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的命题能成立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命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育是一种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此乃二十多年前开始的“教育与市场经济”研究及相关研究之影响下所形成的一个共识,在学术界至今似也未引起异议。
问题在于应不应该使教育产业化?在这个问题上,从“教育与市场经济”研究开始便有争论。笔者曾明确表示,对“教育产业化”的命题持保留态度。(注:张人杰:《对“教育应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之再思考》,《教育参考》1994年第1期,后为《新华文摘》转载。)那么, 社会、经济和教育的新态势是否给“教育产业化”的支持者以新的支撑呢?反过来,“教育产业化”的命题而今就能成立了?
不容否认,“教育产业化”的命题从它提出的背景来看,乃是有积极意义的。正像有的学者所述,提出这一命题的背景之一是多年来教育在我国一直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加以运作,而且又是穷国办大教育,忽视了教育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和私人产品的特点。背景之二是我国教育体制僵化,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并未到位,人员流动较为困难。背景之三是教育市场成为改革以来最后一个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注:袁志刚:《教育产业化三题》,《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8期。)1998年初, 我们曾在“高校用人机制调整”课题组内指出,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恐怕是未予触及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最后一块阵地。正因为如此,在使教育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背景中应运而生的“教育产业化”命题,可谓真不容易。
分析表明,“教育产业化”命题中的有些判断颇为引人注意。例如,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体制;调整教育结构;转换教育经营机制;更多地依靠社会供求调节机制,以市场需求为人才培养导向;以市场的发展为专业设置依据;以平等竞争为人才进入社会的途径,更多更快地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等。
然而,我们没有理由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忽视教育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和私人产品的特点,转而在教育与产业(或经济)之间划上等号。教育作为一种产业有其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以积极的和重要的公益性及公共产品的性质为主的。其二,教育投资回报并非是严格意义上所说的那种以盈利形态来表现的产业的投资回报。教育对家庭来说,不仅仅是即时消费和长期投资;对社会和国家来说,教育投资回报则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考虑。“我们讲的教育投资回报,是指培养多少合格人才,出产多少科研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注:纪宝成:《“教育产业化”是一种误导》,《光明日报》1999年11月2日。)。其三, 国民教育不能不顾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而完全地以企业化的运作机制来办。此外,市场经济难以克服的盲目性、自发性、急功近利倾向等,同样地使人不能将教育完全等同于产业(或经济)。十分有趣的是,在我国有些学者试图证明“教育产业化”的科学性之际,“到本世纪(20世纪)末,许多国家不再把国民教育视为一种纯粹的经济范畴”(注:V.萨多维尼奇:《大学与社会》,蒋凯译载于《有色金属高教研究》1999年第6期。)。也正因为“教育不是经济的一分支”,1998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教育大会一致认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注:转引自张孝文:《“教育产业化”的思考》,《光明日报》1999年10月4日。)这两段引文中, 一是说的事实,另一是表明观点,不失为一种可供借鉴的“参照系”。
“教育产业化”不仅在理论上难以成立,而且有可能将教育引向歧途。此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对教育的冲击,已促使人们进行冷静的思考,并认真地指出这种冲击在培养目标、办学方针等方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最近,又有人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度里,实行“教育产业化”会带来很大的风险。第一大风险是,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推卸了在调解社会公平上应负的责任。第二大风险是,可能使教育特别紧密地向经济价值倾斜,致使那些对培养人文精神有益却与市场没有直接联系的学科和专业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并在两者相抵触的情况下处于劣势。第三大风险是,可能使贫困人口在失去了政府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的制约后,会陷入“先要挣钱再去读书”的困境,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培训也将无法开展。(注:《充分认识教育产业化风险》,《瞭望》1999年第24期。)“教育产业化”的支持者经常明示,“教育产业化”有别于“教育商业化”。不过,实际生活中非商业化的产业化又有几多?在俄罗斯科学院院士V.萨多尼奇看来,教育正在朝着“全面商业化”发展。他在1998年5 月北京大学百年校庆期间举办的“世界著名大学校长论坛”上的主题演讲中强调:
