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延伸与修辞替代_修辞学发凡论文

词义引申和修辞借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借代论文,词义论文,修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修辞上的借代方式能使词义引申,少数学者从理论上已经提到过。本文着重从实际语言材料出发,在这些方面比较详细地加以分类举例叙述。暂时分为十三大类,所在、材料、特征、状态、性质、功用、工具、原因与结果、全体与部分、普通与特定等借代方式都能使词义引申。在有的大类下细分小类,例如,把以所在借代方式引申词义细分为三小类,有的大类下把语法词类和修辞手段结合起来细分种种情况的词义引申。

作者罗正坚,1934年生。现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

传统训诂学所说的词义引申,笼统地称之为“引申”,不加分析。后来不少人把词义引申分成比喻意义和引申意义,这不是用同一个标准在分类。何九盈、蒋绍愚二位先生在他们的《古汉语词汇讲话》中比较明确地提到词义的比喻引申和借代引申。他们说:“如果由比喻和借代而产生的意义用得很普遍,约定俗成而形成了固定的词义,那就可以看作是词义的引申了。”(见该书62页,北京出版社1980年出版)他们把词义引申分成比喻引申和借代引申,这是用同一个标准在分类,这都同修辞有关系。

词义引申和修辞是密切不可分割的,词义引申是在修辞中形成的。修辞的辞格相当的多,能形成词的引申意义的一般是比喻和借代。汉语词的引申意义多数可以包括在比喻意义和借代意义之内。这样使词义引申的方式明确而具体了,便于人们去掌握,有利于人们理解复杂的词义引申。当然,词义引申还有修辞之外的引申方式,如实词虚化等等。

词义引申的比喻引申早为大家所了解,同时,比喻引申的方式比较单纯。词义的借代引申比较复杂,本文着重分析词义借代引申的种种类型。

关于借代的含义,陈望道先生在他的《修辞学发凡》中说:“所说事物纵与其他事物没有类似点,假使中间还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时,作者也可借那关系事物的名称,来代替所说的事物。如此借代的,名叫借代辞。”陈先生把借代同比喻区分对比,比喻和被比喻的两个事物之间“有类似点”,借代和被借代的两个事物之间“没有类似点”,但是“中间还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种“不可分离的关系”就构成了修辞上的借代,同时也构成了词义引申上的借代引申。

我们依据《修辞学发凡》的借代辞格的种种类型来分析词义的借代引申。

一、以所在借代引用词义

(1)以所在位置借代引申词义

“塾”:教书之处所。古时民间教书的地方常设于门侧之堂,所以把教书的处所叫做“塾”。《尔雅·释宫》:“门侧之堂谓之塾。”是“塾”之本义。《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是“塾”之引申义。后称“私塾”、“村塾”。

“筵席”:借为“酒宴”的代称。本义为铺在地上供人坐的东西。筵,竹席,铺在席子的下面。席,用芦苇、蒲草等编成的坐具,铺在筵的上面,统称“筵席”。古人席地而坐,设酒宴招待宾客,坐在筵席上,面对几案。所以用所在地方代称“酒宴”。为常用语,今所谓“大设筵席”,意谓广请宾客参加酒宴。

(2)以位置相互接近借代引申词义

上文说的是以所在的位置借代引申词义,好象是同住一家的关系;这里说的是以位置相互接近借代引申词义,好象邻居关系。用这两种比仿区分这两种情况是非常恰当的。

“岗”:《说文》:“岗”,山脊也。”本来山顶上叫“岗”,因山顶同山坡是相连接的,所以山坡也叫“岗”。《广雅·释邱》:“岗,阪也。”阪,义同坡,《说文》:“阪,坡者曰阪。”“山坡”和“山脊”不是同指一个地方。《诗·周南·卷耳》:“陟彼高岗,我马玄黄。”这用的是“岗”的原义,指山顶。左思《招隐》:“白云停阴岗,丹葩曜阳林。”“阴岗”,指山的背后山坡,并不是山顶。山顶不能称“阴岗”,更何况此时此景是出太阳的,下文有“曜阳林”之句。

