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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和辅导机构
对于券商而言,由于创业板市场的服务对象是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或高科技企业,市场的风险性要高于主板市场,监管部门将可能提出特殊的保荐人制度和辅导制度以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控制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券商与发行企业的衔接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
保荐人的职责在于向发行人提供公正的意见,判断企业是否适合上市,确保发行人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有对发行人的上市审查责任,以防止恶意包装、欺诈上市而侵犯投资者利益。辅导机构的责任在于辅导发行人及其董事以使其理解上市规则,并督促其遵守,辅导发行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在上市后辅导上市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和规范信息披露。辅导机构原则上与主保荐人为同一机构。
发行市场的市场化也增加了券商的权利和义务,使之成为市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和监控者。推荐上市企业质地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券商在市场中对投资者的号召能力,而市场号召力在保荐人制度中对券商推销股票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对企业的选择应更加慎重而注重长远发展,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将风险而不是赢利作为首要考虑因素,更加严格地选择上市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中,券商还要对企业上市后若干年的经营业绩负责,这样券商在承销业务中面临的风险将极其巨大。一旦出现上市公司虚欺骗事件,受影响的首当其冲的便是为其承销的券商。考虑到在创业板的上市企业大都具有规模小、效益起伏大、发展前景具有很大模糊性的特点,券商承销风险相应会更大。特别是由于存在着连带责任和效应,券商如在承销工作中因犯有违远见错误而受一次处罚,会影响其综合券商的评定,承销资格、辅导资格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券商信誉也会受到致命的损害。我们还应加强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并将其贯穿于发行和辅导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选定目标企业开始一直到发行企业上市后经营的状况,都应建立相关的跟踪服务和风险监控体系。
做市商和自营商
做市商是指合格的证券交易商通过报价,并按其报价用其自己的帐户买卖其报价用其自己的帐户买卖其所做市的股票来实现做市。在一定程度上,做市商也就是自营商。做市商必须同时对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做市商愿意买进一定量股票的价格)和卖价(做市商愿意卖出一定量股票的价格),并且必须按照其报价从投资者手中买入或卖出一定量所做市的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计算机报价系统选择从最优报价的做市商处买卖股票。
与自营商相同,做市商的盈利来自于股票的买卖价差,而不像经纪业务以收取佣金来获利。做市商制度的引人,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的活跃性和市场流动性,但是由于有关技术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在短期内并不现实,可行的方法是扩大创业板市场的涨跌幅限制,以达到活跃市场的目的。因此,券商短期内应加强自营业务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对创业板市场交易规则和上市公司的研究,为今后申请做市商资格做准备。
经纪商
经纪业务是券商安身立命的基本业务之一。创业板市场的特殊性导致其经纪业务与主板市场相比也有特殊的地方,首先,创业板市场的市场结构不同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将主要以高增长、高风险的高科技企业为主;其次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不同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相对于主板市场来说应是更为成熟,承担风险意识较强,且多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这两种特征要求经纪商的服务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经纪商应能够给投资客户提供详尽的理财服务,强调经纪业务对于客户的全方位、智能化功能。
另外,创业板市场在先进电子信息手段的运用上也将超过主板市场,券商经纪业务智能化发展的同时,网络化发展也是创业板市场券商经纪业务的一大特点。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能讯技术,可以使做市商、经纪商和投资者通过电脑实现报价、委托和清算交收,网上交易也将是创业板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如何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信息完备的网上服务,将是决定券商经纪业务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研究机构
证券监管部门加强运用市场手段来管理、发展证券市场,这预示着一场根本性的思维革命的到来,必将对整个市场格局带来深刻影响。我们应充分重视对创业板市场的研究,在这一广阔的新兴市场中取得先机。
研究机构的实力是评价券商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创业板市场这一全新的领域,研究机构的作用就更为重要了。研究机构就应该在创业板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研究,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研究,创业板市场投资价值分析等多方面发挥作用。随着创业板发行和交易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提出,发行和辅导工作、保荐人报告、做市商报告等都离不开优秀研究队伍的支持,自营业务同样也需要研究机构的在宏观面、基本面和技术面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创业板市场的经纪业务由于其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对于研究机构的依赖性将更加增强。
其他业务
除了以上券商的基础性业务之外,券商还应加强与创业板市场相关的一些创新品种的研究。比如与创业板市场运作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体系的研究、高科技产业化进程的研究。当前,我国许多传统产业已经步入成熟阶段,许多产品面临着供过于求的局面,加快高科技产业化的步伐,加大利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并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领导的头等大事。创业板市场的建设、风险投资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科研院所的企业化改制等,都预示着新一轮经济成长高潮的到来。这种可喜的变化给券商的业务创新带来了广阔的运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