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族谱中的远代世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系论文,族谱论文,明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20;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01-0090-08
明清以来修撰的家族谱,大多数以宋代以后的祖先为始祖,但同时也往往不惮其烦地追溯始祖以前的远代祖先,一些族谱甚至把远代祖先的记事作为族谱内容的主体。族谱越具规模,记事就越完备,由罗列名人,到串连成谱;修撰越晚近,溯代就越久远,由汉唐而上,远至唐虞三代;林林总总,蔚为大观。治谱之人,或信其为古史而不吝笔墨,或斥其虚妄而弃置不理;史家则素知此类记事既非附会杜撰,亦不过移录旧史,从不以为证史之凭。然而,在族谱中叙述远代世系,并非只是少数酸儒文侩之所为,许多儒宗名家编撰的族谱,亦不吝笔墨,历数世胄。如在清末民国时期公认为族谱之典范的南海九江朱次琦编撰的《南海九江朱氏族谱》中的《宗支谱》首卷,就在“族姓源流”的名目下,将本族远代祖先追溯至颛顼。据云,颛顼后裔有一人名安,“周武王克商,封安苗裔峡于邾为附庸”,“战国时为楚所灭,邾既失国,子孙去邑为朱氏”,“厥后枝条繁衍”,之后名人辈出,至魏晋时“族望冠东南,遂为天下右姓”。接着,《族谱》的记叙由“族姓源流”转到与本族宗支连接起来,述曰:
晋祚播迁,衣冠南徙,遂有逾岭居始兴者……沿唐逮宋,门才不坠。元祐时,有司法参军缨;崇宁时,有广州司理宗俞;嘉定时,有新喻尉晞父;宝祐时,有恩州文学廷直,并繇廷试特奏通籍南雄州保昌,族属乃霦霦昭曜岭海间……度宗成淳末保昌民因事移徙,有讳元龙者,与弟元凤元虎,浮海南下,散居九江上沙及清远潖江铁头岗新会水尾等处,而九江上沙乃元龙公之族也。
如此记述,既然为从朱九江这样的大学者到乡村士人纂修谱牒所重,就不应简单视之为虚文饰词,其所表露着的文化风习,研究族谱者或有稍加留心之必要。
现今传世族谱,始祖及其以下分支的谱系,最早也只始于宋代以后。此一事实,皆因近世族谱,实为宋代以后的创制,此乃学界共知之事实。湛若水《甘泉先生文集》(嘉靖十五年刻本)内篇卷之6《叙谱》云:
族谱之作,其起于中古乎!宗坏而后谱作,谱作而后分明,分明而后义生,义生而后礼行,礼行而后祖尊,故人伦正而风俗厚矣。是故正名分,兴礼义,莫大乎谱。
甘泉所言“起于中古”之“谱”,是宗法废坏之后的产物,也就是我们今日能见之近世族谱。中古之前,亦有另一种谱牒,然仅见于少数士族世家,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四部丛刊影印元刻本)之《集古录跋尾》卷2《后汉太尉刘宽碑阴题名》记曰:
