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构与协调发展——发展服务贸易与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战略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发展论文,增长方式论文,措施论文,外贸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些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明显落后于货物贸易,而且长期呈现逆差状态,2004年,中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9%,明显低于19%的世界平均水平,服务贸易逆差达97亿美元。优化贸易结构,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协调发展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以中国本土企业的服务提供能力很难在国际服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而基于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自然人流动”又受到贸易伙伴国的严格管制,承接服务外包则可能遇到与加工贸易相似的问题,即由外资经济控制的出口导向的服务活动可能由于与国内经济前后向联系不紧密(或融合程度低)而对经济的贡献甚微。中国发展服务贸易要依据服务产品本身的贸易特性,更要吸收和借鉴货物贸易粗放型增长的经验教训。
主要制约因素
(一)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高是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性因素。近几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33%左右,2004年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31.8%,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0%-60%的水平。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收入水平、经济现代化程度密切相关,它们影响和决定着一个经济体中服务产业的规模和结构。我国专业化程度低,造成对社会化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特殊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收入分配格局限制了消费者服务的需求;经济的现代化程度低,产业结构处在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较低层次,对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少;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偏重发展工业、忽视服务业和服务业非商业化的影响,服务业与制造业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关联程度较低,我国制造业对服务业的中间使用较少;此外,服务业也受到体制和机制的制约,某些服务行业存在行业垄断、地区分割等问题。可见,需求不足和产业组织体系落后是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服务贸易以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为基础,从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来看,服务贸易大国一般是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近年来,科技的发展和经济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不仅跨境交易增加了,通过商业存在进行服务输出也大量增加。但受国内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中国服务企业在技术、管理和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弱,目前还很难进行全球的业务扩展,并依托垄断优势或借助专利、商标等优势进行国际化运营。
(二)不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和贸易伙伴国的市场准入限制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发挥。国际贸易的发展决定于专业化分工,参与贸易的国家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实行包括货物和服务在内的自由贸易,促进各种经济资源在国际间的优化配置,产生规模效益,从而达到各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国际贸易环境明显对我国不利:其一,我国的比较优势在货物商品,发达国家的比较优势在服务产品,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增大,市场准入条件也逐步放宽,而发达国家却以种种理由对我国货物商品出口设限;其二,从服务贸易规则看,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商业服务等符合发达国家比较优势的领域自由化进展加快,而符合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工程承包和劳动力流动等领域的限制还很多。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劳力密集型服务如旅游、建筑、运输等方面有比较优势,也是劳动力的净“输出”方;但是,由于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门槛要复杂得多,也具有隐蔽性,而且经常与各国国内的政府管制框架有关,包括行政管理、监管措施、行业标准、资格认证以及服务文化差异等都可能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构成实质障碍。我国有比较优势的服务都需要中低技术劳动力作为中间投入,需要人员的流动,而对于自然人流动,发达国家的管制非常严格。而且,发达国家一般只允许高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士入境,限制中低技术人员入境。服务贸易四种提供方式有很强的内在联系,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直接影响其他三种形式的服务提供,中国企业也很难通过商业存在进入发达国家提供劳动密集型服务。此外,在金融、电信和能源等领域,一些国家对行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有额外的限制,电影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所以,贸易伙伴国的市场准入限制,包括人员流动限制、FDI限制、牌照限制和业务范围的限制等成为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联动效应不明显。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存在相互支撑的关系,前者应该为后者升级和转型创造条件;后者为前者的发展创造需求空间。而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高速增长,与服务贸易出口的增长不同步,我国工业产品也主要通过国外的营销渠道和网络进入国际市场,并没有依托国内营销企业走向国际,服务企业也没有借助货物贸易出口带来的巨大机会而走出去;货物贸易需要的大量的国际运输服务很多也是通过进口获得(2004年我国国际运输的逆差规模达到125亿美元);国内的很多外资企业更愿意选择国外的服务机构或国内的外资服务机构为自己提供国际运输、金融、保险、专有权利特许费和专业服务等,外资企业服务进口已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
