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理性概念与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_有限理性论文

有限理性概念与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_有限理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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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506(2009)01-0001-05

“有限理性”①概念的主要提倡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Simon,1947)。西蒙指出,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几乎成为标准的经济分析的基础,在这种分析中,经济学家们给经济人赋予了“全智全能的荒谬理性”,这种全能全智的理性经济人与现实中人类的实际理性和可能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他提出用“有限理性”取而代之,因为在市场决策中,人们不仅很难对每一个措施的结果都有正确的预测和完全的了解,而且决策人本身的技能、价值观和相关知识的储备等方面,都会对决策产生影响。总之,不完全信息、处理信息的费用和一些非传统的决策者目标函数等被看作是构成有限理性概念的三个要素。②西蒙相信,在实际的管理活动中“寻求管理的管理人”更贴近市场运行者的内在本质,“寻求”表明管理只是一个试错过程,有限理性概念就可以为组织行为和管理决策提供接近现实的指导。

“有限理性”冲击了迄今为止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完全理性或无限理性的预设,后者不得不做出修正,提出了“受限制条件下的最优化”。即便如此,基于理性的“最优化”仍然是可疑的,因为理性自身的局限是内在的和自身结构性的,并非来自外部环境或条件的制约,所以,由理性得出的方案、决策等都难以达到“最优化”——不论是何种形式的最优化。正如哈耶克所分析的,“人在知识和利益方面所具有的那种构成性局限(the constitutional limitation)。换言之,这个事实就是人们所能够知道的只是整个社会中的极小一部分事情,因此构成他们行动之旨趣或动机的也只是他们的行动在他们所知道的范围中所具有的那种即时性结果(immediate effects)而已。”③哈耶克将之归为人类自身的理性不及。虽然“理性”作为一种理论范畴本身包含了对经验、欲望、任性等的超越,但“理性”又无法承载太多期望,使自身摆脱固有的局限。

但有人困惑于无限理性与有限理性的论证纠纷,意图将此学术论争消解,从而弱化有限理性概念的意义。他们认为“有限理性”与其说是方法或理论,不如说是态度或倾向;质言之,接受有限理性概念只是表明一个人比较讲究实事求是、态度谦和,除此并没有给出太多的意义。显然,这一观点过于戏谑,把原本具有重大革命性价值的概念虚无化了。有限理性概念本身也确实具有解构性、而非建构式的特点。因为完全理性设定可以简化变量,从而利于建立模型,而有限理性却引入了太多的参数,致使运算难以企及。有限理性除了具有警示、经验昭示作用,似乎在学理上鲜有建树,但事实并不这么简单。有限理性仍然具有指导性,西蒙本人就是在考察组织决策的实际过程中展开有限理性论的。他发现,人们在从事组织决策时的行为并非总是遵循理性模式④,虽然运用理性是为了最有效地达成预定目标,但其结果往往并未达到效率最大化的目标,这是因为理性具有不完备性,决策时就应充分考虑受到限制的决策者信息处理能力以及使之决策受到约束的现实情形。西蒙由此提出了有限理性概念,旨在建立一整套关于组织决策的描述性理论。可见,他是从理性不及和理性约束的维度来批驳完全理性假设的。

正视并承认理性的有限性并非就一定导致非认知主义。有人担心,完全理性是看到了理性的驾驭能力,对零散、局部、特殊的综合与穿透力,有限理性则可能在否定完全理性的同时也造成了对理性本身的蔑视,但只要将有限理性概念视为实证主义的后果,而非形式主义的产物,那么,有限理性仍然可以带来经验性知识结论。

有限理性概念的一个扩展推论是它承认例外、个别等先锋式、试验式活动的意义。正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没有谁可能握有完全理性,因此,每个人的有限理性都是平等的,这就从人性基础上为个人自由、市场自愿行为等提供了论证。正是有限理性概念揭示了经济活动乃至现实世界中的真相,所以金融大鳄索罗斯曾断言“市场永远是错的”。他充分认识到:在完全开放、自由的市场中,没有人可以准确预知他人的决策,每个人的自我算计式决策使他人防不胜防。哈耶克指出:“在一个想保持消费者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的社会中,试图经由中央权力机构来指导所有经济活动的努力,实是人们在复杂的现代生活条件下根本就无法通过理性完成的一项任务。”⑤挑战和否认完全理性,就为无数个人的自主、自发行为所进行的各种尝试打开了方便之门。杨小凯也同样肯定了试验、冒险的意义。他说:“众多的破产案例其实是人们获得决策信息所必须的组织试验,破产企业家的贡献不见得低于成功的企业家。……破产就提供了有关最优结构的信息,使成功的组织得以被人模仿和发展。”⑥

