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楚国历史恢复研究_中国历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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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原古代历谱是史学、考古学极为重视的课题。目前据出土汉简复原汉代历谱已卓有成效,最著名的有银雀山汉简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云梦睡虎地秦简《语书》记载有明确的朔日,为复原秦国历谱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就已出土的战国简牍、铜器铭文中的历法资料而言,目前以楚简的记载最为丰富,但是楚简中既无明确的纪年,又无明确的朔日,且不清楚其独特的月名的来源。由于缺乏可资推算的依据,因而尚未有人理出可资参校的楚历来。

本文尝试借用考古学器物拼对复原的方法,将见于楚简的历点——列入干支表,逐次排出楚怀王期间长达七年的干支表,希望能够籍此复原出当时楚人的实用历谱来。

一、“许之岁八月”历谱的复原

1986年出土的包山楚简〔1〕,记载了楚怀王时期的7 个纪事年,11个楚国月名(可补足为12个),362个干支日辰。 但其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朔日记载。朔日是复原历谱的前提条件,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个朔日呢?

在包山简涉及七年的纪年、纪月、纪日资料中,以“许之岁”〔2〕的月、日最集中,我们先看该年八月、 九月的干支表(表一)。

表一 许之岁八月至九月历谱

甲子

(八月)甲戌 甲申

174

(夏示)乙丑19、 (八月)乙亥 (八月)乙酉35、

166、184、187 167、174、188

(夏示)丙寅166

丙子

(八月)丙戌36

丁卯丁丑 丁亥

(八月)戊辰167、 (八月)戊寅戊子

187 30、167、174、

184、188

(八月)己巳21、

己卯 (八月)己丑31、

196 167、174、188

庚午 庚辰 庚寅

(八月)辛未21、 (八月)辛巳 辛卯

167、18428

(八月)壬申26、 (八月)壬午 (八月)壬辰37、

167、173、184、18788 174、184、188

(八月)癸酉24

(八月)癸未 (八月)癸巳25

29

甲子

甲午 (九月)甲辰20、

185、189

(夏示)乙丑19、

(八月) 乙末40

(九月)乙已36、

166、184、187 168、185、189

(夏示)丙寅166(八月) 丙申42

(九月)丙午168、

、184 175、185

丁卯丁酉 丁未

(八月)戊辰167、 (九月)戊戌42、 (九月)戊申39、

187 168、175 、188 168、175、189

(八月)己巳21、

(九月)己亥43、 (九月)己酉40、

196

175、185175、185

庚午 庚子 庚戌

(八月)辛未21、

(九月)辛丑45、 (九月)辛亥53、

167、184 168、175、 188 175、189

(八月)壬申26、

(九月) 壬寅 壬子

167、173、184、187 168、185

(八月)癸酉24癸卯 (九月)癸丑23、

186

甲子(九月)甲寅186

(夏示)乙丑19、 乙卯

166、184、187

(夏示)丙寅166(九月)丙辰54、168

175、186、189

丁卯 丁巳

(八月)戊辰167、 (九月)戊午53、58

187 95、176、189

(八月)己巳21、

(九月)己未56、186、

196

190

庚午 庚申

(八月)辛未21、

(九月)辛酉57、176、

167、184 186、190

(八月)壬申26、

(九月)壬戌62

167、173、184、187

(八月)癸酉24 (九月)癸亥48、169、

193

表一的排列程序是,首先将年、月、日俱全的纪日附入干支表,次将仅缺纪年,但根据简文内容可证明年份的月、日附入干支表。如“八月戊辰”后附有“167、187”,即表明该日据简167、187入历谱。包山简167“八月戊辰”,一一可以核对。凡仅有干支日辰而未附有月名、简号者,即表明该年该月之该日辰尚未见于简文记载。

由表一可知,“八月丙申”至“九月戊戌”中间仅隔“丁酉”一日,“丁酉”存在着两种可能,一是上属八月,二是下属九月。上属八月,则九月朔日为戊戌;下属九月,则九月朔日为丁酉。只要确定了九月朔日,就可以推出上下朔日,上列干支表就不再是原来意义的干支表,而成了楚国实用历谱的一部分,因而问题就集中在该年九月朔日是丁酉还是戊戌。

