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宁“直接过渡”思想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的有关文献中,有“直接过渡”的用语。这说明,十月革命后列宁表述过俄国由资本主义制度“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然而,应怎样正确地认识列宁“直接过渡”的思想,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关于“直接过渡”的提出及其基本含义
在苏维埃俄国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前,即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和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在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持“直接过渡”的思想,这个事实学术界已经普遍地认识到。然而,人们却不曾研究和说明下述两个与此有关的问题:在列宁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直接过渡”的用语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这一用语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笔者以为,列宁虽然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和国内战争时期持“直接过渡”的思想, 但是他在这两个时期并未使用“直接过渡”的用语。 1918年3、4月间,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报告》中,提出了转变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任务。这个任务具有发展经济生产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意义。但是在这些文献中,没有“直接过渡”的用语。1919年2、3月间,列宁起草了《俄共(布)纲领草案》,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作了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和关于党纲的报告等等,提出了较为激进的经济建设与过渡的主张。但是这时他仍未使用“直接过渡”的用语。列宁明确地、大量地使用“直接过渡”的用语,是在1921年春苏维埃俄国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的时期及其以后。
1921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 在讲到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办法将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过渡办法时说:“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有在几十年中形成的农业雇佣工人阶级。只有这样的阶级,才能够在社会上、经济上以及政治上成为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支柱。只有在这个阶级相当成熟的国家里,才能够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需要采用全国性的特殊的过渡办法。”(《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1卷第50页)接着说,俄国的情况则不同, 这里产业工人占少数,而小农则占有多数,这样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有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如新经济政策规定实行的一系列措施。在这里,列宁并不认为在俄国进行“直接过渡”有什么错误,只是认为俄国不具备“直接过渡”的条件,认为俄国的过渡应该有特殊的办法。可是,用一系列特殊的办法所进行的过渡,属于什么性质的过渡,即它算不算“直接过渡”,这里没有明确的说明。同年4月, 列宁在《论粮食税》的著作中,则更明确地说明了这些问题。在这一著作中,他在论及俄国无产阶级当前的实践时说:“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的先进部队,正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了使‘我们’能顺利地完成我们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就必须懂得,需要经过那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从资本主义以前的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又说:“试问能不能由这种在俄国占优势的状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呢?是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但必须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电气化。”(同上书,第216页)在这里, 列宁一是未提出“直接过渡”有什么错误;二是认为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俄国无产阶级“正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即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践也是“直接过渡”,认为特殊的过渡办法即新经济政策规定实行的一系列措施从属于完成“直接过渡”的任务,是为完成这一任务服务的;三是认为俄国当时不能够完成“直接过渡”的任务,原因仅仅在于生产力水平低,即它没有电气化。综上所述,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之初,列宁明确地使用了“直接过渡”的用语,提出了“直接过渡”的问题,但他尚未正确地看到和说明它的错误。这说明,列宁对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尚缺乏本质的、科学的认识,由此他对“直接过渡”的问题也缺乏本质的、科学的认识。
