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的幻想与斗争的迷途--论现代武侠小说_炎黄文化论文

无知的幻想与斗争的迷途--论现代武侠小说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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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现代意义的武侠小说是出现于本世纪20年代的。1921年平襟亚主编的《武侠世界》月刊创刊,次年包天笑主编的《星期》周刊开辟了“武侠号”,1923年平江不肖生的长篇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开始在《红杂志》连载。自此武侠小说大量涌现。新中国建立后对武侠小说进行批判与清除,谁知1952年它竟在香港一隅因小小的武术界之争,促使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问世。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报刊从商业利益出发均大量刊载武侠小说。新武侠小说的热潮席卷东南亚,流行于海外华人社区,并在70年代末传入中国大陆,迄今尚盛行不衰。为什么真正的武侠概念出现在其文化背景早已消失了的现代社会?为什么广大受众会沉迷于虚幻荒唐的武侠世界?为什么现代高度文明的人们会向往愚昧落后的江湖意识?这些奇特的文化现象很值得我们以理性去思考。

(一)

现代武侠小说摆脱了中国古代侠义传奇故事、历史演义和公案小说的模式,为读者虚构了一个武侠活动的江湖社会。它的文化背景是中国古代,但却并无具体的历史环境;它脱离或游离于官方社会和平民社会,不受国家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是一个幻想的武侠独有的自由的与暴力的世界。新武侠小说的作者古龙坦率地承认:

在我们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在我们这个特殊的时代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在这个特殊的阶层里,有一些非常特殊的人。这个时代,这个阶层,这些人,便造成了我们这个武侠世界。[1]武侠小说所叙江湖好汉的故事与中国下层社会和黑社会有某些联系,尤其是江湖意识在文化层次较低的受众中有深厚的基础,而那些江湖大侠所具的民间传奇色彩颇为普通民众所倾慕。因此,受众也许明知武侠故事是某些文人胡编乱造的,却又在感觉与兴趣方面以为它是真实的。武侠小说的作者偶尔声称其故事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温瑞安说:“武侠小说亦如人生,打斗只是个性。现实人生里根本充满打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你死我活,只是采取的方式各异罢了。因此,武侠小说不过是采用象征手法表现人生,它一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2]用“象征手法表现人生”即以虚幻方式描写特殊的武侠世界,它虽然含蕴了作者某些观念却并非“现实生活”。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叙述峨嵋剑派李英琼、齐灵云、周轻云及晚辈金蝉、笑和尚等与邪派的绿袍老祖、鸠盘婆、僵尸、万载寒蛀等妖的三次斗剑,铲除妖魔鬼怪,避灾升天。顾明道的《荒江女侠》叙述方玉琴为父报仇,与师兄岳剑秋先后大战天王寺、血洗韩家庄、大破玄女庙、扫除抱犊崮、荡平横山岛;因多杀峨嵋弟子,又引起峨嵋与华山两派比武。这武侠的江湖世界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