右汉太尉刘宽碑阴题名。宽碑有二:其故吏门生各立其一也。此题名在故吏所立之碑阴,其别列于后者,在宽子松之碑阴也。宽以汉中平二年卒,至唐咸亨元年,其裔孙湖城公爽以碑岁久,皆仆于野,为再立之,并记其世序。呜呼!前世士大夫世家著之谱牒,故自中平至咸亨四百余年,而爽能知其世次如此之详也。盖自黄帝以来,子孙分国受姓,历尧舜三代,数千岁间,诗书所纪,皆有次序,岂非谱系源流,传之百世而不绝欤。此古人所以为重也。不然,则士生于世,皆莫自知其所出,而昧其世德远近。其所以异于禽兽者,仅能识其父祖尔,其可忽哉。唐世谱牒尤备,士大夫务以世家相高,至其弊也,或陷轻薄,婚姻附托,邀求货赂,君子患之。然而士子修饬,喜自树立,兢兢惟恐坠其世业。亦以有谱牒而能知其世也。今之谱学亡矣,虽名臣巨族,未尝有家谱者,然而俗习苟简,废失者非一,岂止家谱而已哉。嘉祐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书。
欧阳修据刘宽碑阴刻记之世次推断“唐世谱牒尤备”,事实是否如此,非本文所论范围,暂不深究,但汉唐时谱牒,与宋以后之族谱并非一物,当毋庸置疑。更重要的是,欧阳修所言已经清楚显示,宋以后的士大夫,与前代士族并无直接联系,即或有联系,亦亡其谱牒,不明来处。这一事实,在宋儒言论中屡见不鲜,与欧阳修同时创制族谱规范的苏洵,亦尝言其编撰《族谱》之宗旨,苏洵《嘉祐集》(《四部丛刊》影印无锡孙氏小绿天藏影宋巾箱本)卷13《谱例》曰:
古者,诸侯世国,卿大夫世家;死者有庙,生者有宗,以相次也,是以百世而不相忘。此非独贤士大夫尊祖而贵宗,盖其昭穆存乎其庙,迁毁之主存乎其太祖之室,其族人相与为服,死丧嫁娶相告而不绝,则其势自至于不忘也。自秦、汉以来,仕者不世,然其贤人君子犹能识其先人,或至百世而不绝,无庙无宗而祖宗不忘,宗族不散,其势宜亡而独存,则由有谱之力也。盖自唐衰,谱牒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于是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昔者,洵尝自先子之言而咨考焉,由今而上得五世,由五世而上得一世,一世之上失其世次,而其本出于赵郡苏氏,以为《苏氏族谱》。
由是可知,在唐代以前,贵族阶级或尚能记录其先世历史,但到苏洵的时代,即使士大夫阶级亦失其先世世系的历史记忆,对于大多数庶人出身的新兴士大夫家族来说,更是如此。故苏洵编《族谱》只能记其高祖以下世系,苏洵《嘉祐集》卷13《族谱后录上篇》曰:
……其后至唐武后之世,有味道立,味道圣历初为凤阁侍郎。以贬为眉州刺史,迁为益州长史。未行而卒。有子一人,不能归,遂家焉,自是眉始有苏氏。故眉之苏,皆宗益州长史味道……自益州长史味道至吾之高祖,其间世次皆不可纪。而洵始为《族谱》以纪其族属。《谱》之所纪,上至于吾之高祖,下至于吾之昆弟,昆弟死而及昆弟之子。曰:呜呼!高祖之上不可详矣。自吾之前,而吾莫之知焉,已矣;自吾之后,而莫之知焉,则从吾《谱》而益广之,可以至于无穷。
然而,当时的士大夫阶级,对追述先世来历怀有浓厚的兴趣。苏洵就说,自己“既为族谱,又从而纪其所闻先人之行”,并把编撰族谱同让后人不至于忘其祖先、使本出一人之身的兄弟“未至于途人”的目的联系起来,从而达到“孝弟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的效果。由宋明之后的士大夫族谱这种理念,我们可以把握到宋以后的族谱隐含着一个固定的结构,即由可逐代查考的继嗣线连接起来的近世系谱和“所闻先人之行”两部分构成。这两个部分,在宋明时期仍属少数的编撰族谱的高层士大夫中,往往可以清楚区分开来。被后世奉为圭臬的欧阳修《欧氏谱》和苏洵《苏氏谱》就都是把两部分区分得非常清楚的。苏洵《嘉祐集》13《苏氏族谱》言:
苏氏《族谱》,谱苏氏之族也。苏氏出于高阳,而蔓延于天下。唐神龙初,长史味道刺眉州,卒于官,一子留于眉。眉之有苏氏自是始。而谱不及焉者,亲尽也。亲尽则曷为不及?谱为亲作也。凡子得书而孙不得书,何也?以著代也。自吾之父以至吾之高祖,仕不仕,娶某氏,享年几,某日卒,皆书,而他不书,何也?详吾之所自出也。自吾之父以至吾之高祖,皆曰讳某,而他则遂名之,何也?尊吾之所自出也。《谱》为苏氏作,而独吾之所自出得详与尊,何也?《谱》,吾作也。
苏洵在这里明确把远代祖先的来历与“谱为亲作”的世系区别开来,远代的祖先因为“亲尽”“而谱不及”,谱所书世代只是“自吾之父以至吾之高祖”。这种以小宗宗法所奉祀的代数为谱系记录的范围,是宋明时期很多士大夫所采用的族谱编撰原则,苏洵称之为“小宗谱法”。虽然苏洵同时也另行拟定了大宗谱法,但自己并没有付诸实践。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苏洵还是欧阳修,他们在创制族谱时,将同代人连属成为世系群体的系谱,实际上是以高祖以下为主体的。至于高祖之上的世系,苏氏谱明确说是“其间世次皆不可纪”;而欧氏谱虽上溯了九世,仍明确以断自高祖的原则为“谱图之法”。《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点校本)卷74《欧阳氏谱图序》云:
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
细读苏氏谱和欧氏谱,虽然其中都追述了一番远代祖先的源流,但是实际上都没有能够把远代祖先与近世祖先之间的系谱关系严格地接续起来,苏洵所作的谱图很清楚地表明是从苏洵的高祖开始的,对于高祖之前的祖先,苏洵只能感慨曰:“呜呼!高祖之上不可详矣。自吾之前,而吾莫之知焉,已矣”。欧阳修作的《谱图》复杂一些,历经多人修订,有不同的版本,“其间世次与表又多差殊”,已经很难判断哪些真正出自欧阳修自己之手。不过,就现在可见的文本来看,《谱图》的谱系也是断续的。从萧齐时的景达至唐代的琮之间的世系,与欧阳修从自己一代出发,向上一代代接续起来的世系之间是中断的。欧阳修用一句“琮以下七世,谱亡”来连接,已经明白无疑地显示出这是两段并不能接续起来的谱系。至于欧阳修从自己一代连续地上溯的谱系,虽然包括了9个世代,但其实他只把属于其高祖讬之子孙的同代族人收入《谱图》之中,讬之前的四代,则根据他定的“上自高祖,下至玄孙,而别自为世”的“谱图之法”来记录。也就是说,由欧阳修编撰的《谱图》而连属起来的世系群,仍然是以高祖以下子孙为范围的。事实上,欧阳修的《谱图》多个版本之间对于其高祖之前数代的祖先的人数和名字有数处异文,如果不是刻意篡改,也可以相信本来是出自口传的记忆。可以推测,欧阳修编《谱图》的时候,是没有早前的很确切的文字记录作为依据的,以至他自己及其后人要一再修订。这种情况,在相信有可能为欧阳修手书的写卷《欧阳氏谱图序》中(以下文字录自王鹤鸣《国宝〈欧阳氏谱图序〉简介》,《图书馆杂志》2003年第4期;宋人欧阳守道则认为此卷非出自欧阳修手笔,“疑其为公家童幼之所书,初学而习公字体者,莫知其的为谁矣。”见欧阳守道《巽斋文集》卷19《欧公帖》)讲得很清楚:
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而唐之遗族,往往有藏其旧谱者,时得见之。而谱皆无图,岂其亡之,抑前世简而未备欤?