“屯”:军队驻扎的地方叫“屯”,军队在驻扎地方的周围开荒耕种也叫“屯”。这种意义的产生,是因为这两个地方是毗连的。《汉书·冯奉世传》:“于是遣奉世将万二千骑,以将屯为名。”颜师古注:“且云领兵屯田,不言讨贼。”

(3)以所在的方向位置借代引申词义

用方位词表示所在的方向位置的事物而引申词义。上文两处用的不是方位词。

“上”、“下”:“天”在上,“地”在下;所以用“上”代“天”,用“下”代“地”。《楚辞·天问》:“上下未形,何由考之。”王逸注:“言天地未分,溷沌无垠,谁考定而知之也。”

“左右”:司马迁《报任安书》:“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这里的“左右”是对对方的尊称。古时为了对对方的尊重,不直呼其姓名,也不用人称代词,故言“左右”。“左右”是用对方左右侍奉的人代替对方。古时贵族或君主左右都有侍奉的人。后来变成对一般人的尊称。左右的人是辅助主人的,所以又借以引申为“辅助”的意义。《史记·夏本纪》:“予欲左右有民。”辅助意义的“左右”,后作“佐佑”。

二、以材料借代引申词义

用制造成品的材料借代成品。

“麻”:丧服用麻制成的,所以借用“麻”代替丧服。《礼记·杂记下》:“麻不加采。”郑玄注:“麻,谓绖也。……谓弁绖者,必服吊服是也。”

“帛”:丝帛上可以写字,所以借“帛”代替帛书。《文心雕龙·练字》:“简蠹帛裂,三写易字。”“帛裂”,帛书碎裂。

“丝”等:古代用丝线作弦乐器的弦,所以借用“丝”来代替弦乐器“琴瑟”的名称。《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郑玄注:“丝,琴瑟也。”其他七音都是像“丝”一样,以材料代替各种乐器的名称。金,借以代替钲、种一类的打击乐器,因为这种乐器是用金属铸成的,故名“金”。石,用石头制成的石磬,故名“石”。土,用土烧制成的埙这种吹奏乐器,故名“土”。革,用兽的皮革制成的鼓一类的打击乐器,故名“革”。木,用木材制成的柷、敔一类的打击乐器,故名“木”。匏,用以一种葫芦为主制成的笙、竽一类的吹奏乐器,故名“匏”。竹,用竹管制成的箫、笛一类的吹奏乐器,故名“竹”。

三、以特征借代引申词义

以事物的某一特征借以代称该事物的名称。

“波”:有水必有波,《韩非子·八说》:“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波”是“水”的表面特征,所以借“波”代替“水”。《书·禹贡》:“导弱水,至于合黎,余波入于流沙。”

“鳞”:《说文》:“鳞,鱼甲也。”鱼鳞是鱼身表面上的一种显著特征,所以借“鳞”代替“鱼”。《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鳞集仰流”,“流”,游。

“裙钗”:下身穿裙子,头上插上用以固定发髻的钗,这是古代妇女穿戴的特征,所以借“裙钗”代称“妇女”。《红楼梦》第一回:“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文中“须眉”,也是借男子有胡须浓眉的特征代称“男子”。

四、以状态借代引申词义

借用事物的一种状态而引申词义。为了便于分析,同语法词类联系起来讲。细分的话,可以分下列四种情况。

[1]借表示事物的动作状态代替该事物的名称。由动词转到名词。

“走”、“飞”:兽类是善于奔走的,故借“走”这种动作状态而引申作为“兽类”的代称。鸟类是善于飞翔的,故借“飞”这种动作状态而引申作为“鸟类”的代称。张衡《西京赋》:“上无逸飞,下无遗走。”此文“飞”即指鸟类,“走”即指兽类。常语说,“飞禽走兽”。

“走”:又代称“仆人”。因为仆人以到处奔走为主人服务。《玉篇》:“走,仆也。”司马迁《报任安书》:“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李善注:“走,犹仆也。言己为太史公掌牛马之仆,自谦之词也。”