正如理性不一定意味着最优,有限也不一定就是受限的。但有学者对“有限理性”存在误解甚至曲解。例如,他们指出有限理性忽视了感性,忽视了民族性。“除了有限度的理性以外,我们的决策行为还受到一系列感性因素的影响”,他们甚至还提出“我们在进行组织决策研究时还应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国情和民族特征。”⑦由于有限理性之理性并非是与感性相对的概念,所以,用感性是不能补充或反对有限理性的。同样,围绕“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争论是一个范畴式的基础讨论,并不涉及该范畴在何种具体时空背景下加以运用的变异性内容,所以,用国情和民族性来修正有限理性也是徒劳无益的。

由于理性概念正经历着由原来机械式的完全理性向有限理性的转化或部分转化,这就可以借助有限理性的多元性而向经济活动中的理性概念加入许多人文因素,如公平、利他主义等。完全理性会因这些人文因素难以数量化和无法精确测量而加以清理或排斥,但有限理性则有可能以现实性、主体性、回应性这些互动的社会指标来看待经济活动,因此,有限理性这一形式又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理论:伦理决策分析(Ethical Decision Making,EDM)⑧。有限理性的首倡者西蒙本人就十分看重价值因素。他不仅严格区分了“事实”与“价值”两类不同的问题,而且强调在管理活动中应同时关注“事实”与“价值”这两种不同的问题。他说:“‘事实’与‘价值’的区别向私营组织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组织要达到的基本价值观的抉择者是谁?抉择者又如何进行抉择?第二,在私营组织所选择的标的和组织所处的社会所期望达到的标的之间该如何保持协调一致?”⑨他认为管理者回避价值问题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本身就是错误的,他提醒管理者应事先充分顾及到价值问题的存在及对策。

从哲学层面上看,经济学和管理学所言及的“理性”都可以看作是“自利理性”(prudential rationality),无论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都是从当事人的意志出发,预设了当事人的目的性活动,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完全理性相信当事人可以获得达成目的的最佳方式并了解全部的行动过程;而有限理性则认为当事人只对达成目的的方式和过程持有模糊、不完整的了解,存在偏差或游离目的的可能。但是,完全理性更适合“鲁宾逊式的个人”,它排除合作,并不介意合作的盈余,而这显然违背了市场社会的真实图景。如果一个人的理性十分完全以至于无需借助任何他人的合作,建立市场、运用交换的根本动因就会丧失,要引申出市场以及与市场相关的道德就必须放弃完全理性的假设。

从有限理性出发,可以将作为应用伦理学分支之一的管理伦理归结为“有限道德”类型。此时的“有限道德”并非指道德在管理领域只具有手段性意义,或者只应把它看作提高管理效率的工具之一。“有限道德”的真实含义在于:受制于管理组织以及管理过程的时空限制,管理中的人只能在并非完全自主意志的条件下做出合乎道德的选择或进行具有正面道德意义的判断。可见,“有限道德”不是道德的有限性,而是受到限制的道德,前提仍然是要维护道德、遵守道德,但现实可能性却使道德展示、运用或实现的程度受到限制,而不能充分展开全部的道德要求。正如西蒙所洞察到的,“由于不存在任何价值判断的‘科学’法或‘专家’法,因此无论具备何种专业技能和知识都没有资格执行价值判断的职能。”⑩

