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当代中国政治主题_政治论文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当代中国政治主题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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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关于党和政府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思想,是对1995年“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论述的进一步概括。它不仅推动了从政治的高度思考和处理实际工作问题,也为我们在总结国内外政治实践最新发展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地研究和阐发当代中国政治主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国内国际政治实践的发展和变化,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基点上更加全面地思考政治概念和当代中国政治的特定主题

当代中国经济、政治生活中的一切成就和人们在思想文化观念,乃至整个社会心理方面所发生的一切变化,都与这样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已经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阶级斗争为纲”为指导思想的“传统政治”及其种种“左”的做法,已经失去了历史合理性和群众基础。

但是,在人们注意力集中于经济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相应出现了一些需要回答或解决的问题,比如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条件下,为什么还要强调“讲政治”?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所“讲”的“政治”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此外,权钱交易、干部脱离群众、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也都需要从政治的高度做出回答。同时,国际局势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随着苏联的解体,国家之间、国家集团之间意识形态争端的突出地位相对下降,有些人认为“冷战”的格局已开始为“全球化”的主题所代替。但事实是,美苏对抗的结束,并不等于从此天下太平,不仅意识形态的矛盾依然存在,而且国家之间、种族之间、某些区域之间日益复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利益矛盾,更加明显地凸现出来。

面对这些变化,邓小平同志及时进行了总结。他敏锐地指出,“中国观察国家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中美关系是看中国和美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即使是历史上的中苏之争,虽然有意识形态和政治路线分歧的因素,但“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当时“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8、294~295页。)。他在这里所一再强调的“具体情况”、“实质问题”,实际上是国际政治中一个重要的、持久起作用的因素,即国家间的利益关系。

相比之下,国内多年来使用的政治概念明显单薄。虽然多年来甚至把道德教育等都当作广义上的政治,但除了被简单化的“阶级斗争”以外,许多必要的政治要素却被忽略了,“政治”一度成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代名词。这种在特定时期形成的认识,显然不利于全面、准确地理解政治的含义,不利于科学地解释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不利于把握大局和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不利于辩证地考察人口、民族、地理环境、文化、宗教等因素对政治生活的影响,也影响了政治学在中国的声誉。

阶级分析方法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有着原则的区别。如果把政治仅仅等同于简单化了的阶级斗争,难免会造成经济、政治工作和社会心理的紊乱,甚至难免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中心工作,那么政治也就自然而然是“次要问题”了,这反映了相关理论的不全面、不成熟和历史的局限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国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实际上早已突破了传统政治理论的局限性。中央在强调政治的前提下,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关系,强调了反对“台独”和警惕“西化”、“分化”图谋。这些工作已经突破了传统政治观的局限,为理论研究奠定了必要的实践基础。

近年来,一些同志分别从工作的角度,强调了“讲政治”或“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内容,比如“密切联系群众就是最大的政治”,“反腐败就是最大的政治”等。这些提法,都是在实践上所做的积极探索。然而,政治的一般理论内涵和一个时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切实加强、改善政治工作和推动学术事业发展,也还需要从基本理论的角度,来思考现代政治概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当代中国政治的主题。

二、阶级斗争是政治中最核心的问题,但不等同于政治的全部内容;政治的实质,是处理社会利益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强调政治观点,并不是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为了引导我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思考和处理一切社会问题

多年来,我国大部分教科书在界说政治概念时,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注意到政治内容的多样性,但在论及政治的实质时,一般都沿用“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的提法;甚至还有“一切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的提法。这一似乎有经典依据的说法,不仅在理论上人为地缩小了政治的实际范围,而且造成了实践上的一个困难,即不强调“讲政治”不行,而强调了“讲政治”,就又有人担心要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担心淡化了现代化建设。这是我们必须解开的一个疙瘩,否则就不能全面地解释现代政治生活,特别是我国政治实践中的许多重要问题。

“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注:《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70页。),是一个正确的、重要的提法,它阐明了政治应当包含的一个最根本的社会关系,但如果把这一提法看作是政治的不可逾越的限阈,那政治概念与政治实践相比就过于狭小了,这也并非是列宁的本意。列宁曾在比阶级斗争更广泛的含义上多次使用过政治概念:“什么是政治?1.无产阶级先锋队对本阶级的群众。2.无产阶级对农民。3.无产阶级(和农民)对资产阶级。”(注:《列宁全集》第41卷,第379页。)“政治是各个民族、各个阶级之间等等的关系。”(注:《列宁全集》第35卷,第262页。)至于他所讲过的政治就是管理国家等提法,就更为学术界所熟知了。对列宁的这些提法显然要做全面的理解。