同年10月,列宁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认识有了重大的发展。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中,他在回顾1918年3、4月间的实践时说:“我们那时已认为,革命的发展、斗争的发展的道路,既可能是比较短的,也可能是漫长而艰辛的。但是,在估计可能的发展道路时,我们多半……都是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这种设想出发的,这种设想也许不是每次都公开讲出来,但始终是心照不宣的。”(《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第220页)这说明,他肯定十月革命胜利初期自己持“直接过渡”的思想。在这一报告中,他明确地指出,国内战争时期自己所领导的实践属于“直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试验”,从而表白他这一时期的思想也是“直接过渡”的思想。也是在这一报告中,他在讲到1921年3 月党通过新经济政策决定的有关问题时还说:“当时作出这一决定的根据是:我们通过商品交换就能比较直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同上书,第234页)意思是说, 在新经济政策初期,党的指导思想包括他自己的思想,也是“比较直接地过渡”。这一论述同以上援引的他当时的有关论述,在精神上是一致的。在这一时期,列宁分析了以前“直接过渡”的问题和错误。他在分析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关于过渡的设想时说:“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同上书,第221 页)他在分析国内战争时期的有关问题时说:“战争状态曾排斥了‘商业’。”(同上书,第240 页)他在比较分析新经济政策初期党的指导思想时说:“现在我们清楚地看到,在这方面还需要通过商业,走一条迂回的道路。”(同上书,第234页)援引的这些论述表明, 列宁是从有没有市场和商业的角度来分析过去“直接过渡”设想的问题和错误的。在他看来,“直接过渡”设想的问题和错误,在于它缺少市场和商业的因素。由此可见,列宁所谓的“直接过渡”,是一种没有市场和商业的过渡形式。这一用语的基本含义在于,苏维埃制度建立以后,利用国家政权机关组织社会生产和分配,绕过市场和商业,“直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并建成社会主义制度。进一层分析,“直接过渡”的所谓“直接”,从微观上看,指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是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而是“直接”的产品交换;从宏观上看,指经济生产建设绕过了苏维埃制度下的市场和商业,由资本主义制度“直接”通达社会主义制度。到这里,列宁对于“直接过渡”的问题,终于形成了本质的、科学的认识。
列宁于1921年10月对“直接过渡”的问题形成本质的、科学的认识,是有其历史原因的。显然,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和国内战争时期,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甚至还有主观上的原因,列宁没有认真地考虑或者说没有考虑到苏维埃国家必须发展市场和商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在他的思想上也就无所谓“直接过渡”与其他性质的过渡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所以,他当时也就不可能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实施新经济政策之初,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对此却缺乏科学的认识。这是因为在他的思想上,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的途径尚不十分清晰。具体来说就是:在1921年春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开始阶段,列宁虽然就发展小农经济和恢复工业生产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但是在商品交换与自由贸易的问题上他的考虑却欠妥当。一方面,他主张通过合作社实现城乡之间和生产者之间产品的“直接”交换,即以物易物式的、不用货币作媒介的交换。另一方面,他也主张地方范围内的、手工业品的自由贸易,即主张手工业品在一定地方的范围内用货币作交易。然而他主观上希望合作社的“直接”交换发挥主导性作用,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把有限的自由贸易排挤出历史舞台。这说明,在这一时期,列宁未从根本上改变对市场和商业的旧有认识,未认识到发展市场和商业是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不可绕过的环节。或者说,这时他还未真正找到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途径。由于未找到正确的途径,他对非正确的“直接过渡”问题的认识,不可能是科学的。到当年10月,由于社会实践中自由贸易排挤了合作社的“直接”交换,苏维埃政权决定从根本上改变关于商品交换的政策,发展市场和商业。这时列宁关于市场和商业的思想认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他指出:“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批发商这类经济界人物同共产主义似乎有天壤之别。但正是这类矛盾在实际生活中能把人们从小农经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引导到社会主义。”(同上书,第176页)意思是说, 苏维埃国家要组织和发展商业,只有发展商业才有利于俄国过渡到社会主义。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他就这一点更明确地说:“我们看到,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的问题已提上日程。不管我们怎样觉得商业领域距离共产主义很遥远,但正是在这个领域我们面临着一项特殊任务。”“也只有这样,通过一条比较漫长然而比较可靠的、也是我们唯一走得通的道路,我们才能保证大工业有恢复的可能。”(同上书,第233 页)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他再次指出:“在历史事变的链条中,在1921—1922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过渡形式中,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同上书,第248页)显然, 在这一时期,列宁关于市场和商业问题思想认识的变化,表现于他把市场和商业提到了俄国过渡途径的高度来认识。如同他所说的,看起来商业距离共产主义很遥远,但它是一条“比较可靠的”、“唯一走得通的”道路,是“各种过渡形式”中起主导作用的、“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只有经过它,才能把俄国“引导到社会主义”,否则就“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这一思想的提出,意味着列宁找到了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的途径。由此出发,他必然认为以前关于社会主义过渡途径的设想是不正确的,或者说是有错误的。他将当前的和以前的两种思想作对比,意识到以前的思想力图绕过苏维埃制度下的市场和商业,实现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直接”的过渡,所以将以前的思想说成了“直接过渡”的思想。
