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高校心理咨询机构的咨询师在实际的咨询工作中面临的伦理困境进行解读,从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的双重关系和对来访者保密以及保密例外等两个困扰咨询师的伦理困境进行详细的讨论,并为如何走出伦理困境提出了一些设想。
关键词:心理咨询;伦理;困境
一、引言
近年来,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大学生因为心理危机导致的伤人、自杀现象也层出不穷,高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重视,高校心理咨询机构不可避免要承担更多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的工作。但由于心理咨询在我国起步较晚,整个咨询行业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尤其是高校心理咨询师,更多的并不是专职的心理咨询师,她们有的是心理老师,有的有行政职务,甚至有的是学生的辅导员,因此,在高校,他们在咨询中面临着更大的伦理困境,很难准确地把握伦理的规范和界限,接下来我们从心理咨询的保密和双重关系两个方面的伦理困境进行解读和探讨。
二、心理咨询保密的伦理困境
高校心理咨询师有责任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同时明确认识到隐私权在内容和范围上受到国家法律和专业伦理规范的保护和约束,在进行专业服务开始时,应告知保密原则及保密的例外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可这一规定在实际的咨询工作中往往举步维艰,保密原则在学校的咨询工作中并不容易把握和做到。这是因为在我国,从中小学直至大学阶段,心理咨询机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被设置在学工系统下,这个本应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部门,最终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附庸。心理咨询师同时还是学校的教育管理者,学校对心理咨询师有管理上的要求,出于对上负责的天然属性,导致其多数情况下会违背保密性这一基本原则。学校会要求咨询师以维护学校的安稳大局为重,遇到极端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而上报以后学校怎么处理咨询师根本干预不了,也控制不了事态的发展。就算是上级领导想要通过咨询师了解某位学生的隐私时,教育系统内的心理咨询师是无法也不敢拒绝的。甚至出于学生安全和教育管理的考虑,他们会在不必要时主动将学生的隐私人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员,这样就容易导致学生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不信任的感觉,甚至受到很大的伤害,因此内心抵触心理咨询。
2018年6月,庆阳一女生跳楼自杀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该案件一度揭露了该生之前曾向学校一王姓心理咨询师求助,而该学校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发现学生被学校班主任侵犯时,有突破保密原则的必要,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或公安机关,但他却是首先告知了学校的职能部门领导,并让该生和曾侵犯她的班主任单独会见,此做法显然违背了当事人的利益,也违背了伦理对于保密和保密例外的规定,对该生的最终跳楼自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为,没有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而是站在了管理者的角度试图平息此事,让大众对教育系统内心理咨询师的不信任再次被点燃。
三、心理咨询双重关系的伦理困境
在高校的心理咨询师,不可能只做心理咨询的工作,一般都承担着日常教学工作,这也就决定了他们还有一个教师的身份,会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学生。当他们教过的学生前来找他们咨询时,如果没有别的咨询师可以转介,就会遭遇双重关系的问题。双重关系是指助人专业人员在与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工作时,同时或连续扮演两种以上的角色,或与来访者有咨询关系以外的关系。因此,与其说是双重关系,不如说是多重关系更恰当。无论是哪一种理论取向的心理咨询,都是基于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人际互动。这种咨询关系被大多数咨询师认为是心理咨询的最重要的方而。而双重或多重的角色之间常常是有很多冲突之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不同的角色之间交义和重叠,会使其界线变得模糊不清。
在通常情况下,双重关系不一定都是有害的,但却存在一些潜在的可能危险。比如学生在咨询中希望心理咨询师能体谅自己学习上的困难,能让其在期末考试中通过该心理咨询师所教课程考核,因为自己的确有学习方面的心理问题。或者心理咨询师在给学生上课中例举一些常见案例,其咨询过的学生或正在咨询的学生觉得老师是在拿自己的案例来讲,心里很难接受。这些无形中都会对学生造成一些隐性的伤害或者给心理咨询师带来一些束缚。而且这种双重关系本身就隐含着一种不对等的关系,教师和学生,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的对话,从而影响咨询师的中立和来访者的心态,甚至会出现心理咨询师无意识对来访者心理剥夺的情况出现。
目前国内尚没有出台针对高校咨询师的职业伦理规范,现有制度的缺陷与规范的缺失,造就了目前高校心理咨询师的尴尬现状,而教育管理者与心理咨询师的双重身份还可能涉及到了保密原则的两难选择,最终使得教育系统内的心理咨询师在实际工作中也显得畏首畏尾,进退维谷。因此咨询师在咨询关系中必须自我觉察、反思,试着问问自己这种双重关系是满足了谁的需求,是个案或是咨询师自己的需求,要以来访者的福祉为前提。
四、反思与结论
总之,在高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中面临的伦理问题,无论是双重关系的处理,还是保密性的问题,都不仅仅是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其规范的处理都是成功的心理咨询的基础和保证。咨询师在咨询实践中最起码的,就是脑子里要有咨询伦理这一根弦,要有咨询伦理的意识和敏感性,要能注意到在咨询关系中出现咨询伦理问题的可能性线索,而不能脑子里只有流派、技术、时间等。
在对待咨询师和来访者的双重关系问题上,为了尽量避免行政和专业的冲突,高校应尽可能地让心理咨询机构在行政和管理上保持中立,不能被其他行政部门限制其应有功能,要避免行政力量的过度介入,进而影响学生进行心理求助,也使得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性受到干扰。高校咨询机构尽量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独立性的缺失是导致高校心理咨询师双重身份与保密性丧失的根本原因。
在我们日常咨询实践中,咨询伦理的问题可以说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只不过咨询师是否能意识到,是否能引起重视,是否能妥善应对处理。要明白很多咨询的伦理困境,并不能被完美解决,但作为咨询师,却要尽可能去恪守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在充分尊重和维护来访者的权利的基础上,以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作为伦理的总则,在已有的框架下寻求更好的工作表现和专业进步,保持自我的觉察,寻求专业的督导和必要时的个人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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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石英华(1982-),女,河南开封人,郑州财经学院,讲师,应用心理学专业,心理咨询方向。
论文作者:石英华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8
标签:伦理论文; 心理咨询师论文; 心理咨询论文; 咨询师论文; 来访者论文; 关系论文; 高校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