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部族军的屯戍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部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辽朝的军队,大体上分成宫分军、部族军、州县汉军、渤海军和属部军四大系统。每类军队的职能各有侧重,宫分军以轮直宿卫行宫为主;部旗军和五京州县汉、渤海军镇戍地方,镇戍方式、分布区域则迥然有别。遇有战事,各军均有出片之责。属部军只在必要时征用,出军多寡并无严格要求,平时留在本部落,强悍者叛服无常,屡启边衅。本文仅就部族军的屯戍问题作初步探讨,恳望得到大家的指正。
一、部族军的屯戍制度
在契丹八部的基础上,契丹贵族通过战争掠夺和领土扩张,至辽圣宗时期,辽朝的部族体系臻于完善。依照与皇室亲缘关系的远近及国家对其倚重程度的强弱,辽朝诸部族可分成四个层次。核心的一层是所谓“内四部族”,即遥辇九帐族、横帐三父房族、国舅帐拔里、乙室己族及国舅别部。这是独立于诸部落之上、升帐分的显贵家族。其次是四大王府,为大部落,包括五院部(北大王府)、六院部(南大王府)、乙室部(乙室王府)、奚六部(奚王府)。第三层是诸小部族,其中多数为“俘获诸国之民,初隶诸宫”,圣宗时以“户口藩息置部”[1]。最外层是属部。
属部以外的辽朝各个族帐、部落,“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2],各有分地,从事耕牧生产。族帐、部落集生产、行政、军事职能于一体,部民“胜兵甲者即著军籍”,[3]兵民合一,平时耕牧生产,战时出战。每个族帐、部落组成一支军队。内四部族军直接对辽军的最高统帅机构北枢密院负责,其它各部落军分隶于北、南二宰相府,再受统于北枢密院。
部族军战时应诏出征。辽朝每逢兴兵,照例要从诸道征兵。部族军,尤其是四大部落军,多在选中,且为冲锋陷阵的主力部队。为慎重起见,辽廷规定,五院、六院、奚部军遇有调发,虽受诏书仍不得发兵,必再上奏,待皇帝派大将持金鱼符来,方准合符出兵[4]。
平时,部族军则以镇戍边地为职责。辽朝在境内划设了几大边防军区,置招讨司或统军司(契丹语皆称详稳司)为负责一方边务的机构。诸部落分属北、南两宰相府统领,同时又“分隶诸路详稳、统军、招讨司”,[5]承担该边防区的镇戍任务。戍边是部族应尽的义务,所谓“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6]。部族与斡鲁朵、捺钵并列,成为辽朝“以武立国”的支柱,正如《辽史·营卫导》所言:“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分镇边圉,谓之部族……立国规模,莫重于此。”
大致说来,辽朝的西北、西南和东北边区,主要由部族军镇戍,兼有少量汉军、渤海军和宫分军。长城以南的燕云地区,主要以汉军镇戍,也杂有少量部族军。南京地区的部族军由南京统军司统领,汉军由南京侍卫亲军司统领,二者皆隶属于南京总管府(后改称元帅府)[7]。
辽朝统治者为诸部划分了耕牧区域,指定镇戍地区,希望各部民“各安旧习,狃习劳事”,不放弃亦兵亦民的传统,保证“家给人足,戎备整完”[8]充当朝廷强朝弱附、钳制四方的有力工具。根据各部的实际情况及军事上的需要,部族的戍区有的与分地相近或戍守本部,有的则远离本部、戍守境外。前者如薛特部,“居慈仁县(上京道永州属县)”,撤里葛部“居泽州(隶中京道,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9]二部皆“屯驻本境”。[10]内四部族驻牧于契丹腹也,也以戍守本部为主。后者如以大、小二黄室韦编置的突吕不室韦、涅刺拏古二部(合称黄皮室军),军事防戍区位于泰州(分黑龙江省泰来县西古塔子城)以东,而阅落分地则靠近契丹腹里地区[11]。突吕水部本部放牧于长春州(隶上京道,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戍军却隶属西北路招讨司。
