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宁国有化思想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思想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领导苏维埃政权进行了国有化。可是,长期以来,关于列宁国有化的指导思想,即他为什么要进行国有化,学术界的认识却不太明确和正确。所以,笔者感到有必要对列宁国有化的思想作一历史考察。
一
1917年二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即提出了国有化的主张和思想。4月上旬,列宁从西方回到俄国,直接领导和推动俄国革命。 就在这时,他撰写了《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俄国的政党和无产阶级的任务》等小册子。在前一种小册子中,有一小标题是“银行和资本家的辛迪加的国有化”。在这个标题下,有这样的内容:“实行土地国有化、把一切银行和资本家的辛迪加收归国有或至少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立刻加以监督……”(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67页。)在后一种小册子中,列宁提出这样的问题:人民是否应当把最大最强的资本家垄断组织如银行、厂主辛迪加等等拿到自己手里?对此,他作了肯定的回答:“首先把所有银行合并为一个国家银行,然后由工人代表苏维埃对银行和辛迪加实行监督,最后把它们收归国有,就是说归全民所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200页。)4 月下旬,列宁出席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在会议上作了《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还作了有关的讲话。他在讲到糖业辛迪加问题时说:“这些已经成熟的辛迪加应当转归国家所有。 ”(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355页。)“应当向群众说明目前形势, 向他们指出一些实际的措施:把辛迪加掌握在自己手中,通过工兵代表苏维埃对它们进行监督等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438页。)在这些地方,列宁使用了“国有化”、“收归国有”等概念,说明他提出了国有化的思想。
同年9月,俄国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无产阶级革命日益迫近,列宁在《革命的任务》、《大难临头,出路何在?》等文章中,继续强调了这一思想。他指出:“把所有银行合并成一个银行,并由国家监督它的业务,或者说实行银行国有化。”“把各个辛迪加即资本家最大的垄断组织(糖业、石油业、煤业、冶金业等等辛迪加)收归国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189页。)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列宁看来,土地、银行和辛迪加的国有化是同资本主义相容的措施。历史事实说明,把地主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内容,许多资产阶级国家都实行过这种措施。银行国有化和辛迪加国有化,也不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创造。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前,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已采取过这种措施。列宁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在上述小册子中论及国有化问题时说:“这类措施在战时已有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实行了,因为这是同日益逼近的经济的彻底崩溃和饥荒作斗争所绝对必要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66页。)他还指出:“土地国有化是一项资产阶级措施,它不排斥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也不排斥它。”(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437页。)把辛迪加收归国有,这是不是社会主义措施呢?“不是的,这还不是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301页。)
其次需要指出的是,在列宁看来,进行国有化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实行“工人监督”。所谓工人监督,指在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在工厂建立工人委员会或者类似的组织,由这些工人组织监督企业的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对企业的所有账目进行计算,从而制约资本家的活动,削减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工人监督的思想,是这一时期列宁关于俄国革命下一阶段经济措施思想的核心内容。他在著名的《四月提纲》中提出,下一阶段革命的直接任务,是立刻过渡到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工人监督。9月, 他在《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一文中又说:“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困难,就是在全民范围内实行最精确的、最认真的计算和监督,即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工人监督。”(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298页。)“如果是无产阶级的统治,如果谈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那么工人监督就可以成为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的、包罗万象、无处不在、最精确、最认真的计算。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即社会主义革命面临的主要的困难,主要任务。”(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 第299页。)提出列宁国有化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工人监督,其理由是:
