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83;五”时期我国沿海地区工业发展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工业发展论文,沿海地区论文,时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五”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经历了89—91年治理整顿后期的经济复苏阶段、92—93年邓小平南巡以后的高速增长时期以及94—95年的宏观经济软着陆时期。沿海地区的工业发展受上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非常深刻。本文从这一时期沿海地区工业发展速度、工业所有制结构变化以及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方面论述“八·五”以来发展变化,指出沿海工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根据上述分析对沿海工业在此期间的发展作出结论。
一、“八·五”以来沿海工业的发展
1.沿海工业的发展速度
由于80年代末的治理整顿压抑了沿海地区的工业发展,因此伴随着92年开始的宏观经济扩张,沿海工业的反弹力度超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任何时期,使91—94年沿海地区的工业发展速度大大超前于中、西部地区。同“七·五”时期相比,91—94年沿海工业发展速度同全国工业发展速度相比的超前量以及中、西部工业发展速度同全国相比的滞后量均进一步扩大。(见表1)
表1“七·五”、 “八·五”时期三大地带及沿海各省(市)工业发展速度对比
“七·五” 时期
年均增长 年均增长率相当于同期
率 (%) 全国平均增长率的(倍)
沿海 20.75
1.0506
中部 18.13
0.9180
西部 19.37
0.9808
北京 16.75
0.8481
天津 16.31
0.8258
辽宁 15.71
0.7594
河北 20.85
1.0557
上海 13.61
0.6891
江苏 22.08
1.1178
浙江 21.08
1.0673
福建 25.15
1.2734
山东 26.38
1.3357
广东 28.99
1.4678
广西 20.45
1.0354
海南 21.85
1.1063
全国 19.75
91—94年
年均增长 年均增长率相当于同期
率 (%)
全国平均增长率的(倍)
沿海 36.131.0658
中部 30.090.8876
西部 27.390.8080
北京 29.140.8596
天津 28.230.8327
辽宁 30.060.8867
河北 34.741.0248
上海 27.050.7979
江苏 37.311.1059
浙江 42.021.2395
福建 46.951.3850
山东 39.011.1507
广东 39.501.1652
广西 40.591.1973
海南 38.871.1466
全国 33.90
91—94年全国按现价计算的工业生产年均增长速度为33.90%, 沿海工业总体增长速度为36.13%, 沿海各省(市)的工业发展速度依次为:福建、浙江、广西、广东、山东、海南、江苏、河北、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沿海地区工业发展速度南高北低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七·五”时期工业发展速度居全国领先的广东和山东两省,91—94年的工业发展虽然仍居全国前列,但其名次已让位于福建、浙江两省;老工业基地上海、辽宁以及北京、天津的工业发展速度虽然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同“七·五”时期相比,同全国发展速度的差距已有所缩小,其中上海、辽宁最为明显,这表明国家的改革开放以及“八·五”时期对老工业基地投入和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已取得了显著效果。
91—94年沿海各所有制工业发展状况如下:
(1)沿海的国有工业。91—94 年沿海地区国有工业的发展具有如下特点:首先,沿海国有工业按现价计算的年均发展速度(19.39 %),尽管高于全国国有工业的年均发展速度(19.00%), 但远远低于全国工业在此期间的年均发展速度(20.41%)。其次, 沿海各省(市)国有工业发展速度相差悬殊。91—94年按现价计算的福建省国有工业年均发展速度为34.82%,已超过同期全国工业的年均发展速度(33.90%),而同期天津国有工业年均发展速度只有12.52%, 只及全国年均水平的三分之一稍强。第三,过去国有工业规模较小的省,在此期间发展速度较快;而国有工业规模较大的省, 国有工业的发展速度反而较慢。 90年福建、海南、广西国有工业发展速度分别达到34.82%、25.19%和23.43%;而国有工业发展速度较慢的天津、上海、北京以及辽宁, 其国有工业产值90年已分别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69%、4.66%、1.94%和4.11%。以上事实说明,尽管国家在“八·五”期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植,但国有大中型企业集中的沿海老工业基地,国有工业的发展速度仍落后于东南沿海各省。(各省具体数据见表2)
表2 91—94年沿海各省(市)各所有制工业年均增长率(%)对照
国有工业 集体工业 城乡个体 其他经济
工 业类型工业
北京 18.1936.8738.02 63.41
天津 12.5232.8179.96 84.04
河北 21.6336.2658.56 121.29
辽宁 18.9035.2756.02 67.12
上海 12.7831.0895.88 86.41
江苏 19.8940.1345.25 84.25
浙江 20.2539.7782.04 108.58
福建 34.8259.7393.50 12.30
山东 21.8941.7460.14 160.16
广东 19.5338.1954.83 62.81
广西 23.4349.8797.12 113.01
海南 25.1958.0568.76 70.54
沿海 19.3939.5563.60 70.84
全国 19.0038.5861.82 77.60
从统计数字上看,沿海国有工业发展速度较慢,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国有工业改革相对滞后,需要解决问题较多所致;另一方面也应考虑到“八·五”期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集体联营企业发展迅速,上述企业很多是由原国有企业通过合资或股份制改造而成,而在统计上,上述企业的产值却被归在其他经济类型之中,这显然是对国有工业的贡献作了低估。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八·五”期间沿海国有工业发展速度同非国有工业相比,确实存在很大差距,但其真实速度显然要高于根据现有统计资料所计算出的发展速度。