戍区远离分地的部落,部民一般分成戍守户(行者)和留后户(居者)两部分,轮番戍边[12]。戍守户即“边防户”,包括戍军及其家属的全部或部分,他们“生生之资,仰给畜牧”[13],且牧且守。朝廷并鼓励戍军屯田自给,建立了公田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14]留后户则“番居内地,岁时田牧平莽间”,在本部落的人地内从事生产。“凡戍军隶节度使,留后户隶司徒。”[15]各部大王或节度使、都监统帅戍军镇驻边地,司徒负责管理留后户,并为前方戍军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国家不必负担部落军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马匹、武器也由军士自备,实行军需自给。原则上,各部“选富民防边”,兼行补役之法,遇有“逋役不归,在军物故,则复补以少壮”,随时补调,“苟无上户,则中户当之。”[16]辽朝从而建立起别具特色的部族军屯戍制度。
辽朝中期以来,为加强对西北民族地区的统治,在漠北建置了一系列边防城,征调部族军屯戍其中。早先,辽朝在漠北阻卜、乌古等民族地区“不营城邑,不置戍兵”,兼用军事征伐、政治怀柔的政策,并内迁诸部以弱其势[17]。后来,阻卜等部渐强,叛服无常,令辽朝统治者大伤脑筋,“讨之,则路远难至;纵之,则边民被掠;增戍兵,则馈饷不给。”[18]辽廷遂采纳西北路招讨使(别称阻卜都详稳)萧挞凛的建议,陆续在漠北建立军事城堡。统和二十二年(1004)首置镇州建安军(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布尔根省青陶勒盖古城),“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专捍御室韦、羽厥等国,凡有征讨,不得抽移”。负责西北边防的西北路招讨司移置于此。这些边防城皆:“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19],专和于军事屯戍,不作地方行政单位,不承担赋役。
军向为治辽金元史者所重视。笔者同意杨若薇同志的观点:在辽朝,不过是部落和部落军的泛称。契丹及其他游牧民族保持着部落组织,军政合一,军民合一。辽朝不存在一种由某些人组成或担当某种特殊职能的军。金、元时代,其涵义发生变化,不再是军和部的泛称。[20]
二、四大部族军的屯戍区
五院、六院、乙室、奚四大部族,民众兵强。如五院、六院皆号称四十万兵万[21],统和末,实际上“控弦之士各万人”[22]。四部分别承担对中原、西夏、高丽和女真的边防任务,尤为朝廷所倚重。由于史料较详,其屯戍区大致可考。
辽朝曾与中原长期对抗,人众地广的中原是其扩张、称霸的最大对手。中原边防是辽朝的重要防线,“辽之边防犹重于南方,直以其地大民众故耳。”[23]宋初收复燕云地区的决心和努力,更迫使辽朝建构稳固的辽宋边防。澶渊盟好后,双方已处于和平状态,有识之士仍清楚“国家大敌,惟在南方”,[24]告诫朝廷不能削弱对宋的边防。
五院、六院自辽初始负责“镇南境”,[25]直到辽末。辽太祖神册二年(917),辽师围困幽州二百天,班师后命迭刺部夷离堇耶律曷鲁偕中原降将卢文进留守幽州之北。曷鲁死后,其弟觌烈继任夷离堇,朝廷“属以南方事”,[26]负责中原边防。天赞元年(992),迭刺部分成五院、六院两部,仍以山前、山后(今北京、河北、山西北部地区)为镇戍区。穆宗应历初,南院大王耶律挞烈节制西南道诸军援北汉抗固。应历五年(955),耶律屋质出任北院大王,“总山西事”。景宗乾亨元年(979),辽宋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门外)之战后,北大王耶律休哥负责“总南面戍兵”。圣宗即位后,任命勃古只为南大王,“总南面军务”。二部东西连衡、屯戍南境的格局基本确定下来。
