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审计的内容与重点_财政票据论文

行政机关审计的内容与重点_财政票据论文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政事业单位论文,重点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是指对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以确定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促使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行使着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掌握着财政资金的收入分配,因此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是审计的重点。行政事业审计作为财政审计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类型审计内容和重点虽然有许多共同点,但随着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事业审计的领域、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多是“公权”单位,对其审计同其他类型审计存在诸多差异,如何适应新形势,抓住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重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1.审预算和决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财政预算拨款的真实性、及时性,财政决算的真实性。每年年末,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财政收支预算和本年度财政决算。为此,依据各级人大批复预算,主要审计预算编制的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是否可行、完整,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其他支出是否真实,既要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所需经费,又要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统筹兼顾,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不至于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审计预算内外支出,看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分析财政预算与财政决算差额原因,预算拨款的及时性、真实性。主要审核财政部门是否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分级分批拨付财政资金,以及滞拨、停拨的原因和追加预算的必要性、科学性,既要防止“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跑钱、要钱就给钱的现象,又要防止“不哭的孩子无奶吃”,不跑不要就不给的现象。

2.审票据。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罚没物品使用的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一是在审计时主要审阅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罚没物品使用的票据的真实性,是否有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公章和同级财政部门加盖的公章,重点审计有无白条或自制收据收费和罚没的行为,有无收费和罚没不给合法票据的行为。二是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用票据的收、发、存数量和号码是否相互吻合。审计票据收、发、存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领用和注销情况,重点审阅领票未登记、用票未注销、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票据等违纪违规现象;审核统一事项票据不同联之间金额是否一致,有无大头小尾现象,审阅票据所记载基本内容是否完整、清晰,是否合乎逻辑;核对收、发、存票据号码是否一致,核算单位时间内票据金额及合计是否与持有现金、缴存银行数额相符,有无执收执罚个人和单位只领票据不缴款、少缴款、长期占压或挪用挤占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罚没物品的行为。

3.审收费和罚款。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罚没物品、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行政事业单位多是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加强对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罚没物品、费用支出的审计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征收和罚没环节。征收环节,主要审阅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凭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收费内容是否与《收费许可证》所载内容一致。罚没环节,主要审阅执法主体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执罚主体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执行,涉及处罚的自由裁量是否恰当,重点审计不该收而收、不该罚而罚、变相收罚等违纪违规行为。审计罚没物品,主要审核罚没物品查扣、保管、变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查扣、没收物品是否依法进行,没收物品是否妥善保管并登记造册,有无乱堆、乱放、乱拿、乱用的行为。二是缴存环节。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收而不缴财政专户、罚而不缴财政预算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设立征收和罚没过渡户的行为;是否存在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的行为。费用支出主要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查阅费用支出的单据内容是否翔实、清晰,是否合乎逻辑,必要时可对费用支出(采购)对象进行实地盘点;审阅批准手续是否合规;审核有无开而不支、移花接木、少支多开等违纪违规行为。

4.审账户。审计银行账户设置的合规性。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财政部门许可私自设立过渡户的行为,经批准未取消的账户的款项是否及时全额缴入财政规定账户,有无收而不缴、私存个人名下的行为;有无从财政部门大额支取周转金进行周转的行为;有无将财政性资金滞留在下属单位坐支、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5.审资产。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会计中心集中核算时是否将资产账簿移交到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全面真实核算;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对象每年是否定期进行对账,对账结果是否进行调整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非财政资金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有无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报废是否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是否及时缴入财政账户,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的行为。

6.审往来。对往来款审计,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目少、金额小,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年底应进行清理,一般无余额,检查时常常不作重点。正因为如此,有的单位就做起了文章,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项资金和下级部门上缴的管理费、房租收入等记入“暂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造成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隐瞒管理费收入、逃避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偷逃国家税金等问题。在“暂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有的单位将无法报销的费用列入,对收回无望的款项及个人借款长期挂账不处理,造成单位当年支出不实。

7.审专项。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专项资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审计中应检查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标准使用,有无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使用,有无截留或不及时拨付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以及单位具体情况,注意学习掌握与专项资金收支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了解其业务特点,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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