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体制论文,运行机制论文,我国论文,竞技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当前正值新旧世纪交替的关键时刻,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关键时刻,它不仅预示着旧的奥运年度即将结束,新的奥运年度正向我们走来;同时也在不断的提醒我们21世纪的竞技体育将开启一个新的历史篇章。在这个新世纪中,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状况将会如何,是一个众人注目的话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构建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石,在对竞技体育的研究中是不可惑缺的重要部分。因此,本文从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深入研究,试图通过研究为本世纪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1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现状分析
1.1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现状的特点分析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中国体育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竞技体育作为中国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体制也随之更迭数次。组织机构从以“发展群众体育增强人民体质”为中心任务的“体育总会”设置,到以后以“举国体制”为核心内容的“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置,再到当前的“体育局”,经过重重演变,逐渐把以群众自治为主、发展群众体育为核心的工作方式,转向了以国家行政手段为主导,推行以竞技体育为中心的“举国体制”的工作方式。无论是注重开展群众体育的“体育总会”,还是“举国体制”下的“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局”,作为一种历史发展的产物,他们都具有各自的特色,都曾在我国竞技体育进程中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88年试行竞技体育改革以来,运动项目协会化改革工作逐步走向深入,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加之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机关机构调整,更加速了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使其呈现出独有的特色。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1.1 组织机构类型繁多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经过多次变更,曾设立过多种组织机构。每一类型机构都相应的适应一个时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但在随后的历史变化中,由于历史客观及人为等多方面的原因,体制改革与机构的撤并未能完全同步,造成了当前管理活动中多种类型组织机构并存的状况。(这一现象突出表现在地方一级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组织机构设置中。)在中央国家机关机构调整,我国体育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已调整为“体育总局”,下设了20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而地方机构调整却并未完全同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就运动项目的管理而言,各地体制改革的总体发展状况很不平衡,有的省市改革力度较大,已建立了与上级机关相适应的对口管理机构,如吉林、山西等省已建立了若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的省市仅就其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局部进行了调整,选择部分项目作为突破口(试点),逐渐实现与中央管理机构的对接,如广东、江苏等省;还有一些省份受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较差的影响,基本保持原有组织状态不变,这样就其组织形式而言,就未能与中央管理机构保持一致,给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1.2 具有强烈行政管理特色的集权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虽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统包、统揽的状况,但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及我国体育发展的“公益性”特点的影响,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的管理呈现出较强的行政管理特色,这符合竞技体育在计划经济下的运行特点。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虽已逐步进入市场经济,但计划经济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却无法迅速驱除,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举国体制”深入人心。这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这一事实。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竞技体育作为精神生产方式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状态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利益驱动性、高度集权式管理,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反差巨大等特点。延续至今,这些仍是保证竞技体育在运行中体现政府意志的重要特点。管办合一、计划调控突出正是这一特点的具体表现。它虽存在着如统的过死、社会化程度低等一系列弊端,但在体现政府意志、实现政治功能、短时间内实现运动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发挥着较大优势。
1.1.3 具有中国特色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在政府机构改革的推动下,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作为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肩负着我国竞技体育管理由政府管办合一,向政府与社会管办公离过渡的历史使命。这种管理既不同于我国传统体制下政府在竞技体育宏观管理与具体事务间的双重身份,又与国外运动项目协会存在着较大区别,是一种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过渡性管理机构。这一形式在近期内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1.2 存在的问题
1.2.1 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各级组织权责不明
我国当前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实行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决策机构高度集中。它忽略了各社团、俱乐部的自主决策,过分强调各体育组织和个体执行指令计划的责任和义务,忽视了他们自身产业生产者的身份,忽视了各体育组织和个体在微观体育管理决策上的权利和利益,忽略了他们在微观决策中的主体地位。社会群团组织、体育实体机构(如俱乐部等)与地方体育行政机构一道接受着国家体育行政机构的垂直管理,而在实践中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忽略了。这样就使得体育管理宏观和微观决策的有机联系受到影响。