(2)沿海的集体工业。 “八·五”期间沿海工业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非国有工业的迅速发展,91—94年按现价计算的沿海地区集体工业年均发展速度为39.55%,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年均发展速度5.65 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集体工业发展速度0.97个百分点。此间,沿海集体工业的发展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各省(市)集体工业发展速度之差距虽然较国有工业小,但也明显存在着低速和高速两大块。福建、海南、广西、山东、江苏的年均增长率(现价)都在40%以上,而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北京的年均增长率(现价)则小于37%。第二,广东集体工业的发展速度已在全国平均速度之下,这是否意味着在80年代推动广东非国有经济高速发展的各项有利因素,进入90年代后,其作用已逐渐削弱。
(3)沿海的城乡个体工业。91—94 年按现价计算的沿海城乡个体工业年均发展速度是63.30%, 为全国同期城乡个体工业平均发展速度的1.03倍,全国工业平均发展速度的1.88倍。发展速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广西、上海、福建、浙江、天津、海南、山东、河北、辽宁、广东、江苏、北京。沿海个体工业发展的另一特征是:“八·五”时期个体工业发展较快的省,在“七·五”末期其个体工业规模一般较小;而“七·五”末期个体工业规模相对较大的省,“八·五”时期的发展速度则有所下降。(见表3)
表3 91—94年沿海城乡个体工业发展速度和“七五”末期规模对照
发展较快的省(市)
91—94年年均 90年产值占全国工业
增长率(%) 总产值的比重(%)
广西 97.12 0.009
上海 95.88 0.006
福建 93.50 0.135
浙江 82.04 0.392
天津 79.96 0.017
海南 68.76 0.009
发展较慢的省(市)
91—94年均 90年产值占全国工业
增长率(%)总产值的比重(%)
山东60.14 0.662
河北58.56 0.479
辽宁56.02 0.462
广东54.83 0.381
江苏45.25 0.447
北京38.02 0.023
(4)沿海其它经济类型的工业。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划分,其它经济类型的工业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其它经济类型工业。可以预料沿海未来的经济增长推动力将有很大一部分来自该类型工业。
91—94年沿海地区按现价计算的其它经济类型工业年均增长率为70.84%,低于同期全国年均增长77.60%的总体水平,按增长率排列依次为:山东、河北、广西、浙江、江苏、天津、海南、辽宁、上海、北京、广东、福建,其中,山东、河北、广西、浙江、江苏以及天津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在“七·五”末期沿海该类型工业的总产值已占全国同类型工业总产值的94.27%,因此, 在“八·五”时期发展相对较慢是可以理解的。
本期沿海其他经济类型的工业发展具有如下特点:首先,“七·五”末期规模较小的省,本期发展速度相对较快;而“七·五”末期规模较大的省,在本期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见表4)。第二, 本期工业增长最快的福建省,该类型工业的年均增长率只有12.30%, 为沿海最慢的省。第三,尽管广东省该类型工业在本期的年均增长率居沿海地区第十一位,但94年该类型工业的产值仍为沿海地区第一,并且是第二位上海的1.84倍。
表4 91—94年沿海其它类型工业发展速度和“七·五”末期规模对照
山东河北 广西
91—94年年均增长率(%) 160.16 121.29 113.01
在沿海位次
1
2 3
90年产值(亿元) 14.379.71 5.37
在沿海位次
91011
福建 广东 北京
91—94年年均增长率(%) 12.362.81 63.41
在沿海位次 12 11 10
90年产值(亿元) 92.56
385.98 52.03
在沿海位次 41 6
通过以上分析对沿海91—94年的工业发展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沿海工业的发展速度继续领先于东部地区,并且同中、 西部的差距有所扩大。
(2)沿海老工业基地的工业发展速度尽管仍低于全国总体水平,但同全国工业总体增长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3)尽管沿海工业的增长仍呈南高北低的局面, 但工业增长最快的地区,已由广东转向福建、浙江、山东。
(4)沿海国有工业的增长速度仍大幅度落后于非国有工业, 非国有工业的增长已成为沿海工业增长的主要决定力量。就非国有工业而言,集体工业的增长相对较缓,而以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为代表的其它经济类型的工业,正成为沿海新一轮工业增长主要推动力。
2.沿海工业的所有制结构变化
91—94 年沿海国有工业产值占沿海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由90 年的47.47%,下降到94年的28.09%;集体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1.0%上升到45.29%;个体工业由4.94%上升到10.30%;其它类型工业由6.58%上升到16.32%。 各所有制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变动幅度为:国有工业下降了19.38个百分点,集体工业上升了4.28个百分点,个体工业上升了5.36个百分点,其它类型工业上升了9.74个百分点。同全国变动幅度相比,国有工业下降的幅度、集体工业和个体工业上升的幅度都小于全国同期的平均水平,而其它类型工业上升的幅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详细数据见表5)。 由于“八·五”时期沿海国有工业和非国有工业的发展速度进一步扩大,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的下降幅度同“七·五”时期相比明显加快(“七·五”时期下降了11.57%)。
表5
“八·五”时间沿海各省各所有制工业产值占各自省(市)工业总产值比重(%)的变动状况
国有工业
90年比生 94年比重94年比90年上升或下降
北京63.19
44.37 -18.82