复原历谱选择了张培瑜先生《中国先秦史历表》〔3〕作为参照。笔者在使用该表的过程中体会到,该表“冬至合朔时日表”是“根据现代天文学方法编制而成的”(参张培瑜《前言》),准确可信。天文学可以根据月亮运行周期等数据推算任何一年的全部朔日,准确到分、秒。而使用“史日朔闰表”则必须慎重,史日朔闰表的“实朔”与“冬至合朔时日表”是一致的,因而对其科学性毋庸置疑;但所附的“六历”则只有参考价值,六历是根据中国古代的有关记载推算的,而这些记载只具有相对的可靠性。之所以说只具有相对的可靠性,是因为春秋战国时各国使用的历谱本身有差别,再考虑到史官误书(包山简的历日即有误书之例)、后世误传等因素,因而使用六历必须慎之又慎。若忽视这一点,以出土实物所记历点硬套六历,套周历不合又改套殷历,此类作法,由于前提是或然的,其结论不可能是必然的。

复原“许之岁”历谱必须首先解决该年当公历之何年,然后才能知道该年九月之朔日当公历何年何月之朔日。由于包山简所记之七年顺序相接,其中“邵阳之岁”又见于鄂君启节,《史记·楚世家》记此事系楚怀王六年(前323年)〔4〕,为可靠记载。刘彬徽先生提出楚以前一年的大事作为次年之纪年〔5〕,可信。因为依“次年”说, 按“邵阳之岁”顺推下来,“许之岁”在前317年, 该年之朔日既有戊戌,又有丁酉,符合楚简实录。若否定楚以前一年的大事作为次年之纪年,则“许之岁”在前318年,该年之朔日既无戊戌, 亦无丁酉。

将上述待定的楚历许之岁九月朔日“丁酉”或“戊戌”落实到前317年之实朔上,中历〔6〕六月戊戌朔,八月丁酉朔,则问题变成了楚历九月究竟是中历六月还是八月,问题的解决已经露出了一线曙光。

二、秦楚月名对照表与楚历之复原

据秦简《日书·岁》篇〔7〕编制的秦楚月名对照表(表二), 秦简研究者已很熟悉。表中文字有不同,是多出于通假。包山简缺“献马”,可据秦简及九店楚简《日书》〔8〕补出。 表二下四栏是为了对比分析的方便补出的,《日书·岁》篇云:“十一月楚屈夕,日五夕十一”,又云:“五月楚八月,日十一夕五”。当时将每昼夜的时间分为十六分,夏历十一月(冬至月)白天时间最短,占一天时间的十六分之五;夏历五月(夏至月)白天时间最长,占一天时间的十六分之十一。据此时分记载可以划分当时的季节,并可知《日书》所云“十一月”、“五月”合于夏历。因此,就《岁》篇月名对照表的实际内涵而言,可以视作夏、秦、楚月名对照表。

表二 秦楚月名对照表

楚历屈夕援夕刑尸夏尸享月夏示 八月

秦历十一十二 正 二 三 四

夏历十一十二 正 二 三 四

中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地支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时分比 日五夕日十一

十一

夕五

季节 冬 冬 春 春春 夏 夏

楚历九月十月爨月献马冬夕

秦历 六

七 八 九 十

夏历 六

七 八 九 十

中历 八 九 十 十一十二

地支 未

申 酉 戌 亥

季节 夏

秋 秋 秋 冬

战国时夏历与颛顼历基本一致,具体朔日或有一日之差。由于中国地域广大,春秋战国时各国各有史官,各自依据实测制定历法,至有古六历之说。古六历对具体朔日的差别一般在一日之内,理解这种差别可以举后世历书作参照,例如清宣统《万年书》预推癸巳年(公元1953年)农历六月小,七月大,壬辰朔(即七月初一日在8月9日)。而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计算1953年农历六月大,七月小,癸巳朔(即七月初一日在8月10日)〔9〕。这是因为《万年书》依北京地方视时计算,而紫金山天文台据东经120°标准时计算。 由此可知古六历关于具体朔日的一日之差,一般不是误算,而是时差在各诸侯国历法上的具体反映。