无论现代武侠小说的文化背景是在怎样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但基本上是依托唐宋以来至辛亥革命以前的中国封建社会。某些小说还牵连具体的历史事件,涉及具体的历史人物,似乎在讲述中国的历史故事。新派武侠小说的创立者梁羽生的作品即涉及唐以来至晚清的不同时期的历史事实,如《龙虎斗京华》、《草莽龙蛇传》是以近代义和拳运动为背景的,《塞外奇侠传》、《七剑下天山》、《江湖三女侠》、《冰河洗剑录》、《侠骨丹心》、《牧野流星》是写清初至清代中期历史传奇的,《白发魔女传》、《还剑奇情录》、《萍踪侠影录》、《散花女侠》、《联剑风云录》是以明代为背景的,《狂侠天骄魔女》、《鸣镝风云录》、《瀚海雄风》、《风云雷电》、《武林天骄》是写辽、金、宋、元时期故事的。虽然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并不是将历史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叙事背景,却并未改变其武侠小说性质。梁氏早年的代表作《七剑下天山》中涉及了清初的著名人物傅山、冒辟疆、董小宛、张煌言、纳兰性德,但仅是牵扯入武侠故事,而主要是讲述天山派的晦明禅师门下凌未风、易兰珠,卓一航门下桂仲明、张华昭,练霓裳门下飞红巾、武琼瑶,以及桂仲明之妻冒浣莲,他们在出山后的恩怨情仇。这些虚幻的剑侠与历史人物之间遂出现了许多荒唐的联系。金庸《射雕英雄传》被誉为“英雄史诗”,塑造了一个“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郭靖。《宋史》卷四四九有郭靖传,仅百馀字。他乃川陕边地的土豪,受政府之命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南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叛臣吴曦自称蜀王时,郭靖在随众遣徙途中,义不负宋,投嘉陵江而死。在金庸笔下的郭靖俨然是宋末元初的英雄。他乃忠良郭啸天之后,父亲被害死,母亲李萍飘流蒙古,生下郭靖。他6岁时因舍命救人被蒙古大汗成吉思汗收养。10年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郭靖因战功而封为金刀驸马。江南七怪命郭靖南归,遇丐帮帮主洪七公收为徒,传以降龙十八掌。半年后他在蒙古军任右军统帅。南宋末年他在襄阳率军抵抗蒙古军的战斗中壮烈殉国。其间又穿插了郭靖与女扮男装的小乞丐黄蓉的曲折的情事,还讲述了郭靖殉国后杨过夫妇打败金轮法王,击毙蒙古大汗蒙哥,保全宋境。事实上蒙哥死在四川合川,襄阳为蒙古军攻破。可见武侠小说依托历史而毫不顾及历史真实,使历史面目全非,历史内容被荒诞化,虚构的武侠扮演了中国历史的重要角色。武侠小说的作者偶尔割取一点历史事实,借以重新建构一个幻想的武侠世界,它在历史上是根本不存在的。

侠之所以横行江湖在于其“武”,因而关于武功、剑术、刀法的夸张描写,成为现代武侠小说获得受众欣赏的重要手段。肖逸谈及写作经验时说:

早些时期的武侠小说中的招式,大抵都很平实,一招一式,都和传统的武术有深厚的关联,逐渐发展之下,平实的招数已不足吸引读者了,于是作者便在传统的武技的基础上以思想哲理与构思,尽可能地将其声势扩大,姿势美化,境界提高。最常见的是用一些成语,如一柱擎天、暗香疏影……等字面的意义作一种暗示,因此招式可以减省,而着重于气氛的凝塑了。[3]新派武侠小说对武术的描写真是“奇外无奇更出奇”了。古龙在《那一剑的风情·不是前言》里谈到一种“怒剑”,“那把剑铸好时,剑身上的纹路乱如蚕丝,剑尖上的光纹四射如火,而且在那把剑刚出炉时,天地鬼神皆怒,苍穹雷声怒吼,春雨提早了半个月。”柳残阳的《邪神外传》描写江青诛杀七海屠龙项奎所用的天佛掌:“由天佛掌易入五大散手中的千魂灭散一招……重重的掌,连叠的掌,万钧之力,雄浑之力……天空仿佛突然黑暗下来,鬼魂仿佛突然从墓中爬涌而出……大地翻腾,空间全为纵横上下的锐风与掌影布满,有如绵绵无际的利刃。”在金庸的小说里试图表现富于哲理与文化意义的武功技击,如《笑傲江湖》中的孤山梅庄的四位庄主,竟可将画笔、棋子、琴声作为武器;《神雕侠侣》中的朱子柳以书法为武功路数;《侠客行》中的武术秘籍藏在李白此诗的字与画的笔法之间;《天龙八部》的北冥神功图谱被画成李秋水形象的美丽裸体;馀如奔雷掌、百花错拳、降龙十八掌、灵蛇功、蛤蟆功等是武侠人物性格与气质的体现。所有这些奇妙玄虚的武功描写,确如肖逸所说是作者摭拾成语和附会释道哲理而凭空捏造的,中国古代从来不可能有如此的武功。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社会、历史事件和传统武功都是虚构的,它具有荒诞离奇的特点。如果说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则应是讥讽现代社会的成人仍处于先民时代或幼稚心理下的蒙昧幻想。它乃是关于神秘玄妙世界的想象,是对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物的向往,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人们对于超自然神秘之物发生兴趣,意味着抛弃理性化社会的价值观念。这是思想认识的越轨。