“行”:货物不牢,为什么叫“行货”?因为边行边叫卖的过路商贩所卖的货物,往往质量不好。用现在流行的话说,伪劣商品比较多,这是从古到今的一种相同的社会现象。这个“行货”的“行”字就是从边行边卖的行商那里来的。所以“行货”又叫“大路货”。《周礼·地官·胥师》:“察其诈伪饰行慝者(卖劣等货物的人)而诛罚之。”郑玄注:“饰行慝,谓使人行卖恶(劣)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边行边叫卖之义。王引之《经义述闻》:“古人谓物脆薄曰‘行’。今京师人谓货物不牢曰‘行货’。”

[2]借形容词所表示的一种状态,引申作为事物的名称。由形容词转到名词。

“委蛇”:亦作“逶迤”,弯弯曲曲连绵不绝之貌。泥鳅向前游动,即“逶迤”之状,所以借以引申为“泥鳅”的别称。《庄子·达生》:“食之以委蛇,则平陆而已矣。”陆德明《经典释文》:“司马云:‘委蛇,泥鳅’”。

“直”:木匠弹的墨绳的状态是笔直的,故借“直”之状态而引申为“绳”。《汉书·孙宝传》:“我与稚季幸同土壤,素无睚眦,顾受将命,分当相直。”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第十二》:“顾,犹特也。直,绳也。言我与稚季本无宿怨,特受郡将之命,分当相绳耳。《说卦》传曰:‘巽,为绳直。’《淮南·缪称篇》曰:‘行险者不得履绳,出林者不得直道。’高注曰:‘绳,亦直也。’绳,训为直;故直亦训为绳。《月令》曰:‘先定准直,农乃不惑。’准直,即准绳也,直,为‘准绳’之‘绳’;又为‘相绳’之‘绳’。《后汉书·循吏传》:‘绳正部郡,风威大行。’李贤注:‘绳,直也。’”

“直”,由形容词引申为名词“准绳”之“绳”。“相绳”之“绳”也可由名词用作动词。

曲尺直角之两边笔直,所以又借“直”引申为“曲尺”。《字汇补·目部》:“直,曲尺也。梓人用之。”

工具之柄长而直,所以又借“直”引申为“柄”《字汇补·目部》:“直,柄也。”《礼记·明堂位》:“荐用玉豆雕篹。”郑玄注:“雕篹,雕刻饰其直者也。”陆德明《经典释文》:“直,柄也。”

(3)借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状态引申仍为动词的意义。

“企”:《说文》:“企,举踵也。”人在仰望时往往踮起脚根,由此状引申为“望”。曹植《闲居赋》:“登高丘以延企。”“延企”,远望。《广韵·置韵》:“企,望也。”

“张”:“张”有“伸”义,探望往往伸头,“张”是“望”的一种状态,因此引申为“望”。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一:“三巧儿只为信了卖卦先生之语,一心只想丈夫回来,从此时常走向前楼,在帘内东张西望。”此文“张”和“望”同义。

(4)借形容词表示的一种状态而引申仍为形容词的意义。

“远”:因远离而不亲近,所以引申为“疏”。《广雅·释诂三》:“远,疏也。”《诗·小雅·伐木》:“笾豆有践,兄弟无远。”孔颖达疏:“兄弟亲戚无有疏远。”

“危”和“险”:本为“高”义,由“高”引申为“危险”。《说文》:“危,在高而惧也。”徐灏注笺:“危,古音读若俄。”俄,有高昂义。俄,又与“峨”同音同义。“危”和“俄”、“峨”上古音同在疑母歌部。《玉篇》:“险,高也。”《六书故》:“险,高峻危绝之谓险。”《易·习坎》:“天险不可升也。”孔颖达疏:“言天之为险,悬邈高远,不可升上。”《庄子·盗跖》:“使子路去其危冠,解其长剑。”陆德明《经典释文》:“危,高也。”“危”和“险”本义为“高”,甚明。引申为“危险”,是常用义。