“我将阐述以下这么一个观点,即‘教育危机’表明社会已经对教育失去了信心。我将这个危机的实质定义为:教育正在以社会不能接受的方式朝‘全面商业化’发展,这将迅速削弱整体的文化构成和社会的发展。”(注:V.萨多维尼奇:《大学与社会》,蒋凯译载于《有色金属高教研究》1999年第6期。)
至于将“教育产业化”理解为扩大招生、拉动内需,则更有“短视行为”之嫌。这可以从两方面来思考。首先,教育是否能迅速启动消费市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教育支出是当前中国独生子女政策情况下人们储蓄的主要目的。据此,有的学者认为:“高等教育产业化可以促使家庭把储蓄转化为(教育)投资和消费,并通过人力资本存量扩大以后的有效供给增加和需求两方面的乘数效应,带动经济增长。”但是,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似还值得推敲,亦即对我国教育产业的家庭支付能力不宜估计过高。如果直接或间接地减少高等教育的公共经费,并将大部分沉重负担转移给家庭,那只会加剧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其次,对我国当前教育资源的潜力和供给规模如何评量?我国教育的现实资源明显不足,这是多年来众所周知的事实。仅以预算内教育经费而言,政府的教育投入总量在1998年虽有所增加,但是,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却有所下降,一些省、自治区已连续几年未达到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的要求。与此同时,教育的潜在资源是很丰富的,包括资金资源、教师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都没有充分利用。不过,教育不同于其他产业,北大、清华有今天的人才储备规模和文化学术氛围,都是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后才获得的,对一流教育的潜力尤其不宜估计过高。其实,对一般高校而言亦然。扩招所面临的岂只是大学生的一个食宿问题?
因此,对于究竟会产生什么效应是可以存疑的:
扩张教育投资(主要是扩大招生、缴费入学)以产生乘数效应启动市场需求的主张,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单纯外延式的扩张主张,其结果往往是教育质量下降、教育信誉贬值,从而会破坏人力资本市场的信号机制,并使优秀人才进一步外流。(注:王珏:《教育投入与教育主体要主体化》,转载于《新华文摘》1999年第10期。)
换言之,通过扩大招生、拉动内需,从而使教育成为最有潜力的经济增长点并非没有可能,但这往往要以牺牲教育质量和扩大教育机会不平等为代价。我们估计,“教育产业化”的支持者和我们一样不愿见到这种情况。
不错,高等学校后勤的相当一部分应当产业化、企业化,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应当产业化,某些职业技能培训也可以采用企业化运作机制来办。但是,这些与“教育产业化”不是一回事。如何予以实施,也有待探索。退一步说,即使不提“教育产业化”,而只提“教育产业”,甚至仅强调教育是一种特殊的产业,也有不少问题需要面对。这里仅举两例。例一:教育产业的理论根据是什么?有学者指出:“在未来时代,人力资源将成为主要的财富要素,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主导。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与经济,与生产具有直接、内在的联系。由此可见,我们提教育产业是有理论依据的。”(注:《教育产业化:问题的状况》一书的书评,法文版《国际教育杂志》1999年3月。 )此说能令人信服吗?例二,发展教育产业对就业将有哪些影响?一般认为,发展教育产业对就业的积极影响表现为能够缓解就业矛盾,因为这样可以使劳动者受教育的年限得以增加,从而推迟他们的就业年龄,起到直接缓解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另一方面,这样可以全面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增加产品在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能力,起到间接缓解失业的作用。可是,这里有一个适度问题。由于教育的量的不适增长,会使教育系统与经济机会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遭到破坏,其突出表现便是就业困难。
概言之,“教育产业化”的命题并不可取。看来,“教育产业化”的支持者和反对者至少都需要澄清这样一些问题:
“教育产业化”是一个“稳固的事实”,或者只是一种“有倾向性的现象”?
“教育产业化”是教育演变的结果,还是产业的必然的成功?
是否不必将“教育中的产业化”与“教育产业化”加以区别?
“产业化”与“商业化”是否可谓意义相似的两个概念?
信息与通信技术适用范围的扩大,难道不会有助于“教育产业化”吗?
为营造“有争论的学术,有学术的争论”的环境尽绵薄之力,是本文力求达到的隐性目标。华东师范大学瞿葆奎教授说过,没有争论,会使学术窒息。受此启迪,特补充之:没有学术,会使争论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