如果溯本求源的话,不难发现,现代意义上的“有限道德”的思想来源于韦伯的“责任伦理”概念。

在韦伯的视野中,责任伦理是指管理者必须超越个人的情面或虚荣,对职务活动中的人与事保持适度距离以力求客观判断,并且对自身职务行为可预见的后果承担责任。与此相对的是意图伦理(11),持有意图伦理的人只按照自己的信念或主观愿望行事,不考虑自身职务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即不对自己的职务行为负责。韦伯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管理者应力求实现责任伦理,这区别于传统社会的管理者(主要是政府官员)仅仅满足意图伦理的要求。这是因为现代社会出现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意图伦理只能放在私人领域才是合理的,在公共领域,特别是在公务员和各种从事社会事务的人都应努力追求责任伦理。责任伦理强调管理者角色的相对性和伦理考量的不完全性,即以后果为主、以当事人角色为重。

对策理论经济学家借助对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区分,阐明了个人完全理性决策的交互作用可能导致全社会无理性的后果,同样,缺乏个人理性的决策的交互作用之演化也可能产生社会理性的后果的观点。正如囚徒困境所显示的,两个封闭的、各自为政的囚徒必须在长期的博弈中才能学会合作,并从中获得各自的利益。“在给定他人的行动的条件下,每个人追求他自己的利益其结果也许会使他们的实际利益得到最大的提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按照某种非利己的原则行动,其设计的结果都会导致所有的人的(甚至任何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提升。当情况并非如此,当对个人利益的集体追求导致各方更糟糕的情况时,我们就面临着所谓集体行动的问题。”(12)管理伦理在解决集体行动的问题时所给出的重要建议是通过诉诸参与各方的有限理性,以扩大式的合作盈余所产生的示范来引导、改变人们的行为。

在有限道德下,管理者是在立法授权的限制、支持条件下以及有限的预算范围内发挥其作用的。“合适地定义‘好’就能构造出‘那种事态是好的’这种论断,但是这样定义的‘好’却不能推导出‘这种事态应该出现’的论断。”因此,在管理组织中,“道德命题要对理性决策行为起到作用,(1)设定为组织目标的价值观必须清楚明确,这样才能对目标在任何情况下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2)必须能判断特定行动方案实现目标的概率。”(13)可以转化为清楚明确的组织目标之价值观及其行动方案只有基于有限理性。

上述对有限理性、有限道德的梳理有助于我们深化关于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的认识。众所周知,管理学与经济学高度相关,可以说它是经济理论的技术化和操作化应用,因此,经济理论的主流观念也深刻影响了管理学。曾在管理学十分盛行的也是完全理性,有限理性的出现在管理学中受到的追捧却远远大于经济学。借助有限理性概念,可以更合理地接近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

管理伦理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学术范式呢?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管理伦理的研究对象不是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14),而是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尤其在于研究管理过程中的组织行为,换句话说,就是管理中的人(human of management)。管理伦理的核心任务在于针对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伦理分析,从而给出伦理维度以厘清其中的道德限制,并为做出具有道德意义的选择提供思路和依据。一般来说,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管理的终极价值与价值体系的层次、管理价值的根据等。这样的重大问题主要表现在组织整体层面,不过,管理中的微观问题的解决也需参照上述重大问题的思路,例如与劳工保护相关的工作条件的问题、与管理权限及个人尊严相关的隐私权的问题等。

管理活动是个复杂的活动,管理中的伦理即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之一就是它主要呈现为价值排序及评价的过程,即在做出管理伦理决策时必须权衡各种管理目标和管理组织内各方的权益诉求,促成诸多利益、需要、目标达成一个恰当的取值。管理伦理并不否认人的自利性,也不反对理性的运用,但它更注重将管理组织中的自利理性转移到对各方长期有利且不违背通行市场道德规范的轨道。管理伦理的综合分析并不一定都给出具体的操作方案,但一定要为便于操作的解决方案之提出给予建议。