二、“直接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
所谓“直接过渡”,在列宁看来,指过渡过程中没有市场和商业的环节,起点和终点之间的关系比较“直接”,或者说关系比较简单。可是实现这种过渡同样需要一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只能缓慢地、逐步地创造。所以列宁关于苏维埃俄国各个时期设想的“直接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渐进的过渡。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设想的“直接过渡”,以工人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进行“计算和监督”为主要特征。其具体内容是:不立即改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即不剥夺资本家的财产;由工人或工人团体对企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制约资本家的活动,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通过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改变经济关系的性质。十月革命过程中和革命胜利初期列宁的许多文献,反映了他的这种设想。在实践过程中,列宁的这种设想遭到了一部分资本家的反对,于是苏维埃政权对这些企业采取了国有化的措施。可是,到1918年3、4月间,当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斗争告一段落时,列宁提出转变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把“计算和监督”的任务重新提到最重要的日程上来。显然,列宁这一阶段所设想的“直接过渡”,即以“计算和监督”为途径的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一种渐进的过渡,因为它力图避开立即改变财产关系即“剥夺剥夺者”的问题。由此,这种过渡途径比较容易为有产者所接受,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社会震动必然较轻,过渡的过程必然较长。
关于这一问题,这一阶段过后,列宁在有关会议上的报告中,在回顾以往的斗争历史时作了深刻的分析和说明。1921年10月,他在全俄政治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从1917年产生接受政权的任务和布尔什维克向全体人民揭示了这一任务的时候起,在我们的理论文献中明确地强调指出,要从资本主义社会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条通道,都需要有社会主义的计算和监督这样一个过渡,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同上书,第183 页)如果肯定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持“直接过渡”思想的话,那么根据列宁的这一论述,所谓“直接过渡”实际上是“漫长而复杂的过渡”。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列宁举例说明: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颁布的第一批法令中,有一条关于国家垄断广告业务的法令,内容是保留私人报纸,保留需要刊登广告的私人企业,保留私人刊登广告的经济政策,但广告业务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服从国家的领导。针对这一事实,列宁指出:“这条法令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争得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设想,向新的经济关系过渡尽可能采用渐进的办法——不取消私人报刊,而使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服从国家的领导,把它们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同上书,第222页)又说:这条法令中“有正确的成分, 即国家政权(无产阶级)在向新的社会关系过渡时曾试图通过一种可以说是最适应当时存在关系的途径,尽可能采用渐进的办法,不作大的破坏。”(同上书, 第224页)还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试行了一种经济政策,起初打算实行一系列渐进的改变,打算比较慎重地向新制度过渡,这一点也表现在我所举的那个小小的例子里。”(同上书,第225 页)列宁的这些论断足以证明,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的“直接过渡”是“渐进的办法”,是“渐进的改变”,是“比较慎重”的过渡,是“不作大的破坏”的过渡。简言之,是渐进的过渡。
