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问题是促进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问题是论文,中国经济论文,首要论文,社会发展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 —5587(1999)04—0115—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课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中发挥作用如何,农业发展状况如何,都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这种特定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即我国理论界所说的“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问题,必然是中国社会的首要问题。解决中国的经济、政治等重大问题,必须注意处理好农民问题。这是我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我党在西柏坡时期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给予我们的一条重要启示。
毛泽东及我党历来重视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从20年代以来,毛泽东就在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大量文章,精辟地分析了中国农民的状况,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正确思想及正确处理这些问题的政策主张,并用以指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西柏坡时期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辉煌时期,该时期军事、政治、经济上都取得了很大成就。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正确处理农民问题。我归纳其经验主要有三条:
第一,适时调整解决农民问题的政策,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积极进行反革命内战准备。在这种形势下,我党迫切需要发动群众进行自卫战争。而此时,农民迫切要求解决土地问题。为了发动农民参与和支持解放战争,巩固和发展已有的革命成果,我党及时作出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上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这主要体现在1947年7 月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上提出的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中。由于调整了土地政策,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提高了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革命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坚持农民、农村、农业重要地位不动摇。1949年3月5日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面对革命即将在全国胜利,面对党的中心工作由农村转向城市的巨大转变,我党并未因此而忽略“三农”问题,相反,在指出“党的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的同时,还特别强调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共中央在西柏坡》〔M〕,海天出版社, 1998年5月版,第853页。)这些正确的认识和政策,保证了当时“三农”的地位未受影响。面对历史的重大转折,我党冷静地认识和处理“三农”问题,坚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的重要地位不动摇,保证了农民支持革命战争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对于避免因形势的变化而影响对“三农”问题的政策,避免农业发展的忽冷忽热、大起大落的波动、稳定整个国民经济,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为建国后3 年时间内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提供了保证条件。
第三,解决农民问题既反“左”又防右。在西柏坡时期,我党还特别注意在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中,用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引导农村土改运动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为了指导农民的土改运动,很好地解决农民问题,我党和毛泽东同志倾注了很多心血,先后写了一系列指导农民土改运动的报告、指示,指引了土改运动的方向。在1947年的12月会议上,我党曾把解放区土改工作中出现的“左”的倾向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讨论,总结了土改中产生“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的原因和教训,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在毛泽东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批评了土改中“左”的偏向。我党和毛泽东还很注意土地政策的因地制宜和防止土改工作中的“急性病”。为了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我党及时制定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注:《毛泽东选集》〔M〕第4卷,第1317页。)由于党和毛泽东同志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土改中的“左”右倾错误,从而保证了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健康发展。正如毛泽东所总结的:自从“全国土地会议决定采取新的方针,展开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以后,差不多在一切解放区都召开了有关整党和土地改革的大的干部会议,批判了存在于党内的右倾思想,……而在以后,在许多地区,又采取适当的步骤,纠正了或者还在纠正着‘左’的偏向。这样,就使我党在全国的工作,在新的政治形势和政治任务之下,走上了健全发展的轨道。”(注:《毛泽东选集》〔M〕第4卷,第1312页。)
第四,及时正确地引导和帮助农民。毛泽东、党中央还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并帮助农民克服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发展农业生产。在土地改革完成的地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及时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互助合作,走合作化道路。我党在农村组织互助合作,解决了当时农村中存在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帮助战勤人员家中解决了土地耕种的问题。互助合作组织在当时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正是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使解放区的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进而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为取得战争的胜利,为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和富强奠定了基础。
从西柏坡的经验出发,回顾我党从新中国成立至今50年的历程,可以进一步认识正确处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对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有了更清楚、更深刻的认识,也更加重视。首先,他特别强调考虑问题要从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他多次指出,我国是个农业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这就是我国的国情。它决定我们的政策、策略和战略。我们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去思考问题、制定政策、安排计划、发展国民经济。其次,他认为农民是发展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依靠力量。他说:“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注:《毛泽东选集》〔M〕第5卷,第26页、360—361页、183页、400页、305 —306页。)最后, 他更深刻地认识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他说:“农业关系到五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吃肉吃油问题,以及其它日用的非商品性农产品问题。”“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农业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注:《毛泽东选集》〔M〕第5卷,第26页、360—361页、183页、400页、 305—306页。)“轻工业大规模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 也需要农业的发展。”“没有农业,就没有轻工业。”(注:《毛泽东选集》〔M〕第5卷,第26页、360—361页、183页、400页、305—306页。 )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一个普遍规律。”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务必坚持以农业为基础。
建国以后,我国处理“三农”问题的实践证明:
第一,抓住农民问题,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在新中国刚刚建立后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党把土改工作作为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首要条件,1950年中央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由于政策对头,工作进展顺利,到1952年底,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通过土改,在经济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在这个时期,我党还及时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当时,土改以后的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个体农民的经济条件还十分脆弱,贫雇农甚至包括一些中农,农业生产工具不足,生产资金更为短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农民土改后既有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又有互助合作的要求和积极性的实际情况,党中央抓住时机,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恢复。