这里道出的是欧阳修编撰族谱时代的一般性事实,由此可知,在欧氏谱和苏氏谱中,关于远代祖先的记述和近世世系的记录,有完全不同的来源,是两类截然不同的历史记忆。同时也证明了,宋明之后的族谱,与汉唐间的谱牒或氏族志一类典籍,中间本来存在断裂,并非一脉相承的记录。
有记载说,略早于欧苏的范仲淹亦有编撰家谱,明代有人看过据说源自范仲淹编家谱的《范氏家乘》,读后“深叹先生之世泽何其原本之深固而流裔之长且久也”(见吴伯宗《荣进集》卷4,《范氏族谱序》),但其实该《家乘》也显示出同样的事实。明叶盛《水东日记》(中华书局1980年点校本,标点引者稍有改动)卷8《范氏族谱世系》录据称为范仲淹后人持有的《范氏家谱序》云:
吾家唐相履冰之后,旧有家谱。咸通十一年,一枝渡江,为处州丽水县丞,讳隋。中原乱离,不克归,子孙为中吴人。皇宋太平兴国三年,曾孙讳坚、垌、墉、埙、埴、昌言六人。钱氏归朝,仕宦四方。终于他邦,子孙流离,遗失前谱。仲淹蒙窃国恩,皇祐中来守钱塘,遂过姑苏,与亲族会,追祖宗。既前谱未获,复惧后来昭穆不明,乃于族中索所藏诰书家集考之。自丽水府君而下,四代祖考及今子孙,支派尽在。乃创义田,计族人口数而月给之。又葺理祖第,使复其居,以求依庇。故作续家谱而次序之。皇祐三年正月八日,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户部侍郎知青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使充青州淄潍登莱沂密齐州淮阳军安抚使范仲淹谨述。此谱见于今广西参将都指挥使范信所谱叙……信之言曰:吾祖国初辰州教授,谪吏密云家焉。教授之子习武事矣。谱近年所修录。询其元本,曰:同楮钱焚之矣。信有将略,而素以墨闻。其言虽未可凭,而予甚爱公文之简而质也,故录之。
范履冰,武则天垂拱(685—689年)时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而范仲淹高祖范隋,唐懿宗咸通间(860—874年)任处州丽水县丞,两人相距不足200年,其间世次相续,仕宦如范隋之裔孙者,博洽如范仲淹者,都已不可稽考,更遑论其他家族了。我们在此暂不深究此文是否真的出自范仲淹手笔,即使姑信其实,亦可见宋明时期士大夫追述先世一般只在五代之内的事实。笔者以为,这种情况与服制及宗法祭祀礼仪有直接关系。但礼制问题,非本文所能论及,在此仅引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标点引者稍有改动)卷13中的一段论述,稍见其大略:
古人宗法之立,所以立民极,定民志也。今人不能行者,非法之不立,讲之不明,势不可行也。盖古者公卿大夫,世禄世官,其法可行。今武职犹有世禄世官遗意,然惟公侯伯家能行之。其余武职,若承袭一事,支庶不敢夺嫡,赖有法令维持之耳。至于祠堂祭礼,便已窒碍难行。如宗子虽承世官,其所食世禄,月给官廪而已。非若前代有食邑采地圭田之制也。故贫乏不能自存者,多僦民屋以居,甚至寄居公廨,及神庙旁屋。使为支子者知礼畏义,岁时欲祭于其家,则神主且不知何在,又安有行礼之地哉!今武官支子,家富能行时祭者,宗子宗妇,不过就其家飨馂余而已。此势不行于武职者如此。文职之家,宗子有禄仕者,固知有宗法矣。亦有宗子不仕,支子由科第出仕者,任四品以下官,得封赠其父母;任二品三品官,得封赠其祖父母;任一品官,得封赠其曾祖父母。夫朝廷恩典,既因支子而追及其先世,则祖宗之气脉,自与支子相为流通矣。揆幽明之情,推感格之礼,虽不欲夺嫡,自有不容已者矣。此势不行于文职者如此。故曰:非法之不立,讲之不明,势不可行也。知礼者,家必立宗,宗必立谱,使宗支不紊。宗子虽微,支子不得以富强凌之,则仁让以兴,乖争以息,亦庶乎不失先王之意矣。
