,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今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以“离土不离乡”就地转移作为一种重要途径,特别是我国东部人口稠密、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应把建设中心城镇作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依托。还有的代表指出,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对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具有决定性作用,农业剩余劳动力不可能主要由现存的城市部门吸收,其根本出路还在农村内部,走农村小城镇聚集规模化的道路。
要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突出位置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关系农民自身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更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保证社会稳定的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从而引起与会代表的极大关注,并成为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
与会代表分析,到2000年,中国9亿多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实现小康目标的要求,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纯收入就要达到1200元(国家计委指标)或1100元(国家统计局指标),90年代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必须达到5.8%,而实际上1990-199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只增长3.8%,这样,今后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必须达到6.6%,才能确保小康目标的实现。对此,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难度很大。大家知道,从1980年到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速度高达6.8%,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但从1990年到199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非但没有加快,反而降到3.8%。因此,与会代表特别强调并强烈呼吁,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特别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和对策,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切实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
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要加速农民收入增加的对策和措施也应从多方面努力。一方面,国家要从宏观上调整工农业发展速度,在财政和政策上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与改善农民收入增长的大环境;另一方面,要积极挖掘农业内部的潜力,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广辟农民收入来源,力争实现本世末农民收入的战略目标。有的代表指出,从1980年到1985年,农业的比较效益提高很快,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3:1缩小为1.7:1,但到80年代后期,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很快,农业比较利益明显下降,1990-1993年,农产品价格提高15%,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85年的1.7:1上升到1990年的2.0:1,1993年又扩大到2.5:1。由于工业投资规模迅速扩大,1993年工业增长速度高达21%,而农业仅为4%,工农业增长速度比高达5.0:1。农业难以支撑工业的高速增长,国家难以在财力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次扩大。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调整工农业发展速度,调整工农产品比价,缩小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进一步改革粮食收购政策,取消限制粮食有效流通的政策,出台有利于粮食购销、提高粮食经济效益的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保护,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收入增加落在实处,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有的代表认为,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处于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依赖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不同类型地区农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农民收入的增长对乡镇企业的依赖程度愈来愈大。乡镇企业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中西部,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比例由1985年的1.59:1.16:1扩大到1992年的1.87:1.15:1,从1990年到1993年,二、三产业占农民生产性收入的比例已由11%上升到32%,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60%以上来自乡镇企业。这说明,要加速增加农民收入,必须稳妥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大力度促进乡镇企业向高速高效方向发展,协调三大产业部门增长的速度,开发优质农产品,在高产、优质和高效农业上做文章,引导农民进行综合开发,向农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从全国来看,增加农民收入的难点和重点在中西部地区,全国8000万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因此,必须从政策和投入上切实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农村经济的力度,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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