出土秦简还为秦历提供了一个重要历点。《语书》:“(秦王政)廿年四月丙戌朔”,合于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和《中国先秦史历表》颛顼历的推算。根据秦历的可靠历点及月名对照表,可知楚九月当秦历(包括夏历)之六月,中历(正月建子)之八月。而“冬至合朔时日表”前317年中历八月的朔日为“丁酉”(颛顼历亦为“丁酉”), 由此可知楚“许之岁”九月的朔日应是“丁酉”。

需要说明的是,复原的楚历就是楚历,不必说成楚用颛顼历、楚用殷历或楚用夏历之类。因为楚国与鲁国、秦国、西周(东周沿用西周历法)的时差较大,楚国的天文、历学又有长远的历史渊源,本应有区别于列国的历法。楚国有自己的纪年法、纪月法,亦必然有属于自己的朔日推算方法以及置闰法。我们可以用六历作为研究楚历的参照系,但应避免将楚历直接认作某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由于确定了“许之岁”九月的朔日,便可以将该年八月、九月的历谱配上年号、月名,扩展为包山简全部七年的历谱(表三)。

表三 包山简楚历朔闰表

楚历年号冬夕屈夕援夕刑尸夏尸 享月

322 昭阳庚午庚子己巳己亥戊辰 丁酉

321 陈豫甲午甲子癸巳癸亥壬辰 辛酉

鲁阳(丁 (丁 (丙

320 公 戊子巳)戊 亥)戊丁巳戌)丁 丙辰

午 子 亥

319 监固壬午壬子壬午辛亥辛己 辛亥

318 盛公丙午丙子乙巳乙亥乙巳 甲戌

( 戊

317

庚子庚午己亥己巳己亥辰) 己

316 卓滑乙未甲子甲午癸亥癸巳 癸亥

楚历 夏示八月九月十月爨月献马十三

前月

322 丁卯丙申乙丑乙未乙丑甲午甲子

321 辛卯庚申己丑己未戊子戊午

320 乙酉乙卯甲申癸丑癸未壬子

319 庚辰己酉己卯戊申丁丑丁未丙子

318 甲辰癸酉癸卯壬申辛丑辛未

317 戊戌戊辰丁酉丁卯丙申乙丑

316 壬辰壬戌辛卯辛酉庚寅庚申乙丑

由于楚国“屈夕”月当中历冬至月,所以表中的“冬夕”、“屈夕”二月在公历年中要向前归一年,如表三中前332年一栏,冬夕、 屈夕实为公历前323年十一月、十二月。

关于闰月的问题,复原的历谱暂采取“归余于终”的置闰法,目前尚未发现有与复原历谱相抵牾的情况。当然这一置闰方法有待于实践检验,如果发现楚国有“无中置闰”的可靠例证,将据以调整复原的历谱。

包山简楚历朔闰表的朔日全部依据“冬至合朔时日表”之中历列出,因而是标准时的合朔日辰,从理论上说,与楚人的实际用历存在一天的误差(实际误差只有几个小时)。对于复原历谱的误差,我们可以据出土实物予以校正。如果可资校正的资料多,可以使复原历谱无限接近于当时实用历谱。可惜目前仅见一条可靠证据。

包山简4:“鲁阳公以楚师后城郑之岁,屈夕之月,丁巳之日。 ”表三鲁阳公屈夕的朔日为戊午,而丁巳在戊午前一日,据此可将“戊午”校正为“丁巳”,由于阴历一个月只有29日或30日,因此将援夕之月的“戊子”校正为“丁亥”,将夏尸之月的“丁亥”校正为“丙戌”。

据“冬至合朔时日表”,前320 年中历一月(楚屈夕)的合朔时日是戊午日7时06分;中历二月(楚援夕)的合朔时日是戊子日0时07分;中历四月(楚夏尸)的合朔时日是丁亥日2时05分。 仅以“戊午”日的合朔时间说明如下。

