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普法宣传的创新
——以新湖南客户端《法庭薇日志》专栏为例分析
王为薇1张艺凡2
(1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长沙 410005 2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长沙 410000)
【摘要】 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移动新媒体普法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年8月23日,湖南省首个新媒体普法专栏——《法庭薇日志》在新湖南客户端正式上线。一年多来,该专栏共推出了近60期特色鲜明的新媒体普法产品。该产品以H5为外在呈现形式,以日记体新闻和普法视频为内在构成要件,较好地实现了技术手段及内容呈现的创新,获得了用户较高的认可。本文以该栏目为例进行分析,探讨移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操作路径。
【关键词】 移动新媒体;普法;创新;法庭薇日志
一、《法庭薇日志》专栏主要创新亮点分析
不管哪个时代的新闻宣传工作,惟创新才有生命,才有活力,才能吸引用户,由此达到宣传思想、引导舆论的目的。《法庭薇日志》普法专栏可谓“应运而生”。
成联方:书画作品进入市场流通,书画界是持肯定态度的。书画界的“商品画”,叫“行画”,是贬义的。而黄宾虹3.45亿的《黄山汤口》,我们不叫它商品画,叫它艺术作品。
这一专栏应主管部门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提出的新的普法要求而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明确要求,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这一专栏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碎片化阅读习惯而生。根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9年6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占网民总数的99.1%[1]。目前,“碎片化阅读”“移动式学习”逐渐成为年轻人主要的阅读和学习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碎片化阅读不仅可以与普法宣传共生共荣,还可助普法宣传一臂之力。
等何东何西何北赶到医院,ICU门口果然站着一堆人,除了权筝的父母,还有何东的父母,再就是三叔四叔。三叔四叔一直在追问何守一,何东为什么没登记?这事怎么就弄成这样了?何守一不知道,没登记还是权筝妈妈打电话来说的呢,这脸可丢大发了,满腔的怒气就等着何东来发作呢。
该栏目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摈弃案件类新闻通稿的刻板模式和法律条文的晦涩难懂。而选择日记体新闻,则是因其“小而美”的特点,将叙述、议论、抒情融为一体,使得文本具有新闻时效性、生动性的同时,还具备了政论的逻辑性。以《法网恢恢,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文烈宏”》为例,专栏记者将文烈宏一审宣判现场主案宣判书长达355页、文烈宏女儿掌控的账户资金高达70亿元、“保护伞”悉数落网等客观见闻与专栏记者“湖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文烈宏’”的主观感受结合起来,将记事和抒情、议论结合起来,既强化了所要突出的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又展现了湖南政法机关在这场战斗中一查到底的决心。
从表现形式上看,《法庭薇日志》专栏的标题用语特色显著,即以“叙述+议论”“叙述+抒情”为基本形式,以第一人称视角向案件当事人发问,或直接向用户提出法律知识要点。如:《为朋友的借款担保,真的不是签个名这么简单啊!》《羊跪乳、鸦反哺,养父几十年的恩情你怎么就忘了?》。
截至2019年10月底,《法庭薇日志》已推出59期产品,在对所有产品样本调研的基础上,现对该栏目的构成元素作出如下梳理分析。
二、《法庭薇日志》专栏构成元素创新分析
从纵向对比上看,虽然日记体新闻由来已久,但放眼全国,以法庭为现场,以日记为体裁和形式,以新媒体为传播渠道的普法专栏则少之又少;从横向对比上看,目前,国内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普法栏目众多,且多为以案说法的形式展开,其中亦不乏观点交锋类的普法栏目。而《法庭薇日志》则利用日记体裁,将叙述故事、描写细节、发表议论、抒发情感结合得更为巧妙,更加突出专栏记者的参与性和在场性,从而也使得这一普法产品更为贴近事实、贴近用户。
郭庆光教授通过效果的影响程度对传播效果进行了概念界定,认为传播效果主要体现在受众认知、态度和行为三个层面。其中认知效果指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结构的变化;态度效果表现在人们的观念或价值体系而引起情绪或感情的变化;认知和态度的变化通过受众言行表现出来,则是行为效果。[2]
(一)选题广泛,四“点”开花
总的来看,专栏文章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等案件类型,涉及扫黑除恶、扶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婚姻家事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做到了选题的广泛性。
五村遗址刚被发现时,学者称之为大汶口文化的五村类型。以后,随着傅家遗址的发现,考古界又统称之为“傅家类型”。因为傅家遗址是目前所发现的鲁北地区最大的大汶口文化时期的遗址,具有地域文化上的独特性。
为了使法律知识能更有效地抵达用户,并内化于心,专栏还在延伸阅读上下了不少工夫。首先,每期配发一个由法官、检察官、高校法学教师、法学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录制的普法视频;其次,在部分文本中通过动图、长图、漫画等表现形式补充法律知识。如果说文本的案情或故事属于软性信息,那么,这部分延伸阅读的信息则较“硬”。在这个时候,专栏美编利用视觉手段,让这部分硬资讯活起来、动起来、软起来,进一步实现“硬内容”的“软传播”。
素养考查分析:该题考查了频数分布表与频率分布直方图之间的对应关系、平均数、概率等知识,以及纸笔作图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做好这题,要求学生能够根据题目中提供的频数分布表进行数据分析与数学计算.如第三问中,为了求出一年能节省多少水,可先求该家庭使用节水龙头前后50天日用水量的平均数:
