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按生产要素分配_公有制论文

论按生产要素分配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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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素是指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的总称。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知识产权等。按生产要素分配,简言之是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形式。具体来说,就是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各自的产权关系获得收入,收入量由市场确定,在市场价格、供求、竞争机制作用下,形成生产要素单位价格的分配形式。由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不可能拥有所有的生产要素,而且生产要素只有在共同作用才能在创造财富和收入中发挥作用。因此,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者按各自产权获得收入,在生产经营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取得报酬。其报酬的多少等于生产要素形成的单位价格乘以按一定效率使用该生产要素的数量。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多种表现形式:出租土地带来的收入是地租;资本带来的收入是利润或利息;劳动带来的收入是工资;知识产权带来的收入是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或所得等。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重大意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迫切要求。其一,按生产要素分配实现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有利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城乡居民持有的货币和生产资料不断增加。这些都是发展生产力必不可少的重要经济资源。将分散的经济资源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起来,进行社会生产,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所有者将生产要素投入社会生产,既可以自己直接进行生产经营,也可以通过租赁、承包等转让给别人,还可以存入银行间接投资或购买股票、债券直接投入企业的生产,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来说,其生产要素能否转化为货币是生死攸关的“惊险跳跃”,能否实现这一跳跃,完全取决于其生产要素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社会和他人的承认。这就使其更加注意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需求程度,从而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并按市场需求调整生产要素的供给量。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只有为社会提供生产要素,才能获得收入,其提供的生产要素质量越高,数量越多,获得的收入越高。因此,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了自己获得收入,就必须以增加社会利益为前提。这样,在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实现了增加个人收入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统一,实现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其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现代科学技术,不仅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而且还决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劳动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加速科学技术的商品化,使之很快走向市场并转化为生产力,同时使研制者、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得到相应的报酬,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第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决定分配方式,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必然决定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在公有制多样化的实现过程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形成的具有明显公有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方面适应公有制性质,必然实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适应所有者和投资多元化的现实,又必然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目前,我国城乡大量出现的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分配方式必然也是多样化,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劳动者既可得到按劳分配的收入,也可得到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入。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实现了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公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非公有制企业之间、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组成的混合所有的企业,也存在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也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可见,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密不可分。离开按生产要素分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难以多样化,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难以扩大,主体地位难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也难以健康发展。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其一,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市场经济意味着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对生产要素配置的调节主要是通过要素价格即生产要素提供者获得的报酬的上下波动来实现,以引导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对生产要素的投向作出合理选择。当某地某种生产要素较为稀缺时,该要素的价格就会上涨,其它地方的同种要素就会流向该地。反之,则反。正是在这种不断流动过程,生产要素不断地按照市场的需求得到了配置。由于要素价格就是根据生产要素稀缺程度给要素提供者的相应报酬,所以,要素价格的实现过程也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过程。可见,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必然性。如果排斥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就难以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难以建立。其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通行原则——等价交换原则的客观要求。在市场原则普遍化的条件下,生产要素虽然不一定有价值,但却都具有市场价格,而且都有所有权关系。因此,它们一旦进入市场,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就要发挥作用;它们一旦被使用,所有者就应获得相应的报酬。而且,只有将这些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成为社会资本,其所有者才能获得收入。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客观需要。按劳分配和社会主义公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还应看到其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按劳分配尚不能体现社会公正的全部要求。一方面,实现社会公正必须有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丰富的生活资料,一切可以利用的生产要素都应用来为社会生产服务。提倡按生产要素分配,正好弥补了按劳分配只顾劳动而不顾要素利用效能的弱势。从此意义上讲,如果说按劳分配是做到人尽其才,那么,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要做到物尽其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正观所要求的公正,不仅包括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而且还应包括社会成员个人劳动能力形成和发挥过程中的条件平等。按生产要素分配,必将为社会成员劳动力的形成和发挥作用创造平等条件。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客观需要。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定义,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而言的,是一种正在形成和发展的崭新的经济形态。根据目前知识经济的发展现状,不难看出,以知识作为资本发展经济,知识已成为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特征。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提出,顺应了知识经济的挑战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有利于更好地抓住知识经济提供的良好机遇,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当前,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必须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长期以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一直被人们理解为两大对立的分配原则。人们认为,只有资本主义才能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而社会主义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进而把按生产要素分配视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视为资本主义的专利。这是一个理论误区。当前,对于党和政府承认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仍有人感到疑惑,他们不理解,既然马克思早就说过,社会主义只能坚持按劳分配,那么中央为什么又提出在坚持按劳分配主体的同时,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呢?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握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前提。事实上,马克思经典理论把按劳分配确定为社会主义唯一分配制度,是以全社会的商品、货币消亡为前提的。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那么,单纯的按劳分配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因为,如果该社会存在商品货币关系,那么被企业购入的生产要素作为商品,则需要在价值规律的制约下,按市场交易原则获取出售的价格,而这一过程本身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过程。此外,人们之所以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对立起来,从理论上看,往往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即按劳分配是马克思根据其劳动价值理论提出来的,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由法国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根据所谓“资本得到利润、劳动得到工资、土地得到地租”三位一体的公式提出来的,因此,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就必须反对按生产要素分配。事实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不能混为一谈。前者说明的是价值从何而来的问题;至于全体社会成员,凭何标准获得个人消费品,才能体现效率与公平,则需要价值分配理论予以解决。一方面,应当承认,一切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如果没有企业员工的劳动,任何资本的投入都不可能增值。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绝对不是说生产要素本身创造价值,否则,便会在理论上导致用按生产要素分配代替按劳分配。另一方面,也不能据此认定,除了劳动,其它任何生产要素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创造出新价值,便没有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资格。实际上,离开生产要素与劳动的结合,任何价值都不可能创造出来。因此,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才能科学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从而明确方向,减少实践偏差。

第二,始终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是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社会,这一原则是通过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形式来实现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与此相适应,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形式,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按劳分配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对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提倡按生产要素分配,绝对不是用按生产要素分配代替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否则,我们的分配方式必然会脱离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因此,我们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论者,既要坚持两点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又要坚持重点论,始终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并不是不要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提倡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是否定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否定其它多种分配方式。要坚决防止在所有制、股份制改造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的一刀切、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弊病在分配方式上的重演。

第三,切实防止两极分化。两极分化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也出现拉大的趋势,甚至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出现了贫富差距悬殊的现象。当前,按生产要素分配面临较为特殊的条件,这就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存在不合理现象,在其中大多数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富裕起来的前提下,也有一少部分人通过违法手段甚至犯罪手段富裕起来。在此情况下,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更是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因此,澄清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疑虑,切实防止两极分化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四个层面把握这一问题:其一,不能出现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他还指出:“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如果发生两极分化,地区矛盾、民族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甚至阶级矛盾都会出现。因此,改革绝对不能导致两极分化,按生产要素分配也绝对不能导致两极分化。其二,尚未出现两极分化。两极分化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有其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我国目前出现的贫富差距,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从数量上来看,尽管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但绝对不能由此认定我国已出现了两极分化;从性质上看,这种差距不是走向贫富两极分化的差距,而是走向同一方向即共同富裕过程中先富和后富的差距。其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市场经济本身存在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中的不合理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和纠正,也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在此条件下,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加速个人收入差距和财富占有差距的拉大,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也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其四,可以防止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防止两极分化的根本举措。与此同时,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我们坚信,只要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按要素分配不会导致两极分化。

题图/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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