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过剩经济中的体制转换与就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论文,体制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口存量巨大和劳动力严重过剩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中国经济是世界上劳动力过剩规模最大的发展中经济。在消除可能的恶性通货膨胀的“软着陆”取得成功之后,中国经济发展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运行态势。为深化改革,实现第二步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组国有企业,解决其长期存在的冗员问题已刻不容缓。中国农业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焕发的活力已经基本释放出来后,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也是必然的选择,伴随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还将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我国城乡中长期存在的隐性劳动过剩将以公开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前和今后的就业形势空前严峻,为了实现经济体制的转换和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解决好转换期城乡失业和再就业问题,这是一次比前次更惊险的“软着陆”。
一、传统经济体制与隐蔽性失业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选择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了实现强国富民的追求,确立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要目标的工业化发展战略。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发展战略与当时我国资金十分稀缺、出口创汇能力低、资金动员能力弱的实际情况是相悖的,这就决定了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如果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重工业投资的成本必然高昂;资金短缺,利率水平必居高不下;外汇稀少,汇率水平自然攀高。资源的稀缺程度一定会通过要素的相对价格水平表现出来,而且任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人们是不可能把资源投入经济上不合算的重工业部门。为确保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目标,只能利用可以对经济资源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配置和管理的经济体制、工商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人民公社化这样一种剥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自主权的经营机制。林毅夫等把传统经济体制的特点归纳为:“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
为了保证城市重工业发展所需的农产品供给和维持工人低收入、广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传统经济体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城乡隔绝开来,排除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可能性。这一点与发展经济学描述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特征就有了很大差别。根据刘易斯、托达罗等人的二元结构理论,发展中经济都存在城市现代工业部门和农村传统农业部门在生产和组织上的不对称。刘易斯认为,在现代部门里,劳动力价格是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决定的,但是在传统部门,劳动力价格却不是由边际生产率原则决定的,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部门里保留着几乎可以“无限供给”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现代部门奉行的是市场原则,其对劳动力需求是按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大于或等于现行工资水平的原则进行的。由此可见,现代部门的工资水平比传统部门要高,受城市较高工资水平的吸引,农村劳动力必然大量向城市转移。所以,经济发展就表现为现代部门通过资本积累而扩张,直到将传统部门“剩余劳动力”全部吸收,二元结构最终消失这样一个过程。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是,在城市失业现象已经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仍然源源不断涌向城市,对此刘易斯的理论难以解释。托达罗的解释是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因素不仅是城乡实际工资的差异,还有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这二者的乘积即城市预期工资。只要城市实际工资高于农村1倍,而且城市失业率不超过50%,农村劳动力就会不断向城市流动。
上述发展经济学家的分析是建立在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不受限制这个前提条件之上的。中国的情况是,由于城乡隔绝,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不可能自由流动,虽然城乡之间长期存在着显著的工资差别并没有发生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的相应流动。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农村被隔离在工业化进程之外。劳动力自然无法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向具有较高生产率的产业部门自由流动,从而导致了数量巨大的农村劳动力长期滞留在农业部门,不但造成了严重的农村隐蔽性失业,而且阻碍了农业生产率的有效提高。改革前,50年代为了满足城市工业部门迅速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国家曾在农村招收了大量工人,但到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差不多同等数量甚至更多的工人又被调整“下放”回农村去了。据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1953-1978年间,我国耕地资源增加不到3%,但农业劳动力的绝对量翻了一番还多;同期,农业产出占总产出的比重从57%减少到32%,下降了25个百分点,但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从83.5%降到73.3%,仅下降了10.2个百分点。因此,这一时期,我国工业发展超前,城市化水平滞后,工业化迅速发展并没有同步带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的结果,在城市工业部门同样造成了严重的就业不足和隐蔽性失业。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同样数量的资本,在重工业中容纳的就业量要低于其他产业。中国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结果,减弱了经济增长吸收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的能力,阻碍了伴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出来的就业结构转换过程。由于强调重工业优先发展,经济资源被优先配置到这些行业,商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又受到限制。著名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曾对1950-1970年101个国家的有关数据进行过回归分析,证明在一定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发展水平上有一定生产结构、劳动力配置结构和城市化水平相对应。与钱纳里给出的“标准结构”数据相对应,我国三次产业的产值和劳动力就业结构均有较大偏离。表1列出了中国在生产、就业结构和城市化水平方面与钱纳里归纳的“标准结构”以及世界银行给出的世界平均水平的偏差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周天勇《劳动与经济增长》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56项表格整理