列宁这一时期所设想的国有化,就实施过程而言,主要的、重要的环节是加强工人监督和国家监督。在这一时期,列宁继承和坚持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学说,认为新建立的无产阶级国家是巴黎公社式的政权,它废除了常备军和警察,而代之以全体人民的武装,一切公职人员由全体人民选举产生,而且随时可以根据人民的要求进行撤换,一切公职人员的工资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实行立法和行政相结合(注: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489页。)。由于列宁设想的国家是这样的国家,由这样的国家来进行国有化,没有复杂的过程和手续,主要的、重要的环节是加强对企业的工人监督和国家监督。例如,列宁在论及辛迪加国有化时说:“这里要做的事情,只是发布一些简单的法令,规定召开职员、工程师、经理、股东代表大会,采用统一的报表,由工会实行监督等等,从而把反动官僚方式的调节变为革命民主方式的调节。”(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 32卷,第195页。 )他在论及银行国有化时也说:“银行国有化只需颁布一项法令,银行经理和职员自己就会付诸实施。不需要国家设立任何特别机构和采取任何特别的准备步骤,这项措施只要下一道命令,就可以‘一举’实现。”(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191页。)“只要颁布一项法令,用没收财产和监禁的办法来惩治那些对事情稍有拖延和企图隐瞒文据报表的银行经理、董事和大股东:只要……把那些穷职员单独组织起来,并给他们中揭发富人欺骗和拖延行为的人发奖金,银行国有化就可以极顺利极迅速地实行。”(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192页。)他的这些论述,描绘了国有化的过程。所谓“颁布一项法令”,指通过颁布法令,宣布财产国有化。他认为,法令颁布以后,不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以下的工作就是由有关的工人组织加强监督,或者加强国家监督。不难发现,在他设想的国有化过程中,颁布法令是必要的环节,监督也是必要的环节,两相比较,主要的、重要的环节是监督。也就是说,在列宁的思想上,国有化实际上是通过监督实现的。
列宁还明确地指出,国有化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工人监督。这年4 ~5月间,列宁起草了《关于修改党纲的草案》。 他在这里指出:“帝国主义战争所造成的经济破坏引起一种普遍的要求,即对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国家和社会的监督,这就促使党提出把银行、辛迪加(托拉斯)等等收归国有的要求。”(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 卷,第188页。)这里的意思十分清楚, “促使”党提出国有化要求的原因,是人民普遍地要求实现对生产和分配的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换言之,国有化有利于对生产和分配的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9月, 列宁在有关文章中明确地论述了国有化的意义。他说:“银行国有化的意义何在呢?”“只有实行银行国有化,才能使国家知道几百万以至几十亿卢布流动的来去方向、流动的方式和时间。只有监督银行,监督这个资本主义周转过程的中枢、轴心和基本机构,才能在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做好对全部经济生活的监督,做好对最重要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监督”(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190~191页。)。也就是说, 只有实行国有化,才能真正有效地开展监督。
其三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这一阶段列宁国有化的思想看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由于此后社会主义国家对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有化的途径实现的,所以人们容易把国有化的思想看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实际上,列宁关于国有化的思想不等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在这一时期,列宁虽然提出了国有化的思想,但是他没有提出在俄国立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不仅如此,他还明确地反对立刻在俄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或者说社会主义革命。
在列宁看来,小农占俄国人口的大多数,他们在短期内不可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或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而且俄国无产阶级的文化力量和管理力量不足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因而不应该立即开展社会主义革命。这年4月中旬, 党内有人误解了列宁关于俄国革命发展的方针和路线,指责列宁“指望”将革命立刻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列宁在《论策略》一书中反驳说:“这是不对的。我不但没有‘指望’我们的革命‘立刻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而且还直接提醒不要有这种想法”(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46页。)。他认为,当时他所指望的,只不过是由工人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进行计算和监督,使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好一些。同一时间,他在有关文章中论及银行国有化和辛迪加国有化不是社会主义措施(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实行过)时指出:“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只要大多数居民还没有觉悟到必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政党就决不能提出‘实施’社会主义的目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66页。)4月下旬, 列宁在有关会议上的报告中讲到无产阶级的行动路线时说:“俄国大多数居民是农民、小业主,他们根本不会想到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355页。)因而主张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非常荒谬的”。他在为这次会议起草有关决议时还写道:“俄国无产阶级是在欧洲最落后国家中的一个国家内,在大量小农居民中间进行活动的,因此它不能抱定立即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442页。)
二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领导苏维埃政权开展了国有化的工作。从1917年10月到1918年5月,苏维埃政权基本完成了银行国有化、 铁路国有化、商船国有化和大工业企业国有化的任务。在实践过程中,列宁阐述了国有化的思想。1917年11月27日,他在为人民委员会会议起草的《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提出:“银行国有化”。“强迫辛迪加化”。(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120页。)同年12月14日,他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作了关于银行国有化的讲话,并且起草了《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他在这里提出:“宣布一切股份企业为国家财产。”“各股份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一切属于富有阶级……的股东,都必须继续有条不紊地经营企业的业务,执行工人监督的法令,向国家银行交出一切股票,并且每周向当地工兵农代表苏维埃报告本人的活动情况。”(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 33卷,第176~177页。)
在这一时期,列宁是怎样认识国有化意义的呢?