丁巳 0时

戊午

19时 7时

楚屈夕当冬至月,正值日短夜长(日五夕十一),早上7 时天色尚未明(江陵公历1月1日的日出时间为7时27分), 古人有将夜晚归于前一日的成例〔10〕,如此包山简“屈夕之月,丁巳之日”为确凿无疑的楚人实用历朔日,理所当然可以之校正标准时推算的朔日。而0时07 分、2时05分合朔的朔日,在楚历中更应归于前一日,另外,中历前317年(许之岁)出现三个连大月,因而将该年五月(楚享月)朔日“己巳”校正为“戊辰”,该月实朔的合朔时间为己巳日0时23分。

那么是否可以将中历(实朔)凡0时以后、 天明之前合朔的朔日统统向前校正一天呢?目前只存在这种可能,而不可实际操作,只能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也许材料积累到一定的比例,将来有可能作结论。楚人若是观象授时,那么战国楚历很可能以郢都视时作依据。因此较为精确的楚历复原,似守还应引入各季节郢都日出及日入的时间数据。

经以上四条校正的“包山简楚历朔闰表”,包山简的全部纪日材料(除一条误记外,详见下文)均可入历,读者可以《包山楚简》一书复核。据此,可复原出“战国楚历朔闰表”,迄今为止出土的战国时期楚国历法资料理应全部可以入历。

此外,不少学者将楚帛书十二月名(亦见于《尔雅》)与楚国官方使用的十二月名牵混在一起讨论,按帛书十二月名属于物候历,即适合当时农事的历法,对此笔者已另著文论及〔11〕。

三、包山楚墓部分简文系年

复原后的具有相对准确性的包山简历谱,将直接为包山简的研究提供方便。部分缺纪年的简文可据复原后的历谱系年,并可以之校正原简误记以及竹简整理编号的误植。以下谨举数例。

其一,简14—17记宵倌司败若讼狱一案,仅16反记有“十月甲申”,缺年号。而简176 记许之岁十月己丑讼狱者有“宵倌司败若”,己丑在甲申后五日,知二处简文所记实为一案,如此简14—17可系于“许之岁”(前317年)。

其二,简19—79属“受期”简,其中简77记有“爨月辛未之日”,除简77外,“受期”简全部简文均可系于“许之岁”,而该年爨月无辛未。且从简77内容看,文例不合“受期”,应是整理时误入这一组简。包山简所涉及的七年之中,仅“邵阳之岁”爨月有辛未,如此可断定简77应系于“邵阳之岁”(前322年)。

其三,简124、125记有“甘固之岁”,该组简记一在押人犯于“甘固之岁”爨月死于圄中,至盛公边之岁,疋阳公命圄司马等人对狱,以查清犯人死于圄中之事。由此知“甘固之岁”在“盛公边之岁”前一年,与复原历谱比勘,“甘固之岁”就是“监固之岁”。“甘”,“监”古音同在谈部见纽,是音近通假。“甘固之岁”又见简90、129, 系前319年。

其四,简12记有许之岁“夏尸之月,甲戌之日”,简126 有许之岁“夏尸之月,癸卯之日”,简128 记有许之岁“夏尸之月,己酉之日”。由“甲戌”至“己酉”为36日,一个月之内不可能有36日。由复原历谱可知该年夏尸之月无甲戌,也不可能有甲戌,因为该年无闰月。可以断定“夏尸之月,甲戌之日”有误记。或谓“甲戌”为“甲辰”之误,这一问题似值得作进一步分析。

简12记左尹命羕陵地方官员查对梅堇的名籍, 简126—128计3简记载左尹命羕陵地方官员查对阳前与其父阳年是否同室,并报告查对结果。此二处简文所记虽然为二事,但都与名籍有关,对于左尹官署来说,是作为同一类事责成地方官员查办的,故应归为一组系于“集著”题下。整理者分为二处,已为不妥。由于上述二事互相联系,则左尹发令在前,地方官员执行在后。也就是说,简12所记月日应在简126—128所记月日之前。由复原历谱可知,该年夏尸朔日为己亥,简126所记“癸卯”为夏尸月第五日,因而可以断言简12 “夏尸之月,甲戌之日”应是“刑尸之月,甲戌之日”的误记。由刑尸甲戌至夏尸癸卯计30日,再至已酉共计36日,由郢都发令至羕陵,羕陵官员查对名籍后,“夏尸之月己酉之日,使一识(志)狱之主以至命”(简128),其间所需时日略与36日相当。