五、以性质借代引申词义

借事物的性质而引申为事物的名称。

“弱”:因为少年人的身体、性格皆软弱,所以引申为年少或年少的人。《释名·释长幼》:“二十曰弱,言柔弱也。”《左传·文公十二年》:“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婿也,有宠而弱。”杜预注:“弱,年少也。”

“私”:与“公”相对,“私”有不敢公开的隐秘的性质,所以男女私通谓之“私”。《战国策·燕策一》:“臣邻家有远为吏者,其妻私人。”私下的非法的经商也称之为“私”。例如:“走私”、“缉私”。

六、以功用借代引申词义

借事物的功用代替事物的名称。一般由动词转为名词。

“洗”:为盥洗用的器皿。这以其功用命名,因为这种器皿是专用来盥洗用的。《仪礼·士冠礼》:“设洗直于东荣。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郑玄注:“洗,承洗者弃水器也。”

“导”:《六书故·人八》:“导,篦类也。今之搔头掉篦之类,汉、晋天子所建玉导是也。”“导”,本是动词,有疏通之义,篦类的功用就是用来疏通梳理头发的,所以借其功用代称其名。《晋书·桓玄传》:“益州都护冯谦抽刀而前,玄拨头上玉导与之。”

七、以工具借代引申词义

借事物的工具代替事物的功用。一般由名词变为动词或仍为名词。这同上文以功用借代引申词义恰恰相反。

“篦”、“梳”:《说文新附》:“篦,导也。”这是以工具的功用解释工具。如同《说文》:“梳,理发也。”的解释方法一样。段玉裁注:“器曰梳,用之理发,因亦曰梳。”扬雄《长杨赋》:“头蓬不暇梳,饥不及餐。”《明史·洪钟传》:“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士兵如剃。’”“篦”和“梳”的用法一样,皆名词、动词两用。这两种用法古今是一样的,今也说,“用篦子篦头”,“用梳子梳头”。

“兵”:本义为兵器,杀伤人的器械。《说文》:“兵,械也。”《韩非子·初见奏》:“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拨也,弃甲兵弩,战竦而却。”持兵器服役者为“士卒”。《韩非子·存韩》:“今赵欲聚兵士。”又引申为“战斗”。《论衡·吉验》:“及壮,使(之)兵,数有功。”

八、以原因借代结果引申词义

用表示事物的原因借代事物的结果,借此引申词义,由原因引申为结果。词义上的“因”和“果”,同社会事物之间的“因”和“果”是一致的。

“活”:生活、生存。《诗·周颂·载芟》:“播厥百谷,实函斯活。”郑玄笺:“活,生也。”为“生活”而“工作”,由“生活”引申为“工作”,借原因引申为结果。《魏书·北海王详传》:“自今而后,不愿富贵,但令母子相保,共汝扫市作活也。”“作活”,即“做工作”。今俗说,“干活”就是“干工作”。此“活”即“活计”、“生计”,也就是“工作”的意思,都是名词。

“工作”又可以作动词。“工作”的结果生产出“产品”,所以“出产品”又叫“出活”。老舍《骆驼祥子》十七:“最使他不高兴的是黑漆的车身,而配着一身白铜活。”“白铜活”,即白铜产品。

由“生活”引申为“工作”,由“工作”引申为“产品”,一环一环地引申,都是因果关系。“工作”对“生活”来说是结果,“工作”对“产品”来说是原因。因为只有工作才会出“产品”。

“伐”:有“征伐”、“功劳”、“夸耀”的意义。因“征伐”而有“功劳”,因有“功劳”而才有资格“夸耀”。因果关系是相对而言的。《孟子·告子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焦循正义:“讨者,上讨下也;伐者,敌国相征伐也。”《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且旌君伐。”杜预注:“旌,章也;伐,功也。”《左传·襄公十三年》:“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杜预注:“自称其能为伐。”

九、以结果借代原因引申词义

用表示事物的结果借代事物的原因,借此引申词义,由结果引申为原因。词义上的因果引申关系同社会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致的。