我们在考虑作为政治问题的阶级问题时,有意识地把视野从“阶级斗争”扩展为“阶级关系”,是正确把握政治概念的必要前提。应当说,阶级关系作为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既包括阶级斗争,也包括阶级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的同盟、合作的关系,还包括阶级内部的各种关系。对这些关系的处理,显然都属于政治的范围。也就是说,一方面要指出,即使在今天,阶级斗争仍然是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要指出,政治从来就不仅仅是指阶级斗争,甚至也不仅仅局限于阶级关系。

我们在考虑作为政治问题的阶级关系问题时,有意识地把视野从“阶级关系”扩展为“利益关系”,同样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而经济问题说到底是利益问题。有利益,就会形成包括阶级在内的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差别,从而形成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些利益关系中,我们经常论及的阶级关系居于特别突出的地位,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典型、最尖锐的利益关系。

经济问题说到底是利益问题,但利益问题不都是经济问题;阶级关系的核心是利益关系,但不能简单地将利益关系等同于阶级关系。经济利益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基础,但不是利益关系的全部。社会存在着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在国家和民族关系中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情况,当一部分人被剥夺了使用本民族文字权利的时候和一国向他国进行文化渗透的时候,无不被认为是涉及到了至关重要的利益问题。

同样,政治问题都是利益问题,但不能说利益问题都是政治问题。比如,当一些利益和利益关系本身是经济问题,或是单纯的民族、文化等方面的问题时,它们当然与政治相联系,但还不是政治。只有当人民面对着一个利益关系问题,而不得不通过政权的手段来处理时,也即只有当在这些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一种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时,利益和利益关系才是政治(注:参见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一章的有关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论强调,政治的最深刻的基础是经济,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掌握统治权是一定社会集团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最有效手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的本质,应当被认为是利益关系,是一定社会集团(特别是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政治就是一定的阶级、阶层、民族等社会集团和政党、利益团体等政治存在形式,运用政权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阶级和阶级关系的有关问题都是政治学的基本问题,阶级分析方法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基本方法。但从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看,除了阶级关系以外,阶层关系、民族关系、国家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国际关系等,作为社会利益关系,也都在政治中居于突出的地位,处理和研究这些利益关系的方式更是多种多样的。多年以来,我们对于阶级关系和国家关系以外的那些社会利益关系,强调和研究得不够,在方法论上也比较单一。今后,我们要开阔关于现代政治概念的思路,并加强对于政治学的研究,以适应全面现代化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当代中国政治的主题是旗帜鲜明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目前,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改革正确处理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和其它重要的社会利益关系、反腐败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阶级斗争在现阶段仍然存在,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我国还将会产生一系列与阶级问题有关的新的社会问题。因此,不能对这些问题掉以轻心。但是,在大部分时期,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毕竟已不是政治存在的主要形式。在今天,强调讲政治,当然要注意研究与阶级关系密切相关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但不会也不可能是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

那么,当代中国政治的主题是什么呢?这就是旗帜鲜明地代表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同志指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所以全党同志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作为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生活的主题,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其一,要与一般政治概念的核心内容基本一致,其二,必须是对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政治任务的集中概括。旗帜鲜明地代表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恰恰既在“利益”范畴上与一般政治概念相衔接,又直接反映了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深切要求。

当然也需要指出,所谓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收入分配层次上的利益,不是一讲利益就是指长工资,提待遇。在现阶段,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这里所说的代表和维护,从国内政治的角度讲,就是指通过合法、有效的政党政治途径、政权力量和政府行为推动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调整好社会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使人民群众过上日益富裕、安定、祥和而又充满活力的生活。

