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诸多歧义的哲学分析_本体论论文

“以人为本”诸多歧义的哲学分析_本体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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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445(2002)01-0001-06

近来,在中国的大地上,响彻了“以人为本”的口号。王府井街头放置几个座椅,说 是“以人为本”;企业管理强调人际关系、人力资本,说是“以人为本”;政府机关 为 人民群众办实事,说是“以人为本”;想搞自由市场经济,也说“以人为本”。这个 口 号是那么时髦,又是那么不确定。中国人好念“四字经”,哲学上有“一分为二”, 经 济学上有“一股就灵”,因为只有四个字,所以就任意解说,无谓争论,引出各种消 极 的后果。我希望这回的“以人为本”不要闹这个笑话。所以,需要详细地分析,科学 地 界定,分清各种不同的涵义,弄懂它们的相互关系。

一、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哲学是爱智之学。既然“爱智”,那就会不竭地发问和解答;于是也可以说,哲学是 穷根究底之学。从古到今,哲学家们面对浩瀚的宇宙、变幻的世界、纷纭的人群,他们 穷根究底地发问:宇宙是什么?世界是什么?人是什么?这就构成了哲学本体论的问题。

依我看:哲学本体论所说的“本体”,其涵义是变动着的。古代的哲学本体论,其实 就是宇宙本原论,或“本原之论”。对于这个“本原”,有物质论的回答,也有精神论 的回答,构成哲学上两大派别——主张物质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和主张精神本体论的唯心 主义。前者“以物为本”,后者“以神为本”(各种各式的“神”,从基督教的“上帝 ”到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再到贝克莱的物的根源的“感觉”)。近代以来,哲学发 生所谓“认识论转向”,集中注意力于认识本质与过程、机理的探究。这时,哲学本体 论变成了“本有之论”,回答什么是认识的对象,它有无不以认识主体的意识为转移的 客观实在性。对于这个“本有”问题,发生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前者认为:“本有 ”的不是物质就是精神,二者必居其一;后者指明:二者均为“本有”,并行不悖。在 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中,发现了更深刻的哲理。康德说:认识的感性材料来源于客观 的对象世界,后者刺激人的感官,成为经验的源泉;但认识赖以进行的主体认知结构, 它的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构架,却是先验地存在的。感性材料和认知结构相互作用,造 成理论的体系。“通过前者(指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通过后者(指知性),它们被思 维”。[1]“思维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1]康德的二元论,其实是提出了人 的主体性问题,这是哲学的根本性突进,开了此后以人为中心、为最高对象的哲学的先 河。就是说,在康德那里,并存着两个“为本”。就认知之源说,“物”是“本有”的 ,即“以物为本”;但就认知主体说,“人”是本有的,即“以人为本”。康德提出了 思有、物我的对立统一的问题,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自我”的先验性,但没有提示主 体和客体、自我和对象的真实关系。

哲学的“本体论”问题是变动的,对问题的解答也是变动的。物质本体论和精神本体 论的对立问题,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对立问题,到了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那里,有了一个 超越性的答案。费尔巴哈写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只有在将人理解为这个统一的基 础和主体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有真理性。”[2]这里,一是消解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 对立,因为找到了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性;二是超越了物质本体论和精神本体论的对立, 因为找到了一个“它者”,这就是既是肉身又有精神的“人”。应该说,费尔巴哈是一 个真正的“以人为本”论者。但是,他虽然找到了“人”,却没有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 的界定。费尔巴哈看到人是结成社会关系的,在总和上,人是“类”;但他把“类”的 本质仍然了解为一种精神,这就仍然未跳出精神本体论的深潭。费尔巴哈对此是这样说 的:“在人中间构成类、构成真正的人类的东西是什么呢?是理性、意志、心情。一个 完善的人,是具有思维的能力、意志的能力和心情的能力的。思维的能力是认识的光芒 ,意志的能力是性格的力量,心情的能力是爱。理性、爱和意志力是完善的品质,是最 高的能力,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绝对本质。”[3]这里从被发现的“人”退回到精神本体 的旧轨。