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1990年时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分别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标准结构”9.3个百分点和17.7个百分点。但第三产业值却分别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标准结构”4.8个百分点和22.4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低8.6和22.6个百分点。劳动力配置方面,中国第一产业高于“标准结构”16.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于“标准结构”14.1个百分点。1990年中国社会劳动者总数为56740万人,简单计算14.1%的结构偏差就意味着减少了8000万个就业机会。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扭曲了产业结构,降低了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抑制了城市化,牺牲了农业。这个发展模式使城乡就业空间越来越狭窄。但是为了不使失业公开化,国家一方面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另一方面在国有企业中实行“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的低收入,广就业的用工制度。形成了农村中长期巨大的隐蔽性失业和城市国有企业中严重的“在职剩余劳动力”即所谓“冗员”问题。即使如此,到70年代末,国有企业再也无法吸纳城市中的新增劳动力了。于是从50年代中期就开始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此时达到了高潮,每年百万知青奔赴农村,以此缓解城市巨大的就业压力。农村成为剩余劳动力的最后去处。劳动力这种由城市大量向农村转移在现代经济发展史中也是史无前例的。
二、经济体制改革与就业
始于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由农村推向城市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为城市改革提供了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改革要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利用市场的机会,学会利用市场来发展经济。必须突破改革前的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村就业也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通过二个途径:第一,以乡镇企业为主的非农产业。1978-1994年16年间,乡镇企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约1亿个就业岗位。第二,通过发展城镇服务业,改革以后,随着城乡隔绝控制的放松,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1984年开始,国家明文规定,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落户;城镇的煤炭、建筑、纺织等行业也开始吸收农村劳动力从事工作。依靠发展城镇服务业,安置了1600万知青返城。据估计,80年代后期以来,在城镇中约有2500万来自农村的择业大军。农村就业结构的这种变动,使我国自1992年起,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的相对份额和绝对数量都开始下降。例如,1994年末,全国非农业就业总人数达2.8亿,与农业劳动力总数之比为0.84:1,而在1984年,同一比值仅为0.56:1。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到生产率较高的部门,说明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有所优化。这种变化有利于纠正传统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业发展超前,农业发展滞后和城市化水平低的结构偏差,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改革以来,不仅就业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就业方式也发生根本转变,用工制度的最大改革是由计划配置逐步转向依靠市场机制。劳动力和用工单位实现了双向选择,劳动力流动的自由度大大提高了。与早期“离土不离乡”的模式相比,农村劳动力早已形成了跨地区的流动,甚至还迈出了国门。农村劳动力在市场机制调节下的流动,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
城市化表现为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实行城乡隔绝的制度,工业化集中在大中城市,既不需要周围地区的产业结构互补,也没有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城市结构极不合理,限制了城市化的正常发展。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引发的乡镇企业大发展加快了我国城镇化速度。进入90年代后,城市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轴心,并将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我国城镇化水平从1978~1994年16年间上升了约1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亿人上升到1996年的3.59亿人,年均增长1000多万人。
改革以来能取得上述成就,主要是逐步放弃了传统经济体制和改革前违反资源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打破了长期实行的城乡隔绝,实现了劳动力相对自由的流动,改变了工业、商业等部门的国家行政垄断,实行了对外开放等一系列改革和制度创新,使国民经济结构趋于合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创造的新就业机会累计达2.2亿个左右。这些新创造的就业机会吸纳了这一时期城乡新增的劳动力和过去30年在农村沉淀下来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一部分,但距离充分就业的目标还相距甚远,中国作为劳动力过剩经济的格局并没有因体制变革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相反,随经济体制转换的加快,传统体制下形成的隐性失业最终将全部公开化。劳动力市场上供过于求的态势将长期化,今后的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首先,到2030年中国人口存量达到峰值的16亿左右之前,人口还将继续增长,人口基数不断扩大,与巨大的人口基数相比,人口自然增长的平均速度下降趋势并不会对新增劳动力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就是说,新增劳动力的增长速度也许会因人口增长速度下降而放慢,但绝对数仍是增加的。目前,我国每年新增人口型劳动力资源约为1300万人左右,这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限制作用。
其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快,彻底解决其大量冗员问题必将导致更多的过剩人员分离出来。据冯兰瑞估计,1990年以来,国有企业已经有1500万员工“下岗”。而在“九五”期间国有企业还将下岗员工1500~2000万。到2010年,国有部门要向社会推出3000-3500万需要再就业的职工,这些“下岗”人员都要通过城市劳动力市场寻找再就业的岗位。
第三,农业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的生产方式向分工专业化相对集中规模型生产方式的转变,还将形成更多的农村过剩劳动力。有学者估算,今后15年需要消化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在3500-4000万人左右,即每年要为230-270万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