(二)

当人们崇拜与迷信神秘的超然物之时,便相信有一种神秘的超然力量可以左右现实的客观世界。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阶级、国家、法律的产生即标志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现实社会的人们因政治、经济、阶级、文化、种族、门第的诸多差异造成人们之间的不平等,这种社会性的不平等有赖于社会改革与文明进步以求得某种程度的解决。然而当民众的群体意识尚未觉醒,群体力量尚未形成时,他们总希望有一种神秘超然力量来主持正义,以解除个人在社会中遭遇的迫害、欺凌、苦难、屈辱、灾祸和困厄。在缓急危难之际,国家的权力不能保护他们,法律对他们不公平,社会舆论不同情他们,亲友无力救助他们;他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呼天不应,入地无门。这时他们亟待武侠这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来拯救他们。无论社会文明进入怎样高级阶段,这种个人缓急的处境都会存在的,武侠于是成为惩恶扬善的执行者,而武侠小说则表达了人们以个人方式对社会抗争的信念。在现代武侠小说中惩恶扬善与替天行道的观念渐趋淡漠,江湖道义的概念发生变化,江湖帮派之争愈演愈烈,因而以个人方式对社会的抗争的道路转向了更为迷误的歧途。金庸对于武侠行为是有清醒认识的,他说:

武侠小说中英雄的各种行动——个人以暴力来执行“法律正义”,杀死官吏,组织非法帮会,劫狱,绑架,抢劫等等,在现代是反社会的,不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这等于恐怖分子的活动,极少有人会予同情,除非是心智不正常的人。因为现代正常的国家中,人民与政府是一体,至少理论上是如此,事实上当然不一定。虽然金庸有这样的认识,但他依然写了大量的武侠小说,以为“幸好,人们阅读武侠小说,只是精神上有一种‘维护正义’的感情,从来没有哪一个天真的读者去模仿小说中英雄的具体行动”[4]。我们但愿现代的读者不去“以武犯禁”,何况那些超然的暴力是不易模仿的;而读者若要从中获得一种“维护正义”的感情,则它是现代社会极不可取的。

武侠即中国古代的游侠、剑士、刺客、草泽英雄、绿林响马、江洋大盗、江湖好汉、丐帮豪杰,以及种种鸡鸣狗盗之徒。江湖社会即地下社会,它包括秘密社会群体和犯罪黑社会集团。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特别是明末清初以来,各种秘密社会群体和黑社会集团发展起来,其具体情形是很复杂的。现代武侠小说故事是以江湖社会中帮派活动为基本内容的,它包括帮会、教门、绿林、镖局、捕快及其他江湖集团。例如朱贞木《七杀碑》的华山派,何一峰《大破剑光阵》的嵩岳派与五岳派,江荫香《飞剑奇侠传》的闻香派,平江不肖生《江湖奇侠传》的昆仑派、崆峒派、峨嵋派,顾明道《荒江女侠》的天王寺、韩家庄、邓家堡、螺蛳谷,梁羽生《江湖三女侠》的少林派、天山派、无极派,肖逸《甘十九妹》的岳阳门、武林七修、清风堡,金庸《倚天屠龙记》的少林派、武当派、峨嵋派、华山派、崆峒派、昆仑派、明教、天鹰教、海河派、巨鲸帮,古龙《陆小凤》的青衣楼、红鞋子、魔教、黑虎堂、幽冥山庄,等等[5]。这些帮派间殊死的残酷的斗争基本上是毫无意义的内部矛盾,服从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云中岳在《绝代枭雄》的开端以秋雷之口表达一种观念:“我只相信事实,一旦大权在握,天下间唯我独尊,为何不能处理那些该死的,替天行道,快意恩仇,方不负十馀载辛勤苦练,不至辜负了满脸热血与大好头颅。”这毫无掩饰地表露了武侠的恶的本性,所谓“替天行道”实为个人的“快意恩仇”。武侠们为了争霸武林而在师门之内、江湖之间以武力决定胜负,互相残杀。诸葛青云的《生死盟》里五毒香妃木小萍表示:“木小萍生来执拗,偏爱逆天,我自得《五毒真经》便苦练七种绝艺,并打算结交七位功高貌美的姊妹,来霸视江湖,号令武林。”这些武侠的权势欲已发展到病态的地步,夜郎自大,似乎在一隅称霸江湖就可主宰整个中国社会的命运了。温瑞安的《惊艳一枪》通过老林和尚说:“聪明人总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一个真正有智慧、大智大慧的人,还知道去做一些不该做但却必须做、必须做而本不该做的事。”这表达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苦衷。武侠在江湖就得遵守江湖的信条,服从江湖的规矩,于是必须去做那些本不该做的事。这样的好汉逃不脱江湖的怪圈,何言什么“大智大慧”。他们并未为伟大的目标而战。