造成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脱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国内企业服务能力和规范化问题,但最具解释力的恐怕还是占我国货物贸易一半以上的加工贸易的“飞地”效应,外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不仅是“大进大出”、而且“两头在外”,一头是研发、设计,另一头是销售、服务,只有中间加工生产在国内进行。由于加工贸易与国内服务业关联度很低,对服务产业以及对服务贸易(包括出口和进口)的带动作用也都非常有限。
归根结底,中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格局是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下形成的,改变这种状况就是要在提高自身服务提供能力的同时,力图摆脱跨国公司“加工车间”的地位,并参与到新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的构建过程中。
发展服务贸易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服务业对于经济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对GDP和就业的贡献,而在于对一个国家经济运行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可以说,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关。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落后,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制约因素。服务贸易的发展不仅不能满足货物贸易扩大的需要,而且制约了货物贸易的转型和升级。可见,发展服务贸易是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关键。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改善贸易条件,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在这方面,服务贸易将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很多生产者服务如产品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作为中间投入是推动制造业向高加工度化、高附加值化和高技术化的基础,目前在国内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服务贸易进口可以促进制造业升级,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
第二,通过我国的服务或制造业企业对外投资于贸易、营销或金融领域,建立强大的国际营销网络。不仅有利于货物贸易的扩大,而且可以使我国企业获得更多的增值空间和内部化收益;
第三,高效率的国际通讯、国际运输和国际金融保险服务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短的高科技产品的贸易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在这些领域基本上都是逆差);
第四,随着制造业的升级和技术含量的提高,越来越多服务完全附属于有形商品价值实体之中,而且服务已经成为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如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检验、设备维修等服务。这类产品的出口需要服务贸易出口给予必要的支撑。
但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并不乐观,从内部因素来看,以当前中国本土企业的服务提供能力很难在国际服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从外部环境看,基于劳动力比较优势的“自然人流动”又受到贸易伙伴国的严格管制;服务外包的趋势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服务贸易的机会,但是承接服务外包又可能遇到与加工贸易相似的问题,那就是,由外资经济控制的出口导向的服务活动可能由于与国内经济前后向联系不紧密(或融合程度低)而对经济的贡献甚微。
从服务贸易角度看,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点:一是着眼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发挥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升级的促进作用;二是服务贸易本身也要转变增长方式,在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过程中,改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提高服务贸易对产业升级以及经济发展的贡献。
以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升级
基于当前我国货物贸易规模大、附加价值低的情况,以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升级既包括“引进来”也包括“走出去”,进口一些国内供求缺口大、对制造业升级起关键作用的高端服务,如扩大引进先进的技术、专利等;出口一些与货物贸易联系紧密、对货物贸易有支撑作用或提高增加值的服务,推动基于货物贸易出口的服务企业国际化。这里的进口和出口,既可以通过跨境提供,也可以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提供,要根据不同行业制定差别化战略。以促进货物贸易升级为目的的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包括:
(一)国际运输服务的进口替代。物流和运输是货物贸易重要的增值服务,目前国际运输和物流服务主要集中在少数船运公司和物流提供商。鉴于我国国际运输服务逆差的状况,发展国际运输服务首先要采取进口替代战略,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扩大出口。实施国际运输服务的进口替代,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际贸易扩大产生的运输需求;二是国际运输能力提高。我国国际货物贸易支出增加是国际运输业发展的有利因素,2004年,在中国货物贸易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猛,上升35%,达到245亿美元,成为中国最大的对外服务支出项目;为了提高我国国际运输的能力,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其对货物贸易的支撑作用,一方面要加强重大运输工程的建设,如建设东北亚国际枢纽转运港、泛亚铁路等,消除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另一方面要适应综合物流、多式联运的要求,打破条块分割的体制障碍,转变物流业分置的局面,促进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