最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劳动力就业体制将由数量型向效率型转变。在工业部门,企业会更趋于采用新技术,选择技术含量较高的资本和劳动组合方式,这意味着一部分劳动将被资本所替代。另外,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也会进一步减少公务员的数量,一大批裁减下来的政府雇员也将加入劳动力市场上的再就业大军。
相对劳动力供给的迅速大量增加,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却呈现出递减趋势。首先,乡镇企业的发展在80年代达到高潮。在1984-1988年间,乡镇企业年均增加350万个,就业量年均增加1260万人,此后两项指标的年均数分别不到48万个和260万人。进入90年代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明显放慢,到90年代中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乡镇企业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渠道的辉煌已不再现。这主要是因为乡镇企业粗放式发展已接近极限,同时也是因为农民进入大中城市的障碍已逐渐消失,农村劳动力为大城市更高的预期工资所吸引。因此,原来“离土不离乡”的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开始减弱。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在更大的范围内盲目流动。
其次,由于国有企业传统的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滑坡,其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不断下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当前国有企业不仅吸收劳动力能力大幅下降,而且还大量向劳动力市场排放冗员,加剧了劳动力供求不平衡的态势。
最后,为了确保经济增长率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上,国家已确定加快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这无疑有利于我国经济长期持续的发展。但这些资本密集型的投资项目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相对较小。
总之,从上面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城乡可能面临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局面,这种状况并且可能持续一个较长的时期。这是过去发展战略和体制选择的滞后性后果。
三、化解就业压力的思路与政策选择
我国农村大量的过剩劳动力存量是改革前近30年推行片面工业化发展战略,牺牲农业发展的结果。城乡隔绝的打破,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开放,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吸收了巨额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相对缓解了农村就业的压力。但由于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国民经济结构偏差调整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从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城市化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的主渠道。我国现有大中城市的规模受生态环境的限制,已经不容许再扩张。通过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新型非农产业和加快城镇建设是缓解农村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
我国城市的就业压力一方面来自国有企业内部隐蔽性失业的公开化和每年新增劳动力;另一方面就是来自农村的过剩劳动力。存在于国有企业的隐蔽性失业公开化,有利于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消除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问题。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而动摇,只有坚定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才能真正使国有企业融入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的发展活力。事实上,不彻底改革就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滑坡的趋势,最终的后果会导致更多的失业。
下岗或者失业是涉及成千上万个家庭和数千万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尽量减少它对人民生活的冲击和损害。相关的政策选择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要素市场,加快劳动工资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使生产要素价格体系能够反映我国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使工资和利率水平体现劳动力充裕和资本稀缺的程度。从而引导技术选择倾向于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不盲目追求资本的技术含量。
2.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保障体制。这里主要强调建立城市失业救济和再就业援助基金,为“下岗”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所需的职业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
3.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外部资源增加就业。要充分发挥民营、外资,中外合资以台、港、澳资企业在增加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4.加强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主要表现在数量上,从整体上看质量还比较低。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持续供过于求,城乡劳动力之间的质量竞争将成为劳动力市场竞争的主要方面,这种竞争必然推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人口资本投资的高潮。这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要因势利导,制定长期全面的劳动力培训政策,把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和形成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再就业要与要素优化组合相结合,使就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传统经济体制导致的产业结构失衡已经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危害。再就业即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把再就业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合理化。
隐蔽性失业的公开化,就业压力的不断增长是对改革的一次新的挑战。如果我们能够利用这个机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那么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国有企业“在职过剩劳动力”的消除和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从长期看,有利于纠正传统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民经济结构偏差和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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