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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规章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配套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干部人事工作日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但同改革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相比,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影响和制约改革深入推进的制度性因素仍然存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深刻把握新时期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律,在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
一、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应把握的方向
构建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要围绕《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着力打造高质量的干部人事制度平台。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战略性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过程,加强战略性研究至关重要。要把握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工作关联性、综合性日益突出的趋势,坚持用发展的理念、历史的观点、世界的眼光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科学谋划,对重大问题作出前瞻性战略设计,把握工作主动权。要系统总结以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对实践证明已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大胆废除,对比较成熟的改革措施要大力推进。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经过试点,再在面上推开。基层是创新的摇篮,干部人事制度若干成功的重大创造都来源于基层实践,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到制度层面。
扩大干部人事制度的覆盖范围。干部人事制度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制度,应该有较大的覆盖面,以保障党的组织领导以制度形式深入社会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都发生了重要变化,要积极顺应这一形势,建立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覆盖干部、人才、基层党组织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确保党对国家实施全面有效领导。经济全球化催生了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要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以在这一领域发展建立党组织为重点,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把握生产要素城乡间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新趋势,整合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形成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提高程序性制度建设水平。程序性制度的建设水平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的现代化程度,必须拉长干部人事制度中程序性制度不足这一短板,在过程、顺序、途径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使每一个制度环节有据可依。要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使违反制度的责任后果具体化,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要完善保障性规定,明确制度制定、执行、监督等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干部人事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抓住程序性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争取突破。当前要抓住干部选拔任用这一重点环节,在杜绝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上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审议批准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增强干部人事制度的系统性。干部人事制度不是几个规定和条例的简单堆砌,而是诸多要素遵循一定规律有机连接形成的体系。部分干部人事规定从个体角度看似科学,实践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环境最终失去效用。系统性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要求,只有各项制度内部衔接、相互协调,单项制度才能科学运转、发挥作用。要坚持系统思维,增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协调性,强化各项具体制度间的相互衔接,确保各项制度互为补充、运转协调。要整合党内和社会资源,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改变干部人事工作单兵作战的状况,与其他工作共同推进,形成整体合力。要注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磨擦,提高制度体系的综合效用。
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如何,最终要落脚到实践中,接受实践的检验,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是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的前提。应着眼于提高制度的实效性,规范相关程序,增强量化标准,减少模糊性、概念化表述,使各项制度更加清晰具体。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有利于制度贯彻执行的体制机制创新,保证制度有效实施。要健全执行督查机制,建立干部人事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的运行机制,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四个“办法”,构筑更加有力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
二、构建科学制度体系的工作重点
构建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应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以制度创新为载体,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加快工作理念创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把握干部人事工作的内在规律,找准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确定创新方向;强化干部人事工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服务的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开放的思维谋划和推进干部人事工作,善于借鉴现代管理科学、行为科学、人力资源开发等学科成果,善于吸收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科学方法,开发利用好各种干部人事资源,努力构建分工合理、体系完备、功能优化、配置科学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
加快提名制度创新。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目前看既缺少详细的程序规定,更缺少对权力和责任的刚性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要围绕扩大民主和监督,加大提名环节的制度创新,做到提名的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要创新提名形式和程序,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统一起来,严格完善批准程序。要扩大干部提名的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要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推荐人的具体责任,严格追究提名责任,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保障干部提名的公信度。
加快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依据,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考核方面宏观原则性要求多,具体定量性指标少,内容设计较为粗放,评价体系缺乏针对性和差别性的问题比较严重。要以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重点,加快考核环节的制度创新。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建立完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要创新考核评价办法,在考评范围上,更加突出服务对象等关联人员,科学确定推荐、测评主体。要突出社会评价办法,注重引入民意,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法,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要强化考察结果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加快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制度创新。虽然近年各地普遍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但还没有做到制度化。要着眼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着力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要完善差额选拔机制,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合理确定差额比例,规范具体操作办法,做到好中选优。要建立岗位任职资格制度,细化选人用人标准,科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要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改进笔试面试方法,注重实绩、能力,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要完善地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扩大全委会票决干部的范围、程序和方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决策机制,扩大党内民主,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
加快基层主要干部产生模式的制度创新。公推直选是基层主要干部产生模式的重大创新,从目前看,这一做法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激发了基层政治热情,效果非常明显。要将公推直选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产生的主要方向,按照这一原则要求加大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和丰富公推直选的方式方法。要继续扩大公推直选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积极扩大公推直选范围。要积极营造公推直选的有利环境,鼓励各地创造条件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丰富公推直选的各种模式,完善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产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机制,提高公推直选的活力。
加快从基层选拔干部的制度创新。目前,领导机关干部来源存在较明显的结构性缺陷,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力度。要围绕重视基层的干部导向进行制度设计,创新从基层一线选拔和培养领导干部的体制机制,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要继续完善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制度,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培养锻炼。要完善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关心基层干部,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要继续完善从基层考录公务员的制度,从优秀工人、农民等一线人员中考录更多的公务员。
加快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依靠制度创新,从谋划建立长效机制入手。要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在细化具体操作办法上下功夫,建立严密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责任追究,用严密科学的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威性。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建设,把民意调查作为判断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标准,扩大干部人事工作公开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创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党委干部人事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化。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难题,关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长远发展。要把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制度设计,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条件、调整的程序以及调整后的安排方式,切实解决干部调整难处理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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