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解构主义的批判关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与解构主义的批判关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与解构:批判性的关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判性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8)02-0039-05

马克思主义与解构可以关联,但是存在一个根本的分歧。解构是一种哲学拷问,敲击许多重大的哲学概念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却不是哲学。它提出了一系列革命运动,与其他事务一起,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为理论基础。这种批判的理论和实践旨在消灭以社会财富私人积累为基础的社会,代之以自由合作的生产者共享社会财富的社会。成千上万的仁人志士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而牺牲,却无一人因谈论解构主义而受刑。

然而,无论在哲学还是政治层面上,解构性哲学都可以给马克思主义带来积极的影响。两种运动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哲学必定是政治的,而政治也依赖哲学或概念前提。因此,要关联解构性分析和马克思主义,不是要作哲学素或观念的比较,而是要完成两个任务:其一,筛除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的形而上学因素,尤其是其对古典辩证法的依附;其二,把解构性分析用于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为马克思主义内部出现的反形而上学和后列宁主义的实践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对于第二重任务,有一点非常关键,即解构在制度批判上所取得的成就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以及自治论的新发展之间的关系。

就本书的要旨而言,笔者竭力回避这类选题的窠臼,不去对比解构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尽管我试图揭示德里达和马克思、解构和辩证法之间的哲学联系。这是因为我希望阐明马克思主义者该如何把一种重要的批判性哲学运用于政治,完成更多的政治而非学术使命;也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词在我眼里好似怪异的矛盾修辞,尤其是当该词表示在理论上对知识本性进行口诛笔伐却无视这些讨伐与社会斗争的直接联系之时。例如,在《辩证法与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的卷一中,编者们哀叹马克思主义哲学无法切入对“真正根本的哲学问题”的挑战,并且声称“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发展,就必须深入最一般、最抽象的哲学范畴。”然而,我们也可以反驳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的到来,就必须探讨具体的问题,而非抽象的范畴。《问题》的编者们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脱离种族、阶级和性别斗争,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内部的“发展”还剩下什么?他们确实“希望”哲学能和工人运动“挂钩,”让工人运动“在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可以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①。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少在这些编者们的眼里——与反对资产阶级、父权制和种族沙文主义的斗争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

本书的主旨之一就是要阐明哲学无需要与政治分离。即使是解构之类的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具有政治用途,只是因为哲学作为我们从文化中传承的概念工具,在学术中,也在世中。在某种程度上,哲学无需政治化,它存在于日常生活实践的概念基础中,已然具有政治性。然而,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只局限于学术拷问,却不攻击哲学的“世间”运作,它就只能是与政治脱离的。

作为对语言哲学中唯心主义意义和意识理论的批判,解构性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批判如何发生关系呢?要了解这种关联如何可能,我们可以去分析托马斯·霍布斯(Tomas Hobbes),这位政治理论家阐明了语言和意义观与政治制度观之间的联系。

在霍布斯的《利维坦》中,解构所批判的形而上学机制作为政治意识形态在运作。解构性分析可以揭示保守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背后的形而上学支柱。这是一种占有性个人主义、哲学和科学理性主义、权威国家主义以及自发的市场经济的混合物,出色地充当了资产阶级哲学,也同样出色地揭示了各种自称理性、科学、公理和自明的知识生产的意识形态本性。解构提醒人们要小心排斥姿态。在一种以放逐某个群体、价值或观点来确保另一个群体、价值和观点的内在性和规范性的哲学中,排斥如何运作?缺乏一个相对主导价值而言的次等、派生和从属的被排斥的他者,规范是否存在?被排斥物——通常是形而上学中的多重差异或重复——在决定其所谓的源头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也许保守自由主义的形而上学规范只是相对于“正常”或法则的非正常,而形而上学却掩饰了这一点?所以它才是最佳的意识形态?

