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一带一路”营商环境下我省对俄贸易法律风险研究论文

优化“一带一路”营商环境下我省对俄贸易法律风险研究论文

优化“一带一路”营商环境下我省对俄贸易法律风险研究*

郑 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 要: 中国是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同时俄罗斯也是中国“一带一路”上的重要贸易国家,两国在经贸往来中可以达到相互补充、共同进步的效果。但由于两国立法环境、司法方式以及政治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中国对俄贸易活动中也存在着许多的难题和法律风险。本文重点分析了我省企业对俄贸易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未规避该风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俄罗斯;中国;企业;对外贸易;法律风险

中国所提倡的“一带一路”建设为打开了中国贸易的国门,为中国商贸活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企业可以直接对外从事投资等贸易活动,但由于各国立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国家在贸易保护措施方面的差别,中国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同样也面临着各种风险要素。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对俄贸易法律风险分析

(一)中俄立法差异较大

俄罗斯的立法与中国立法相比,其修改的频率更高、每次修改所调整的范围更广,而每次的修改调整都以为着我国的商贸活动也需要采取相应的修正。以俄罗斯对生态环境所指定的评估法为例,该部法律从1995年颁布至今,大大小小经历了30多次的修改,其宗旨是不断提高对环境评估标准的要求,这也意味着我国的贸易活动需要将更多的重心调整在生态评估方面。在1998年俄联邦颁布了第一部税法,紧接着两年后于2000年颁布了第二部,于2001年修改了以上的税法。这也意味着我国对俄国的投资或者交易活动,需要及时调整投资数额或商品价款,以此保障自我的利益。

将粗滤的黄刺玫果汁与白砂糖按一定比例调配,加热煮沸至蔗糖溶解后,加入储液罐中并搅拌均匀,通过板框压滤得到黄刺玫果汁饮料。当饮料的色泽、口感、气味和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要求(见表6)时,进行灌装。预先把瓶和瓶盖杀菌,将制备好的果汁罐装,果汁温度不低于85℃。采用手动压盖机封盖。以防漏气,封盖时果汁温度不低于70℃。封盖后通过UHT超高温瞬时灭菌机灭菌(115℃、10s),自来水喷淋冷却至室温。

针对上述不足,本文提出了状态不可观测的具有随机行为的CPS运行时安全性验证方法.由于系统状态不可观测,因此,采用隐马尔科夫模型(Hidden Markov Model,HMM)来建模系统.使用确定性有限自动机(Deterministic Finite Automaton,DFA)规约安全属性的否定,安全属性监控器由HMM和DFA的乘积自动机表示,从而将状态不可观测的CPS运行时安全性验证问题约简到监控器上的概率推断问题.

(二)俄国内部法律矛盾突出

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每个联邦政府都有权制定自己的对外贸易法律,这也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各联邦成员国之间制定的对外贸易法律存在矛盾,而地方与中央的对外贸易法律同样也可能存在冲突。多部法律的冲突也为中国对俄罗斯的贸易活动带来许多的法律风险,影响了贸易活动的稳定性。

(三)司法救济面临较大风险

综合已发表论文中的测量数据,建立风速、降雨量、液态水含量的仿真数据模型,根据液态水含量计算覆冰状态仿真数据模型。总共仿真42 min的数据模型,根据前30 min的数据预测后12 min的结果,并将预测结果跟仿真模型的后12 min数据对比,验证仿真模型的正确性。

二、应对中俄贸易法律风险的策略分析

(一)设立法律咨询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基于“一带一路”的发展理念,各国之间应当互通互联,因而中国在对俄贸易中首先要实现两国之间贸易政策的互通互联,中国能够及时了解俄罗斯不断调整的贸易政策。针对俄罗斯立法修改频繁的问题,中国应成立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专门研究俄罗斯法律变动情况,并通过分析俄罗斯立法的变动来调整中国的贸易对策,做好专业的“法律顾问”角色。从咨询服务内容上来说,该机构应从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环境着手,关注对外贸易政策发生的变化。

俄罗斯的司法程序与中国不同,这也给中国对俄贸易活动造成了许多风险。俄罗斯法院的诉讼活动通常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这意味着中国企业需要在俄国停留更久的时间,消耗更多的诉讼成本。同时,对于每一级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当事人都可以提出上诉或者再审,从而推翻原来的审判结果。这也意味着即使中国企业在诉讼中花费了大量的成本代价,未必能够取得诉讼的胜利。在对外贸易法律适用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协议,此时俄罗斯法院大可能选择俄罗斯法律规定,而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俄罗斯国家的相关法律深奥难懂,很可能因为不理解法律而造成败诉。

(二)针对俄国立法重点,完善我国贸易措施

正如上文所述,俄罗斯在近几十年的立法调整中不断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也是我国企业对俄罗斯贸易活动所需要关注的重点。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境内的商贸活动应满足俄罗斯较高的环境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尽可能降低污染率,避免因环境问题而遭到俄罗斯法律的惩治,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审慎选择合作伙伴,保障贸易活动安全

除去因为法律变动带来的各种风险隐患,人员选择所造成的风险在中国对俄罗斯贸易风险中的比例也很大。中国投资者在选择俄罗斯贸易伙伴时候,应综合分析俄罗斯企业的信誉、评价、资金情况,审核上述信息的真实性,降低贸易活动中的欺诈风险。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重合同内容中是否有漏洞,中俄双方权责分配是否合理,避免出现吃“哑巴亏”的现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理念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为中俄双方的贸易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合作平台。中国企业应抓住“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拓展对外贸易的平台。但由于近几年俄罗斯经济持续低迷,国内政策变动频繁,中国对俄罗斯的经贸活动也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应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理性判断经贸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要素,制定好贸易计划,做好风险规避。

[ 参 考 文 献 ]

[1]贾少学.“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俄罗斯能源投资制度分析[J].法学杂志,2016(1).

[2]郭玉军.论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正当性缺失及其矫正[J].法学家,2011(3).

[3]孙丽燕.企业营商环境的研究现状及政策建议[J].全球化,2016(08).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对策研究”(18FXE454),2018院级课题级《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俄经贸合作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 F1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1-0071-01

作者简介: 郑男(1983- ),女,山西原平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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