在国外,无论在英国还是在瑞典,政府体育行政机构与体育联合会、体育理事会以及地方体育联合会、体育理事会之间都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伙伴关系”,政府只做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决不干涉社团的具体工作。我国虽不能完全实现这种状况,但应积极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1.2.2 管理制度、法规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管理制度法规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是影响我国竞技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首要问题。在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当前可供利用的制度、法规较少。现有法规以《体育法》、《宪法》的相关条文为基础,配合有限的行业管理规范、制度、条例共同组成,但多为行政法范畴,处罚力度十分有限。对民事、刑事法规中的相关适用法律条款的应用尚不广泛。法制化环境未完全建立,依法办事还存在很多困难。美国通过《业余体育法》调节社会办体育中的各种矛盾,作用十分明显。而我国由于适用法律的缺乏,国家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竞技体育有效的宏观管理。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要有一个合理有序的组织体系,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与之配套的制度保障。组织体系变了,而人事制度、财务制度、运动员流动制度等都保持原样,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形式的更换,并不能从根本上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3 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低
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实行的“统包统配”体制给市场经济的介入制造了不小的障碍。“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经费由国家统一下发、运动员由国家统一招收、运动员退役由国家统一安置”的传统做法虽已逐渐被打破,而这一思想的烙印却为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了重重阻碍。到目前为止,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仍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支柱,社会经费所占比例较小。未来要实现从以政府投入向以社会投入为主的方式转化,首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其次,要从开发竞技体育的市场价值着手,提高它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从而改善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中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低的问题。
2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特点分析
2.1 我国体育发展趋势决定今后还将走以竞技体育为主的发展道路
调查中,在向专家问及我国竞技体育未来走向问题时,有56.5%的专家认为应采取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并重的方式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有23.2%的专家认为应以发展竞技体育为中心。特别是95%以上的专家认为,我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将会对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仅会使人们的体育意识得到加强;提高体育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有效增强民众的体育意识,还会使竞技体育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我国今后还将走以竞技体育为主的发展道路。这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体现综合国力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
2.2 政府对竞技体育的干预暂时不能减弱,但应优化其方式
专家调查显示,政治功能仍是我国竞技体育未来10年间最首要的功能。由此可见,本世纪初政府对竞技体育的干预暂时不能减弱。这并不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失效,而仅仅是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加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此相适应,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管理的组织体系也必将突出政府干预的特色。在对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时,有53.6%的专家认为我国未来竞技体育应以政府管理,运动项目协会办理为主;有24.6%的人认为应以政府管理,运动项目中心办理为主。只有11.6%的人认为应以社会群团组织管理,运动项目协会办理。强调政府既管理又办理的仅占1.4%。由此可见,大多数专家赞同政府应从管理竞技体育发展中的细节问题上摆脱出来(如运动队教练任免等),向竞技体育整体发展的宏观管理过渡,通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发展的资金问题,政策问题、导向问题支持竞技体育的发展。通过制定政策实现市场配置下的宏观调控。
由于将21世纪初期我国竞技体育实力表现目标定位在第二集团前列,或居于第一、二集团之间。绝大多数专家认为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投入将会逐渐增加,至少保持不变。未来国家计划并给予经费保障的优秀运动员数量应该逐步增加,国家对竞技体育经费投入的发展趋势也应该随之逐步增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是在采取“干预原则”还是采取“不干预原则”的国家,均有一定的机构、制度参与对体育的管理。国家管理体育的方式多种多样,政府投入必不可少,但不一定要通过直接方式,以资金投入来实现其对竞技体育的干预;可利用其它调控手段实现政府干预,向以宏观调控、制度调控为主的方向发展,如通过税收制度促进社会对体育的投入等。
2.3 建立集中与分散结合、多强竞争的国家队建队机制
国家队的组织形式体现出我国竞技体育的基本运行机制。在调查中有71%的专家认为应以国家集中与分散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国家队,仅有4.3%的专家坚持由国家集中办国家队的方式。问卷结果还表明,有94.2%的专家都提出要加强分散地方的机制,强调国家队建队中的竞争机制,肯定了竞争机制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队组织形式的变化趋势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业余训练、专业训练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在强调国家集中与分散地方结合的趋势下,竞技体育业余训练、专业训练将更多的纳入社会化的发展轨道,逐步减轻政府在竞技体育发展方面的负担。
2.4 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要求竞技体育加强其社会化程度
竞技体育政治功能的重要作用决定了政府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随之带来的是政府财政负担的加剧。与此同时,竞技体育在其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面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它可为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丰富的资金支持、组织保障和市场机会。由此提高竞技体育的产业化程度、组织机构投资主体的社会化比例,弱化政府行政管理的作用,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重要选择。
通过调查可知:有56.5%的专家认为21世纪初期我国竞技体育管理组织的投资主体应以政府与社会并重的形式为主;有39.1%的专家认为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大多数专家均认为未来竞技体育组织的投资主体应在政府为主的基础上,走与社会化并重的发展道路。