明代宗法祭祀礼仪的这种现实,决定了在没有文字书写族谱编撰之前的家族,很难有更久远世系的记忆。事实上,从宋到明,许多士大夫初始编撰族谱的时候,常常也都是只能记录自己往上五代的世系。如明万历时任吏部尚书的张瀚在《松窗梦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卷6《先世纪》中记曰:
吾先世多隐德,胜国以前无闻,所仅传者,惟高祖以来四世。然而芳规懿矩,湮没不彰者多矣。余自幼闻之父兄所诵说,得其一二遗行,皆可令吾子孙世为,则敬录于左。若曰表彰先世之休美,阐扬潜德之幽光,则阙略未备,无由殚述也。
高祖介然公,始祖之继室王所生,前室姚已生子瓛,迨议继娶,以瓛寄养亲家,绐王无出,王乃纳聘来归。久之,习知王德,曰:“家务繁冗,奈何乏助,须借力亲中。”王曰诚然。始祖乃谓无庸借资,具以实告。王令即日来还,长既专主,少且勤学。世籍钱塘,仅以十一分弟。出居仁和,绝无计较。后瓛子五分资不均,争讼数年,有几缸几万传言,人益服吾祖之不可及也。他事高洁类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张瀚自幼听闻父兄口传的先祖事迹,实际上可追溯至作为高祖父亲的“始祖”,但他仍然说“所仅传者惟高祖以来四世”。可见其观念上的世系记忆仍以高祖为一关键的起点。又如《朱舜水文集》(日本正德二年刻本)卷20载朱舜水开列的《先世缘繇》如下:
前月初八日,伏承面谕。谨将先祖父官阶缘繇,开具呈览。
高祖处士,未有官职。
曾祖讳诏,号守愚;皇明诰赠荣禄大夫。先祖讳孔孟,号惠翁;皇明诰赠光禄大夫(此外连让三恩不受,复有二次登极覃恩不列)。
先父讳正,号定寰,别号位垣;皇明诰赠光禄大夫、上柱国、大(阙)兼太子太(阙)兼(阙)。前总督漕运军门,未仕。
祖父遭世承平,无所建树;滥叨国恩,循至大官。今子孙又碌碌,祸当变革,不能阐扬先德。恐清朝传记必不序及,承命谆切,腆颜胪列耳。
可见当时人对祖先的记忆或一般观念上要记录下来的祖先,常常都是由高祖开始的。明尹直撰《謇斋琐缀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钞国朝典故本)卷7记录了一个颇为有趣的故事:
成化丙午十月,予进太子少保尚书兼学士,万循吉与刘吉进少师少傅。万令中书为写祝文告家庙。予偶见其稿,止列祖、曾祖父,而不及高祖。予怪,问之,则曰:“先世迁徙不常,遂忘高祖之名,故每察不及。”予曰:“先儒酌情制礼,止祭四代,予尚以为简,不足以尽孝子慈孙之情,而先生乃不及高祖,其名虽忘,而神气相感,固未尝忘。盍追尊一道号,及今日祭以告知,传示子孙,不亦宜乎!”循吉喜曰:“承教,信乎!先生出自文献之邦,善于礼也。予思不逮矣。”予窃忖此公,自一纪之年发解,来京四十六载,不一展省,溺于富贵功名,略不念及于松楸,可谓孝乎?宜其忘高祖而不祭也。
万循吉只能知曾祖之名,高祖就遗忘了,故写祝文告家庙,只能列出曾祖之名,就被指责为不能尽孝,但批评者的建议,其实不过是多列一代,至高祖而已。这些事实都说明,在明代的时候,所谓记录先世,一般都只以高祖一代为限。宋明时期许多士人初辑族谱的时候,能够用文字把口耳相传记录下来的先人常不过三四代。如正德前后的诗文大家、“以复古自命”的李梦阳撰有《族谱》一篇,见于其《空同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38,其文曰:
往君子谓予曰:欧氏谱盖有远胄之谬,然欧苏谱又率详其所自出,乃益知不可矣。夫名实者不可以亡纪也,子孙而不录其先人,是悖乱之行也。夫李氏于吾,乃亦可谱也已。于是作李氏族谱,夫李氏莫知所从来矣,伤哉!或问何故,曰:二孤方龀,而贞义公及于难。夫李氏四世有三宗焉,我曾即我始,我祖继之宗者孟春乎,继别钊乎,继祢孟和乎。
予闻之先辈曰:国有史,家有谱,嗟乎!生死出处之际大矣,要之不离其事实,不然,后世何观焉。今人多不务实,予欲观者,彷佛其咳貌,故不暇忌细小。或问:谱至兄弟行而止。李梦阳曰:夫是,后予安能知焉。
世系
讳恩 子讳忠 子 刚 子 麟无嗣
庆 子孟春
讳正 子孟和
梦阳
