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法治社会逐步健全的今天,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推行加速了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社会的稳定及发展也需要各项法律条例加以约束和引导。环境问题在当前各国的发展中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进行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及技术使用关系到了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也需要逐步的健全和规范现行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如此才能更好的发会出现有技术的优势。以下本文将简单分析我国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制定的现状,重点就完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划建议及对策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制定现状;完善建议
一、我国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制定的现状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在发展中前进,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们的行为举止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要想营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人为的环境控制及检测十分必要。从我国环境检测技术规范的发展历程来看,在漫长的发展中已逐步完善,且现行的很多制度及条例也发挥出了较大的优势,尤其是近年来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各部门针对环境检测研究深度及可行性大大提升。从该技术规范制定及实施的过程来看,新时期的环境问题不断发生,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诱因造成的环境问题的处理也得到相应的实践与尝试,现下很多的新技术、材料、设备、新条例等也在连续的研究与推行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停滞不前。
通过对我国现行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制定现状分析来看,部分群体对于环境检测的认知不全面,且其中包含的一些类别划分、规划重叠、可行性不强的内容依然存在,新时期的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极具预见性、灵活性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急需得到制定和完善,而这些依然需要相关部门的努力。
二、完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划建议及对策
1、准确定位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概念性问题是思维意识上的偏差,要想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需要通过准确的解析和定位来帮助相关的工作人员认清方向,如规范化对各项技术、学术名词进行解释,科学的进行名目列举、类型划分,确保该技术规范的大纲科学、准确,然后在后续的规划中逐一完善,查缺补漏。
2、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测技术规范
动态关注国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和颁布实施的进程,随时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和污染物排放量物料衡算标准的制订工作纳入监测技术规范规划。此外,需要考虑监测技术规范制订的可操作性,一方面要避免单纯按行业大类制订监测技术规范所导致的不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统一按行业小类制订规范所引发的规范制订和管理上的混乱。建议重点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行业中类为出发点,兼顾个别生产工艺和排污环节较为相似的行业门类和大类、生产工艺和排污环节较为个性的行业小类,对已有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纳入之前制修订计划的污染排放标准的相关行业制订相应行业类别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规划。
3、加强与其他环保标准的衔接,提升监测标准体系协调性和适用性
针对当前监测方法标准与质量/排放标准分别立项研究的情况,建议在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加强与相应配套监测方法标准的衔接沟通,在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充分考虑配套监测方法标准的可行性、科学性,从标准的控制指标名称、检出限和测定范围、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避免出现指标名称、检出限和适用范围不匹配的情况,对现有体系中两者有矛盾的标准进行清理,通过修订单进行修正。同时,制修订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外的方法验证工作,使方法的技术指标具有全面的代表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为解决同种物质不同监测方法之间的可比性、有效性的问题,建议对同种目标化合物的多种分析方法进行分层次管理,根据方法标准的灵敏度、精密性、适用范围等指标,将方法标准分为筛查方法(定性半定量)、通用(经典)方法、仲裁方法等几个层次,明确不同方法的适用范围、使用的先后顺序,从而解决方法的可比性、适用性问题。在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应当明确在多个标准并存时、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滞后于监测方法的更新时、监测方法空白时的适用规则,进一步提高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4、清理现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新一轮规划拟修订和废止名单
针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水污染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在样品比对数量、偏差要求等方面需作新的调整;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缺少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监测技术要求;第六次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监测新增了相关技术要求等),提出新一轮规划修订清单。
5、加快重点配套标准的制订,提高监测标准体系完整性
已经发布的“大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即将出台的“土十条”,要求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完成制(修)订,需要监控的污染物种类将大幅增加,现有监测方法标准体系中的空白急需补全,应优先满足当前一批重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控制目标需要,针对优先控制污染物、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污染物补齐监测方法标准空白;在体系比较薄弱的污染源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样品的采集、前处理和保存方法标准方面加大制(修)订力度;结合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的需求,适度加大自动监测方法、现场快速监测方法标准的制订;加快修订技术较为陈旧的现行方法标准,全面完善监测方法标准体系。
6、加大环境监测基础研究,加强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前瞻性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科研基础比较薄弱,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大量借鉴国外监测方法标准,立足于我国实际的标准基础研究还远远不够。当前新的环境形势已经不允许我们继续照搬国外环保标准,“用别人的昨天来装扮自己的明天”。建议国家加大对环境监测方法技术基础研究的支持和投入,根据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发展现状,在适应环境管理目标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监测方法的基础科学研究,如针对同一指标的多种监测方法,开展方法间的比对研究,为监测方法的研究开发提供基础数据库。
前瞻性不能片面地理解为采用高端先进技术,而是包含标准指标是否完善、内容是否全面等:一是在制定标准计划时,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将引起的未来几十年的环境问题的重心转移方向,在监测指标方面具有前瞻性;二是监测分析技术的前瞻性,应结合我国监测技术发展水平,适度采用成熟、可靠、高效的新技术,形成适度超前于现行污染监控体系需要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对一些高端先进的仪器分析方法,要经过一定范围内和一段时期的应用,综合考虑其仪器的普及性、方法的成熟度和实用性,再选择纳入标准方法制(修)订。
总结:环境对于人们的生存及发展影响较大,在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强化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及合理性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条例进行规范。我国现行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规划在实践的检验中显现出了些许不足,无法满足和应对新时期出现的环境问题,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完善和填充,如此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优势与作用,为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康晓风,于勇,张迪,王光,翟超英.新形势下环境监测科技发展现状与展望[J].中国环境监测.2015(06)
[2]王磊,秦宏伟,陈璐,刘俊华,王剑,王玉涛,高磊.环境监测技术及其体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化学分析计量.2015(04)
[3]万本太,蒋火华.关于“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的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1(01)
论文作者:宋晓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7
标签:方法论文; 技术规范论文; 标准论文; 环境监测论文; 环境论文; 污染物论文; 体系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