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之二就是时刻关注并回应社会价值观念的变迁。无论是“社会责任论”、“利益相关者说”,还是“新社会契约论”,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抛弃了仅仅把管理看作科学的观点,而采取了以社会立场来理解管理过程和管理组织,这样,管理过程和管理组织不再是“价值中立”的科学对象,相反,成为了影响社会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种影响的互动性存在。管理伦理作为辅助管理决策的一个工具,应当敦促并保证管理决策符合社会通行的道德观念以及公众的道德期待,为此,管理伦理需时刻关注管理组织与非管理组织、管理活动与非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保持适度的开放,增加多元性变量,给予管理活动中的人更多的自主权,为管理决议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管理伦理要面对的一个深层且现实的问题是:如何看待组织代理转换(agent shift)。“现代组织行为学和代理理论都揭示出,组织会产生让具体个人失去通常道德感的‘团队压力’,导致‘组织化错误’。但由于传统管理学忽视或排斥对道德问题的正面回答,它就无法为管理活动中的人们提供行之有效的,旨在消除或降低‘组织化错误’发生几率的可行方针。这就可能造成管理组织及其活动与社会价值观或公众所持有的常识道德相冲突的失误,从而给管理组织以毁灭性的打击。”(15)

管理伦理的实质规定之三就是通过营造、维护组织文化,增加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促成组织目标的实现,并且在组织文化中加入社会的普遍原则和价值观,保证组织文化的良性发展,避免与社会对抗。这就必须为每个人都理性提供展示平台,并且建立不同理性间的对话、交锋,进而达到最低限度共识的机制。

日常管理活动存在许多与道德不相符合的行事方式,而且即便遵守道德的管理活动也会出现难以同时满足诸多道德要求的情形。上述第一种是一种显著不道德的情况,第二种涉及到了道德冲突的问题。关注实质规定的规范体系也可能存在内部的冲突,管理伦理也不例外。真实的道德冲突表明任何一个选择或任何一方都有其正当理由,并不存在绝对的对错或天然的优先性,因此,解决道德冲突只能采取协商、说理、价值澄清的方式,即促成多元对话,针对各自的立场以及相应的理由进行辩论、阐述,从而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经过这样的一系列和平、建设性的过程,逐步地解决当下问题。虽然所得出的结论并非最佳,但它是以民主方式摆脱道德困境的合理机制。

收稿日期:2008年10月6日

注释:

①“有限理性”自20世纪50年代提出以来,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在经济学、管理学、决策论等领域都获得了广泛讨论。在相互争辩的过程中,不仅完全理性论者做出了部分修正,有限理性论者也不断充实自身的观点。与此同时,有限理性概念也开始成为一种元范畴,被引入到诸多学科,例如,管理伦理的探讨。

②但有不少经济学家反驳道,西蒙关于“有限理性”的属性设定并非确切有效,例如不完全信息就绝不是有限理性概念的实质,因为不完全信息也可导致完全理性,即一种超级无限理性模型。对完全理性局限的不同设定,引申出来有限理性论的不同流派和分支。

③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19.

④西蒙对理性的定义是人们据以合理筹划和行动的能力。

⑤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217.

⑥杨小凯.不完全信息与有限理性的差别[J].开放时代,2002,(3):80.

⑦崔月琴,丁惠平.有限理性思路的扩展与补充[J].社会科学战线,2007,(4):188.

⑧在本文中,“道德”指人类思考和追求善价值的各种努力,“有限道德”则指这种努力只是受到限制的、不是竭尽全力的类型,“伦理”指关于道德问题研究和分析的学科,管理伦理的问题意识粗略地说就是以管理及其过程中的道德问题为关注点。

⑨西蒙.管理行为[M].詹正茂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63.

⑩西蒙.管理行为[M].詹正茂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

(11)国内也有人翻译为“心志伦理”或“良知伦理”。

(12)Stephen Darwall,ed.Contractarianism/Contractualism,UK Oxford:Blackwell,2003:2.

(13)西蒙.管理行为[M].詹正茂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1、53-54.

(14)有必要区分管理科学与管理学。管理科学又被称为运筹学,关注的是在资源稀缺条件下,如何利用科学的方法去设计和操作人机系统,以达到最优化。管理科学是模型化的人类系统,它借助数量化的工具去管理我们真实的人类环境,把杂乱的真实世界的元素模型化。因此,管理科学被纳入自然科学领域,它与伦理学的相关性很小。泰勒、德鲁克等人所讲的就是管理科学。管理学(management,administration)则指一个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地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罗宾斯语)。西蒙和罗宾斯等人强调管理中的人性方面,提出要重视其中的道德问题。

(15)李萍.论管理伦理的问题域及其决策方法[J].哲学动态,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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