温瑞安在《七大寇》里说:“江湖上的规矩不外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百变不离其宗。江湖上仍然讲恩怨分明,只不过更粗率一些,但也更直接一些。”武侠的私人恩怨是按照江湖规矩来解决的,于是复仇便是他们习惯的行为,而且通过复仇既可表现个人的力量,并可在江湖获得英雄豪杰的声誉。所以有学者认为构成一部武侠小说似乎只有一个简单的公式:一个重要的人物,他需要或急于为父母、师父或自己所爱的人报仇;为此他作了一番重要的奋斗,同时遭到了接二连三的危机,因而把仇人杀死;后来,仇人的子女或亲人又来报仇,从而引起了更大的屠杀。曾有学者评金庸的《书剑恩仇录》说:

“恩仇”是人类所具有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喜乐的执著凝聚为“恩”,哀怒的执著凝聚为“仇”,而“剑”是一种实践恩仇的力量,它将“恩仇”这两种极端的感情导致为生死,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所以好的武侠小说都具有一种感情上的强烈性。[6]这种极端的私人恩仇是民间的狭隘的个人主义观念,体现了通行的江湖规矩。武侠为了单纯的复仇,便可置国家、民族和群众的利益于不顾,违反法律、不问是非、不辨青红皂白,杀害无辜,冤冤相报,无完无了。他们通过铁血的复仇求得快意,实为了争取个人在江湖的虚荣,似乎体现了个人的价值。然而这种人生价值是毫无社会意义可言的,仅是社会的一种破坏性的暴力而已。

江湖的帮派斗争与武侠的复仇行为都是在江湖义气的支配下进行的。“侠”与“义”总是联结在一起,故武侠小说或称侠义小说。金庸认为:

侠是不顾自己生命危险,主持正义。武侠小说是侠义的小说。义,是正当的行为,是团结和谐的关系。……中国是横面讲的,讲究人际,所以集体、群体发达。义,是中国团结发展的重要力量。[7]这样关于“义”的解释是含胡而不确切的,因为各社会集团判断“正当行为”的标准是不同的;其次,侠之义若是一种“团结和谐的关系”,则江湖帮派之争、意气之争和相报私仇的故事就不会有了。所以这样的解释是对武侠小说之“义”的有意曲解与美化。《淮南子·缪称》云:“义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也。”它应是一种公认的社会道义、品德根本、伦理原则,作为指导人们社会行为的准则;因而它在各个社会的具体内涵是不同的,而且它是排除个人的私利与情感的。民众所理想的正义,在现代武侠小说里已为江湖义气所代替。关于此点,温瑞安在《温柔一刀》里借金凤细雨楼主苏梦枕之口说道:“不要太斤斤计较名正不正,言顺不顺。江湖上有许多事,名虽不正但心正,言虽不顺但意顺,大凡帮会组织的斗争牵扯必巨,不可能一方面全对,一方面全不对,也不可能合帮上下,无一坏人,亦不可能堂里弟子,无一好人。你要帮朋友,根本就不必管这些,帮就帮,扯什么公道公理。”原来武侠所讲的“正义”,仅是江湖朋友之义而已。他们可以因一点私情为江湖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不再去考虑什么“公道公理”。因此其暴力行为往往直接践踏社会的道义与公理。我们从表面来看,武侠很重视师门及江湖朋友之间的义气,而实际上武侠故事所写的大都是师门之内、朋友之间为了一点个人意气或个人利益而背信弃义,你争我夺,展开无休止的杀伐。由于“江湖义气”的盲目支配,他们常常成为种种社会势力利用的杀人工具。金庸在小说《鹿鼎记》结尾处叙述韦小宝为朝廷与江湖帮派所利用,心情矛盾痛苦,他说:“皇帝逼我去打天地会,天地会逼我去打皇帝。老子脚踏两头船,两面不讨好。一边要砍我脑袋,一边要挖我眼珠子。一个人有几颗脑袋,几只眼睛?你来砍,我来挖,老子还有得剩么?不干了,老子说什么也不干了!”这有什么“义”可言,这算什么英雄豪杰,只是被人利用的鹰犬,落得奴才式的悲哀。