孟章无嗣
敬 子 琎 予 钊
瑄无嗣
梦阳籍隶陕西庆阳卫,为军籍,其父为周王府教授,梦阳显荣后编撰族谱,尚且只能记录曾祖以下四代。其《族谱例义》开头数语,透露出也许是当时的士人共同的矛盾心态,既相信应该详录先人,又不愿有远胄之谬。此种暧昧的态度,常见于宋明时期士人的言行中。如欧阳修虽然修撰族谱时把先世一直追溯到从越王勾践到少康再到夏禹,却仍对曾鞏修家谱声称为曾子之后的做法不以为然,敖英《东谷赘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明嘉靖二十八年沈淮刻本)卷上载:
曾南丰修家谱,自以先世乃曾点之派,欧阳文忠公亦否之,盖以遥遥华胄,将谁欺乎?是以君子不可不慎也。
据说新发现的王阳明佚文《重修宋儒黄文肃公家谱序》(见方宝川《新发现的王守仁佚文》,《浙江学刊》1990年第4期,收入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中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当时学者的这种处境及其态度,其曰:
谱之为义大矣!有征而不书,则为弃其祖;无征而书之,则为诬其祖。兢兢焉尊其所知,阙其所不知,详其所可征,不强述其所难考,则庶乎近之矣。虽然,知不知与可征不可征,亦有为时地所限焉。或经兵燹之余,或值播迁之后,既编残而简断,亦人往而风微,近远难稽,盛衰莫必,则举废修坠,往往日耳之咨度,未能衷于一是。迨承平日久,里巷安然,相与讲敬宗收族之事,乃益详其体例,明于忌讳,前事每多抉择,后事弥昭审慎。故为人子孙,而欲光昭令绪,莫此为大焉!
这篇谱序是否出自王阳明之手,吾颇觉可疑,其中一些语句见于明初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中的《宗仪九首》(《四部丛刊》本),如果不是王阳明自己抄袭,就是后人假讬之作。但无论如何,方孝孺与王阳明都是堪称一代宗师的学者,这些言论代表了当时学者们的观念和立场。不过,尽管他们所强调的是“尊其所知,阙其所不知,详其所可征,不强述其所难考”,实际上到明中期的时候,在家谱编纂逐渐普及开来的趋势下,攀附古代名贤贵胄的风气也泛滥起来。陈白沙撰《汤氏族谱序》(下引三段陈白沙撰《族谱序》均据《陈献章集》卷1,中华书局1987年版,标点引者稍有改动)云:
家之谱,国之史也。本始必正,远迩必明,同异必审,卑而不援高,微而不附彰,不以贵易亲,不以文覆愆,良谱也。莫不有家也,大小异焉;莫不有世也,升降异焉。自吾之世推而上之,缺其不可知者,存其可知者,良谱也。世假谱以存者也,谱存之家,是名世家。修谱者不知世之重也,援焉以为重,无实而借之词,吾不欲观也。
白沙先生尝有《关西丁氏族谱序》一篇,为其好友新会知县丁积所修族谱作序,所论颇为有趣,反映了其时逐渐普及的族谱编撰风气下的一些情状,其序曰:
邑长丁彦诚尝欲修正其世谱,而患文献之无足征,以问于予。告之曰:“务远之详孰信,好大之同自诬。谱吾所知,世其赖之。”乃取其家旧所藏宗系图,上下亘数百年,著而为世者二十有一,朱墨漫灭之余,存者或谨识其行第而已。别出近谱一巨篇,世倍于图而辞芜陋亦甚焉。
丁氏之居关西者,每岁以社日有事于先祖,长老主祭者称述先世,以昭其族之人。其所称显而远者,丹阳司马。司马以降,曰一司徒、六节度、十二仆射、十光禄云。司徒于今无所考。图之世昉于此,别谱乃增至其上九世,世有显者焉。其他若众支之所属,世以增损,先后抵牾于图者十九。二者之间,孰得孰失,作谱者要自知之也。
丁氏始迁宁都之园村,子孙散居市落与他方者,日远日疏,莫能统一,各以其派为谱。关西之谱,以为司马首世,而以始迁关西之祖大郎首派,远近详略大小同异本于图,君一无所改于其旧,属某序之。君以成化戊戌进士,宰县一年,能使强者畏,弱者怀,尽毁邑中之淫祀,而以礼教禁民之邪。于兹六年矣,然犹未能皆得于人,则亦以其方枘而圆凿者有以致之焉。今是谱也,亦主于实而已,予故为辨而序之。