马克思以自己的实践论克服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局限性。把作为灵与肉的统一体的 人当作思维和存在统一的基础,这仍是自然主义的;真正的基础是人的实践性。实践在 一方面是意志的活动,而意志又是以理性和情感为基础的,这样地形成并外化的人的意 志,表现了全部精神的力量;实践在另一方面又是客观的对象性的活动,实践是在既成 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展开的,这种既成性则表现了物质存在的力量。社会实践派生 出精神与物质的对立;克服这个对立,达到既改造精神世界、又改造物质世界,使二者 在新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必须依赖于实践。社会实践派生了人与对象世界的对立,克服 这个对立,达到让对象世界满足人,而人首先必须尊重和把握对象世界,即达到主体和 客体的统一,也必须通过实践。社会实践派生了主体的内部划分和主体际的对立关系, 克服这个对立,使主体际构成同一关系,还是必须依赖于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在这里 ,社会历史的本体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也不是抽象的物质的 实践,而是由现实关系联系起来的人所从事的具体的双向改造的实践。我们把这样的本 体论,称为“实践的人”和“人的实践”直接同一的本体论。如果作如是的解释,这样 的本体论也可直呼为实践本体论。我们不是脱离实践的抽象的人本主义者,也不是脱离 人的抽象的物本主义者,而是把“人本”和“物本”统一起来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

由上面的分析看来,当人们在本体论的意味上来谈论“以人为本”的时候,谈论者既 可能是一个抽象的人本主义者,也可能是把人理解为从事实践的现实的人的实践的唯物 主义者。“以人为本”作为对物质为本与精神为本的抽象对立的形而上学的超越,是哲 学史上的巨大进步;但这仍可能是不彻底的一步。作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当前进到 人的实践或实践的人“为本”的境界。

二、价值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自从有了唯物论的人本主义和实践论的唯物主义之后,人的价值问题就凸现出来了。 凡强调人的主体地位的哲学,必定强调人的价值要求,价值准则,价值理想。就是说, 价值论源于本体论上的人本主义。但进一步要讨论的问题是:这里的“人”是孤立的抽 象的个人呢,还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现实的人?人的价值是抽象个人所追求的永恒不 变的、神圣无迁的价值呢,还是现实的人所追求的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有具体历史内容 的价值呢?这个问题就是价值论上的以何者为“本位”的问题。

让我们对上述两种价值本位论作一些具体分析:

以抽象个人为本位的价值论。这种价值论认为:人是独立活动的个体,因而个人至高 无上。“人”的概念就是所有一个一个具有至高无上地位的个人之本性的抽象规定。马 克思之前的人本主义者,包括费尔巴哈,都持这种人学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 提纲》中,批评费尔巴哈:他“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 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从而,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 、无声的、把许多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或“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4] 马克思之后的坚持抽象人本主义的哲学家,依然这样地理解“人”和“人的本质”。其 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西方传统的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者谈人,一向是把单独的个人提 到最高的地位;而谈人的本质又一向是把那种无历史规定性的个人“自由”当作人天赋 的永恒本性和不变的价值要求。他们有这样的确信:只要每一个人都自由,都自由地追 求自己的价值和利益,那么,全社会的和谐就会自然地到来。自由主义者的这种个人本 位论与自由至上论,在论理上是极端抽象的。这里的“个人”没有任何的历史性和具体 性;这里的“自由”除了胡适所说的“自由自己”以外,也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内容和 历史运动印记。但是,自由主义所说的一切美妙神圣的词句在实指上却是具体的,这就 是他们心目中的英美式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以及从这种“自由”中导出 的“平等”和“博爱”。马克思曾对此作了透彻的批判:资本主义“确实是天赋人权的 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 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 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彼此都只支配自己的东 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5]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的这种人人追求个人私利必 定导致社会普遍和谐的许诺并没有实现。尖锐的阶级冲突,定期爆发的经济危机,使资 本主义在20世纪前半叶陷入空前的困境。

