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党的民主建设的回顾与思考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建国后党的民主建设的回顾与思考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建国后党的民主建设的回顾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为开创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的、卓有成效的探索。在纪念建党80周年之际,回首走过的路程,反思以往的成败得失,从中吸取宝贵的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是十分有益的。

一、民主建设的良好开端

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从国体与政体的结合上建构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1956年中共八大前后,党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这包括:

1.阐明了党的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邓小平在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对党的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了经典式的表述:“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就是确认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党的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是党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的最重要的理论根据之一。

2.强调发扬党内民主是执政党少犯错误和及时纠正错误的重要保证;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要求的思想。刘少奇指出:“如果在我们党内和我国人民中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而是依靠强迫命令行事,那末,我们的党会变成什么党呢?我们国家的政权会变成什么政权呢?我们党同国民党的区别又在哪里呢……这不会使我们党和国家政权有发生变质的危险吗?”[1]

3.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必须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思想。毛泽东指出:“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2]

4.明确必须根除党和国家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建立新型的党群、干群关系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毛泽东极力反对“官贵民贱”、“等级森严”的封建残余;反对干部中存在的“摆老爷架子”的官僚主义作风;反对干群之间及上下级之间的不平等的“猫鼠关系”。1956年,他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曾告诫县委以上的干部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

二、曲折的探索之路

上述可见,党在这一时期对民主建设的探索是非常成功的,提出的许多思想至今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在今天看来,由于受体制因素和认识因素的影响,当时的探索仍不免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诸如:把民主仅仅理解为一种手段或方法,忽视了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性,因而没能把民主建设的任务提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造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及“党委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在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即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由于受认识局限性的影响,没有意识到实现这一点是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作为载体和保证的,从而忽略了对人民权利实现方式及保证机制的制度性探索;提出了用群众广泛参与的周期性的“大民主”方式来解决官僚主义问题的不正确思路;以及对封建主义思想的严重影响缺乏足够的估计,忽视了肃清封建主义思想残余的历史任务等。

必须指出,虽然党在对民主建设的探索中存在着上述局限,但就总体而言,其探索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思路是清晰的,倘若党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突破认识上的局限性,是完全有可能把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

然而,历史的发展似乎注定是曲折的。50年代后期,随着国内外环境逐渐恶化,党在指导思想上开始违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左”的错误不断发展,党对民主建设的探索也步入了曲折发展的阶段,特别是在“文革”期间,毛泽东沿着“大民主”的错误思路,由相信群众发展到迷信群众运动,低估了自发的群众运动所潜藏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破坏性,甚至一厢情愿地希望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结果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受到严重的损害。

三、新时期民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总结以往民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率先从理论上实现了重要的突破:

其一,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重要论断,[3]这意味着党已经清醒地意识到,民主绝不只是一种手段、一种方法,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这种提法上的改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重新思考,是认识上的质的飞跃。

其二,确立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正确思路。邓小平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4]“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

其三,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其四,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进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6]

与此同时,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也不断取得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贯彻,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十分活跃;尤其是基层民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正在不断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

总结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民主建设的特点是:它是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地进行的;是从实际出发,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着眼于实效的;是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的。可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余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最好的时期,它预示着,我国的民主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四、宝贵的经验 历史的启示

通过对新中国民主建设的回顾与反思,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

第一,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必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指针,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检验标准。它揭示出进行民主建设,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紧密结合经济和文化建设一道进行,并且要以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为标准。这就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同当今世界经济与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等联系在一起,为21世纪中国的民主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获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从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原理看,民主的政治参与,民众对政府的控制,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民众改变政治现状的要求等等,都要通过政党来实现。由此出发,对政党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它是沟通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它是民众控制政府之手的延伸。

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既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有成功的保障;只有真正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地驾驭社会主义民主的历史进程,党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

第三,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民主的巨大价值和在我国进行民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7]在现阶段,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任务之一,其特殊意义在于:

(1)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所谓发展,决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进步。围绕发展问题,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正在进行无情的竞争和较量,究竟哪种制度能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其充分地享受民主权利提供更好的条件,已经成为历史对其作出选择的主要之点。苏联东欧党失败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不成功,甚至遭受破坏,从而使资本主义民主的诱惑性大为增强。事实表明,社会主义民主愈发展,资本主义民主就愈没有市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内外的不安定因素甚多,尤其是伴随社会经济结构与运行机制的急剧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利益格局呈现多样化,人民内部矛盾也趋向复杂化、尖锐化,处理的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发扬民主,可以疏通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渠道,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妥善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作出的正确选择,是历史的必然。问题在于:人民选择了党,还会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认识党。在实际生活中,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愈充分,就愈会认同党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从而更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2)民主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条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能否坚持这条思想路线关系重大。改革之初,邓小平曾沉痛地指出,党员思想禁锢,处于僵化或半僵化状态,不敢讲话或不敢讲真话,是“长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种惩罚”。“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只有“创造民主的条件”,人们才可能真正解放思想。[8]回想1959年庐山会议后,一方面,毛泽东以“五不怕”的口号倡导党员应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而另一面,在实践中又大量存在着讲真话的受压制打击,说假话的被提拔重用的不正常现象。对此,刘少奇深刻地指出:坚持实事求是“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民主。如果不讲民主,仅仅‘提倡不怕开除党籍、不怕丢官、不怕坐牢、不怕离婚、不怕杀头’的犯颜直谏,除了历史上多几个烈士,是不会有其他作用的。”[9]可谓铮铮真言,入木三分,力透纸背。