白沙先生以儒学宗师地位,坚持“谱吾所知”,反对无信自诬的立场很清楚,故对着好友所编族谱,亦要“辩而序之”。弘治时,时任广东布政司右参议的周宏以其族之谱请陈白沙作序,陈白沙后来撰写的《周氏族谱序》更明确表述了自己的态度,曰:
公以弘治己酉始至白沙。未几,公复来,与言家世缨簪,以其族之谱请序以付梓。予以不敏弗许。数载之内,屡致书嘱邦伯东山刘先生、按察使陶公,交致其恳。既而,公复以书来,曰:“吾周氏自昭信以上居洛阳,世次无考。今谱断自可知,以昭信府君为第一世祖,其不可知者阙之,不敢妄有攀附,以诬先代而诳后人。先生幸为某序之,将无负于先生之言。”某于是不敢复以不敏辞于我少参公,而嘉周氏之谱不务穷于远,为信谱也。
白沙先生的言行,也许代表了明代高层士大夫对于当时编修族谱中日盛的攀附缨簪风气的反对态度。谢肇淛《五杂俎》(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点校本,标点引者稍有改动)卷14《事部二》云:
三代而下,姓氏合矣。其同出而分支渐繁,愈不可考矣。春秋之时,善论姓氏者,鲁有众仲,晋有胥臣,郑有子羽,而其他诸子无称焉。溯流穷源,若斯之难也。世远人亡,文献无征;兵革变迁,国家更易;故名世君子,至有不能举其宗者,势使然也。然与其远攀华胄,牵合附会,孰若阙所不知,以俟后之人?故家谱之法,宜载其知者,而阙其疑者。
虽然明代士人常以此为修谱之原则,但其实只是以“谱断自可知”来判断族谱先代世系孰信孰诬,自然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随意取舍。既然范仲淹、欧阳修、苏洵等近世族谱编撰范式的创作者都一无例外要追溯远代祖先,后世之人竞相仿效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事实上,这种根据姓氏族源去追溯远代祖先的做法,本来就是在汉唐间的士族制度下形成的传统。关于唐代以氏族相尚的风气,沈括《梦溪笔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胡道静校证本)卷24《杂志一》曰:
士人以氏族相高,虽从古有之,然未尝著盛。自魏氏铨总人物,以氏族相高,亦未专任门地。唯四夷则全以氏族为贵贱,如天竺,以刹利婆罗门二姓为贵种,自余皆为庶姓,如毗舍首陀是也。其下又有贫四姓,如工巧纯陀是也……自后魏据中原,此俗遂盛行于中国。故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凡三世公者曰膏梁;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得入者谓之四姓。其后迁易纷争,莫能坚定,遂取前世仕籍,定以博陵崔、范阳卢、陇西李、荥阳郑,为甲族。唐高宗时,又增太原王、清河崔、赵郡李,通谓七姓。然地势相倾,互相排诋,各自著书,盈编连简,殆数十家。至于朝廷为之置官撰定,而流习所徇,扇以成俗。虽国势不能排夺,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谓之士族。此外悉为庶姓,婚宦皆不敢与百家齿……其俗至唐末方渐衰息。
既以氏族相尚,必有姓氏之籍流传,“姓氏之学,最盛于唐”(郑樵《通志》语)。王圻《续文献通考》(《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万历三十年松江府刻本)卷207《氏族考》记曰:
初太宗命诸儒撰氏族志,甄差群姓。其后门胄兴替不常,冲请改修其书……先天时睿宗复诏冲讨缀,书乃成,号姓系录。后柳芳著论甚详,今删其要。芳之言曰:氏族者,古史官所纪也,昔周小史定系世,辨昭穆,故古有世本,录黄帝以来至春秋时诸侯卿大夫名号继统。