“戒”:有“防备”和“谨慎”的意义,由“防备”引申为“谨慎”,由结果引申为原因。因为“谨慎”,结果才“防备”。“戒”的本义是“防备”、“戒备”的意义。《说文》:“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易·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孔颖达疏:“修治戎器,以戒备不虞也。”引申为“谨慎”:《汉书·枚乘附枚皋传》:“皋奏赋以戒终。”颜师古注:“令慎终如始也。”《广韵·怪韵》:“戒,慎也。”

“歼”:《说文》:“歼,微尽也。”《尔雅·释诂下》:“歼,尽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杜预注:“歼,尽也。旃,之也。”《玉篇》:“歼,死也。”杜甫《咏怀古迹》五首:“运移汉祚终难复,志决身歼军务劳。”“身歼”,身死。“尽灭”和“死亡”二义相近,这是本义。由“尽灭”、“死亡”引申为“刺杀”,“刺杀”的结果是“尽灭”、“死亡”,“刺杀”是因,由结果引申为原因。《明史·戚继光传》:“继光手歼其魁,蹙余贼瓜陵江尽死。”“手歼”,亲手刺杀。

十、以全体借代部分引申词义

用表示事物的全体借代事物的部分,以此引申词义。

“夜”:《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孔颖达疏:“夜者,自昏至旦之总名。”把一整夜分成三部分:黄昏、夜深、凌晨。每个部分都可称之为“夜”,都是由全体意义引申为部分意义。“黄昏”称之为“夜”:《广雅·释言》:“夜,暮也。”《诗·召南·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郑玄笺:“行事必以昏昕。”孔颖达疏:“夙即昕也,夜即昏也。”“夜深”称之为“夜”:《诗·卫风·氓》:“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夜寐”,夜很深才睡。“凌晨”也称之为“夜”:《周礼·春官·鸡人》:“大祭祀,夜呼旦。”郑玄注:“夜,夜漏未尽鸡鸣时也。”“鸡鸣时”,即“凌晨”。

“体”:全身总称为“体”。《广雅·释亲》:“体,身也。”《礼记·祭义》:“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身体的一部分也叫“体”:《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上肢和下肢四肢谓之“四体”。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三国》:“五体投地。”双膝、双肘加上头顶谓之“五体”。

事物的总称和分称也属于全体和部分的关系。“金”:五金总称谓之“金”,五金分称也叫“金”。《说文》:“金,五色金也。”白金谓之银,青金谓之铅锡,赤金谓之铜,黑金谓之铁,黄金亦谓之金。《吕氏春秋·怀宠》:“分府库之金。”高诱注:“金,铁也。可以为田器。”《后汉书·班固传》:“擢双立之金茎。”李贤注:“金茎,即铜柱也。”此“金”指“铜”。《淮南子·地形》:“青汞八百岁生青金。”此“金”指“铅锡”。《史记·平准书》:“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说文》:“银,白金也。”有的不加冠词,上文“金茎”之“金”即赤金“铜”。“黄金”不加“黄”字也指“黄金”。《韩非子·内储说上》:“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此“金”即指“黄金”。以后通常专指“黄金”为“金”。

十一、以部分借代全体引申词义

表示事物的部分借代事物的全体,以此引申词义。

“轸”:本指车箱底部后面的横木,借以引申为“车箱”;再由车箱引申为“车”。《说文》:“轸,车后横木也。”引申为“车箱”:《周礼·考工记·序官》:“加轸与焉,四尺也。”郑玄注:“轸,舆也。”舆,车箱。又借“车箱”代替“车”:《国语·晋语四》:“还轸诸候。”韦昭注:“还轸,犹回车。”

“棹”,船桨。借船上的“桨”代替整个“船”。《宋史·太祖本纪》:“登汴堤观诸军习战,逐幸东水门,发战棹东下。”“战棹”,即指战船。

“朝”:《说文》:“朝,旦也。”“朝”和“旦”本指“早晨”,由“早晨”引申代替一整日。李白《王昭君》其二:“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明朝”,犹“明日”。此处“今日”相当于现在,“明朝”相当于以后,时间的范围比“一日”就更大了。“今朝落雨”的“朝”就指今日“一日”。