现代武侠小说的江湖意识是荒唐而有害的,它幻想以个人或团伙的暴力方式与社会、国家、民族和群众对立起来,蔑视和否定现代文明,错误地指出一条抗争的歧途。作者们在写作时按照传统的格局,却寄寓了自己的思想,通过江湖英雄豪杰的形象表达了某种人生的社会的文化的观念;这样它绝不可能仅有单纯的娱乐消遣作用。中华民族及华人文化圈在人类20世纪的现代文明社会里老是做着种种荒谬怪诞的武侠梦,这难道与传统文化有着深深的亲缘关系吗?!

(三)

茅盾先生在30年代曾言现代武侠小说是“封建的小市民文艺”,这判断在今天看来仍是合理的,因为即使新派武侠小说也并未改变此种性质。武侠小说研究者不得不承认这类小说是无思想性与艺术性可言的,却发现了其文化意义,例如以为:让读者在欣赏惊心动魄的行侠故事的同时,了解中国历史、中国文化乃至中国人的精神风貌,真能做到这点,单是文化意义便足以说明这一小说类型的存在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其重点是指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的核心,而且是统治思想;历代的封建王朝都是尊崇儒家的。以儒家思想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价值观念,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的特质。与此旁行的还有道家崇尚自然的思想,法家的法制思想和墨家的兼爱思想,它们分别体现中国文化精神的某些方面。现代武侠小说所表现的并非传统思想,而是现代人幻想的夸张的江湖意识,宣扬了一种与传统背离的价值观念。肖逸关于善恶问题回答记者说:

伦理道德,惩恶扬善,一直是中国传统的价值所在,因此,无论你怎么写,在最后这一层面,是一定要照顾到的,否则便违反了道德与人性。如此一来,武侠小说就根本毫无意义了。[8]武侠小说的善恶标准是以民间素朴观念为基础的。作者为了争取受众,利用他们幼稚的善恶意识,以致不明大义,否定传统的价值观念。例如金庸在《鹿鼎记》里以流氓武侠的飞黄腾达试图表明:顾炎武的满腹经纶、陈近南的文武全才、前明公主的卧薪尝胆、李自成的英雄事业,究竟有什么用?所以那种简单幼稚的善恶观念到头来是混淆了。

从民族文化精神来看,似乎武侠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以为没有一个民族将‘武’演化成中华民族的武术这样精致、深奥、独特的形式。它业已成为我们民族的一种独特的技术,艺术与文化的结合体。也没有一个民族对‘侠’抱有中华民族这样的热情与崇敬,那是因为我们业已将英雄、伟人、骑士、明星等风采全部都糅合进了武的审美文化形态之中。我们不应忘记尚武嗜杀、粗野残暴的国民性是现代武侠小说家幻想的,它并非中华国民性。近百年来中国遭到西方列强的侵略与压迫,华人都希望有一种新的刚强的国民性来改变“东亚病夫”的软弱现状。武侠小说适应了这种文化心理。中国近代史上的义和团英雄们颇具武侠的性格特征,但却为我们留下了血的悲惨教训。津门霍家拳正宗传人霍元甲也虽然在上海摆设擂台击败英国与东洋武士,显示了神力,大长中国人志气,发扬了国威;但仅是江湖意气之争而已,纵有上千百的霍元甲也不能以武术救中国,也改变不了国家民族软弱的局面。只有中国富强起来,有了坚实的国力,有了现代化的强大军事力量,这才可能在世界上避免列强的欺凌,而国民性也会随之变化的。所以现代的中国人若幻想尚武好斗的国民性,实与现代文明社会背道而驰的。现代中国人若沉溺于愚昧荒唐的侠客梦,忘记有效地加速现代化的进程;若在世界先进的高科技水平的国防工业不断发展时,尚陶醉于玄虚的独特的武术;这是我们民族落后意识的表现。