霍布斯不仅把阶级利益包含在关于普遍理性和自然法的假设中,还进一步诉诸于绝对知识,并且把演绎推理过程等同于对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ist state)自明的权威性的假设。这着实为关联哲学过程批判和政治制度批判提供了一片沃土。霍布斯阐述了形而上学的逻各斯和绝对主义政治中的主权者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逻各斯是绝对的认知权威,从中衍生的法律表达在清晰无歧的语言中,不会产生任何意向或解读的含混性。主权者则代表整个国家,是所有拥有无上权威的律法的唯一源泉。在霍布斯的著作中,形而上学的理性主义和政治绝对主义相互支撑,并且表现在绝对主义语言意义观和极权主义法律观之间的勾结中。主权者的律法威严,是因为确立了用语明确的专有意义。因此,霍布斯把含混不明、模棱两可和非专有的隐喻等同于逆乱。绝对的意义需要绝对的知识,需要意义和言词融合成律法的逻各斯。绝对的政治国家必然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因为它依赖律法,律法又依赖用语明确的意义,而只有形而上学的逻各斯概念可以确保这一点。在逻各斯那里,知识和语言获得同一性,可以构成权威性的绝对源泉。因此,当他着手撰写《利维坦》时,霍布斯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定义,而且首先是心灵的定义。

哲学解构通常专注于批判类似上述的假设。这些假设看重专有意义的绝对性,以及专有意义带给形上哲学的知识绝对性。因此,解构会追问这种规范排斥了什么?答案是隐喻,“非法的”或未经认可的意义转变,非专有的类比。隐喻说一物等于完全相异的另一物,暗示了变动和转化的可能,挑战了专有意义的绝对性,因此也挑战了法律的绝对性。隐喻导致歧义,因为在隐喻中,一物并非其所是。同一性法则——一切主权的法则,无论是意义还是国家主权——遭到破坏。把所谓自我同一的东西变成相异的东西,这是非理性的。这样会破坏追求固定、合法和专有的意义的理性主义。而且,据霍布斯所言,隐喻会唤醒激情,煽动无法与政治制度兼容的情感,因为政治制度的律法要求理性地接受言词明晰无歧的定义。所以霍布斯大声疾呼避免使用隐喻。

德里达则会说隐喻恰恰可以命名实际的事态,因为事态具有转化、变易、相对、移置、替代、出轨、含混、多元、非专有或非所有的特性,即使霍布斯的专有意义教条以及专有或所有权制度——与意义相关——要消灭这一切。难道非专有不是根本的吗?难道隐喻不是语言的基础,而非相对于绝对清晰的语言而言的偶然派生物?既然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取决于绝对意义的教条,那么解构所引起的后果的确让人忧虑。如果隐喻和逆乱相关,那么逆乱和不合作——而非绝对主权——就将构成政治理论的基础。换言之,我们将会通向人民主权论和国家功能论——这是霍布斯所痛恨的。但是(解构将揭示)霍布斯自己的文本也可能通向这种结论。什么是“利维坦”?作为国家和自然物体之间的一种类比,它只是一个隐喻?“因为那个被称为共和国或国家、拉丁语里的Civitas的伟大的利维坦是技艺的创造,无非是人造的人②。”因此,霍布斯的整个理论其实基于一种语言形式——隐喻性移置、调换和类比,虽然稍后他会把其界定为逆乱,并且排斥出局。这种似乎无法避免的隐喻性是否隐含了一种必然性,会牵扯到政治理论本身?隐喻的不可避免性是否也是逆乱的不可避免性?绝对意义的自然性是否也因此变成了对一种力和必然性的强行压制,从而违背了意义的绝对性,那种被认为是清除了所有隐喻性移置的绝对专有性?这是否意味着自然主权也是对逆乱的被迫压抑?如果逆乱的可能性意味着永远具有更迭为人民主权的开放可能性,这是否意味着霍布斯的主权者本身背叛了人民主权。隐喻对隐喻,力对力,逆乱对逆乱——这些差异其实已经扰乱了绝对主义在语言和国家问题上假设的所谓天衣无缝的普遍性。霍布斯无法避免自己痛恨的含混性,如果这意味着隐喻性的常态(norm)以及霍布斯逻辑中的逆乱和不合作在起作用,那么构成霍布斯的理论的,就不是通过作用于隐喻之先的确切专名而闪现的绝对真理,而是隐喻性移置的非专有性生产的概念;不是“科学”和“理性”原则支撑的普遍主权的教条,而是阴险地移置了其他可能的统治形式,把自己置于中心的特殊群体的阶级利益;不是规范(norm),而是对移置、永久革命这种常态的背离。

