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国际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生论文,负担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学生负担过重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顽症,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要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但收效甚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状况缺乏清晰的认识。本文拟从校日制度、周课时数、课程难度、家庭作业、心理负担等方面,对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我国中小学生学习负担有所帮助。
一、校日制度比较
校日制度反映了某个国家或地区学生在校学习天数。一年有52个周,但由于各国在学制、学期、寒暑假和节假日制度上的不同,各国中小学学生在校学习天数有很大的差异。
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年鉴局对世界各地70个国家的中小学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有41个国家的教学天数为180~200天,19个国家超过200天,10个国家少于180天,其中最少的是中非共和国,只有150天。
从世界各国政府规定的中小学教学天数来看,我国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但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初中高年级和高中阶段的教学天数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学生实际在校学习天数应为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之一。
二、周课时数比较
周课时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时间长短的又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反映学生学习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国家教委1995年4月颁布的《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实行新工时制后,我国小学一年级每周课时数为27,二年级为28,三至六年级为30;初中阶段各年级为33;普通高中各年级为34。每节课时间,小学一般为40分钟,初中一般为45分钟,高中一般为45~50分钟。
法国1985年制定和推行的小学新教学计划规定,小学各年级每周上课9个半天,共27个学时。教师可以对学习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补课或个别辅导,但补课仅限于法语和数学两门课,每天补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周总补课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1985年法国教育部公布的初中新教学计划规定,初中一、二年级必修课程每周27课时,无选修课程;三、四年级必修课程每周26.5课时,选修课2~3课时,总计在30课时以内。法国普通高中学制三年,每一年为基础学习年,课程分基础课、限定选修课和自选课3类,其中基础课23.5课时;限定选修课选学A组课程者11课时,选学B组课程者5~7课时;自选课无要求。二、三年级分科教学,周课时不一,但都在30课时以上。
德国中小学每周课时不统一。巴伐利亚州小学每周课时数1、2、3、4年级分别为24、25、27、27,其中三、四年级时,学校可以根据人力、空间、设施等条件附加2节基础体育课作为必修课。德国完全中学高级阶段(相当于我国的普通高中)按1972年的《波恩协定》确定周课时数,一般是必修科目20课时,选修科目10课时,共计30课时左右。
日本小学于1992年4月开始实施新的教学计划,1~6年级年课时分别为850、910、980、1015、1015、1015课时,平均周课时为22、26、28、29、29、29课时。小学每课时45分钟。初中于1993年4月开始实施新的教学计划,初中三年每年课时1015课时,平均每周29课时,每节课为50分钟。根据1994年实施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高中实行学分制,修满80学分可毕业。日本高中以每周1学时持续1年为1学分,那么三年每年平均约27学分,亦即每周课时27个,每个课时为50分钟。
俄罗斯教育部于1993年7月颁布的初等教育教学计划规定,俄罗斯小学学制3年或4年,三年制小学(七岁入学)一至三年级周课时为26课时。四年制小学(六岁入学)一至四年级周课时分别为22、24、26、26课时。根据俄罗斯教育部1994年公布的俄联邦基础普通教育和完全普通教育教学计划,基础普通教育(即初中阶段)学制5年,每年的周课时分别为32、33、35、35、36课时;完全中等教育(即高中)2年,周课时都是38课时。
英国小学每周的教学时数,由各地区或学校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因此彼此之间差别较大,一般每周在25课时左右。中学课程安排也因校而异,一般来讲,相当于普通初中的文法中学每周课在32~35课时,相当于高中的“第六学级”每周课时在35课时左右,每个课时一般在35~45分钟。
从几个主要国家周课时数来看,我国无论是在小学阶段,还是在中学阶段,周课时数都属于较多的国家。
三、课程难度比较
课程难度无疑是影响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全面进行课程难度的国际比较却是困难的,因为许多学科的可比性较差,我们只好对可比性较强的数学进行比较。由于各国学制不同,我们选择各国小学都有的四年级数学课程的难度作为比较对象。
在数与计算方面,我国要求小学四年级学生:(1)认识自然数和整数,掌握十进制计算法,会根据数级读、写多位数,会根据要求把一个数用四舍五入法省略尾数,写出近似数;(2)会笔算多位数加、减法,会口算整万数的加、减法,会几百几十加、减几百几十,学会接近整十、整百数的简便算法,能够灵活地进行计算,初步掌握加、减法算式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会根据这种关系求未知数x;(3)会笔算乘数、除数是三位数的乘、除法,会用交换被乘数、乘数的位置验算乘法,知道商不变的性质,会口算乘数、除数是整百数的乘、除法,学会一些简便算法,初步掌握乘、除法算式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会根据这种关系求未知数x;(4)理解四则运算的意义,掌握加法与减法、乘法与除法之间的关系,能应用运算定律进行一些简便运算,会使用中括号;(5)理解小数的意义和性质,能比较熟练地进行小数加、减法笔算和简单的口算。这一要求与日本相当,高于俄罗斯、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
在量与计算方面,我国要求小学四年级学生认识时间单位年、月、日,知道平年与闰年以及各月的天数,会用24时计时法表示时刻。这一要求与德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相当,高于美国,但晚于日本(三年级时学习此内容)。
在几何知识方面,我国要求四年级学生:(1)认识射线和角,知道角的大小,会用量角器量角和按照指定的度数画角,初步认识垂线和平行线,会用直尺和三角板画垂线、平行线、长方形和正方形,掌握三角形的特征;(2)认识面积单位(公顷、平方千米),初步学会用测量工具在地面上测定直线和测量较短的距离。这一要求与德国、日本、俄罗斯、法国相当,略高于美国。
在统计知识方面,我国要求四年级学生初步认识简单的统计表,初步理解平均数的意义,会求简单的平均数。这一要求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相当,高于俄罗斯和日本。
从以上分析看,我国小学四年级数学课程难度在世界重要国家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四、家庭作业负担比较