(3)民主是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土壤。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一场创新的革命,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一切都有待于大胆的创造和探索。尤其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后,深层次的矛盾已经显现出来,许多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但创新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就是充分的“民主”。因为,任何一种创新都是对旧有观念、传统模式的挑战,在初期往往表现为一种“异端”,没有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民主环境,是很难想见的。

第四,必须充分认识我国民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与紧迫性。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实现程度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程度及人们的思想水平和民主意识等条件的制约。因此,在我国要实现高度的、充分的民主,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换言之,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民主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我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10]然而,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又从另一个侧面突显了民主建设的紧迫性。社会主义民主不充分、不健全的现状,不仅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成为滋长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后,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日益发展的严酷现实,对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和推进民主建设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

民主建设的长期性与紧迫性的辨证统一,决定了我国民主建设的艰巨性。同时,由于民主建设势必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中最敏感、最复杂的方面,更加大了这种艰巨性,使正确处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成为我国现阶段民主建设必须应对的挑战。由此可知,对待民主建设的历史进程,我们既要看到其紧迫性,又要看到长期性、艰巨性。以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不充分为借口,对民主建设采取消极态度,裹足不前的“民主缓行论”是错误的;看不到民主建设的长期性,不顾我国现有条件的制约,企图在短期内使民主建设一步到位的“民主急性病”也是有害的。

第五,对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原则肯定,并不等于实际生活中人民就真正拥有了管理国家和监督政府的权利,没有保障广大公民不受限制地行使这些权利的制度和法律,“人民当家作主”只能是空中楼阁,即使有所体现,程度也是很低的。我国由于政治、经济等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也由于在以往的民主建设中存在着忽视制度建设的缺陷,使得在国体上最广泛、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在具体操作上却不如资本主义民主来得更切实、更充分。譬如,在资本主义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包括总统和首相,一旦违背了大部分资产阶级的利益,也会被下面通过合法的形式或法律程序搞下台。而在我国“文革”时期,林彪、江青之流虽已激起天怒人怨,但“当家作主”的人民群众及其利益的代表者—党的各级组织对之却无可奈何。由此不难看出,完善的民主实现形式对于民主内容的保障是多么重要。

社会主义国体民主与具体操作形式的不协调,是现阶段或者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的一个内在矛盾。解决这个矛盾,逐步建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使之落实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个方面,并将其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是成功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例如,目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进一步改革干部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包括:某些干部的产生可以用群众“选举”代替上级“选拔”,使委任制、选举制和聘任制相结合,即使不可缺少的选拔,也要真正走群众路线,使人民群众在挑选社会公仆的过程中有发言权;基层政权机关要实行政务公开,权力运作应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弹劾制,人民群众可以依法罢免不称职的干部,真正体现列宁关于“罢免权是真正的监督权”的思想。所有这些,都要从实际出发,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

第六,我国的民主建设,既要借鉴资本主义民主的文明成果,又要实现对资本主义民主的超越。资本主义民主作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对立物,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有历史进步性的一面。同时,作为人类社会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过程中,创造了许多有普遍意义的文明成果。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在继承、发展与超越这些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才会真正地建立起来。大胆地借鉴资产阶级民主中的有益因素,将有助于我们尽快地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实现机制。

有必要指出,在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文明成果的问题上,必须树立两点意识:一是,我们对资本主义民主的借鉴,不是国体意义上的,而只是具体操作上的借鉴。这种借鉴并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二是,借鉴的目的不是模仿,不是亦步亦趋,而是超越。我们的目标是“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11]因此,借鉴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树立创新意识,而不能生搬硬套西方的三权鼎立、多党制和议会制等。特别要注意,在现阶段阻碍和干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既有根深蒂固的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又有不容忽视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此,我们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办事,注意对这两者的批判。

中华民族在21世纪的崛起是不可阻挡的。社会主义中国在新的世纪里,不仅将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而且将建成高于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向世人全面地展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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