(二)用户思维成为制作标题的基本导向
在新媒体时代,用户每日接收的信息十分庞杂,标题成了用户判断新闻是否有价值的第一信号。纵观59期《法庭薇日志》的标题制作,其基本导向即用户思维。如:《为朋友的借款担保,真的不是签个名这么简单啊!》《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在制作这些标题前,记者充分考虑了目标受众能从案件中获得哪些法律“干货”。
以陕西办事处、南阳办事处、邯郸办事处、胶东办事处、豫东办事处、晋南办事处、福建办事处,广西办事处、四川办事处、山西省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根据地,打造的十大现代农业技术服务的探索基地和价值营销的实践基地,形成了天脊品牌提升的重要基点和“市场堡垒”。
(三)文本“小而美”,兼顾情和理
《法庭薇日志》专栏命名将“法庭”“薇”“日志”三个词(字)相结合,表明了文本的现场感,专栏记者本人的参与感以及产品的日记体风格。它是一款兼顾了文本创新与形式创新的新媒体普法产品。
(四)延伸阅读化“硬”为“软”
具体而言,该栏目从四“点”出发,努力从兴趣上和心理上贴近用户。首先,结合特殊节点推送与之相关的产品以显其温度。如:六一儿童节发布儿童名誉权的案件,重阳节则讲述有关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纠纷;其次,跟进用户议论的热点进行及时报道以显其高度。如:湖南省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当天推送的《今天,我们以法之名捍卫湘籍烈士的荣誉与尊严》,就是应热点而“生”;第三,围绕用户存在误区的法律疑点进行解惑以显其深度。如:生活中,很多人认为不打不骂就够不上暴力,《这个案件让你更好理解不打不骂的“软暴力”》一文明确指出“软暴力”的违法犯罪性质及其内涵;第四,抓住用户学法难点进行剖析以显其力度。因遭遇性侵导致应激相关障碍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似乎没有现成答案,《夜班遭性侵算工伤不?这个女孩的经历传递法律的温度》一文指出:算工伤!这不仅是法律的温度,更是专栏力求给每位用户传递的力量。
(五)整体视觉设计凸显栏目特色
栏目界面以日记本为主要呈现形态。封面由新湖南客户端LOGO、栏目名称、单期标题和专栏记者手绘形象4个部分构成。在“法庭薇日志”这一栏目名称的设计中,巧妙地融入了法槌、天平、视频镜头、摄影机等元素,将新媒体的“新”表达得淋漓尽致。专栏记者手绘形象的加入,则在读者心中建立一种稳定的形象认知,增加产品的亲历感、在场性。单期标题以一支钢笔书写的运动效果出现,与主体日记本的形象相呼应,构成整体一致。在承载形式上,产品将文字、图片、视频、长图、漫画、动图等元素集纳起来,建立视听场景,最后通过H5的形式进行传播。
三、《法庭薇日志》专栏传播效果分析
1.4.1 提取 称取丝瓜样品40.00 g于250 mL锥形瓶中,加入5 mL盐酸,80 mL丙酮浸泡过夜(12~16 h),振荡提取60 min,提取液经装有助滤剂545的布氏漏斗抽滤,滤渣再用20~30 mL丙酮分次淋洗,合并滤液于500 mL分液漏斗中,用60 mL二氯甲烷振荡萃取15 min,下层有机相经装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过滤于250 mL磨口圆底烧瓶中,并用适量二氯甲烷洗涤漏斗,用旋转蒸发仪器减压蒸馏至近干。
具体到《法庭薇日志》专栏来说,其普法效果,作用于用户则依次对应为知法、守法和用法三个递进的阶段。《法庭薇日志》的普法效果,就体现在为用户提供法律知识,使用户在实际生活中利用这些法律“干货”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秩序,捍卫法律尊严等方面。
据笔者统计,专栏前57篇文章平均点击量为124417次,最高点击达322598次,专栏累计点击量为7091805次。从这几个数据可以看出,专栏产品在用户认知层面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专栏传播效果,2019年10月底,笔者通过问卷星专业问卷调查平台发放问卷236份,回收问卷236份,其中有效问卷234份。在234位填写调查问卷的用户中,有156位用户知道《法庭薇日志》专栏,占接受调查总人数的66.1%,另有33.05%的用户从未听说过这一专栏。这说明专栏具有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但其普法覆盖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对用户点击行为的调查中,55.13%的用户表示因喜欢专栏的形式和内容而选择阅读,24.36%的用户表示自己因为对法律知识感兴趣而阅读。还有10.9%的用户点击行为源于新湖南客户端点对点推送。在对自己为何没有点开专栏文章的理由阐释中,部分用户表示主要是因为专栏的标题没有吸引力,或觉得普法内容与己无关,亦或根本没有时间阅读等。
在对内容转化的调查结果中显示,84.28%的用户认为专栏文章能使自己更加知法、懂法。94.97%的用户认为专栏传播的法律知识有助于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思考
诚然,新闻信息的送达程度高,并不代表它已经得到了有效传播并成功影响了受众,媒体融合背景下的新闻传播领域还存在着新闻影响力和认同度的问题。[3]也就是说,在此后的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研究中,应更多地关注用户是否能够将产品中传达的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并运用到生活实践中,避免纠纷甚至案件的发生。此外,该专栏不管是栏目设计还是内容运营都基本做到了面向受众,但互动参与的践行略显不足。一个普法专栏若要形成品牌,离不开用户粘性的不断提升。未来的实操,专栏团队将通过线上线下的联动,将用户请进来,也将法律知识送到用户身边去,以期增强用户粘性,由此产生更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唐铮.深融时代,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报道的时、度、效[J].新闻战线,2019.09(上).
【作者简介】 王为薇,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记者、新湖南客户端政法频道主编。张艺凡,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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