为了摆脱困境,自由主义思想被迫改头换面,于是有了“新自由主义”的出现。新自 由主义者如格林,把追逐个人利益的自由称为“消极自由”,而积极主动地发挥自由的 能力,为共同的美,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则是“积极自由”;新自由主义者如霍布豪斯 ,把自由从个人移向社会,他认为:自由与其说是个人的权利,不如说是社会的必需, 自由“主要是个社会利益的问题”;[6]自由主义者如罗斯福,则在原来自由观的基础 上,强调了国家的作用。他说:“自由得以继续存在的唯一确实的屏障,就是一个坚强 得足以保卫人民的利益的政府,以及坚强而又充分了解情况足以对政府保持至高无上统 治的人民。”[7]新自由主义指导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的自我调节和改革。它纠正 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片面性,却并未克服它的空乏性。新老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价值 观同样作了抽象的、全人类性的解释。

以现实的人为本位的价值论。这种价值论认为:人在生产劳动基础上历史地产生、存 在和发展;在这样的实践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不断改善、更新着自己的社会关系 ;由此构成人类社会及人类本性的历史长河和这一长河中确定阶段上的特殊人性。按照 这样的科学观点,价值的本位不是无历史无具体地位的孤立个人,而是处在一定历史阶 段上和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在古代社会中,生产力极端低下,人和人相互依赖,没有 获得独立性,这时,现实的人的价值本位是群体;近代以来,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阶 段,实行市场经济,这才历史地产生了对物依赖条件下的人的独立性,形成了“个人本 位”的价值观;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未来,阶级对立消失,剥削和压迫不再存在,贫富 两极对立成为历史,在这样的条件下,人类动物式的生存竞争宣告结束,个人本位的历 史前提将要消失,人类将进入以“自由人联合体”为价值本位的崭新时代。

按照现实的人的价值论,必须正视:存在着利益集团的对立包括阶级对立的年代,统 一的人类、族类,划分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价值准则,分别成 为“价值本位”。当社会阶级冲突极端尖锐,人民组织起来反抗压迫和剥削自己的统治 阶级的时候,人民群众中的个人,普遍地意识到:分散的努力只能遭致共同的失败;阶 级和民族的解放是个人解放的条件。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上,出现了“人民本位”的价值 论。在中国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和革命战争中形成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原则。为投 身革命的人们所普遍地崇尚和遵守。革命成功以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新国家,以社会 现代化、民族获得复兴、人民共同富裕为价值目标。于是“人民本位”的价值论在新的 基础上继续获得社会的认同。但是建设时期,人民遇到的矛盾不是生死存亡的矛盾,不 要求所有的人克制以至放弃个人的利益,而是要求把整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恰当地结 合起来,于是有了群体与个人相结合的价值本位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 体制。按市场经济,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价值本位;然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 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亦公亦私的混合经济、组合起来的私人资本的股份制经济,是并 存和相互作用的。这里,在横向上,价值主体是多元的;在纵向上,价值主体是多层的 。任何一个企业,它在整体上是一个价值本位或者说利益共同体;而在它内部,每一个 个人又是一个价值本位。不能说,企业中每一个人一心一意为个人利益奋斗,就是最好 的为企业的利益而奋斗;而应当反过来说,每一个人真诚地为企业的兴旺而工作,才有 个人价值的最好的实现。同样,也不能说,每一个企业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就是最好的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而应当说,每一个企业都要为 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大目标,才能有企业价值的最好的实现。