2.5 大力加强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作用
由调查问卷结果可知,竞技体育及其管理体制的发展必须依赖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保障机制的不断加强,其中专家对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的选择频率都在80%以上,可见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及其管理体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第27届奥运会中,我国在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从一个侧面得益于国内好的市场环境和良性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在我国竞技体育市场中属需求较充分,市场发育较完善的项目。国内外比赛较多,从而为运动员提供了更多的练兵机会;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俱乐部制给运动训练提供了更好的物质保障;俱乐部间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国家整体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机遇和可能,加之市场对俱乐部的有效激励,共同成就了我国在本届奥运会该项目上的成功。
3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选择
3.1 国外发展模式的比较分析
国外大多数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模式都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它符合竞技体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运行特点,多数国家依靠建立非官方的自治机构管理竞技体育,政府在竞技体育发展中扮演着筹资者和宏观管理者的角色,为本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世界体育发展强国、历届奥运会第一、二集团前几位的国家,除法国外,其余国家均主要依赖非官方的机构管理体育事业,包括竞技体育事业。我国虽不能放弃国情,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但他们的成功对我国发展竞技体育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2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的体制、机制选择的原则
3.2.1 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成为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竞技体育的发展规模与发展结构应与其市场价值、市场需求相匹配;发展速度与群众体育相协调。因此应依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确立竞技体育管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
3.2.2 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自身规律的要求
未来竞技体育的发展将逐渐向国际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产业化发展趋势要求竞技体育的发展在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多元功能的同时,必须遵循竞技体育自身规律,在此基础上多方位的扩展竞技体育的价值。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立应符合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市场培育以及其多元功能的实现等基本规律的要求。
3.2.3 符合国际交往的需要
竞技体育作为表现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其政治功能决定了它肩负着实现国际交往的重要使命。因此,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立必须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符合国际的一般惯例,从组织的建立到机制的确立都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3.3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建立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在国情的影响下,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也应相应的具有了中国特色。既表现出市场经济的特点,又不失计划经济的某些优势。根据我国未来竞技体育发展的取向与特征需要,笔者构建了如图1组织结构。该结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实现政府调控下的市场配置。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他是符合社会发展总体趋势的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竞技体育,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特有的体制和机制要求。在通过市场,让“看不见的手”按照自身规律调控竞技体育资源的同时,强调政府对竞技体育的必要调控,以此实现有序化的竞争环境。然而在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调控的手段和力度与计划经济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所以采用政府调控下的市场配置,以解决可能出现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2)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发展的扁平化的组织发展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以行政领导体制管理体育的历史在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他在按照决策层次的不同对管理体制进行了垂直分化的同时,在同一层次按照群体类型的不同对成员进行了水平分化。这一形式不仅通过减少管理的中间环节(减少机关和人员)、缩短加宽组织结构、减少功能交叉提高了管理的效率,还解决了管理部门功能重叠,管办难分等问题;并通过较少等级差别,加强了公平竞争。社会发展要求组织更有效、更经济,这种水平化、宽幅度、“扁平化”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结构通过压缩政府在体系中的结构比例,放大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和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在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作用。
(3)采用政府管理,运动项目协会办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注重社会个体的发展和自主决策。我国的单项协会虽与国外在群众自发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单项协会有所区别,但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经过必要的改革与调整,它将有利于维护社会个体的发展和自主决策,必将成为我国竞技体育组织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发挥自律组织在行业管理中的中坚作用。
图1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组织结构框架示意图
(4)加强了竞争机制在组织结构中的作用。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发展力求淡化体制中同一层次的等级差别,通过社会组织之间无高低差别的并列关系,加强可比性,为公平竞争提供了可能。竞争机制在组织结构中不仅可促进成员水平的提升,同时还可通过优胜略汰优化组织构成。政府在利用竞争激励社会群团发展的同时,充分实现了市场法则对竞技体育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