天津59.46
35.26 -24.20
河北49.41
32.81 -16.60
辽宁61.23
42.75 -18.48
上海68.25
42.37 -25.88
江苏34.32
19.95 -14.37
浙江31.25
16.06 -15.19
福建45.12
31.97 -13.15
山东41.42
24.49 -16.93
广东40.24
21.69 -18.55
广西72.18
42.89 -29.29
海南75.71
50.03 -25.74
沿海47.47
28.09 -19.38
全国54.60
34.07 -20.53
集体工业
90年比重 94年比重
94年比90年上升或下降
北京 28.92 36.49
+7.57
天津 34.63 39.85
+5.22
河北 39.53 41.34
+1.81
辽宁 28.24 33.03
+4.79
上海 19.92 22.56
+2.64
江苏 58.02 62.93
+4.91
浙江 60.07 56.35
-3.72
福建 31.40 43.84 +12.44
山东 50.73 54.83
+4.10
广东 34.68 33.39
-1.29
广西 20.48 26.45
+5.97
海南 8.10 13.60
+5.50
沿海 41.01 45.29
+4.28
全国 35.62 40.87
+5.25
城乡个体工业
90年比重94年比重94年比90年上升或下降
北京 0.75 0.98
+0.23
天津 0.59 2.28
+1.69
河北 10.20 19.56 +9.36
辽宁 6.87 14.23 +7.36
上海 0.09 0.49
+0.40
江苏 3.87 4.85
+0.98
浙江 6.55 17.67 +11.12
福建 6.07 18.25 +12.18
山东 7.20 12.26 +5.47
广东 4.79 7.27
+2.48
广西 5.72 22.12 +16.40
海南 4.70 10.24 +5.54
沿海 4.94 10.30 +5.36
全国 5.39 11.51 +6.12
其它经济类型工业
90年比重
94年比重 94年比90年上升或下降
北京 7.0818.16+11.08
天津 5.3322.61+17.28
河北 0.866.29 +5.43
辽宁 3.669.98 +6.32
上海 11.75
34.58+22.83
江苏 3.7912.28+8.49
浙江 2.139.91 +7.78
福建 17.40
5.94 -11.46
山东 0.658.01 +7.36
广东 20.29
37.65+17.36
广西 1.628.54 +6.92
海南 11.51
26.19+14.68
沿海 6.5816.32+9.74
全国 4.3813.55+9.17
各所有制工业在沿海各省(市)变化情况大致如下:
(1)“七·五”末期国有工业产值所占比重较大的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广西、海南国有工业下降幅度较大,其他省份的下降幅度较小。
(2)总体上,沿海集体工业所占比重的变动百分比相对较小, 但福建省集体工业所占比重由90年的31.40%,上升到94年的43.84%,四年间上升了12.44个百分点,居沿海各省市之首。广东、 浙江集体工业所占比重相对有所下降。
(3 )由于在“八·五”时期沿海城乡个体工业的性质有悖于规模经济,因此,大中型企业集中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以及改革开放较早的广东个体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都较小。但沿海新近崛起的福建、浙江、广西该类型工业不但发展快,而且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亦提高较快。
(4)其它类型工业是沿海在91—94年间工业发展中最快的部分,其中上海、广东、天津、海南、北京在此期间该类型工业产值在各自省(市)的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上升了22.83、17.36、17.28、14.65以及11.08个百分点,特别是广东、上海该类型工业的产值在各自省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一。江苏、山东、浙江三省该类型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虽然只上升了8.49、7.36和7.78个百分点,但其产值已分别达到1206.25亿元、658.26 亿元和577.84亿元,在沿海仅次于上海和广东,分居第3、4、5位。 但也应看到,在此间工业增长最快的福建省,该类型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反而由17.40%下降到5.94%,下降了11.46个百分点,为沿海所独有。这是否意味着,福建省在“九·五”期间如要继续保持其“八·五”时工业发展速度的领先地位,大力发展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已成为必然。
3.沿海工业的经济效益
(1)全员劳动生产率继续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90 年沿海和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现价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为29335 元和24981元,94年该值分别上升到76106元和61652元, 四年间沿海和全国各增加了1.59倍和1.48倍,沿海的增长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沿海各省的增长水平并不一致,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以及海南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北部的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的增长速度则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京、津的增长速度虽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绝对数量还是在全国水平之上,只有辽宁、河北的增长速度和绝对数量都在全国水平之下(见表6)。
表6
“八·五”期间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利税总额增长状况
全员劳动生产率
90年值(元)
94年值(元)94年比90年增长倍数
北京 36087 969541.41
天津 32925 727131.21
河北 21770 471711.17
辽宁 23120 522081.26
上海 41761 111459
1.67