(二)扩大与货物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包括贸易结算、外汇交易、保险)出口。目前我国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务逆差很大,2004年仅保险服务贸易逆差就达57.4亿美元,其他金融服务贸易逆差0.4亿美元。我国与货物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贸易出口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为国内制造业和服务企业在海外投资,建立国际生产和营销网络服务,如贸易融资、贸易结算、外汇交易等;另一类是有关海运和商业性航空航天运输及运费风险的保险。前者可以通过跨境支付方式进行,但由于涉及大量资金的跨境流动,受国内资本账户管制限制,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后者不涉及资本账户,则主要通过跨境支付方式进行目前,我国保险服务逆差较大,要通过保险种类创新,提高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力,适当限制国内保险公司通过跨境交付方式向国外公司安排再保险,降低保险服务进口,扩大保险服务出口。
(三)扩大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商务服务等服务的进口。从现阶段服务贸易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来看,通过对近二十年中国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我国服务贸易总额、服务进口额和服务出口额与GDP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服务进口额与GDP之间强正相关,大于服务出额与GDP总额的正相关性。这说明,目前服务进口对国民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大于服务出口。因此,在保持传统优势服务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产品的进口,通过技术扩散促进国内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由于国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专有权利和特许费的支出对于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仍然非常重要。2004年,中国企业对外支付的专有权利和特许权的使用费达到45亿美元,增长27%。收入尽管也增长迅猛,但仅为2亿多美元。外资企业是技术进口的主体,随着利用外资存量的不断扩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专有权利和特许费的支出将持续上升。其他商务服务包括数据处理、专业服务、管理咨询等知识型服务的进口也有利于提高国内制造业的效率,增加服务贸易的增加值。
(四)吸引跨国公司来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并提高国内的技术吸收能力。当今跨国公司控制新兴产业的关键知识和技术如微电子、生物技术、化学、软件开发等,吸引跨国公司来我国设立研发中心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能力,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中获益的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研发中心与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合作,获得研究资助;二是由于本地企业对研究与开发人员的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可以为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提供就业机会,通过影响职业前景的预期来激励更多的人从事研究;三是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群体中,建立商业文化,引导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关注专利和应用性研究;四是通过示范效应,激励本土企业从事研发活动。
当然,如果研发中心与我国企业和科研单位前后向联系非常少,直接的技术外溢收益也不会很大。而且,跨国公司在与本土研发机构的人才竞争中占有优势,往往吸引了国内最优秀人才,削弱了本国的研发能力。一旦出现了本国的研发中心被跨国公司兼并和接管的情况,本国的技术创新体系也可能被支解,而丧失集成创新能力。为此,政府要建立研发中心促进技术升级和产研结合,建立科技园,提高国内的技术吸收能力。也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研发投入采取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和金融支持,鼓励国内企业开展自主研发。
(五)分销服务和其他营销服务企业“走出去”。通过国内比较有实力的服务企业如大型超市、连锁店到海外开店,可以促进国内产品如服装、家电等产品的出口,一些有知名品牌的制造业企业也可以在国外开办专卖店。借助“中国制造”的国际知名度,打中国产品直销的“牌”,赢得市场。在市场的选择方面,主要选择我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出口市场,如美国、加拿大、东南亚国家等。此外,一些会展服务、专业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服务等服务企业走出去,建立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服务于国内企业和产品的海外推广,有利于提高分工效率、降低营销成本,提高货物贸易的竞争力和增加值。在进军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本土化经营策略,有助于适应当地的营销环境,取得当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同。
基本构想
理论上对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未达成共识,尽管出口是GDP的组成部分,但将GDP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目标本身就存在争议。经验证明,将出口本身作为目的,将国内资源盲目导向出口部门,也可能损害经济长期和可持续增长。与货物贸易一样,服务贸易本身并不是经济发展的目标,而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手段。
尽管从总体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竞争力不强、出口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的情况削弱了服务贸易对经济的贡献,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协调、持续发展不利。由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潜力很大,在未来如何把握其发展方向对于转变中国外贸增长方式至关重要。中国发展服务贸易既要顺应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又要吸收和借鉴货物贸易粗放型增长的经验,提高服务贸易对产业升级以及经济发展的贡献。