在各族人民一心一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框架内,根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在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必须特别重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正确处理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其它重要的社会利益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的多样化还将进一步发展”(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第15页。)。相应地,社会结构出现了“层化”趋势,各阶层在经济上的现实处境存在差异。我国现有的大多数阶层都属于劳动者范畴,但又都有其具体利益。不能沿用过去解决阶级关系问题的思路来处理这些关系,那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从领导者和舆论界的角度来说,要在切实维护和优先考虑劳动者阶层利益的基点上,抓住各阶层都以现代化建设为其基本价值取向这一有利因素,引导各阶层以相互理解的态度协调彼此的关系;以政权的力量为依托,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各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等的收入关系;对于阶层之间难以避免的某些消极性的矛盾或问题,比如劳资冲突、基层贿选、权钱交易等,要采取制度制约和个案处理的方法,既不手软也不搞扩大化,重点放在提高控制能力上。

(2)通过制度建设制止腐败。任何腐败现象,归根到底都是以损害公共利益来满足个人私利为特征的,实质上都是在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伤害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解决反腐败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的创新,而不能采用运动的方式。以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利于反腐败本身,最终也不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制止敌对分子破坏国家和社会秩序的活动。现在,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社会运行机制转轨,社会流动速度加快,社会生活进入低稳定状态的机会,放肆地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个别剥削阶级分子提出返还“土改”时剥夺的财产;极少数人丧失民族立场,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等等。对此,必须运用强制性手段予以严厉的制止。

(4)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可靠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入WTO,调整国内的经济秩序,都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在许多方面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法律体系。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号召和强调,需要有好的政策,需要领导层的努力,但更根本的问题,是要通过体现民主和科学精神的政治法律制度建设,在人民群众争取自己的应有权益和先进政党、人民政府的治理活动三者之间形成一种平衡机制。

在现阶段国内经济、政治生活中,各阶级阶层之间客观存在着利益冲突,但要肯定它们之间共同利益的一面是主要的,这就是集中精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党和政府的努力调节下,各阶级阶层都在改革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惠,它们之间的共同利益相对于它们之间的利益差别,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对于利益差别,要积极寻求调整的对策。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一个处在上升时期,能够代表该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政党,是该社会的领导力量,而一个先进的领导力量在政治上的成熟,总是要表现为它有一种充分的自信和力量,使自己的阶级任务和整个社会的需要相一致,使国家的阶级职能和社会职能相一致,并赋予它完好的主权和法律形式,从而对多数社会成员的引导和鼓励,对敌对力量的控制,都以社会的名义进行。

四、当代中国政治的主题在国家对外职能中的最基本体现,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确保我国在国际利益关系格局中应有的位置,并坚决反对外国干预我国统一大业的一切企图

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就是要维护民族的独立、统一和主权、领土的完整这一根本民族利益,确保我国在处理与其他国家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处于应有的位置。我们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要主动学习一切先进的东西,积极发展同一切愿意与我友好交往的政府、政党、机构和民间人士的关系,特别要广泛发展与外国青年一代的友好关系,发展与外国新闻界、学术界等的长期友好关系。同时,也要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同少数试图遏制我国发展的西方势力进行有力的斗争。

人类确实存在共同利益,比如和平与发展,环保和贸易。但截至目前,就像国家的共同利益并不能取代各个阶级阶层的具体利益一样,人类的共同利益也不能取代国家和民族利益,而成为绝对普遍性的东西。看不到这一点,则是在政治上幼稚的表现。在对外开放的情况下,警惕某些西方势力以“共同利益”和“全球意识”为招牌,以经济实力为后盾,向第三世界输出文化的行为,无疑是必要的。

无数事实说明,那些讲起来共同利益最起劲的国家,往往是最自私地推行霸权主义的国家。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引用了“树欲静而风不止”(注: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人民日报》1996年1月17日。)这句成语。我们想少出一点头,多搞一点建设,甚至明确提出“不搞对抗”,但敌视中国的势力不愿意,我想“静”,他却欲“动”。为此,只有予以必要而有效的应对。我国对人类共同利益的最大尊重,就在于在任何时候都会是一支维护世界和平的力量。

五、“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选择稳健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战略,是我国的国情和面临的外部条件所决定的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只要有利于中国稳定的就是好事”,即使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最大的目的”依然“是取得一个稳定的环境”(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3页。)。越是在“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情况下,“静”对于中国人民的意义就越大。我们的“静”,不符合某些西方势力的“利益”,所以它们就要千方百计地加以干扰。他们在“法轮功”问题上的作为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不能不加以格外的警惕。这是中国海内外一切负责任的政治家和政治学家都必须加以理智对待的的一个重要问题。