列宁认为,国有化有利于粉碎剥削者的破坏活动,巩固苏维埃政权。在革命胜利初期,资产阶级竭力进行反苏维埃政权的活动。许多资本家同沙俄封建残余势力、临时政府的追随者、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纠合在一起,进行反革命军事叛乱。另一些资本家则采取怠工和破坏生产的办法反对苏维埃政权,如他们不服从工人监督,隐匿生产资料和产品,投机倒把,亏欠税款,销毁账簿,克扣工人工资,停工停产等等。他们的活动,危害到苏维埃政权的安全。因此,有必要通过国有化,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巩固苏维埃政权。列宁在1917年12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讲到采取银行国有化的原因和意义时指出,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力图实行工人监督,“为了实行监督,我们曾经把银行家找来,同他们一起制定了他们也同意的办法,以便在实行充分的监督和报表制度的条件下领取贷款。”(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174页。)可是,银行里的敌人却在进行危害苏维埃政权的罪恶活动,这就使得苏维埃政权不得不采取国有化的措施。他还说:“我们本来想走同银行妥协的道路,我们给他们贷款以便向企业提供资金,可是他们却暗中策划了规模空前的破坏,实际情况使我们不得不采取另外一种办法来进行监督。”(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 卷,第175页。)他要求立即通过和实行银行国有化的法令, 说:“如果现在不批准这个法令,那只会使银行采取种种措施,来加倍地破坏经济。立即实行这个法令,不然反抗和暗中破坏就会毁灭我们。”(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175页。)在他起草的《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中,他明确地写道:“粮食的紧张状况,投机倒把、资本家和官吏的怠工以及整个经济破坏所造成的饥荒威胁,使我们必须采取非常的革命措施来同这种祸害作斗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3卷,第176页。)接着,他提出了银行国有化和工业国有化措施的任务。这说明,他关于国有化的思想是以“采取非常的革命措施”来同“祸害作斗争”为出发点的。
从苏维埃政府当时颁布的关于国有化的法令来看,当时采取这项措施的目的就是粉碎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巩固苏维埃政权。1917年12月7 日,苏维埃政府颁布的有关法令指出:“鉴于波哥斯洛夫矿区股份公司工厂管理处拒绝执行人民委员会关于实行工人监督生产的法令,人民委员会特决定没收波哥斯洛夫矿区股份公司的全部财产,……并宣布这些财产归俄罗斯共和国所有。”(注:《苏联工业国有化》,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88页。)12月27 日颁布的有关法令中指出:“辛费罗保尔市阿·阿·阿那特飞机制造厂经理处断然拒绝服从人民委员会关于实行工人监督的法令,不愿对工人作任何让步,因而使企业中发生罢工事件,加之厂主竟不顾辛费罗保尔市工人失业现象严重的事实,要求工人加班加点。人民委员会有鉴于此,决定没收该飞机制造厂及其全部财产,宣布为俄罗斯共和国所有。”(注:《苏联工业国有化》,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97页。)这足以说明, 对这些企业实行国有化措施的原因,是企业主不服从政府的法令,拒绝工人监督,激化了劳资矛盾,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需要指出的是,在列宁这一时期的思想上,国有化措施同工人监督措施相比较,居于次要地位。如前所述,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曾经设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实行普遍的工人监督。革命胜利后,他领导建立了工人监督的制度,由于一部分资本家反对工人监督,他领导苏维埃政权对这些企业实行了国有化。这样,苏维埃政权当时采取的措施一是工人监督,二是国有化。在列宁的思想上,工人监督比国有化更为重要。这样提出问题,理由在于列宁在革命前夕评价工人监督是革命的“主要任务”,并且在革命胜利后立即领导建立了工人监督制度,而国有化则是由于工人监督在实践中遇到了阻碍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更重要的理由还在于,列宁此后不久提出必须暂停国有化,把力量集中到工人监督上。1918年4~5月间,他在有关文章中指出:“有决定意义的事情是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组织最严格的全民计算和监督。但是在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过来的那些企业、经济部门和经济领域中,我们还没有做到计算和监督。”“不能以继续向资本进攻这个简单的公式来规定当前的任务。……为了今后进攻的胜利,目前应当‘暂停’进攻。”(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58页。)“如果我们现在想用以前的速度继续剥夺资本,那我们一定会失败,因为我们组织无产阶级的计算和监督的工作显然落后于直接‘剥夺剥夺者’的工作,而这是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看得很清楚的。”(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 版第34卷,第159页。)这里的意思十分清楚:由于工人监督落后于国有化, 即无产阶级主要的、重要的任务落后于次要的任务,所以要暂停国有化,全力开展工人监督,完成无产阶级的主要的、重要的任务。