四、关于望山一号墓的年代问题

江陵望山一号楚墓所出竹简记有以下重要历点〔12〕。

1.齐客张果问王于郊郢之岁,献马之月,乙酉之日。

2.献马之月,乙酉之日。

3.献马之月,乙

4.郙客困刍问王于郊〔郢之岁〕。

5.〔郙客〕困〔刍〕问王于〔郊郢之岁,刑〕尸之月,癸亥之日

6.〔郙客困〕刍问王于郊郢之岁,刑尸之月,癸未之日。

7.〔郙客困〕刍问王于郊郢之岁,爨月,癸丑〔之日〕。

8.爨月,丙辰之日。

9.爨月,丁巳之日。

其中简8、9尚不能确定为哪一年,另有若干缺年、月的干支日辰,已失去讨论的价值。

在有了比较可靠的战国楚历谱的前提下,能不能据以上历点推定其具体年代呢?

事实上仅有历谱是不够的。目前已知“张果之年”与“困刍”之年是前后相连的,但何年在先,何年在后尚不能肯定。干支表共有60日,已知张果之年献马之月乙酉之日,在干支表上的某一朔日至乙酉就被限定在30日之内,也就是说,只有50%的干支日辰可供选择。这是简1、2、3给我们的第一已知条件。简5、简6记困刍之年刑尸之月有癸亥、 癸未二日,由于是在一月之内,在干支表上只能是由癸亥至癸未,计21日。那么刑尸之月的朔日只有被限定在甲寅至壬戌这九日之内才能满足这个条件,概率为15%。这是第二已知条件。简7、8、9 记有困刍年爨月癸丑、丙辰、丁巳三日(假定简8、9所记为困刍年), 在干支表上为5日,在已知爨月朔日的前提下,有25日可以满足这一条件,概率为41%强。这是第三已知条件。

也就是说,每100年能够满足望山简2个年、3个月、6个日辰全部历点要求的,约为3%,每100年至少有3组年号可供选择。 如果考虑到简8、9的不确定性,二个年号不能确定其先后之序等因素,则可供选择的年份呈几何级数增加,几乎不再具有选择的价值。曾有学者仅据历点推测昭固墓的年代,所得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原因就在于此。

要推算出望山简的准确年代,必须将其年代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限定的范围越小,求出实际年代的可能性就越大。

考古学界的研究已经对望山一号墓的年代作了限定,在战国中晚期。陈振裕先生根据同期墓葬对比分析、墓主的辈份、以及墓主年龄等诸种因素,推断该墓“最大可能是葬于楚威王时期,也有可能至楚怀王前期”〔13〕。李学勤先生定在“楚宣王、威王之间”〔14〕,郭德维先生定在“公元前300年左右。”〔15 〕刘彬徽先生认为“不能晚于公元前300年”〔16〕。 《望山楚简》一书附录《从望山一号墓简文看卓固的身分和时代》论云:“如果卓固是悼王曾孙,即使他死得很年轻,大概也得比悼王后死五、六十年。也就是说,他的死应晚于威王,似以定在怀王前期为最合适。不过,略为错前或错后的可能性都还是存在的。”另外还有学者专门从历法学的角度讨论卓固墓的年代〔17〕。以上的限定及研究都是值得特别重视的意见。

现在根据以上分析的已知条件,结合学者们的研究,假定前350 年(楚宣王20年)至前309年(楚怀王20年)为选择范围, 按照复原的包山简历谱,选择结果如下。

第一组:完全符合上述历点要求的仅有一组,前316年和前315年。该二年的楚国历谱见表四。

表四 公元前316、315年楚国历谱

楚历年号冬夕屈夕援夕刑尸夏尸 享月

316 ? 乙未甲子甲午癸亥癸巳 癸亥

315 ? 己未戊子戊午丁亥丁巳 丙戌

楚历

夏示八月九月十月爨月献马 十三

前月

316壬辰壬戌辛卯辛酉庚寅庚申己丑

315丙辰乙酉乙卯乙酉甲寅甲申

表五 公元前332、331年楚国历谱

楚历年号冬夕屈夕援夕刑尸夏尸 享月

332 张果戊戌丁卯丙申丙寅乙末 乙丑

331 困刍壬辰壬戌辛卯辛酉庚寅 己未

楚历 夏示八月九月十月

爨月献马

十三

332 甲午甲子甲午癸亥癸巳癸亥

331 己丑戊午戊子丁巳丁亥丁巳

如果以前316年(怀王13年)当困刍之岁,刑尸朔日为癸亥, 当月有癸亥、癸未;爨月朔日为庚寅,当月有癸丑、丙辰、丁巳。前315 年(怀王14年)当张果之岁,献马朔日为甲申,当月有“乙酉”。