江苏 28679 841541.93
浙江 26993 755141.80
福建 25421 652751.57
山东 29919 759231.54
广东 35358 990621.80
广西 24295 608141.50
海南 24662 718781.91
沿海 29335 761061.59
全国 24981 616521.48
利税总额
90年占全国百分比(%)94年占全国百分比(%)
北京 5.17
3.72
天津 2.46
2.23
河北 3.12
4.05
辽宁 5.76
5.86
上海 10.38 8.95
江苏 8.29
7.69
浙江 5.32
5.17
福建 2.31
2.62
山东 6.83
7.90
广东 6.24
9.69
广西 2.14
2.04
海南 0.18
0.25
沿海 58.24 60.17
全国 100.00
100.00
“八·五”期间国家特别强调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始终把搞活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对国有企业从多方面进行重点扶植,这一工作已取得成效。我们看到(见表7 )尽管“八·五”期间国有工业发展速度同非国有工业相比有很大差距,但此间沿海总体上国有独立核算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倍数已超过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倍数。这不仅是沿海国有企业多年改革所取得的成就,而且也表明,沿海国有企业在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上已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使我们看到了国有企业的希望。
表7
“八·五”期间沿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状况
全员劳动生产率
90年数量(元)94年数量(元)94年是90年的倍
数=A
北京38867 786382.0233
天津39885 693111.7378
河北24536 476091.9404
辽宁29351 605702.0636
上海50982 106581
2.0906
江苏36982 761482.0591
浙江36223 770012.1257
福建28921 595292.0584
山东33291 698552.0983
广东41170 984432.3911
广西27750 630522.2721
海南25047 622372.4848
沿海35114 718092.0433
全国29273 593762.0284
94年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A/B
工业生产总值是90年的倍数=B
北京
1.91581.0561
天津
1.67461.0378
河北
2.23680.8675
辽宁
2.02441.0194
上海
1.60381.3035
江苏
2.04681.0060
浙江
2.05161.0361
福建
1.84231.1173
山东
2.29660.1937
广东
2.09951.1389
广西
2.35460.9650
海南
2.49970.9940
沿海
2.00121.0210
全国
2.01281.0077
从各省份的情况看,沿海只有河北、山东、广西以及海南四省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稍慢于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但差距已不大。而上海、广东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工业生产总值增长倍数之比分别达到1.30和1.14,在沿海极为突出。这进一步说明了改革开放对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利税总额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尽管“八·五”期间全国工业的资金利税率和产值利税率都有所下降,但沿海利税总额的增长速度仍超出全国平均水平(见表6)。90 年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为1133.26亿元, 占同期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58.24%,这一比例94年上升为60.17%,其中仅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四省利税总额就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34.23%。 沿海工业利税总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非国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总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90年沿海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只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16.84%,而到94 年这一比重则提高为31.74%,其中以海南、广东、广西、天津、福建、上海增长较快, 94年比90年分别增长了12.55倍、7.12倍、6.96倍、4.93倍、4.47 倍和4.42倍。
二、沿海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经济效益的某些方面仍不如人意
(1)总体上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低于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 尽管“八·五”期间沿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已超过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但从整体上看,沿海各省(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除上海已超过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外,其余各省(市)都低于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特别是沿海工业增长较快的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广西这一差距更为明显(见表8)。 其主要原因是在此期间沿海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同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差距较大(见表8)。这充分说明, “八·五”期间沿海各省(市)靠非国有工业高速发展所获取的发展速度,主要还是依赖非国有工业的外延扩大再生产所取得。因此,贯彻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这一方针,在沿海“九·五”的工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表8 “八·五”期间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作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工业生产增长状况对比