价值论上的“以人为本”,竟然这样地潜包着两种价值观念的矛盾以至冲突。以孤立 、抽象的个人为本,还是以现实的人为本?这就是摆在每一个“以人为本”论者面前的 问题。

为什么我们不赞成以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为价值本位呢?难道我们做事不是为了一个一 个普通老百姓谋利益吗?问题不在这里。我认为:持怎样的价值本位论,取决于你持怎 样的哲学本体论。个人至上的价值本位论者,把“人”当作孤立的个人的存在。如果我 们同意这种抽象个人的价值本位论,我们就得同意他们所说的“自由”是人的永恒本性 的论点。然后,他们就会用他们的自由主义的价值观来评价历史、现实和未来。按照自 由主义的价值观,过去进行的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对的,因为革命和革命战争不让当时 的反动统治者有自由;按照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倡导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振兴去奋 斗是不对的,因为这是牺牲个人而使每个人屈从于“抽象目的”;按照自由主义的价值 观,讲什么“人民共同富裕”是不对的,因为市场中的自由竞争必定导致平等权利,而 这种权利的结果,正是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些人贫困正是社会进步之所必需。

三、管理学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上面两个部分,一部分分析世界本体之“本”,另一部分分析价值本位之“本”。还 有一种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也值得注意,这就是现代管理学中讨论的管理“本质”之 “本”。

管理学产生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以社会化生产和社会化消费为特征 ,不能没有管理,就如一个交响乐团不能没有指挥一样;这种生产方式又以资本的私人 占有和雇佣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为特征,这也不能没有管理,管理如果缺位,就无从 实现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占有。管理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经历一个发展过程。自由资本 主义时代的管理是针对人的,但管理者不把人当作人,而是当作物质力量,当作一种买 来的商品来管理。马克思正是这样的批判那时的资本主义的:它“把人贬低为一种创造 财富的‘力量’,这就是对人的绝妙的赞扬!资产者把无产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作创 造财富的力量”,其实是对人的极大的蔑视和污辱,因为“资产者还可以把这种力量同 其他的生产力——牲畜、机器——进行比较。如果经过比较,说明人是不适宜的,那么 以人为承担者的力量必然被以牲畜或机器为承担者的力量所代替”。[8]在这样的阶段 上,曾经产生“泰罗制”,这一制度从提高为资本家谋利的生产力出发,把工人也当作 一架机器,详细地测定其动作效率,编制出无微不至的操作规范,迫使工人遵守、“运 转”。外国学者形容泰罗制把工人当作一头“经济性生物”,一只等待充填食物的“胃 ”。[9]所谓“经济人”实际上是“物”的形态。

面对当时日趋尖锐的劳资矛盾和深刻的社会危机,随着劳动者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 自主意识的加强,资本主义的管理思想有了更新。20世纪中叶以后,先后出现“人际关 系”管理模式和“人力资本”管理模式。前者把工人当作“社会人”,当作一颗渴望温 暖的“心”。工人不仅需要经济利益的提高,而且需要人格的受尊和交往的平等,而一 旦这些需要得到满足,他们就会更加敬业,更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后者把工人当作具有 “价值自我实现”的能动主体,努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技术水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企业 管理。这些就是所谓“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当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进一步向着所谓“民主化”的方向发展。这是一种 值得重视的新动向。因为这种“民主化”,不是如“人际关系”、“人力资源”管理模 式,把工人当作一个一个自主的个人来对待,而是把工人作为一个社会集团,借“民主 化”方式来处理同这一社会集团的关系。他们的具体举措有:实施工人持股计划,鼓励 工人掌握一部分股权;重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同工会协商劳资关系的各项问题;吸收 工人代表参加“企业委员会”或“董事会”,参与企业的决策。对于这种“民主化”进 程,应作两方面的评论:其一,它是资产阶级迫于社会危机的压力,出于稳定社会秩序 、促进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发展自己的企业的需要而采取的措施。这里有很强的权宜性 。其二,它是资本主义社会客观的发生的重大变化。“资本”有着很大的弹性。它可以 是资本家掌握的“私人资本”,也可以是由诸多“私人资本”组合起来的“社会资本” ;而“社会资本”可以是完全由资本家参与的社会资本,也可以是吸收工人参与的二元 结构性的社会资本;后面一种社会资本还可能成为没有资本家控股的经济单元。一位西 方学者说:“由资本家设计和为资本家服务的‘旧资本主义’,看来正在缓慢地但肯定 无疑的逐步没落,正在转化为一种合作制度,为所有的利益服务,并促进大量小的、有 革新精神的冒险企业之间的竞争。……我把它称为‘新资本主义’”,它在微观上建构 着“一种完全超出资本主义范畴的民主的自由企业,这一点在一二十年内必然会明朗化 。”[10]这里的“自由”是指自由市场经济;这里的“民主”则是指工人持股,参与企 业管理,享受相对公平的待遇。这样意义上的“自由”和“民主”本来是对立的,但当 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是求两极端之间的中项,是实现“自由”之正命题与“民主”的 反命题的黑格尔式的辩证合题。“尽管它只能在先强调其中的一面再强调其另一面的周 期性摇摆中发展”。[10]