我提到“永久革命,”因为这正是霍布斯所担忧的,而且这种开放可能性(在诸多方面,它都是通过政治表达的解构性可能性)正是绝对主权制度企图抵制和治理的。绝对专有的意义执行了一种类似(也必然相关)的治理形式,它否认了一种开放的可能性,即言词在不同语境中可以产生不同的意义,或者言词“专有的”意义可能被“非专有地”移置在隐喻中,从而惑乱纯粹意义。德里达认为这种移置是一种差异之力,抵制形而上学追求同一性(专有意义和绝对主权的同一性)的欲望,而形而上学通常以常态或价值——如霍布斯的专有意义或绝对主权——的名义将其排斥出局。隐喻代表的开放可能性(一旦发生,就已经破坏了想阻碍它不断再发生的法则)消除了绝对专有的意义和主权的可能性。因此它必须被放逐。和逆乱一样,它显示在绝对意义本该具有的丰足和普遍性中存在裂隙。哪里显示有逆乱的可能性,哪里就存在主权的界限。哪里出现了隐喻性移置,哪里的主权者律法充当某种普遍意义的绝对专名的权力就受到限制。这两种界限必然是“内在的,”其可能性本身也互逆地决定了其界限。根本不存在不具有移置可能性的绝对意义,移置也因此成为绝对意义的条件;也没有完全不受逆乱影响的政治主权,因为没有逆乱,也就无须主权。能够超越主权的国家应该是革命性民主国,纯粹共享的自治,无须委员或代表的中介。

绝对意义和绝对统治(两者互为前提)都失去了其普遍性和权力。霍布斯的绝对主权本身也无非是一个可能无穷无尽的移置系列中的一个点。这正是他所害怕的,德里达却因此强调移置永远开放的可能性,把它看成解构的希望或寄托。在意义和国家中强调绝对主权,这是怀疑、欲望和恐惧的机制在起作用。如同白血球的存在是疾病最准确的征兆,本案的征兆就是移置,它破坏主权,也让解毒剂成为必须。霍布斯本人的理论也从反面肯定了移置的开放可能性,意义和政治中都有,是一种不可简约的、重复的差异的可能性。

典型的哲学解构要证明被主权或(意义的)同一性规范排斥出局的恰恰是该规范“内在的”必然。通常,被排斥的恰恰是可能推翻规范的危机。形而上学认为这种不测风云绝对外在于规范,而解构则会证明如果真有不测风云(如逆乱或隐喻),那它一定是部分构成了其终将破坏的规范的内在结构,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而且,危机常常破坏规范的可能性。隐喻的移置和逆乱的非法让绝对意义和绝对主权变得不可能,它们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非绝对性,因此霍布斯有理由宣称必须放逐它们。解构性分析的杀手锏是:宣称主权本身也不过是某种形式的移置,只能界定为对移置无尽可能性的移置。绝对意义是隐喻的移置,也就是隐喻的隐喻。作为移置的移置,绝对专有的意义变成了隐喻的代名词。部分超越了整体,整体成为了它本应超越的系列中的一个点。绝对政治主权也成了逆乱的移置,也就是逆乱的逆乱。霍布斯的政治主权要排除内乱,主权者要求臣服,作为平息各方混战的内战的报偿。解构则会揭示这一点:绝对统治不是清除内乱,它本身就是一种内乱,因为其定义是镇压逆乱。清除内乱必须采取以乱治乱的形式,完全消除分裂的努力就是绝对内化分裂。主权的本意是克服差异,却处于差异中,是某种形式的差异。其绝对性的界限是内在的。在意义和国家中,绝对的至上性根本不可能,那只是一种自我吹嘘,普遍至上性无非是陷入其幻想涵盖的系列中的一个点而已。霍布斯要排除破坏主权可能性的因素,这些因素却是主权的前提条件。

