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比较_创业板上市公司论文

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比较_创业板上市公司论文

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制度论文,创业板论文,国外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高科技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新兴的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然而,这些中小企业、新兴公司在成长初期往往缺乏合适的融资渠道:企业风险较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单纯举债也会使负债率过高,制约发展;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又较严格,难以在主板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如果缺乏退出途径,风险资本也不愿意进行投资。为解决这些高成长性企业筹资难的问题,国际上出现了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速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

创业板市场具有不同于主板市场的股市规模相对较小、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全流通等特点,因此,是一个前瞻性市场,注重于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其上市标准要低于成熟的主板市场。同时,创业板市场也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如不建立规范、适当的管理制度,必然会导致失败。

一、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1、以自律管理为主,趋于混合形式

创业板市场是一个新的证券市场,以发行中、小型公司和科技类公司股票为主,它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突发事件多,需要迅速处理。而自律型监管的主要优点就是,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有利于活跃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规则,从而使市场监管更切实际,制定的监管法规有更大的灵活性,效率较高;自律组织对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能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自律管理的优点正好符合创业板市场特点的需要,所以国际上大多数创业板都采用自律式管理模式,只是详细规定有所不同。

按照证券业发展的趋势,应用综合型管理模式的国家不断增加。如美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模式属于集中式管理,但美国NASDAQ实行的是自律管理。

2、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监管

虽然都是自律管理,但各国实际情况不同,具体办法并不都一样。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证券监管体系属于自律型,经过一定时间的发展,自律体系较为完善,证券业也较为习惯自律管理模式,受法律限制,由证券交易所管理,不受政府部门支配。而美国的证券监管体系属于集中型,政府监管体系发达,虽然创业板市场需要实行自律管理,但仍然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监督。

(二)对发行人的规定的比较分析

创业板市场的发行人主要为中小型公司,但不同的市场中各行业上市公司所占的比例并不相同,马来西亚MESDAQ和美国NASDAQ的市场主体是科技类公司;各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也不一样,吉隆坡KLSE、新加坡SEESDAQ的发行人须是本土公司,英国AIM和美国NASDAQ则不限制。不同的市场特色由不同的市场设立目的所决定,并与所在国家经济背景有关。如美国的NASDAQ是国际上以科技类公司为主要上市发行对象的创业板市场中的典范。而且,美国经济实力强大,市场的参与者成熟,可承受的风险程度较大,并且希望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所以美国NASDAQ允许国外公司成为发行人。为支持科技产业的发展,马来西亚也允许国外科技类公司在其创业板市场上市,但考虑其经济实力有限,资本市场还有待完善,因此马来西亚有两个创业板市场:吉隆坡KLSE是针对国内中小型公司设立的;马来西亚的MESDAQ则为国内外科技公司开放。这样,既能促进科技的发展,又可以把国际资本冲击和市场本身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三)投资者保障措施和上市规定

1、披露规定

国际上的创业板市场一般均要求及时披露有关事项,除美国NASDAQ外,财务报告的披露时段均为半年。NASDAQ的规定最为严格,要求每季度披露财务状况,这样在宽松的上市条件下,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声誉。

2、股东股份出售限制

此限制主要是担心公司上市时,发起股东投资变现而引起的股份大幅波动和市场承接资金的不足,但加以此项限制会制约投资资金的热情,从而影响市场发展的速度。除美国NASDAQ外,其它创业板市场对股东股份的出售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显示出美国资本市场雄厚的资金实力,而且也确实因此吸引了大批创业投资资金,促使NASDAQ快速发展。

3、做市商制度

只有美国NASDAQ实行了该项制度。即由做市商提供所负责证券的连续报价,随时准备以自有资金购买交投不活跃的股票而为交易对象造市,稳定市场价格和保证市场交易的公正有序,督促上市人遵守市场规则,为上市申请人和市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接受NASDAQ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协助监管当局对市场进行管理等。实践证明,做市商制度起到了防止股价异动和市场交投清淡的作用,是NASDAQ市场稳定和吸引投资者的因素之一。

4、上市规定

上市规定包括的细则很多,主要有股本限制、公众股份比例、成立期限、利润要求和管理层的延续性等。国外创业板市场有关这些规定均有差异,大多是具体数字的不同,体现了市场的宽松程度,其中英国AIM的上市规定最为严格。

二、运作成功的美国NASDAQ管理制度的特点和成功经验

“宽进严管、保护投资者”是NASDAQ的主要特点。公司进入NASDAQ并不难,其上市标准和上市成本比主板市场低,市场对国内外公司均开放,股东股份出售没有限制。但NASDAQ对公司上市后的相关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如财务披露密度大,业务记录要求、利润要求划分严密,要求有做市商,要求公司管理层有一定的延续性等等,体现该市场非常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NASDAQ成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公司上市成本低。NASDAQ的上市标准低于主板市场,如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相关费用低,同时它还设立了小型资本市场(SMALL CAP-MARTEE),其上市的标准更低,甚至没有业绩要求,因此吸引了大量企业股票来此交易。

2、全球化的交易市场。现在NASDAQ的交易终端已经到达56个国家,在国内有50万个计算机终端,在世界各地也设置了20万个终端,传送5000余种证券的全面报价与最新交易信息,几乎覆盖了全球所有的资本市场。

3、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NASDAQ推行做市商制度,有520多家美国投资银行作为做市商参与NASDAQ的交易。这不仅活跃了上市股票的交易,也吸引了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参与。NASDAQ的每一家上市公司至少有三家美国的投资银行作为做市商,截止到1998年底,微软有47家做市商,爱立信有43家做市商。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合格的推荐人在其上市后一定期限内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合格的推荐人必须是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的证券商,拥有专业的研究人员,弥补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在证券市场上运营能力方面的不足。

三、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以自律为主、政府职能部门直接监督为辅的监管模式。在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活跃市场的同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必要监督。

(二)明确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可准入的公司应该是:1、产权明晰的企业;2、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如电子、计算机、通信、生物工程、网络等产业;3、良好的企业内部监控体系,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4、原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应占总股本的一定比例,并限制出售,以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

同时还应考虑到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有限,资本市场还有待完善,因此建议我国拟建立的创业板市场暂时不对国外公司开放,从而控制国际资本对我国尚未成熟的创业板市场的冲击和市场本身的风险。

(三)完善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监控体系,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发展状况及前景均要做客观公正的报道,严禁过分包装。

(四)加快机构风险投资者的培育。①实行做市商制度,让投资银行作为上市股票的做市商,活跃交易并防止过分炒作;②建立权威的证券评级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价格趋势、发展前景、同业竞争情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价。

(五)采取控制交易风险的制度。股本应全流通,不应再设立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对股本结构进行人为的分割,这一方面可避免今后将产生的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风险基金从原投资公司退出创造了条件,为风险基金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提供了重要保证。

(六)股票上市由指标管理改为标准控制。只要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达到上市的标准,就允许其发行上市,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上市,以对投资者负责。

标签:;  ;  ;  

国外创业板市场管理制度比较_创业板上市公司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