圣宗统和二十六年(1008),使辽的宋使路振在其《乘轺录》中载,北、南二大王的镇戍区在辽朝“西南至山后八军(云、应、蔚、新、朔等州军)八百余里”。兴宗重熙十二年至十四年(1043—1045)三使辽廷的宋使余靖在其《契丹官仪》中记载,北、南二王府“在云州(今山西省大同市)、归化州(唐武州,今河北省宣化)之北”。二人的记载基本吻合,五院、六院部屯戍于燕云地区的北部。天祚帝保大二年(1122)春,金兵陷中京。天祚帝自南京西出居庸关,逃至鸳鸯泺(今河北省张北安国里淖)。金帅完颜宗翰、完颜杲商定会师羊城泺(公河北省沽源境),共同追击天祚帝。《金史·完颜宗干传》和《完颜希群尹传》记载,金军追至五院司,与辽军相遇,而《金史·太宗本纪》则记作追至鸳鸯泺。据此推知五院部以鸳鸯泺为屯驻中心。次年,金将斡鲁遣勃刺淑等破辽权六院司于白水泺(今内蒙古察右前旗北黄旗海)[27]。白水泺可能即六院部的屯戍中心,经金兵略过,余部仍集结于此。道宗清宁九年(1063)。皇太叔重元叛犯滦河行宫——炭山凉淀(今河北省沽源东)。时凉淀距五院、六院部近,尤以五院部最近,道宗慌乱中欲避走二部,为众臣所止。及至黎明,王院大王率部赶来救驾[28],这一记载,给我们的上述考证提从了佐证,天祚帝败逃鸳鸯泺,投奔的正是“皇族”五院部。
乙室部“镇驻西南境”[29],负责辽与宋、夏的边防。其屯戍区与六院部毗邻,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代州奏:“大石寨言契丹伊实(即乙室)、南大王自大石谷至境上深山找围。”[30]大石寨位于辽宋边界、应州(分山西省应县)东南。宋神宗熙宁八年(1705),沈括为交涉河东地界事使辽,辽方以乙室王在天池子住坐半年为据争之。[31]天池子属宋朝宁化军,位于今山西省神池县南。上述记载与余靖所说“以乙室王府守山后”、“其有居雁门之北”正相符合。天祚帝被金军追击,自鸳鸯泺西逃,经白水泺抵西京(分大同市)、城下,又经丰州天德军(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渔阳岭(分呼和浩特市北)进入阴夹山(今阴山中大青山偏东地段)。金将完颜希尹一路追来,途经西京、乙室部,不及而还[32]。乙室部的屯戍中心必在西京西北,可能正是水草丰茂的奄遏下水(今内蒙古凉城县东岱海)地区。乙室部“司徒居鸳鸯泊”,[33]则其留后户大本营放牧于鸳鸯泺地区,位于五院部屯戍区内。如此布署,明显当具互相牵制的意图。
奚部,初镇驻南境。圣宗即位,令奚王和朔奴率部协助北大王耶律休哥负责南面军务。统和十二年(994),圣宗改编奚部,合奥里、梅只、堕瑰三部为奥里一部,以奚部二克军分别置部,连同原来的遥里、伯德、楚里部仍为六部。次年,东北属部兀惹叛命,奚王和朔奴奉命率部东征,结果战败,被削官。圣宗乘机“籍六部隶北府”[34],使奚部成为朝廷的直属部落,奚王沦为辽朝的地方官员。可能即自此次东征后,奚六部便以屯戍东北为主。《辽史·兵卫志·众部族军》在北府28部中列有遥里、伯德、奥里、南克、北克五部,皆隶东北路统军司,缺楚里一部。辽末天庆四年(1114),女真产起兵反辽,攻陷宁江州(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南),并在出河店(今黑龙江省肇源县茂兴站南)大败辽军,迫使“铁骊王回离保以所部降”。[35]此铁骊王非指辽朝东北属部铁骊之长,因为宁江州之役后,铁骊部已降附女真。据《金史·奚王回离呆传》载,奚王又称奚铁骊王。铁骊好铁勒,古部族名,奚据其地,号称铁勒州。可见奚王率本部屯戍松花江流域,是为防遏女真。
南京地区也有部分奚军驻防。《契丹国志·道宗皇帝》载,清宁九年(1063),南京留守耶律明响应重元叛乱,“领奚兵入城授甲,欲应之。”
奚六部的留后户大本营仍以中京地区为中心。宋真宗天禧四年(辽圣宗开泰九年,1020)宋绶使辽途经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南大明城),记道:“由古北口至北皆奚境。奚本与契丹等,后为契丹所并,所在分奚、契丹、汉人、渤海杂处之。”[36]辽兴宗、辽道宗时期先后使辽的宋使余靖、苏辙均提及奚王府位于中京南,苏辙还亲见“奚人自作草屋住”。[38]
五院、六院、乙室三部自东至西一线排开,当有监视、威慑燕云地区汉军的战略意图,奚部屯戍于东北,自也有对渤海军的同样制衡作用。前三部皆驻防于燕云北部,而非置于宋辽沿边,主要是便利部族军的畜牧生产。一旦边界有警,骑兵能够迅速南下。
三、部族军屯戍的结果
辽朝部族军的屯戍制度,为其疆域的稳固曾起过积极的作用。辽朝疆域辽阔,南邻北宋,东濒高丽,西接西夏,周边还分布着数十个大小不等的属国属部,可谓“居四战之区”[39]。它能雄踞诸国间近二百年,无疑得利于稳固的边防。