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工业生产总值 劳动生产率 B/A
(94/90)=A (94/90)=B
北京 2.4813
2.4096 0.9711
天津 2.4666
2.2084 0.8953
河北 2.6433
2.2282 0.8430
辽宁 2.4431
2.2581 0.9243
上海 2.4811
2.6690 1.0757
江苏 3.1784
2.9325 0.9226
浙江 3.2100
2.7972 0.8715
福建 3.2109
2.5676 0.7966
山东 3.2181
2.5377 0.7886
广东 3.8591
2.8017 0.7260
广西 3.0419
2.5031 0.8229
海南 3.2672
2.9145 0.8920
沿海 2.9840
2.5944 0.8964
全国 2.7477
2.4680 0.8982
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工业生产总值
劳动生产率D/C
(94/90)=C
(94/90)=D
北京 3.9134
3.27560.8370
天津 4.6952
3.46330.7376
河北 3.6149
2.71730.7507
辽宁 3.6152
2.95970.8187
上海 4.9670
4.21330.8483
江苏 4.0937
3.61770.8836
浙江 4.0323
3.28070.8136
福建 5.0420
3.13070.6211
山东 4.4182
3.06210.6931
广东 5.7448
3.23360.5629
广西 5.3563
3.53880.6607
海南 6.6328
4.18170.6305
沿海 4.4528
3.37080.7570
全国 4.2577
3.33570.7873
(2)国有企业的资金运用效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八·五”以来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普遍呈下降趋势,但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的相对下降幅度甚至大于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相对下降的平均水平,这一现象的产生同“八·五”时期沿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大幅下降有直接关系。“七·五”末期的90年沿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为13.77%,高于全国(12.20%)和沿海(13.22%)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 甚至大于全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见表9)。
表9 “八·五”期间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交锋早税率变动状况(%)
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90年数值 94年数值 94年比90年相对
上升或下降(%)
北京
20.18
12.92 -35.98
天津
13.08
9.27
-29.13
河北
8.249.36
+13.59
辽宁
9.128.07
-11.51
上海
20.96
12.91 -38.41
江苏
12.74
9.34
-26.69
浙江
15.97
11.14 -30.24
福建
15.66
12.53 -19.99
山东
10.37
10.60
+2.22
广东
12.35
9.20
-25.51
广西
16.09
13.16 -18.21
海南
7.237.70+6.50
沿海
13.22
10.26 -22.39
全国
12.20
10.21 -16.31
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90年数值94年数值 94年比90年相对
上升或下降(%)
北京
20.5712.59 -38.79
天津
12.756.26 -50.90
河北
7.44 8.93 +20.27
辽宁
8.73 7.99
-8.48
上海
21.4011.28 -47.29
江苏
14.337.94 -44.59
浙江
18.029.81 -45.56
福建
16.5614.82 -10.51
山东
10.308.58 -16.70
广东
15.4311.17 -27.61
广西
17.2812.75 -26.22
海南
7.32 6.12 -16.39
沿海
13.779.01 -30.21
全国 12.43 9.77 -21.40
十分巧合的是,沿海国有企业资金利税率下降幅度大的省,正是那些重加工工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相对发达,对外部原料依赖较大的地区(见表10)。这是否可以说明,随着中、西部工业的发展,使沿海传统的加工工业发达省区获取原料的成本正在迅速增加,使沿海工业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下降,而国有工业在管理、体制、结构等方面的问题,无疑使这一现象得到加重。因此,“九·五”期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是沿海国有企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表10 沿海各省(市)加工工业发展水平和“八·五”期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下降幅度对比
94年以农产品为原料工
94年农业生产总值
业总产值占全国该类工占全国农业生产
工业总产值比重(%)A 占值比重(%)=B