前316年已为包山简证明为“卓滑之岁”, 故这一组选择没有意义。不过既有学者认为卓固墓年代晚至怀王年间,因而我们还是将选择过程列出,以供参考。

第二组:如果考虑到简8、9的不确定性,只以此二简的限制作为参考值,则有前332年和前331年一组年号具有极大的可能性。该二年的楚国历谱见表五。

假设以前332年(楚威王八年)当张果之年,献马朔日为癸亥, 当月有乙酉。前331年(楚威王九年)当困刍之年,刑尸朔日为辛酉, 当月有癸亥、癸未;爨月朔日为丁亥,当月有癸丑、丙辰。而无“丁巳”。不过从最近公布的《望山楚简》图版看,简9是由4枚残片拼合的,“丁”字属残片36之末一字,“巳”字属残片242之首一字。 此二残片在宽度上有微小差异,竹简磨蚀的程度亦不同,因而能否拼合为一简,尚存有疑问。

第三组:前306年(张果之岁?), 献马月壬戌朔, 有乙酉。 前305年(困刍之岁?),刑尸月庚申朔,有癸亥、癸未;爨月丙戌朔,有癸丑。无丙辰、丁巳。

第四组:前305年(困刍之岁?),可参第三组。前304年(张果之岁?),献马月庚辰朔,有乙酉。

第五组:前342年(张果之岁?), 献马月辛酉朔, 有乙酉。 前341年(困刍之岁?),刑尸月戊午朔,有癸亥、癸未;爨月乙酉朔,有癸丑。无丙辰、丁巳。

第六组:前341年(张果之岁?),可参第五组。前340年(困刍之岁?),献马月己卯朔,有乙酉。

可见由于竹简残断,大大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和研究的难度。以上6组年号均在考古学界推定的望山一号墓年代范围之内, 要进一步确定出一组,只有增加可靠的前提条件。

望山一号墓简1:“齐客张果问王于郊郢之岁”。 《战国策·齐策一》:“楚威王战胜于徐州,欲逐婴子于齐。婴子恐,张丑谓楚王曰:……”知张丑曾于楚威王年间出使楚国。《史记·楚世家》楚威王七年:“齐孟尝君父田婴欺楚,楚威王伐齐,败之于徐州,而令齐必逐田婴。田婴恐,张丑伪谓楚王曰:……”史书所载楚威王时期齐国张丑使楚与简文所记“张果”使楚不太可能是巧合,笔者认为可以视为同一件事。

按“丑”与“柔”古音相通,《左传》定公五年、《汉书·古今人表》“公山不狃”,《史记·孔子世家》索隐:“邹氏云:一作蹂,《论语》作弗扰。”《诗、齐风、还》“峱”,《御览》引作“猱”。《尔雅·释兽》:“猱蝯善援。”《初学记》卷二十九引《毛诗草蟲经》曰:“猱,猕猴也。”《吴都赋》注:“猱似猴而长尾。”此类长尾猴古又称“果然”,《御览》九一○引《山海经》佚文:“果然兽,似猕候。”《周礼·春官·巾车》“然”郑率玄注:“然,果然也。”由猱、果然皆长尾猴之名,可知张果、张丑之异,应是一名一字。如此不仅可推定望山简的绝对年代,亦可证明《战国策》、《史记》的记载为信史。楚威王七年为前333年, 楚以前一年的大事纪年,则张果之年应系于前332年(楚威王八年), 与本文依据历谱推选的第二组年号相合,即困刍之年为前331 年(楚威王九年)。这一结论,已有学者得出,但并未引起重视。本文谨在年代限定的基础上,从历点概率选择以及史实两个方面进一步确证其年代。