(一)扩大原有服务贸易优势的同时,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国服务贸易项目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中国已经取得一定的出口业绩,在服务贸易的比重中呈上升趋势的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建筑、其他商务服务等;二是虽然有,但是比重较小的新兴服务项目,如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咨询等;三是几乎还没有,但是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的服务项目,如健康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
根据自身的要素资源禀赋,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在运输、旅游和建筑等劳动密集型的领域,虽然这类服务贸易的附加价值比较低,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目前来看,这一比较优势的领域还远没有发挥出来,扩大这些优势项目的服务贸易空间很大。一方面要在GATS的谈判中以及区域合作和双边贸易谈判中,争取贸易伙伴市场准入的机会。特别是就放宽自然人流动限制、专业资格认证、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等方面为我国企业争取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大人力资本的开发,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提高这些行业的服务能力。
但从长远来看,建立在动态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发展新兴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对于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提高服务贸易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至关重要。我国在电信设备制造业和电信网络运营的技术水平都已经达到世界先进的水平,电信行业应该有技术和资金实力对外投资,进行跨国运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也是潜力很大的服务贸易项目,事实上,也是近年增长速度最快的服务贸易出口项目,2004年出口额达到16.3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近50%;由于服务能力较低,保险、金融和咨询服务出口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作为。另外,我国可以利用独特的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发展健康医疗服务出口。
(二)立足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引进外资服务企业,并将开放优先次序与提升国内服务业能力相协调。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明显的趋势是转向服务业,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60%。这一趋势有利于资本、技术和管理的国际转移,但同时服务贸易自由化一定程度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差距,发达国家在高端服务业方面的优势会因为市场和规模的扩大而得到强化。服务业外资进入不仅给中国带来产业重组的机遇,也可以通过提高国内服务供给能力和经济运行效率拉动经济增长,但外资的进入也可能对本国的服务企业产生挤出效应,对经济和产业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未来几年,中国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加快,但从服务贸易中获益的先决条件就是将开放优先次序与国内服务业能力提升相协调,采取稳步的开放步骤和适当的政策措施,否则可能会出现外资占据市场份额过高的不利局面。
服务贸易的各个领域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物流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不同服务领域,根据国内的服务能力采取不同的开放策略。为了真正从利用外资中受益,要鼓励外资与本地服务企业建立前后向联系,通过调整政府管制架构和人力资本开发提高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
(三)承接服务外包,并逐步向价值链的高端提升。服务外包是近年来世界服务贸易出现的一个重要趋势,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与信息有关的服务的可贸易性增强,为发展中国家通过跨境提供方式参与服务贸易创造了新的机遇。离岸外包市场在不断扩大,而且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改进使离岸外包的业务活动增加;未来5年,服务外包年增速可能达到30%-40%,预计到2008年全球服务外包达到8270亿美元。承接服务外包的好处很多:在不用付出环境代价的同时,可以增加一部分就业岗位和FDI、可能获得技术外溢,促进人力资源教育和开发等。对于中国这样电信基础设施状况比较好、专业人才比较丰富的国家有潜在的承接服务外包的优势。
为了把握服务外包的机会,我国应该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法律管制框架、提高研究与开发能力、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此外,尽管服务外包更主要涉及跨境支付这一服务贸易形式,但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也需要放宽自然人流动的限制,包括签证管理程序,资格互认、居住要求等。
当然,将服务外包出去的跨国公司比东道国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研究已经显示,一个美国公司在印度开展离岸业务,1美元的离岸业务产生1.45美元的经济价值,其中美国得到1.12美元,而印度只得到33美分。为此,发展服务外包要避免出现类似货物贸易的“低增值陷阱”。要避免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模式(实际造成了一种“出口幻觉”),外包业务从低增加值的活动,如数据处理向复杂的高附加值的活动(如建筑设计、金融分析、软件编程、研究开发)提升,从提供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到管理这些资源,向价值链的高端提升。
发展服务贸易与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战略选择:国际运输服务的进口替代;扩大与货物有关的金融服务;扩大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商务服务等进口;吸引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中心;分销服务和其他营销服务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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