⑴⑵
天津 2.04 0.06
上海 5.50 0.89
浙江 9.93 4.50
江苏 15.20 8.48
北京 2.36 0.92
广东 11.06 7.31
广西 2.04 3.41
山东 11.06 8.81
海南 0.34 1.08
福建 3.23 3.75
辽宁 3.27 8.82
河北 3.25 5.06
重加工工业产值
占本省(市)工业 C—A/B
总产值比重(%)
⑶
⑷
天津 29.49 3.40
上海 30.76 5.96
浙江 24.58 2.21
江苏 31.98 1.79
北京 33.37 2.57
广东 22.87 1.51
广西 28.83 0.60
山东 26.02 1.25
海南 17.28 0.31
福建 24.11 0.86
辽宁 28.55 0.86
河北 25.31 0.64
91—94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 率下降幅度(%)
⑸
天津-50.96
上海-47.29
浙江-45.56
江苏-44.59
北京-38.79
广东-27.61
广西-26.22
山东-16.70
海南-16.39
福建-10.51
辽宁 -8.48
河北+20.27
注:本表第3、4列数值越大,表明对外部原料需求越大。
2.沿海南部工业增长较快的地区工业企业规模较小。
前面已经谈到,“八·五”期间福建、浙江、广西的工业增长速度分居沿海第一、二、三位,但该三省94年工业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分别只有367.49万元、452.73万元和994.21万元,二者相差甚远。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企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很难在这些地区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从长远看,这些地区在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最终使这些地区的增长势头受到抑制。
通过以上分析,对沿海“八·五”期间的工业发展,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沿海工业的发展速度从整体上继续领先于中、西部地区, 同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上的相对差距继续扩大。沿海工业发展速度较快的原因,主要是源于非国有工业的高速增长,但沿海非国有工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并未同工业生产的增长同步增长,经济效益不如人意。“九·五”期间沿海工业特别是非国有工业一定要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工业发展首要任务来抓,努力提高沿海工业增长质量。
(2)80年代发展缓慢的沿海老工业基地,进入90 年代工业增长速度有所加快,特别是上海,不但工业增长速度加快,而且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已超过其工业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为沿海所独有,这是开放开发浦东给上海工业带来的喜人变化。此外,沿海工业增长最快的地区,已由广东、山东转为福建、浙江,但该两省的工业增长质量相对较低。
(3)沿海各所有制工业的发展正趋于平衡。 国有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百分比的下降幅度虽然大于“七·五”时期,但已小于“八·五”时期全国国有工业下降的平均水平;“七·五”时期发展较快的集体工业,“八·五”时期增长速度已经放缓;个体工业和其它经济类型工业的增长速度相对加快,特别是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正成为沿海新一轮工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4)“八·五”期间, 沿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相对下降的幅度已大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沿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不但其相对下降幅度大于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平均下降水平,就其绝对数量而言,已在全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之下。沿海加工工业发达的省(市),这一特征更为明显。这提示我们,当前沿海工业特别是沿海的国有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滞后性已十分明显,“九·五”期间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已成为沿海各省(市)贯彻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变所要做的主要任务之一。
注释:
〔1〕由于统计资料的不甚完善, 使按可比价格计算沿海总体及各省(市)的工业发展速度有很大困难,因此,本文中的发展速度全部采用现价计算,这样,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夸张,为消除这一误差,本文在谈到发展速度时,尽量和全国发展速度进行比较,以消除这一误差。
〔2〕本文中的“八·五”时期,时段为91—94年。
〔3 〕本文表格所列数据均根据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统计年报》所提供的数据计算而成。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全员劳动生产率的计算方法从1993 年开始改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为使本文数据具有可比性,本文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仍采用93年之前的计算方法,即: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生产总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5〕受资料限制,本文的全员劳动生产率采用现价计算, 但由于本文着重进行各省之间的比较,而不是计算发展速度,因此,采用现价不影响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