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针对苏维埃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然的、正常的任务所提出的思想,即通常的、一般意义上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虽然是“直接过渡”的思想,可是它不要求迅速的、激进的过渡,相反主张渐进的过渡。1918年底,列宁在一系列文章和报告中,从俄国小农经济占优势的情况出发阐述了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认为这种过渡必须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11月上旬,他在中部各省贫苦农民委员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下子就把数量很多的小农户变成大农庄是办不到的。要在短期内一下子把一直分散经营的农业变成公共经济,使之具有全国性大生产的形式,由全体劳动人民普遍地同等地履行劳动义务,同等地公平地享用劳动产品,——要一下子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不可能的。 ”(《列宁全集》中文第2 版第35 卷第170页)这里所谓“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一下子”是不可能的, 指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缓慢的过渡阶段。12月中旬,他在全俄土地局、贫苦农民委员会和公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在讲到这个问题时又说:“实现由个体小农经济到共耕制(指公有制)的过渡,显然需要很长时间,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深深知道,在小农经济的国家中,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同上书,第352页)在这里, 他不仅清楚地说这种过渡“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明确地提出,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不可能实现这种过渡。1919年10月,列宁发表了著名的论文《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在这里,他在深入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社会主义要求消灭阶级,要求消除工农差别,这一目的的实现需要经过长期的、逐步的、渐进的过渡,绝对不可以采取急躁轻率的态度。这就是他所说的:“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这个任务不能用推翻哪个阶级的办法来解决。要解决这个任务,只有把整个社会经济在组织上加以改造,只有从个体的、单独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共的大经济。这样的过渡必然是非常长久的。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只会延缓这种过渡,给这种过渡造成困难。”(《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7卷第273页)1920年4月上旬, 列宁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在讲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时说:“这个任务单凭热忱、自我牺牲精神和英勇精神是不能完成的!在这种我们俄国人做起来比谁都差的组织工作中,……图快是什么也做不成的。”(《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316页)稍后,他在有关文章中,在论及向社会主义过渡要求建立新的劳动方法和新的人际关系时指出:“建立新的劳动纪律,建立人与人之间社会联系的新形式,创立吸引人们参加劳动的新方式和新方法——这是一项需要许多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完成的工作。”(同上书,第344 页)就连资本主义也花了好几十年的时间,才把旧的组织改造成新的组织。如果有人期待我们短期内就能改造好组织劳动的工作并向工人和农民灌输这种想法,那在理论上完全是荒谬的。”(同上书,第334页)综上所述,在国内战争时期, 列宁在论述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时,自始至终强调不能急躁轻率地行事,不能图快,不能企图一下子解决问题,要求进行长期的、渐进的过渡。这足以说明,他这一时期所主张的“直接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渐进的过渡。
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所主张的“直接过渡”,更明显地表现其属于渐进的过渡。根据他的思想,苏维埃俄国当时虽然正在实践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但是它不能成功地实现这种过渡,即不能完成“直接过渡”的任务,因为俄国小生产占统治地位,生产力水平太低。由此出发,他主张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作用,主张使其成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这就是他所说的:“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1卷第217页)有了这个“中间环节”以后,过渡的实践只能是渐进的过渡。可见,列宁的思想是渐进过渡的思想。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因为列宁提出了“中间环节”的设想,就否认他关于过渡的思想是“直接过渡”的思想。因为“直接过渡”的基本含义是不经过市场和商业而实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关于“中间环节”的设想里,没有市场和商业的成分,所以“中间环节”设想的提出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他“直接过渡”的思想。
三、区别“直接过渡”思想与所谓“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
在1921年10月以后列宁的有关文章和报告中,有“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以及类似的用语。如列宁在回顾国内战争时期的有关情况时说:“当时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军事任务突然压来,由于共和国在帝国主义战争结束时似乎已经陷于绝境,由于这一些和其他一些情况,我们犯了错误: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第182页)“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同上书,第176页)“我们不应该指望直接采用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 ”“我们以为在一个无产阶级已丧失其阶级特性的国家里可以按照共产主义的命令进行生产和分配。我们一定要改变这种办法。”(同上书,第190 页)这里列宁使用了“直接过渡”、“直接下命令”、“直接采用”等用语。如果说,可以根据这些语录或用语推断出列宁关于“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或设想的话,那么这种思想或设想同上文论及的“直接过渡”思想,有什么区别呢?