家庭作业是衡量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世界主要国家在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时的做法是不一样的。
我国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不超过1个半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
法国政府自1956年起就明令禁止给小学生留家庭作业,以保证少年儿童课余时间活动和他们的身体健康。但1987年的一项调查表明,近99%的小学教师仍给学生布置作业,当然作业量并不大,平均初级班学生每天做一刻钟到半个小时的作业,中级班半小时至1小时。前苏联曾规定一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二年级学生用于家庭作业的时间每天在30分钟以内,三、四年级一小时以内,五、六年级一个半小时以内,七、八年级二小时以内,九至十一年级二个半小时以内。俄罗斯基本上沿用了前苏联的做法。
德国各州为了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给儿童一个美好、愉快的童年,保证儿童有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都在学校法中对小学阶段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进行了限制,一般规定一、二年级学生家庭作业不得超过半个小时,三、四年级学生家庭作业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英国政府文件规定,禁止为12岁以下的儿童布置家庭作业,12~14岁儿童的家庭作业每天不能超过1小时,14~16岁儿童的家庭作业每天不能超过1个半小时。
美国各州对学生家庭作业的规定与做法差异很大,甚至因校而异。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布置作业,布置作业的也一般少于半个小时;小学高年级的家庭作业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1983年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在《国家处在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中指出,美国有三分之二的高中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不到1小时。
有一些国家取消了学生的家庭作业。韩国在1981年公布了《教育改革的新方针》,不但禁止教师、家长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而且连补习夜校也一律停办。土耳其从1985年开始禁止学校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西班牙禁止给6~14岁的学生布置家庭作业。
总的来看,完全取消家庭作业的国家并不是很多,即便是取消家庭作业的国家,也是取消14岁以下儿童的家庭作业。大多数国家都限制家庭作业的量,以避免学生负担过重。家庭作业的发展趋势是精心设计,提高质量,做到分量适中,难度适宜。另外,家庭作业的方式得以改善,主要体现为变回家做为在校做,加强对作业的指导。
从政府规定的作业量上看,我国中小学生的家庭作业负担并不是太重,但教师实际布置的作业量却远远高于政府的规定,导致学生作业负担过重。另外,我国中小学的家庭作业基本上都是书面作业,而且不少是重复性练习,作业形式单一,枯燥乏味,与国外灵活多样的作业形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五、心理负担比较
学生学习的心理负担和一个国家的教育普及程度、考试制度、文化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教育普及程度看,世界主要国家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等已基本普及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也进入大众化阶段。有的国家如美国已进入普及高等教育阶段。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教育报告1998》的材料,1995年,美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81.1%,其他主要国家分别为韩国52%,法国49.6%,英国48.3%,俄罗斯42.9%,德国42.7%,日本40.3%,中国仅为7.3%。在现代社会,高学历是谋取理想职业并获得个人发展的重要砝码。因此,接受高等教育已成为学生的普遍追求。在发达国家中,由于教育普及程度高,学生面临和承受的竞争压力较小,而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尚未普及,学生在升初中、升高中、升大学时都会面临激烈的竞争,而且欲受教育层次越高,竞争就愈激烈,学生心理压力就越大。
考试是教学评价的手段,也是筛选人才的手段。在发达国家,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大都取消了考试,或者考试已成了象征性的。学期、学年的考试也逐渐减少,平时成绩受到重视。法国到高中毕业会考时才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考试。在最重要的升大学考试方面,法国以高中毕业会考证书作为升入高等学校的资格,德国以完全中学毕业证书作为升入高等学校的资格,没有像我国的全国统一高考这样的制度。没有高中毕业会考文凭或完全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通过考试即第二条途径进入大学。美国、英国每年为学生提供数次“高考”的机会,日本以两次考试决定谁能上大学,主要国家中只有俄罗斯是一次考试,是学校考试而不是全国统一的高考。在实行高考制度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并不是单独依靠一次考试成绩来确定考生的命运,而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考试成绩、中学学习成绩、推荐信、特长等。像我们国家一试定终身而且仅以考试成绩定夺的情况很少。为了准备高考,每个年级、每个学期甚至每个单元都要组织考试。教师的教学全是围绕考试进行,学生的唯一目标就是要通过考试。在这方面,我国学生面临的压力比其它主要国家要大。
文化特别是文化中的人才观,是影响学生心理负担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仍然有较大的影响力,大多数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通过读书“成龙”、“成凤”,认为只有读了大学才算得上成才。为了孩子能够取得好成绩,将来上大学,他们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累都能受,唯一的要求就是孩子能够得高分,在班里排前几名甚至第一名。在这样的环境下,学生总是处于压力之下,唯恐辜负了家长的期望。虽然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孩子都会有来自父母的压力,但在主要国家中东方的中国、日本、韩国三个处在儒家文化圈里的学生最大,在儒家文化的发源地、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个人发展机会相对较少的中国尤甚。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总的来说是偏重的,适当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是必要的。我国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既有制度性的因素(如校日制度、周课时数、课程设置等),也有非制度性的因素(如心理负担、教师违反国家规定超额布置家庭作业等)。因此,减负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