第二,抓住农民问题,促进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我党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为适应农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我党按照“一化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从1953年到1956年对个体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党处理农民和农业问题的成功点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党创造性地实行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到初级社、高级社的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的形式,这使农民可以逐步觉悟、逐步接受、逐步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走入社会主义,避免发生由突变而引起的不稳定甚至社会动荡;二是在农业合作化中坚持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减少了工作阻力,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尽管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术界对此也有不同评价,但仅仅从通过这种方针政策处理农民问题,最终实现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角度讲,应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农业合作化运动为我党对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这一任务的完成,从而使我党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从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改造道路。这条道路虽然不像在中国式的革命道路中那样,农民、农村根据地有着明显的独立作用,但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所产生的影响和对资产阶级接受改造所发挥的促进作用来看,农村实际上也发挥了“根据地”的作用。因为,首先,农业合作化运动在老解放区早就开始了,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已为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其次,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着,但农业合作化运动,实际上起到了带动、影响和促进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起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实行了合作化和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使城市私营工商业者失去了原料来源和市场,断了城市资产阶级的后路,迫使资产阶级不得不接受改造。关于这一点,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过:“过去打仗主要是依靠农民。现在我们城市资产阶级很快服从社会主义改造,也是因为农民组织起来了,农业合作化了。”(注:《毛泽东选集》〔M〕第5卷,第26页、360—361页、183页、400页、305—306页。)可见,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流血的革命中,农民仍然是重要的依靠力量,农村仍然是关系社会主义改造大局的、支持和影响对城市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据地”,在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通过改革解决农民问题,重新带来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正确思想,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纠正了脱离实际的“左”的作法,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的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处理这一问题的新理论和新政策。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党从中国农业大国的实际出发,利用农民的首创精神和要求改革的积极性,在农村开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此外,我党更加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把农业列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三个战略重点之一。随着农业的迅速发展,整个国民经济也得到了连续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
综上所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抓住农民问题,开辟了一条中国式的革命道路,从而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中,我党抓住农民问题,保证我党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顺利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经济;在旧的经济体制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障碍的时候,我党又抓住了农民问题,在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中开创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式的改革道路。所有这些都充分揭示了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证明了农民问题在各个时期始终都是中国社会的首要问题。
从历史给予的启示出发,我党今后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时刻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农民问题。
现在,一方面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农业发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物质技术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农业比较利益较低,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严重存在,影响农民劳动积极性;人口增多和耕地逐年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农业中运用科技的水平还很低,限制农业的发展速度;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影响农业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农业内部结构仍不尽合理,种植业比重较大,有待于进一步向农业的综合开发、复合开发的方向发展。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坚持毛泽东同志关于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科学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作指导,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改变大农业国的状况,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目前,我国又处于从温饱向小康的过渡过程之中,农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就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十分重视农业,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从宏观上经济管理,应当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注:《邓小平文选》〔M〕第3卷,第159页。 )放在恰当的位置上,也就是巩固、加强和突出农业的基础地位。
第二,满足农民正当的权力和利益要求。要解决农民和农业问题,必须切实保证农民应有的权力和经济利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业中的“大呼隆”、“大锅饭”,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的发展。其关键在于忽视了农民的物质利益。邓小平曾说过:“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人民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注:《邓小平文选》〔M〕,第136页。)在农村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 就是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从体制上保证农民经营土地的自主权力和物质利益,使他们在改革中获得看得见、摸得到的实惠。同时要贯彻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制定的新政策,通过村民民主选举、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在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参与管理、当家做主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主人翁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性。
第三,尊重农民意愿选择改革模式。通过改革解决农民和农业问题,还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按客观要求进行改革。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区差别很大,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形式、经济管理形式等,不能采取一个模式,改革也不能用一个模式。1980年,邓小平谈农村政策时就说过:“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在宣传上不能只讲一种办法,要求各地都照着去做。”(注:《邓小平文选》〔M〕,第276页。)他认为,发展农业,决不能用强制农民的方法,绝不能和农民“顶牛”。违背了广大农民的意愿,往往就违背了客观规律。多年来改革的实践也证明,死搬硬套某一种模式,往往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四,依靠科技兴农,实现不断“飞跃”。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注:《邓小平文选》〔M〕第3卷,第335页。 )为了推进我国农业第二个飞跃,就必须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政策,增加农民收入;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农业的支持和保障体系;深化乡镇企业的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工业;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兴农。邓小平曾说过:“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订本)〔M〕第7页。 )关于科技兴农的问题, 江泽民1995年在湖南考察农业问题时讲得更明确,他指出,当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高,农业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大。我们应该大力利用科技发展农业,科技兴农。
〔收稿日期〕199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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