五、结语

迄今为止,研究中国先秦历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其一以《史记·历书》“历术甲子篇”为范本,运用传统的方法研究古历。其二以现代天文学手段结合古籍记载推算古历。这两种方法各有其成就,尤其是以现代天文学方法计算的古代“实朔”,其科学性已超乎传统的方法之上。但对于研究楚国历法来讲,这两种研究手段都是不够的。楚国的大事纪年、月名未见载于史书,不能直接与史书记载的古历对比分析;出土的楚国历法资料未见朔日、冬至、闰月的记载,不能直接纳入天文学方法的推算程序。有鉴于此,笔者认为首先应采用考古学的方法复原楚历。有了经考古学方法复原的楚历,则无论用什么方法进一步研究楚历,才有可能建立在相对可靠的基点上。

本文复原的包山简历谱,首先以简文所记全部历点入干支表;继以中历实朔作为依据附入朔日;以秦简《日书》“月名对照表”为依据附入月名。年号的推定采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对中历实朔依据竹简实录作了有限的校正。因此,本文的复原不是推算,而是客观地拼合出楚人用历的实际概貌。

将包山简历谱与中历实朔结合起来,可以展开为战国时期楚国历谱,其直接意义在于可用来考定有关简文的内在时间关联。运用复原的历谱还可以列出望山简全部历点可资选择的几组具体年号,再结合其他研究手段,可以论定望山简所记二年分别为楚威王八年和九年。这些运用实例说明,复原的历谱是可以用来实际操作的。

注释:

〔1〕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包山楚简》, 文物出版社,1991年。

〔2〕“许”字原简字是个繁难字,字读如“许”。 为便于排版起见,本文所引简文繁难字尽量以简体、通假字代替。

〔3〕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齐鲁书社,1987年。

〔4〕殷涤非、罗长铭:《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 《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4期。

〔5〕a.刘彬徽:《从包山楚简纪时材料论及楚国纪年与楚历》,载《包山楚墓》附录二一。

b.王红星:《包山简牍所反映的楚国历法问题——兼论楚历沿革》,载《包山楚墓》附录二○。

二文一致推定包山简所涉及的七个纪事年依次如下。

前322年——大司马邵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

前321年——齐客陈豫贺王之岁。

前320年——鲁阳公以楚师后城郑之岁。

前319年——□客监固适楚之岁。

前318年——宋客盛公边聘于楚之岁。

前317年——东周之客许归胙于郊郢之岁。

前316年——大司马卓滑救郙之岁。

这七个纪事年,本文在使用中省称为“邵阳之岁”、“陈豫之岁”、“鲁阳公之岁”、“监固之岁”、“盛公边之岁”、“许之岁”、“卓滑之岁”。

〔6 〕张培瑜先生在《中国先秦史历表·凡例》中解释“中历”云:“中历是阴阳合历,一般称作农历或阴历。冬至月指冬至日所在之月,二月指冬至后一月,余仿此。月名与采用周正(子正,正月建子)的历法相合,冬至月即周正正月,二月即周正二月等等。”惟张《表》“中历”用的是实朔,与周历之朔日有区别。

〔7〕《云梦睡虎地秦墓》编写组:《云梦睡虎地秦墓》, 文物出版社,1981年。

〔8〕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九店东周墓》, 科学出版社,1995年。

〔9〕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新编万年历》序言, 科学普及出版社,1984年。

〔10〕殷人以一日之旦至次日之旦计算为一日,参董作宾《殷代的纪日法》,《文史哲学报》第5卷,1953年12月。

〔11〕刘信芳:《中国最早的物候历月名——楚帛书月名及神祗研究》,《中华文史论丛》第53辑。

〔1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望山楚简》,中华书局,1995年。

〔13〕陈振裕:《望山一号墓的年代与墓主》,载《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14〕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

〔15〕郭德维:《江陵楚墓论述》,《考古学报》1982年第2期。

〔16〕刘彬徽:《楚国青铜礼器的初步研究》,载《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从包山楚简纪时材料论及楚国纪年与楚历》,《包山楚墓》。

〔17〕曾宪通:《楚月名初探——兼谈昭固墓竹简的年代问题》,《中山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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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楚国历史恢复研究_中国历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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