唐代之后编撰的这类姓氏系录,不但令追溯远代世系的风习对宋明之后族谱编撰产生很大的影响,也直接为宋明之后的士人追溯远祖提供了直接的文献依据。明代修谱渐滥,对远代祖先的追述也愈益蔚然成风。凌迪知《万姓统谱》(《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自序曰:
余读眉山苏氏族谱引,感而辑姓谱,云:……夫天下,家积也。谱可联家矣,则联天下为一家者,盖以天下之姓谱之。夫自开辟来,遐哉,邈乎,生齿繁育,总总林林,受姓而载简册者,不啻百焉,千焉,而殆万也。……考之《世谱》曰,五帝三王,无非出于黄帝之后。黄帝一十五子,而得姓者十四,德同者姓同,德异者姓异,则知凡有生者,皆一人之身所分也。分而以嗣以续,愈远愈繁,由一人而百姓,而千姓,而万姓,虽棼焉,杂焉,散漫而不可统括,实一本一源之枝流耳。……故观吾之姓谱者,孝弟之心或亦可以油然而生矣,此余辑谱意也。
宋明时期,中古时代之谱学早已不传,但其中表达的观念在士大夫中流行起来,把自己的远祖来历追溯到三代甚至更早时代,至少也要把得姓来历以及汉唐之前的名人罗列一番,成为宋明士大夫编撰家族谱时热衷的做法。以汉应劭《风俗通·姓氏篇》、唐林宝《元和姓纂》、郑樵《通志·氏族略》一类姓氏书为蓝本,许多有关姓氏来源与列举各姓历代名人的书籍也应运而生。明代凌迪知撰《万姓统谱》就是其中一种,该书《凡例》更列举同类书籍之大略云:
姓氏一书,旧不下数十种,有论地望者,有论国氏者,有论声者,有论字者,有仿姓书编者。夫论地望,如《世本王侯大夫谱》、《姓氏英贤录》是也……论国氏者,如《氏族要状》、《通志氏族》是也……论声者,乃以四声为主,如《姓氏韵略》、《姓源珠玑》是也……论字者,乃以偏傍为主,如《仙源类谱》、《姓氏秘略》是也……有仿姓书编者,如《合壁事类》、《尚古类氏翰墨全书》是也。
明代以后,更有专门将某一姓氏的远代世系编撰成“某氏统宗谱”广泛流行,学界熟知者如程敏政《新安程氏统宗世谱》、《新安查氏统宗世谱》、《新安瑯琊王氏统宗世谱》、《庐江郡何氏大同宗谱》、《汪氏统宗谱》、《张氏统宗世谱》等。坊间流行这类书籍,时人编撰族谱时自然不乏依据。虽然很多士大夫要摆出一副“卑而不援高,微而不附彰”的清高姿态,但修撰族谱的根本目的是“尊祖敬宗收族”,从这个目的出发,士大夫自然要以把追溯远代世系纳入,使之成为族谱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朱次琦《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序例》曰:
古人自序如屈子离骚、马班二史,罔不上溯姓源,谱牒亦然。唐书宰相世系表、庐陵欧阳氏谱、老泉苏氏谱,并沿其例,乃古法也。宋朱长文朱氏世谱,明朱右邾子世家,今固未见。然姓族源流不可不考也。(近时诸城刘氏谱、景城纪氏谱,均以不著族姓源流为慎,盖非古义)
虽然朱九江把对远代祖先的追述归类为“族姓源流”,同始祖之下的“宗族系谱”区分了开来,从而巧妙地避开了在“弃祖”与“诬祖”之间作出两难选择的尴尬。不过,对于到清代已经在许多庶民百姓中普及开来的族谱编撰中,编撰者已经不必要小心翼翼地作出这样的区分,他们仿效士大夫编撰的体例,常常直接就把宋代以前的远代祖先同近世祖先的系谱连接了起来,甚至常常以各种手法,把原来并无清晰继嗣线连接的单个的远代祖先也串联起来,构成了能够同近世始祖直接连接起来的远代世系。这种现象虽然在晚近才普遍起来,但普及速度非常快,而且由于很多族谱的这一部分内容被编造得非常整齐,甚至天衣无缝,成为表达士大夫文化认同的一种历史记忆方式,以致直到今天竟更常被人们视作信史。治史之人当知其讹,唯以之窥探明清以来世态风习之流变,断不可用以为古史考辨之证据。
(本文承蒙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周鑫博士指正原稿的舛误并提供相关资料,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