其一,两者反映的基本内容不同。上文的“直接过渡”,是列宁关于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与道路的思考,指苏维埃俄国绕过市场和商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里的所谓“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则同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与道路没有直接的联系,甚至于根本不涉及社会制度的过渡,即它既不是指由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也不是指由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共产主义制度。它指一种特殊的过渡,即苏维埃国家的政策与措施过渡到了“战时共产主义”。在国内战争时期,由于战争的严峻形势和支援战争的需要,苏维埃政权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政策与措施,如实行余粮收集制、配给制、劳动义务制、禁止自由贸易、普遍的国有化等等。这些政策与措施的体系,就是战时共产主义。这里所谓“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意思就是指国家的政策与措施过渡到了这种战时共产主义。显然,两者反映的基本内容是不相同的。
其二,两者的精神实质不同。如前所述,列宁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所主张的“直接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长期的、渐进的过渡。过渡的渐进性,是“直接过渡”思想的精神实质。这里的所谓“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则是激进的过渡。显然,实行余粮收集制,国家无偿地收取了农民的余粮甚至于收取了农民一部分生活必需的粮食,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禁止自由贸易和商业活动,限制了资产者和小资产者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普遍的国有化、劳动义务制等等,也是针对资产者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无疑,采取这些政策与措施,是一种激进性质的过渡。这说明“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其精神实质是过渡的激进性。显然,两者的精神实质是不相同的。
值得指出的是,在学术界,人们往往是把列宁“直接过渡”的思想同上述所谓“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混为一谈的。到目前为止,除笔者的拙著以外,有关论著在论及列宁国内战争时期的“直接过渡”思想时,无一例外地仅仅在上述关于“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系列语录上做文章,以为列宁国内战争时期的“直接过渡”思想就表现于此。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在于人们把“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两种用语等同看待,以为在列宁的文献中这两种用语没有区别。由此,笔者认为,必须就这个问题阐述以下意见:
其一,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的文献中,“向共产主义过渡”与“向社会主义过渡”两种用语是有严格区别的。如前所述,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在论及俄国的过渡问题时,所使用的用语是“向社会主义过渡”。在他的思想意识中,共产主义同社会主义有严格区别。1919 年12 月20日,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市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如果我们问一下自己,共产主义同社会主义的区别是什么,那我们应当说,社会主义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生长出来的社会,是新社会的初级形式。共产主义则是更高的社会形式,只有在社会主义完全巩固的时候才能得到发展。”(《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36页)在这里, 列宁不仅明确地提出要区别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而且从它们同资本主义的关系上指出了两者的区别。紧接着,列宁从社会制度上分析了共产主义的特点。他说:“所谓共产主义,是指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人们习惯于履行社会义务而不需要特殊的强制机构,不拿报酬地为公共利益工作成为普遍现象。”(同上书,第37页)那么当时俄国能不能实施向共产主义过渡呢?列宁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我们在剥夺了地主和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建立社会主义那些最初级形式的可能,但是这里还丝毫没有共产主义的东西。”“在那些为彻底战胜资本主义正在采取最初步骤的人看来,‘共产主义’的概念是很遥远的。”“正因为这样,对待‘共产主义’这个词要十分审慎。”“如果把‘共产党’这个名词解释为似乎现在就实现共产主义制度,那就是极大的歪曲,那就是胡乱吹嘘,会带来实际的害处。”(同上书,第37页)这些论断的意思十分清楚:在俄国不能够采取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措施,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审慎,不能冒进。1920年4月, 列宁在《从破坏历来的旧制度到创造新制度》一文中,在论及“共产主义劳动”问题时说:“确切些说,不是共产主义劳动问题,而是社会主义劳动问题,因为这里指的是从资本主义中生长出来的新社会制度的低级发展阶段即初级发展阶段,而不是高级发展阶段。”“大家都明白,我们,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社会制度,还远远不能广泛地、真正普遍地实行这种劳动。”(同上书,第343页)这里的意思,也是要求区别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 强调不能采取共产主义劳动的措施。