总之,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以人为本”的“人”决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 人,是处在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中具有特定社会关系的人。只有当资本主义制度质变为取 代它的新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劳动者才能与生产资料完全结合,成为社会 主人,这时的“以人为本”才有了新的特质。

我们在管理学意义上同样不赞成把“以人为本”变成一种抽象口号,把“人”当作“ 单个人固有本质的抽象物”。

四、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强调“以人为本”的积极意义和内涵界限

我对“以人为本”口号作了上面的分析,指明了这一口号的历史进步意义和局限性。 在当代中国,频繁出现“以人为本”的呼喊,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消极的。回顾一下中 国发展的历史进程就会明白这一点。在哲学本体论上,我们曾经强调物质决定精神的唯 物主义一般原则,严厉批判精神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当唯心主义思想在社会上作祟甚 至泛滥的时候,这一强调当然是必需的。但是,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革命,是继费尔巴 哈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抽象对立而确认“人”是哲学的最高对象之后,再超越费尔 巴哈的抽象的人,而达到以社会实践为其本质的现实的人。当我们经历过“文革”的反 人道主义的灾难之后,重新学习马克思的哲学文本,自然就在哲学上强调人和人的实践 的意义。对于教条主义的神化领袖而言,以人为本是一种进步;对于无法无天地践踏人 的权利而言,以人为本也是一种进步。当然,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还应当前进到“ 人的实践”论和“实践的人”论。在价值本位论上,我们曾经强调国家、民族、党的整 体利益,要求个人作为社会机器上的“螺丝钉”服从计划经济格局意义上的整体。在当 我们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缺乏活力和效率的计划经济的时候,我们当然要转而强调 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价值。但马克思主义者站得更高。他们指出:市场经济存在“物化 ”现象,人看来是自由的,实际上却为经济利益所驱使,被市场规律所左右,人并不自 由。在批判“物化”现象时,强调人对于经济利益的一定超越,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社会主义精神,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和统一,这也是必要的。在管理的 意义上,无论是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都必须尊重人,服务于人。在这里,中国人学习 西方“人际关系”学派、“人力资源”学派的管理思想,是有益的;同时,我们又要超 越他们,发扬我们的以人民为本位、为人民服务的传统,调动人民群众主人翁积极性, 实行人民的事情人民办的方针。

我们国家从封建社会解体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中经三个过渡型社会——半封建半资 本主义的旧社会,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 同时发展多种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正是以三个都包含有资本主义的中介过 渡性社会替代了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正因为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运动展现出 这样的特殊规律,所以,我们一要学习资本主义先进的东西,二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 道路(超越早期的和当代资本主义的许多可能超越的社会弊病)。我们在确定的意义上承 认“以人为本”原则;我们又要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坚持“现实的人”的人学观,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和社会进步基础,以调整改革社会生产关系为发展 动力和制度保证,以谋取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 自由、民主和一切合法权益,这样来展开我们党的全部活动。

收稿日期:20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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