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显发
佛山市凯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中的收口部分,是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效监管方式,是针对建设单位建设阶段中各项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最终审核。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作为一项新的环保制度,实行时间较短,建设单位在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还存在各种问题。本文通过当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分析,结合环保自主验收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使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关键词:自主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建设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做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其中,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占比较大,也是在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国内环境管理体系当中十分关键的一项。每个建设项目在正式建设之前都首先要通过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并保障"三同时"制度主要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来完成。排污许可制度是现阶段环保政策当中最为重视的,唯有将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工作切实落实,才能正式开展生产工作。
1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内容
完成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行状况(采样点、排污口、监测孔位、设备的运行和数量等等),主要是对和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措施的具体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勘察。在产品成形的整个过程中,需要通过现场工艺线路勘测与工作人员的介绍相结合,对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以及所产生的能量消耗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具体规模、工艺进行全方位了解,并与原材料、能耗和辅料的详细特点与流程,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控制,确保核查结果符合项目批复设计的具体标准与要求。此外,还需要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概况及周边区域环境特点,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验收初步的工作方案。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自查阶段主要开展的工作内容有:检查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若手续不全的,应及时依法依规办理);检查建设项目的建成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若建设项目未同步建成相关环保设施的,应及时做好整改)。根据建设项目监测及检查,通过工况记录结果分析、质控数据分析、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环境质量影响分析与评价,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检查结果的分析,编制出完整的建设项目环保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形成本次验收的完整报告。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
2.1部分建设单位对自身责任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不了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并给出了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但部分建设单位在"重生产经营,轻环境保护"的老思路下,不主动学习和了解环保政策的变化,尚未意识到自身才是验收的责任主体,不知道自主验收流程,不清楚自查自纠内容,对自主验收处于茫然的状态,不具备把握验收合法性和验收质量的能力。由于法制观念淡漠或对相关法规制度不了解,实际执行中,"未验先投"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发生变动时,由于水平所限,不清楚何为重大变动,也不清楚重大变动和环评及竣工验收的关系,在项目存在重大变更,环保设施未全部建设完成,污染物处置协议不完善的情况下组织验收,会后又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完善环保设施,重新监测,补签协议,直接影响验收周期和生产。
2.2污染源的监测缺乏规范性
进行现场勘察需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应先对生产工况进行核查,且对环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进行分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现场检测应由专人负责,对设备的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进行掌握,查看是否和环评及其批复保持一致。现实中,受监测者的限制,可能对建设项目的工况无法进行充分了解。检测者只是根据设备的运转情况对工况进行判断,不能真实、综合的反应环保设备的具体运行状况。监测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物的排放时,很多因素都会对现场采样造成影响,因此对现场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水平有较高的要求。但建设项目环保问题相当严峻,企业与监测人员的工作压力较大,一般通过降低采样频率与时间的手段提升施工进度。
2.3自主验收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是在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其目的是要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企业的自主验收就是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管纳入日常监管计划。实施建设项目"自主验收"以来,验收信息透明度日益提高。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需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但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仍有责任对企业自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但在具体执行验收过程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3对策及建议
3.1提高建设单位环保责任意识及环保水平
环保部门应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使建设单位提高环保责任意识;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和引导,针对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作业手册、组织培训会、借助网站及公众号等形式,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建设单位环保水平。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管理人员,主动了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积极参加环保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强与当地环保部门的沟通,主动适应自主验收要求,彰显社会责任感。
3.2对验收服务市场进行引导,优胜劣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提供验收技术服务的公司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对提供验收技术服务的公司定期开展监督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使验收技术服务公司从业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提高、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成为企业自主验收的技术保障。加强对验收评审专家的管理。建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库,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专家库名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专家库动态管理,提高专家技术水平,规范专家从业行为,为企业自主验收做好技术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建议建设单位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3.3加强环评单位与验收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
环评单位应尽量参加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通过与验收单位的交流沟通和验收问题反馈,对环评中的不足予以改进,从符合实际的角度开展环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合理的总量,通过环评和验收的相互促进,提升环评质量和验收效率。
结语
总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现场勘察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应紧紧围绕项目实际,不断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环保验收监测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发挥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准备工作应充分,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后期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薛力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企业自主验收工作中不能忽视的几点工作[J].江西化工,2018(3):188-189.
[2]余宙,朱松梅.建设项目竣工时环保自主验收现状分析[J]上海环境科学,2018(3):109-110.
[3]汤亮冰.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中常见问题的分析[J]绿色科技,2016(22):51-52.
论文作者:廖显发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9
标签:建设项目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自主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主管部门论文; 环评论文; 工作论文; 《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