能不能把这一阶段列宁关于国有化的思想看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从这一时期列宁思想发展的线索看,主导线尚不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或者说社会主义问题尚不是列宁主要思考的问题。1918年4月,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论述了十月革命以来各个阶段上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任务。他指出,党的第一个任务,即革命发展过程中的任务,是说服大多数群众相信党的纲领和策略的正确性,站到党的旗帜下;“我们党的第二个任务,是夺取政权和镇压剥削者的反抗。……这个任务,在1917年10月25日到(大约)1918年2月……大体上解决了。”“现在, 构成目前时局特点的第三个迫切任务提上了日程,这就是组织对俄国的管理。”(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55页。)从第三个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出发,列宁指出:“精打细算,节俭办事,不偷懒,不盗窃,遵守最严格的劳动纪律……已变成当前迫切的主要口号。”(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56页。)也就是说,党的第三个任务是加强工人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显然,在列宁的思想认识上,从十月革命至1918年4~5月间,俄国未执行过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换言之,在列宁的思想上,社会主义的问题尚没有位置,或者说不占主要的位置。既然这样,就不能把他国有化的思想看成为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如前所述,他认为国有化有利于粉碎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巩固苏维埃政权,由此可以认为,他的这个思想是以国有化为手段粉碎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思想。
1918年夏,苏俄的历史进入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战争的环境和支持战争的需要,列宁领导苏维埃政权采取了许多非常措施,包括进一步开展工业企业国有化。1919年2月, 《真理报》刊登了列宁起草的《俄共(布)纲领草案》。他在这里提出:“坚持不懈地把已经开始并已在主要方面基本上完成的对资产阶级的剥夺,把变生产资料和流通手段为苏维埃共和国的财产即全体劳动者的公共财产的工作继续下去并进行到底。”(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6卷,第109页。)同年10月,他在著名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在回顾革命胜利初期的斗争措施时指出:“凡是一下子可以办到的事情,我们用革命的打击一下子都办到了。例如,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天,即1917年10月26日(1917年11月8日),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 无偿地剥夺了大土地所有者。在几个月内,又同样无偿地剥夺了几乎所有的大资本家即工厂、股份企业、银行、铁路等等的占有者。”(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7卷,第269页。)这些论述意味着,列宁高度肯定了革命胜利初期国有化的实践,在这个问题上,他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思想同前一时期的思想是一致的,即认为国有化有利于粉碎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巩固苏维埃政权。
三
在列宁的思想上,国有化同社会主义之间的联系,在于它是有利于俄国革命发展和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措施。从以上的论述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一点。他主张通过国有化巩固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必然有利于革命事业的继续发展。在以后的某个时候,当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成熟时,列宁和党必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在俄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俄国革命的这一趋势或者说这一结果,是勿庸置疑的。它的出发点就是国有化以及有关的其他措施。
值得指出的是,在十月革命过程中,列宁明确地指出了俄国由国有化以及有关的措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然性。
如前所述,列宁认识到俄国由于小农占人口大多数以及其他条件的落后性,不可立即把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即不可立即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可是,他认为,俄国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可以采取一些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何谓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呢?他当时在许多文献中指出:“实行土地国有化、把一切银行和资本家的辛迪加收归国有或至少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立刻加以监督等等措施,决不是‘实施’社会主义。应当绝对坚持实施这些措施,并尽量用革命方法来实现。这些措施只是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在经济上完全可以实现。”(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67页。)“这些步骤就其整体和发展来看,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因为在俄国,不采取这些过渡措施,要马上直接实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采取了这些过渡措施,实现社会主义就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了。”(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54页。)可见,在列宁看来, 国有化以及有关的措施,是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渡性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就是采取了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十月革命以后,无产阶级采取了国有化以及有关的措施。无疑,在列宁看来,这就是采取了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由这些措施出发,俄国的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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