德里达的部分著作主要用于揭示所谓的主权者或绝对意义其实存在于隐喻性移置的开放系列中。规范就是移置,因而试图创建某种规范的意义同一性,让其超越或规约此系列,并进一步排斥隐喻性移置,构成涵盖一切的范式,这类努力都被德里达视为建构,或虚构。这就是解构一词的含义——揭示这类建构的虚幻性。德里达曾经提到这种观点对于政治、性别和经济制度都影响深远,霍布斯无疑让我们认识到这是多么正确。有人会认为这是无政府主义,我却认为这种批判会通向一种激进的社会主义,它更接近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自治论者提出的自理自治、平等共享的模式,而不是东方的等级划分、党派精英、集权政府和列宁主义的模式。具体地说,对政治主权的批判(也适用于把特殊群体的利益投射为性别、种族和经济制度中的普遍规范的做法)表明,所有必然会自我标榜为整个国家的代表性(或政党代表的)政府都是一种虚幻的建构。统治者不过是带有特殊群体的共同利益的人,获得了社会认可的、虚幻的、非共同的专有性和普遍性。他们深嵌在文化和历史的系列性中,无法达到主权所要求的超越。这种批判必然通向对所有这类虚构的移置,把其转化为以在连续的链上不断位移的开放可能性为前提的政治体制形式,任何主权都镶嵌在其中,无法超越该链,否则就谈不上主权:永远的革命、持续的断裂、激进的差异,更具体地说,还有无须伪称主权的政府形式,类似某种不断更替的代表制度,如马克思在巴黎公社中所描绘的:只要需要,代表和被代表者就可以互换,因为他们是平等的。

因此,霍布斯让我们清楚了该如何关联这一切:语言和政治、隐喻和逆乱、绝对主义的意义观和集权主义的国家观、对意义的解构性批判、以及对绝对主权的政治性批判。在更偏向自由主义的思想家——如约翰·洛克——那里,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反绝对论的意味,强调历史性和言辞、意义的语境性。如果要划一个等号,我们可以说德里达所言的意义的开放撒播和指称的无穷延展——抵制那些在政治上保守、在思想上唯心的意义观中剥夺一切的父权制——是激进民主和平均主义社会主义的哲学伴侣,如同霍布斯的绝对主义唯名论与其倡导的绝对的政治统治论之间的对等。

解构指认了一种物性的事态(单纯称之为物质是有问题的,因为和当代理论物理学一样,解构批判实体论),抵制对意识利用范畴控制一切的欲望,这种欲望运作在霍布斯的文本中。语词绝对专有的意义的产生,取决于其力图排斥的隐喻性移置的非专有性。可移置的意义和突破专有意义限制的无限开放的句法指称,其非专有性是一种物性之力。因此,强加一种超越移置的系列性、起决定作用的、自我同一性的意义是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的做法。其政治对等物就是绝对国家(独裁或自由主义的),借助逆乱治理权力的可移置性。移置——解构用以反对绝对主义的同一性哲学的武器——的政治对等物则是持续而多元的革命,是物性之力的开放性,超越了强加的权力。③

因此,我的初略假设是:概念机器和政治制度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哲学领域与权力使用的方式相通,概念即力。同样,解构在意义理论上对绝对主义概念的批判也会结出政治-制度层面的硕果,即权力不断革命的移置,通向激进平等主义和对各种宏观和微观控制的多元消解。在很多方面,解构在哲学中的发展,几乎与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新近的重大变化平行,如联合、自治、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等。它标示了一个批判性的开端,重新审视带来各种制度和惯例的概念基础。如果我们要为其它开端寻找理论基础和理由,避免其受到那些反动的、等级-专制的“社会主义”概念卷土重来的威胁,这种审视就是必须的。肯定解构在知识领域打开的裂隙,就是肯定社会变革在政治领域的永久可能性。解构让我们在分析时不断远离对终极、绝对真理的确定,并且暗中推动社会重构行动的不断前进。它开启了社会、政治-经济、性-政治和文化继续革命的可能性,而不是把其终结在某种形式概型的先验不朽性中,或者某种无所不包的制度的普遍性中,或者借助某种被称为绝对知识的、超越一切的“科学”标准来禁锢它们。

注释:

①Issues in Marxist Philosophy:Volume One Dialects and Method,ed.John Mepham and David Hillel-Rubin ( Atlantic Highlands,1979),pp.ix,xiv.

②Thomas Hobbs,Leviathan,ed.Michael Oakeshott(London,1962),p.19.

③我曾称之为激进民主和平均主义社会主义,然而,在此我其实更想使用“共产主义”一词,不是苏联中央经济统制论者所言的“共产主义,”而是马克思所言的合作、自由和非剥削的社会。鉴于西方人受苏联经验的影响而附加给共产主义一词的外延,也鉴于社会主义在西方通常意味着在更人性的计划和自我管理的形式下对剩余价值的保存和对工人的剥削,我认为共产主义一词比西方人常用的社会主义一词更适合于此。然而,我不得不使用“社会主义”一词,这恰好证明了政治权力是通过语言实施的。因此,每当我使用该词时,我都可以自由地移置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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