既然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在有关文献中明确地区别了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并且明确地指出俄国不能够实施向共产主义过渡,既然他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完全不同于关于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那么就不能认为“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等同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不能认为上述“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系列语录包含有在俄国采取“直接过渡”的途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其二,就这一系列语录的完整形态而言,它们强调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按共产主义的命令进行生产和分配”、“采用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等等,不是要求“社会制度”的转变与过渡,即不是要求由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人们所谓向社会主义过渡,指整个社会制度的转变与过渡,指从经济制度上、政治制度上和文化制度上全面地实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如何仅仅强调“生产和分配”上的过渡,就十分清楚地表明不是指“社会制度”的过渡,不是指由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是指某些经济政策和措施的过渡。联系国内战争期间的实际,无疑是指国家的政策和措施过渡到了战时共产主义。况且,这些语录表明,这种过渡是由“国家直接下命令”进行的,是按照共产主义“命令”进行的,从而说明了这种过渡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这就进一步证明,这些语录的确切思想内容,就是指国家的政策和措施过渡到了战时共产主义。由此出发,不能认为上述一系列语录或用语等同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不能认为这些语录包含有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
其三,从列宁对上述语录所涉及问题的评价看,不能将其等同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在有关文献中,在论及“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的问题时,多次提出,“不能说我们就是这么明确具体地给自己描绘了这样的计划”,问题只在于我们是根据这种精神行事的;这些经济政策“不能说计划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一般很少进行计划”;与其说计划,不如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他的意思是说,“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是紧急形势下采取的措施,是未经过周密计划的、应急的、临时性行为。可是,在列宁看来,向社会主义过渡包括“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却是依据于有关理论并着眼于长远打算而提出的。这说明,在列宁的思想意识中,“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不是一回事。所以,不能将这两种用语等同看待。
四、几点结论
通过全面地研究和认识列宁关于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可以明确地认识到以下几点:
第一,列宁持“直接过渡”的思想是他本人意识到并提出的。从十月革命胜利起,列宁即根据“直接过渡”的精神领导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经过了几个内容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到1921年10月,他找到了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途径,即发展市场和商业的途径。这时,他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意识到以前关于过渡途径的设想是不正确的,于是在有关会议的报告中公开地提出了这一问题,并且深刻地检查了以往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失误。
第二,“直接过渡”的含义是绕过苏维埃制度下的市场和商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或者说主张在没有市场和商业的条件下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在国内战争时期以及在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未考虑到苏维埃制度下的市场和商业问题,国家政权在经济活动中未主动地利用市场和商业的作用,甚至于在国内战争时期由于特殊的原因使市场和商业的作用受到了严重的削弱。“直接过渡”反映的就是以上各个时期的这种事实。
第三,“直接过渡”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渐进的过渡。要完成“直接过渡”的任务,需要一定的条件,即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在小生产占优势的俄国,这个条件只能逐步地、长时期地创造。所以列宁明确指出,“直接过渡”只能是渐进的过渡。长期以来,学术界将列宁“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等同于过渡到“战时共产主义”的“直接过渡”,以为列宁主张的“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激进的过渡。这就误解了列宁的思想。
第四,由于这种思想主张渐进地向社会主义过渡,所以它有科学的成分。所谓科学的成分,在于它正视了俄国小生产占优势的事实,意识到在这种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不能够迅速地、激进地向社会主义过渡。或者说,就过渡的渐进性而言,这种“直接过渡”的思想符合俄国的国情。还在于根据这种思想采取的渐进的过渡措施,比较容易为无产阶级以外的阶级和阶层所接受,发展过程中造成的社会震动小,归根结底有利于过渡的进行。
第五,列宁由“直接过渡”思想向发展市场和商业思想的转变,标志着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一次重大发展。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和理论里,没有市场和商业的内容。所以相对于他们的理论而言,它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发展。可是,相对于以后社会主义实践的要求而言,这种发展在深度上和广度上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后来的实践者朝着列宁思想发展的方向努力,把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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