十二、以特定借代普通引申词义

借事物的特定意义引申为普通意义。

“红娘”:元杂剧《西相记》中的人物。唐人元稹撰《莺莺传》,写张生和崔莺莺邂逅相遇,经过聪明勇敢的崔莺莺的侍女红娘从中周旋撮合,成全两人的姻缘。后人根据《莺莺传》改编演绎成为戏剧《西相记》,得以广泛流传于民间,使之家喻户晓。因此借特定的戏剧人物“红娘”代替了成人之美的婚姻介绍人。清人李渔《十二楼·合影楼一》:“绿波惯会作红娘,不见御沟流出墨痕香。”此处“红娘”就是以特定意义引申为普通意义。

“沐”:《说文》:“沐,濯发也。”本指特定意义的“濯发”,借以代替一般意义的“洗涤”。《史记·鲁周公世家》:“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此“沐”用的是本义“濯发”。引申为“洗涤”:《广雅·释诂二》:“沐,洗也。”《文选·宋玉〈神女赋〉》:“沐兰泽,含若芳。”李善注:“沐,洗也。”

十三、以普通借代特定引申词义

借事物的普通意义引申为特定的意义。

“肉”:由普通的“禽兽之肉”引申成为特定的“猪肉”。《说文》:“肉,肉。”段玉裁注:“,大脔也。谓鸟兽之肉。”《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这时里所说的“肉”显然是指普通的“鸡豚狗彘”之“肉”,不是专指“猪肉”。后来不说明是“什么(禽兽)肉”,只说“肉”一般便专指“猪肉”。《儒林外史》第二回:“管家捧上酒、饭、鸡、鱼、鸭、肉堆满春台。”此处之“肉”明显即是“猪肉”。

“池”:由普通的“池塘”引申成为特定的“护城河”。《玉篇》:“池,停水。”“停水”,积水的池塘。《诗·小雅·白华》:“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毛传“滮,流貌。”郑玄笺:“池水之泽,浸润稻田。”《孟子·梁惠王上》:“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台池”,台榭和池塘。引申为“护城河”:《左传·僖公四年》:“楚国方城(山)以为城,汉水以为池。”《汉书·蒯通传》:“皆为金城汤池,不可攻也。”“城”、“池”并用。

以借代引申词义,暂分以上十三大类。有些大类下细分了小类。这十三类能函盖以借代引申词义的大部分。但尚不能包罗无余。譬如还有以产地借代引申词义的,贵州茅台镇出产的酒叫“茅台”;以作者借代引申词义的,杜康制作的酒叫“杜康”。这几种借代能形成比较固定的引申意义的,相对地来说并不太多,暂且从略。

以借代引申词义的分类及其名称,基本上是依据陈望道先生《修辞学发凡》的借代辞格,稍有变动。《修辞学发凡》借代辞格关于“具体和抽象相代”中说:“具体和抽象两词,歧义很多,这里说的具体概指事物的形体,抽象概指事物的性质、状态、关系、作用等类而言。”正因为陈先生本人说的“具体和抽象两词,歧义很多”,所以我们略去“具体和抽象相代”这种名称,保留其中的主要内容,把其中的“性质”、“状态”、“功用(作用)”等分别作为借代来谈词义引申。

有些词义引申,既与修辞有关,同时又与语法词类有关。所以有些地方在谈词义引申时,以修辞借代为主,辅之以语法词类,从两个角度同时去说,目的是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把范围说得更广泛一些。因为一种语言现象,涉及到各个方面,分析时局限于某一方面,颇受拘束。

依据修辞来研究词义引申,方法是正确的,路子是对头的。词义引申就是在修辞的普遍使用中逐渐形成的。我们把词义引申同修辞借代联系起来逐条分析,仅是初步地尝试,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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