稳定,自然包括稳定政权的含义,但更重要的是稳定地完成国家建设远景规划,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这是最大的大局。今后要继续在整体上深入推进改革,但主要的改革措施和应对各种重要事件的措施必须尽可能是稳健的。必须要“变”,改革本身就是“变”,但“变”是一个过程,各项主要的改革措施之间必须有连续性,改革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之所以把选择稳健的改革战略视为中国的一个最大利益,从内部因素的角度看,主要是由于底子薄,人口多,由于人口质量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巨大反差所形成的基础条件的脆弱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然是一个资源短缺,而普通劳动力的供给却近乎于无限的国家。一旦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大起大落,一旦政府控制模式出现断裂式的变化,社会生活就会出现许多难以估量的问题,首先是人民群众,特别是那些年龄偏大,已经或将要退出劳动岗位的中老年群众;那些文化和劳动技能相对偏低的群众,将不得不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甚至将要承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决策者和理论界在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苦衷。

之所以把选择稳健的改革战略视为中国的一个最大利益,从外部因素看,主要是由于我国面临着国外某些势力“分化”、“西化”的既定压力。越是在发展较快的时期和关键时期,这种压力就会越大。所谓“中国威胁论”,说到底是“威胁中国论”,其实质是为了束缚中国的手脚。许多迹象表明,某些西方势力对华的基本战略是要在“西化”中实现“分化”,最终达到拆散中国版图,削弱中华文明的目标。只要国内一有风吹草动,这种分裂国土、破坏经济安全和削弱综合国力的各种动作,就会明显加快节奏,某些分离主义势力就会趁机捣乱。民族统一,既是民族复兴的基本内容,又是建设强大国家的条件。所以,在稳定中图发展求强大,显然符合民族的长远和整体利益。我们要为中华民族稳定地发展一百年、一千年而努力。

六、从长远上看,逐步实现政治和经济的适当分开,符合国家、民族和党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实现政府职能的主动转换,将是我国社会政治生活方面的又一个战略性转变

政治和经济,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两个不同的领域。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又必须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必须做到政治和经济的适当分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整个国家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并不等于一切政治、政府机构和所有人都要去直接从事具体的经济活动。

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经济、科研体制等都是政治体制的附属物,经济发展服从于政治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整个改革工作虽说在总体上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趋向于政治和经济的分开,但是一时还不具备实现这种分开的条件,尤其是在企业等一时难以充当市场主体的条件下,还只能由政府出面组织经济活动。这种政府主导型的经济,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相对的合理性,在国际上也有先例。在理论上,不能对这一管理模式采取“过河拆桥”的非历史态度,应当对这段历史适时进行恰当的总结。

在建设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切实转换问题必然要逐步提上日程。否则,增强企业活力、制止腐败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就解决不了。加入WTO以后,在法律细密程度、政府透明度、政府行为规范、司法审判标准的掌握等方面,更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我们现在面临的和可能遇到的矛盾很多,而且往往错综复杂、相互交织,但归根到底,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与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根据经济基础的发展自觉改革和调整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部分”。这样做才能“以利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向前迈进”(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以实现政治和经济适度分开的条件开始具备。在不断加强政府主要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前提下,政府应当有步骤地从一些微观经济领域退出来。多抓些财税,少谈些项目;多抓些社会保障,少上些“首长工程”,特别是地方政府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向财政、市政和民政。这应当是今后一个时期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特征。在广义政府过程方面,与转变政府职能相一致,要在坚持“行政导向”的同时,注意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平衡。各级党委更应当从全局上来研究和协调一些重大的发展和政策问题,而不是陷入具体的经贸事务,逐步实现党政关系的规范化。这种战略性的转变,不但不会削弱经济建设,相反会加强执政党和整个政权驾驭政治生活,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中央决定执法机关、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等不再经商办企业,是完全正确的。这样固然会影响某些执法机关现实利益,但这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三个代表”的精神,也符合现代经济、政治生活发展的趋势。

恩格斯曾深刻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9页。)。作为一个日益成熟、有着博大胸怀和伟大历史贡献的无产阶级政党,它的大多数成员应当能有这种政治上的自觉性。能否做到这一点,实际上是历史进程,是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自觉性,对党能否真正摆脱“政治兴衰圆周率”的一个新的考验。可以相信,在这个问题上,党和国家一定会通过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实质性的进展。21世纪的中国政治,也将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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