另一方面,部族军戍边是一项相当艰苦繁重的兵役负担。圣宗统和早期,漠北尚无戍军时,西北诸部已饱受兵徭杂役之苦,“每当农时,一夫为侦侯,一夫治公田,二夫给官之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一遭寇掠,贫穷立至。”[40]“侦侯”指部民(即部落军士)巡察境内,防范邻族的侵扰,并维持治安。“官之役”指部民承担的各色差役。漠北边防城建立后,戍军之苦日益严重。部民戍边往来数千里,中途已资粮殆尽,抵达戍地,由于环境恶劣,耕牧所得入不敷出,从部落大本营运送物资补充给养更是劳民伤财。加上外族的骚扰,军民往往“只牛单毂,鲜有还者”,以致“徭役日增,生业日殚”。[41]
边防线拉得过长,特别是在漠北大量置戍,非但劳民疲兵,而且加剧了民族矛盾和冲突。如边界戍“储部纵民畜牧,反招寇掠”。[42]辽圣宗以后,阻卜、乌古等族的反抗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繁重的戍边任务终于成为辽朝严重的政治、军事痼疾。到辽朝后期,西北边患日益严竣,加以女真族的崛起,愈益频繁的调发加速了部民的贫穷破产,也加速了辽朝的灭亡。
注释:
[1][2][3][5][8][9][13][15][33][34]《辽史·营卫志·部族》。
[4]《辽史·兵卫志·兵制》。
[6][10][25][29]《近史·兵卫志·众部族军》。
[7](宋)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明刊本,1946年)。
[11](宋)沈括《熙宁使契丹图抄》载:“自澄州大山之西为室韦,今谓其皮室,其俗类契丹。”室韦号皮室者,即大、小二黄室韦。贾敬颜教授考证,澄州即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乌丹城,澄州大山则今帕凌哈达坂山(《〈熙宁使契丹图抄〉疏证稿》,《文史》第22辑)。
[12]《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载:诸部皆有补役之法,法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居者,行者显指部落留后户和戍守户而言。
[14]《辽史·食货志》上。
[16][17][24][41]《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
[18][40]《辽史·耶律昭传》。
[19]《辽史·地理志·上京道》边防城。
[20]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三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版)。
[21]见《韩橁墓志铭》、《耶律宗政墓志铭》、《北大王耶律万辛墓志铭》(《全辽文》)。
[22](宋)路振《乘轺录》(贾敬颜教授疏证稿,油印本)。
[23]《辽史·百官志·南面边防官》。
[26]《辽史·耶律觌烈传》。下文如无注明,引文及史料均出自《辽名》列传、本纪。
[27]参见《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七年(1123)四月和《完颜斡鲁传》。
[28]参见《辽史·耶律仁先传》、《萧韩家奴传》、(卷96)、《契丹国志·道宗皇帝》。
[30]《读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62宗真宗景德三年二月戊寅。
[31]《长编》卷265宋神宗熙宁八年六月壬子。
[32]《金史·完颜希尹传》。
[35]《金史·太祖本纪》都勃极烈二年(1114)十一月。
[36](宋)宋绶《契丹风俗》(贾敬颜教授疏证稿,油印本)。
[37](宋)余靖《契丹官仪》,苏辙《栾城集》卷16《奉使契丹二十八首》之《奚君》、《出山》。
[38]参见《辽史·百官志·北面边防官》和(宋)史愿《亡辽录》。
[39]《辽史·百官志·北面边防官》。
[42]《辽史·耶律唐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