以通俗方式传播中国文化知识也被认为是现代武侠小说存在的价值。香港的陈晓林谈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无论人们如何看待武侠小说,它在读者群中长期受到欢迎与喜爱,是一项不容否认的事实。也许若干年后,人们将会发现,在分工日细、节奏日快的现代社会里中国文化有很多根深蒂固的理念,竟是藉着武侠小说而普及与流布下去的,甚至许多中国的故事、中国的地理景观、中国民间的风俗,乃至中文的写作技巧,也透过武侠小说而极自然地印入到大众的心中。[9]现代武侠小说固然不可能不涉及一些中国的故事、地理景观、民间风俗或诗词成语,但主要描写的是江湖帮派、帮规、武功修练、武术技能、兵器铸造、法宝、秘密教门内幕、剑法图谱、阵法、拳路、魔法、符咒、宗教仪式、江湖禁忌、阴阳五行、黑社会隐语、命数劫运,等等。这些东西本是中国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再经小说家们附会以神秘色彩和迷信成分,于是变得玄妙神奇,光怪陆离。这样是对中国文化知识的怪诞的任意的妄解。如果广大通俗文学的受众从现代武侠小说里接受了这些文化知识,无异是拾得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文化垃圾。

现代武侠小说故事的文化背景早已消失,它是现代作者为适应通俗文学读者兴趣而虚构的中国古代武侠世界。这种虚构具有离奇荒诞的特点,是关于神秘玄妙世界的想象,代表着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念。武侠小说的江湖意识是荒唐而有害的,它幻想以个人或团伙的暴力方式与社会、国家、民族和群众对立起来,否定现代文明,向人们指出一条抗争社会的歧途。这些惊险、荒唐、怪诞的故事都依托中国古代社会,于是它貌似以通俗方式传播中国文化,而所描写与宣传的恰恰是中国文化的消极落后因素,所以实际上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丑化与歪曲。本世纪之初的辛亥革命与新文化运动没有彻底摧毁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以致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如封建意识、迷信思想、神秘主义、江湖帮派观念等仍残存着。这些残渣馀孽孕育成了一个怪胎——现代武侠小说。市民社会是封建社会后期存在的,它理应随着封建制度的结束而解散的。中国市民文学在新文化运动之后也理应为现代新文学所代替,但其馀绪仍在通俗文学中占据重要地位。作为市民文学之一的旧武侠小说到晚清时已为白话青楼小说、谴责小说和世情小说排挤而趋衰落了,谁知在20世纪20年代又以新武侠小说形态出现并在华人世界掀起“武侠热”。这种现象是极为特殊的,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尚缺乏现代意识而沉溺于荒唐怪诞的梦幻之中。现代中国人而具蒙昧的幻想,是传统文化作祟吗?是民族的劣根性吗?是封建主义的阴魂不散吗?这真值得我们反思。我们可以坚信:自20年代兴起的“武侠热”,不可能永远盛行不衰;随着中国现代文明进度的加速,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现代科学思想的普及,社会健康审美兴趣的培养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宏扬,“武侠热”必将消退,一堆堆的文化垃圾将在新世纪里扫除干净的。

注释

[1]古龙:《猎鹰·赌局》,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

[2]温瑞安:《这一抹不灭的薪火》,见《七大寇》,711页附录,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3。

[3]引自林二白、展琳:《侠歌——肖逸先生访问录》,《甘十九妹》,970页,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

[4]金庸:《韦小宝这个傢伙》,香港,《明报月刊》,1981(10)。

[5]参见韩云波:《人在江湖——中国侠文化系列丛书》,176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

[6]引自裘小龙、张文江、陆灏:《金庸武侠小说三人谈》,上海,《上海文艺》,1988(4)。

[7]转引自陈祖芬:《成人的童话——查良镛(金庸)先生北京行》,《光明日报》1994年12月10日,第5版。

[8]肖逸:《甘十九妹》,附录,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

[9]陈晓林:《民俗文学的源流与武侠小说的定位》,香港,《明报月刊》,1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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